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03.32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30,105.40万元,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51,933.03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95,867.22万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运营及长远发展,拟以公司总股本532,773,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相关决议程序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情况及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及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