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201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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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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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0201651号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晨光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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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晨光生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岩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景林
中国·武汉 2023年3月25日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承销、保荐佣金共计人民币10,698,113.20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将款项619,301,886.80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曲周县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57,547.16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44,339.64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第02002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3,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095.57 |
募集资金净额 | 61,904.43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32,759.11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8,614.55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4,144.56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177.2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9,322.52 |
其中:购买理财 | 16,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 13,322.52 |
备注:上表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与附表相关数据尾数差,系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分别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县支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上述专户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部分募集资金2,800万元变更用于“红辣素精加工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负责筹建、运营。晨光生物科技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原证券、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
支行于2022年10月15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县支行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已经销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322.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万元)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03981300004393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 | 100835054447 | 已销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572010100101566380 | 0.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50520188000193885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县支行 | 50163401040001334 | 已销户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6300120100000224700 | 已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8115801013600077553 | 580.71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 | 866480100100129420 | 12,741.69 |
合计: | 13,322.52 |
备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存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1年4月完成销户;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2年9月完成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县支行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并销户。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菊粉市场开拓缓慢、甜菊糖生产工艺持续进行完善及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放缓。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谨慎原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的部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2、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5日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904.4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44.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759.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 | 是 | 45,000.00 | 42,200.00 | 1,915.49 | 13,624.67 | 32.29% | 2023年12月31日 | 3,887.38 | 17,330.83 | 否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904.43 | 16,904.43 | 0.00 | 16,905.37 | 100.01% | - | - | 不适用 | 否 | |
红辣素精加工项目 | 否 | 0.00 | 2,800.00 | 2,229.07 | 2,229.07 | 79.61% | 2023年6月30日 | 2,986.32 | 2,986.32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1,904.43 | 61,904.43 | 4,144.56 | 32,759.11 | - | - | 6,873.70 | 20,317.1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菊粉市场开拓缓慢、甜菊糖生产工艺持续进行完善及优化等因素影响,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避免扩大生产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对应投资放缓(已完成辣椒红、番茄红及部分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产生了效益;暂缓了菊粉及甜菊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因此募集资金投入缓慢、项目整体效益尚未达到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菊粉市场开拓缓慢、甜菊糖生产工艺持续进行完善及优化等因素影响,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避免扩大生产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对应投资放缓(已完成辣椒红、番茄红及部分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产生了效益;暂缓了菊粉及甜菊糖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因此募集资金投入缓慢、项目整体效益尚未达到预期。公司已 |
申请将“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并继续开拓对应募投项目产品市场;同时积极筛选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竞争力的项目,择机申请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目前已将“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部分募集资金2,800万元变更用于“红辣素精加工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日起至2020年6月23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0,015.50万元。 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15.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25043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暂时闲置的不超过3.25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各专用银行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红辣素精加工项目 | 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 | 2,800.00 | 2,229.07 | 2,229.07 | 79.61% | 2023年6月30日 | 2,986.32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800.00 | 2,229.07 | 2,229.07 | -- | -- | 2,986.32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公司“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除募集资金投入外,公司还配套投入了自有资金,截至目前已完成辣椒红色素、番茄红色素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菊粉市场开拓缓慢、甜菊糖生产工艺持续进行完善及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对应投资放缓。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募集资金效益:一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减少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按照“边投入边见效”循序渐进的投资思路,将已完成部分项目开展运营,提高收入及效益;三是利用公司各方资源继续开拓新产品市场;四是寻找优势项目及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综上,为进一步增强主产品领先水平,公司将“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部分募集资金2,800万元变更用于“红辣素精加工项目”。 “红辣素精加工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12月-2023年6月,项目立项后按照“边投入边见效”循序渐进思路,已完成部分工程并开展运营,实现了收入及效益。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22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