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协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20230322664092),公司为钢银电商向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余额为7,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
2、被担保人: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51771212230014),公司为确保钢银电商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的编号为51771212230014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履行,公司为钢银电商提供上述合同项下债务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及其下属公司2022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5),同意公司为钢银电商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9亿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上述企业收取5‰的担保费用。
(四)公司目前为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钢银电商 | 389,000.00 | 17,300 | 79,355.75 | 79,355.75 | 309,644.25 |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钢银电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法定代表人:黄坚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主营业务:钢材交易服务等。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43,549 | 41.94% |
2 |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9.26% |
3 |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 8,400 | 8.09% |
4 |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 8,222.30 | 7.92% |
5 | 其他 | 23,669.5702 | 22.79% |
合计
合计 | 103,840.8702 |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59,047.19 | 1,616,013.61 |
负债总额 | 1,020,468.50 | 1,274,157.68 |
其中:贷款总额 | 254,687.69 | 209,071.05 |
流动负债总额 | 1,020,217.78 | 1,273,681.7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净资产 | 336,283.80 | 338,935.24 |
2021年(经审计)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516,185.23 | 3,801,434.34 |
利润总额 | 41,122.53 | 19,839.41 |
净利润 | 32,490.61 | 14,941.91 |
钢银电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保证人:上海钢联
2、债务人:钢银电商
3、债权人: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
5、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协议情况
1、保证人:上海钢联
2、债务人:钢银电商
3、债权人: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4、担保本金:9,500万元
5、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855.75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2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及钢银电商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