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
(七) 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八)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三)。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九) 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0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登记的应在2023年4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来信请寄: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64202(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0631-5298266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会务联系
1.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王颖超,联系电话:0631-5298586,传真:0631-5298266,邮箱info@gwcfc.cn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一: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99
2、投票简称:光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持有股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 | 代理人姓名 | ||
备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 √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