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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24项议案,没有监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年4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4、《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北京蓝科盈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2年4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5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8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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