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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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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124号文《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351,118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已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8,548,8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000.00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849.2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2,672.46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217.4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8,455.00万元。经本公司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节余募集资金73,749.88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15,422.3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2017年修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228469活期-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028900094110609活期-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20000001562100015603604活期

505.7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028900094110811活期-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61050162690800000061活期-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41050178390809999999活期-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281784073098活期-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127902280010508活期-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127907597610202活期-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乡分行营业部

8111101012200935857活期-合计 (注) — — —

505.73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已经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剩余一账户中的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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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宝桥”)、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装备”)、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重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受该《四方监管协议》监管的中铁重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风景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57371879692的账户,由于相关募投项目终止,于2019年已销户。

中铁装备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再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及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科工”)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中铁装备、中铁科工、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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