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业绩进行考核,计算2022年度高管薪酬,符合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
四、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平合理,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五、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截至2022年末,我们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2、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0元。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签字页)
李玉平
田宏启
胡正良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