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3月26日下午在西安市凤城五路105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1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符
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