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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7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话或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园”)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新药研发及临床实验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博创园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

4.35%,博创园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博创园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其业务发展,补充其新药研发及临床实验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对博创园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博创园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博创园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博创园未提供反担保,但基于公司对博创园的控股地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博创园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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