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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28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1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1.69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18.5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4.96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181家
审计收费总额1.8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中审众环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最近三年39名从业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201020192020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2012201220192020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199620192020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包含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较上2022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相比增长27.27%,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在IPO上市时中审众环已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的审计工作,且2023年度审计范围有所增加,2023年审计工作量将高于2022年。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以往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过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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