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作如下报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2022年2月20日
2022年2月2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5、《关于报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 9、《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议案》。 |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2022年8月18日
2022年8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10月2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4、《关于审议〈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作及经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义务,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上不存在不规范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因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运输设备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我们认为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上市后,市场地位和自身征信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朱春华、公司与融资租赁方进行协商并签订了《车辆分期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即刻解除朱春华先生为公司融资租赁运输设备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截至2022年末,上述朱春华先生为公司融资租赁运输设备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终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6、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和各项经营指标。
7、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