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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甘培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4位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振举先生,196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其中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仲飞先生,196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方科技大学讲席教授、并担任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银香女士,1969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任会计学教授、并担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市会计学会理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甘培忠先生,1956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

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以及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丁振举1010005
李仲飞1010005
李银香1010005
甘培忠77003
朱虎 (离任)33002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次董事会召开前,均会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会议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次数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振举-3-1
李仲飞-3-1
李银香6-3-
甘培忠3-1-
朱虎 (离任)3-2-

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参加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各自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3、审计专题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我们参加了与审计机构和公司相关人员召开的审计专题会议,沟通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同时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汇报。我们认为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情况,同意将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公司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的各类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具体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决议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信息外部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调整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关于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金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同意
会议决议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审议设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5.关于审议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审议设立投资发展部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参与竞拍矿业权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聘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1)对于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审议的关联交易、续聘年审机构等有关事项,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发布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涉及事项
2022年1月13日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1月13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22日对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于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有关事项,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独立董事意见涉及事项
2022年1月13日对《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5日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议案;对《关于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对《关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20日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8日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9日对《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10日对《关于公司参与竞拍矿业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16日对《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2日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我们积极了解监管政策的变化,不断更新相关信息与知识储备,提高履职的专业能力。2022年2月,丁振举、李银香赴公司进行专项考察,2022年4月,甘培忠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2022年5月、9月,丁振举两次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答。此外我们通过多次视频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检查。

我们现场考察期间了解了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研发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此外,我们通过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基于公司经营实际管理需要,总经理刘勇先生提名董事孟祥瑞先生担任总工程师,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一致同意孟祥瑞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秘书陆成玮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长刘勇提名王洋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一致同意王洋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总经理刘勇先生提议,公司副总经理窦平、副总经理肖云年薪标准从原50-100万元调整后为年薪标准106万元执行,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一致同意调整窦平、肖云年薪标准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一致同意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控股

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公司全年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83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无急需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甘培忠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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