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附件………………………………………………………………第8—11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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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58号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徽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徽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徽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徽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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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金徽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徽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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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0.80元,共计募集资金105,8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50.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689.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70.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618.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5,618.8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5,198.4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47.1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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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47.1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61,167.5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6,167.54 | |
差异[注] | G=E-F | 35,000.00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 102772000216185 | 206,368,737.5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 2711091729200150114 | 38,209,073.73 |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 61012900400013159 | 17,097,477.52 | |
合计 | 261,675,28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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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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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5,618.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98.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98.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 否 | 47,118.83 | 不适用 | 47,118.83 | 5,381.51 | 5,381.51 | -41,737.32 | 11.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 | 否 | 2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 | 1,316.90 | 1,316.90 | -18,683.10 | 6.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8,500.00 | 不适用 | 28,500.00 | 28,500.00 | 28,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5,618.83 | 95,618.83 | 35,198.41 | 35,198.41 | -60,4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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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994.3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21万元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14.1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6月27日,公司提前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本金15,000.00万元,收回本金及利息共计15,128.00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第8页共11页仅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11页
仅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1页
仅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龙琦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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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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