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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徽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核准,2022年2月15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2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5,618.8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2022年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95,618.8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5,198.41
利息收入净额C2747.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5,198.4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747.12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61,167.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6,167.54
差异[注]G=E-F35,000.00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已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10277200021618520,636.8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27110917292001501143,820.91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610129004000131591,709.75
合 计26,167.54

[注]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2年8月31日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14.1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准则、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

的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喜明康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618.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198.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198.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47,118.83不适用47,118.835,381.515,381.51-41,737.3211.4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20,000.00不适用20,000.001,316.901,316.90-18,683.106.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8,500.00不适用28,500.0028,500.0028,5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95,618.8395,618.8335,198.4135,198.41-60,420.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994.3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21万元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14.1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已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6月27日,公司提前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本金15,000.00万元,收回本金及利息共计15,128.00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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