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3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同意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464.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