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威科技”) 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董事、副总经理姚宏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副总经理陈焕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姚宏远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 | 16.74 | 39,789 | 0.0266% |
陈焕新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 | 16.74 | 39,789 | 0.0266% |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姚宏远 | 合计持有股份 | 159,157 | 0.1064% | 119,368 | 0.07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789 | 0.0266%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368 | 0.0798% | 119,368 | 0.0798% | |
陈焕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159,157 | 0.1064% | 119,368 | 0.07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789 | 0.0266%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368 | 0.0798% | 119,368 | 0.0798%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公司减持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