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1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
(四)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 3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2 年 5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
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
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合法、合规性的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提案名称
1、审议《2011 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1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1 年年度报告》
4、审议《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2011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7、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其他事项:听取《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2 年 4 月 18 日、4 月 21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
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
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2 年 5 月 10 日-11 日上午 8:30—下午 17:3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5863061
传 真:0755-25863801
联 系 人:王诚 罗丽芬
(二)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2 《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3 《2011年年度报告》
4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201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7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计投票制表 投票数 累积投票数
决)
(1) 选举李永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李富川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罗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江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王勇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马兴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 选举陶伟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 选举钟务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 选举郭俊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 选举陈江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丁古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6×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6×持股数
(12) 选举房向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选举廖耀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 选举桂强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 选举王苏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选举周俊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选举程汉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3×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3×持股数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计投票制 投票数 累积投票数
表决)
(1) 选举郭其荣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 选举朱大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 选举吴晓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2×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2×持股数
注1:第1-8项议案以普通决议的形式表决,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
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第9、10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
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
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
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或监
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如果选票上该股东
使用的投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效,差额部
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
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无效。
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监事
人数之前(含本书)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数应
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累积投票的具体规则请参见《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