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通讯董事会的通知及《关于提高经理层对外投资事项决策权限并修订<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经理层对外投资事项决策权限并修订<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十一条 投资委的主要职责权限: (五)对境内单个对外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且年度累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主业对外投资项目,由经理部门决策;超过以上额度的对外投资项目,由经理部门提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董事会审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十一条 投资委的主要职责权限: (五)对单个对外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且年度累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主业对外投资项目,由经理部门决策;超过以上额度的对外投资项目,由经理部门提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董事会审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