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后,现对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2022年度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前期已发生但尚未完全解决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总计为44.77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余额为2.75亿元,对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为16.9亿元,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25.12亿元;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中有本金31.64亿元涉及诉讼、执行程序。
3、被担保人工大集团及工大高总目前均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针对2022年度公司持续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未解决的情形,督促被担保方加快资产处置速度,积极化解上述担保事项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同时,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升内部治理水平,积极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司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伟张冬宋金友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