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伟先生、独立董事宋金友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曲建奇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
6、《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年报审计机构工作情况2022年6月24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4、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公司2022年度无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
相关事项更加规范,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