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作出如下相关风险提示:
一、财务状况异常的风险
1、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2、2022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
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2022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总资产低于总负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二、公司破产重整相关风险
2022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对公司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广场”)和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公司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持
公告编号:2023-012
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破产。
三、控股股东、关联方破产重整相关风险2021年9月24日,哈中院裁定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重整。2022年10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通知,哈中院下达(2022)黑01破申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工大高总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1月3日,哈中院裁定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等73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高总持有公司股份149,248,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上述股份中66,785,593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82,462,838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工大高总重整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63亿元,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和关联方工大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5.12亿元。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等73家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重整不成功,存在被哈中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被宣告破产清算风险,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问题存在无法全部化解的风险,公司对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的债权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
四、资产注入承诺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资产注入承诺超期未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五、诉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686起,诉讼请求总金额1.99亿元。部分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已下达判决,如果后续公司承担大额赔偿责任,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六、经营风险
1、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受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和子公司资产及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冻结;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
公告编号:2023-012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管理人已向哈中院申请解除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中止相关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部分案件已中止执行程序。
2、2023年3月2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工大集团管理人《告知函》:2021年9月24日,哈中院裁定工大集团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经了解,贵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西直大街、红军街交口处,哈房权证南字第00065080号,建筑面积58,839.30㎡的南岗红博地下广场,其证载工大集团名下,属于工大集团的资产,贵司对上述资产经营管理权已于2022年8月到期。截至目前,贵司仍在占有经营。请贵司收到此函7日内向工大集团移交资产及相应经营材料,并支付超期继续占用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经营收益。若你方欲继续租赁上述资产,需收到此函3日内与工大集团及管理人联系,重新协商签署经营管理协议等事宜。公司管理人将就上述事项与工大集团管理人持续沟通,红博广场后续持续经营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司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尽早解决上述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风险事项,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