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公告【2023】154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股票代码:300041.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 上一次评级时间 | 上一次评级结果 |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展望 | ||
回天转债 | 2022-5-23 | AA- | AA- | 稳定 |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章锋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公告”)回复:“上述案件系章锋先生个人涉案,其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案件不涉及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截至目前,未发现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章锋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系其个人案件,自2022年1月卸任以来,其未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致行动人分别为章锋、杨莲花、章力、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
此外,因章锋及杨莲花婚姻关系解除,双方进行财产分割并于2023年2月完成非交易过户。杨莲花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力(持股808.86万股,持股比例为1.88%)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其行使表决权。截至2023年3月22日,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合计持股615.04万股,持股比例为1.43%,表决权委托期限至2023年8月3日止;杨莲花持股3,221.95万股,持股比例为7.48%,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杨莲花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其中累计质押股份3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0.55%;章锋持股3,221.95万股,持股比例为7.48%,表决权委托期限至章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0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6%,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3.63%。
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章锋本次个人涉案对公司的间接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回天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