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GONGDAHIGH-TECHENTERPRISEDEVELOPMENTCO.,LTD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GONGDAHIGH-TECHENTERPRISEDEVELOPMENT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工新3NEEQ:400100
重要提一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任会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宏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雪晶电话0451-86269034传真0451-86269032电子邮箱gongdagaoxin@163.com公司网址http://www.hit-hi-tech.com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二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资产总计3,316,982,847.993,474,714,209.84-4.54%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47,285,629.22-7,107,111,032.28-17.45%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07-6.87-17.47%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9.10%275.93%-资产负债率%(合并)355.54%306.97%-(自行添行)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营业收入267,435,017.03363,397,810.58-26.41%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0,174,596.94-1,130,297,995.93-9.72%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32,579,313.90-344,505,192.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43,556.1344,823,206.33-57.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不适用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不适用0.0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985-1.0924-9.71%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无限售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832,489,78580.45%0832,489,78580.45%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3,132,8388.03%083,132,8388.03%
董事、监事、高管1,0680.0001%01,0680.0001%核心员工00%000%有限售条件股
有限售股份总数202,245,43319.55%0202,245,43319.55%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6,115,5936.39%066,115,5936.39%
董事、监事、高管3,2060.0003%03,2060.0003%
份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1,034,735,218-1,034,735,218-普通股股东人数35,046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149,248,4310149,248,43114.42%66,115,59383,132,8382彭海帆103,068,7830103,068,7839.96%103,068,7830
宁波兴远联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57,851033,057,8513.19%33,057,85104曲知学13,604,800013,604,8001.31%013,604,8005陈圆13,223,140013,223,1401.28%013,223,1406吴蓓英11,695,400011,695,4001.13%011,695,4007侯福海8,907,718681,1009,588,8180.93%09,588,818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
8,350,000-300,0008,050,0000.78%08,050,000
9乐明留6,905,792647,1007,552,8920.73%07,552,89210王跃乐2,034,6355,225,4007,260,0350.70%07,260,035
合计350,096,5506,253,600356,350,15034.43%202,242,227154,107,9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在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三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请填写具体原因√不适用
3.3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2022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中准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并配合其开展现场走访工作等,中准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审计意见中部分事项持保留意见。
一、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22年度,公司全口径营业收入26,743.50万元。其中,公司红博商业实现营业收入25,529.11万元;公司其他分、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39万元。
公司红博商业是黑龙江省规模最大、业态最丰富、客层涵盖最全的文化商业中心之一。红博商业自1997年成立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消费者资源和供应商伙伴资源。从以批发零售为主的红博广场为起点,发展为以艺术文化为引领、以创新商业为主体、以时尚产业为延伸、以智能科技为依托的新商业经济体,打造了“商、艺、旅、产、学、研”六大业态融合发展的创新型商业模式,已经在本埠具有较大的影响
力和认知度。近年来,面对客观环境变化,公司红博商业基于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战略基础,与时俱进地进行战略升级,通过营销推广、商业布局、产业孵化,形成商业转换,实现效益。2022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对公司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广场”)、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3年1月30日,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在《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条件达成前提下,公司管理人将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际情况和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并向哈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重整计划获批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破产清算风险。董事会认为,公司虽仍然面临一定经营风险,但本年度持续经营能力假设是存在的,公司目前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如重整成功,通过新股东加入及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二、关于计提预计负债
1、因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和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5.12亿元;公司为原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现工大集团关联方)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6.9亿元。依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判决、公司管理人向哈中院提交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及哈中院关于债权确认的《民事裁定书》([2022]黑01破86之一),参考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之法律分析意见》、公司管理人备忘录及汉柏科技出具的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分析,合理判断公司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的可能性,2022年度公司对上述担保应计提预计负债98,095.12万元;同时,依据担保合同、公司管理人向哈中院提交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及哈中院关于债权确认的《民事裁定书》([2022]黑01破86之一),2022年度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冲回金额35,471.18万元;公司对上述担保累计计提预计负债628,958.43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提金额为62,623.94万元)。
2、因投资者诉讼索赔计提预计负债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基本账户被冻结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公司适格股票投资者可能依据行政处罚结论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截至本报告签发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686起,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工大高新等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等合计19,967.68万元及诉讼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案件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计提预计负债,并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时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管理层经过审慎判断和合理估计,同时结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对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2,996.84万元。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6,326.86万元。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对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参考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之法律分析意见》及汉柏科技出具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公司对该资金占用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449.09万元,累计计提了68,945.50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四、关于红博地下商城经营权事项依据协议约定,哈尔滨博物广场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红博广场)对红博地下商城的经营管理期间为1997年8月至2022年8月。2023年3月2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工大集团管理人《告知函》:2021年9月24日,哈中院裁定工大集团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经了解,贵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西直大街、红军街交口处,哈房权证南字第00065080号,建筑面积58,839.30㎡的南岗红博地下广场,其证载工大集团名下,属于工大集团的资产,贵司对上述资产经营管理权已于2022年8月到期。截至目前,贵司仍在占有经营。请贵司收到此函7日内向工大集团移交资产及相应经营材料,并支付超期继续占用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经营收益。若你方欲继续租赁上述资产,需收到此函3日内与工大集团及管理人联系,重新协商签署经营管理协议等事宜。
因上述事项的存在,红博广场自2022年8月16日以后的经营成果归属尚不明确,故将2022年8月16日后的收入及直接成本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帐面长期待摊及在建工程余额,全部摊销。待上述事项解决后明确经营成果归属。
综上,公司对上述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处理是审慎的。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升内部治理水平;积极依法配合法院及公司管理人开展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也将针对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相关内容,督促管理层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