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拟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实业”)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于2023年3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556号)。
专项计划拟于2023年3月29日正式成立,发行规模为28.61亿元。
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分层 | 资产支持证券 | |
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 | 次级 资产支持证券 | |
规模(亿元) | 28.60 | 0.01 |
信用评级 | AAA | - |
预期收益率 | 5% | - |
每份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元) | 100 | 100 |
资产支持证券份数 | 28,600,000 | 10,000 |
期限(年) | 18(3+3+3+3+3+3) |
专项计划成立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备案,该资产支持证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要素信息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要素信息
1. 贷款人/信托委托人/原始权益人: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 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资产服务机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差额补足承诺人/回购承诺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额补足承诺:北辰实业对专项计划账户可分配金额不足以支付当期应付的优先级证券本金、利息及应付税费(如有)的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于《差额补足承诺函》签字盖章后生效)。回购承诺:每三年北辰实业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退出提供回购承诺(于《回购承诺函》签字盖章后生效)。
4. 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销售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信托受托机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 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及其附属权益
8. 标的物业:北辰世纪中心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