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