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冉华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冉华周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冉华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冉华周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止,其本人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冉华周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冉华周
冉华周 | 合计持有股份 | 208,000 | 0.1105% | 208,000 | 0.11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600 | 0.0742% | 139,600 | 0.07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400 | 0.0364% | 68,400 | 0.0364% |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冉华周先生本次股份减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冉华周先生已按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冉华周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冉华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