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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7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备案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100,499.4750,000.00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17,921.5910,000.00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91,047.4162,000.00康冠科技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5,480.9310,000.00康冠科技
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1,116.827,996.90康冠科技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康冠科技
合计316,066.21199,996.90-

为使募投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案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100,499.4750,000.00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17,921.5910,000.00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82,323.7362,000.00康冠科技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5,480.9310,000.00康冠科技、香港康冠
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1,116.827,996.90康冠科技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康冠科技
合计307,342.54199,996.90-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上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且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的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且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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