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投资者登录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网站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22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2.55元/股(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按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68,519,955股计算,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50,665百万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交所 | 中国神华 | 601088 |
H股 | 港交所 | 中国神华 | 01088 |
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吕志韧(代行) | 庄 园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
电话 | (8610) 5813 3399 | (8610) 5813 3355 |
电子信箱 | 1088@csec.com | ir@csec.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本集团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2022年底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329.0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38.9亿吨,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98.0亿吨。2022年,本集团完成商品煤产量313.4百万吨、煤炭销售量417.8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2022年底本集团控制并
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0,301兆瓦,2022年完成总售电量179.81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2,408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297.6十亿吨公里。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
2.7亿吨/年),拥有约2.18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比2021年增减(%) | 2020年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营业收入 | 344,533 | 335,640 | 335,216 | 2.6 | 233,263 |
利润总额 | 96,247 | 77,150 | 77,375 | 24.8 | 62,662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626 | 50,084 | 50,269 | 39.0 | 39,170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337 | 49,851 | 50,036 | 41.1 | 38,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734 | 94,350 | 94,575 | 16.3 | 81,28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比2021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3,854 | 376,690 | 376,875 | 4.6 | 360,189 |
资产总计 | 621,701 | 606,827 | 607,052 | 2.5 | 558,447 |
负债合计 | 162,456 | 161,376 | 161,376 | 0.7 | 133,317 |
期末总股本 | 19,869 | 19,869 | 19,869 | 0.0 | 19,890 |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核算方法进行变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3.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比2021年增减(%) | 2020年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504 | 2.521 | 2.530 | 39.0 | 1.9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504 | 2.521 | 2.530 | 39.0 | 1.9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540 | 2.509 | 2.518 | 41.1 | 1.9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7 | 13.59 | 13.64 | 上升4.48个百分点 | 11.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6 | 13.53 | 13.58 | 上升4.73个百分点 | 10.7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5.52 | 4.75 | 4.76 | 16.3 | 4.09 |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13.1 | 9.7 | 9.8 | 上升3.4个 百分点 | 8.5 |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13.3 | 13.3 | 上升4.4个 百分点 | 10.9 |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元) | 117,578 | 98,904 | 99,129 | 18.9 | 80,542 |
于2022年 12月31日 | 于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末比2021年末增减(%) | 于2020年12月31日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每股净资产(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82 | 18.96 | 18.97 | 4.6 | 18.13 |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26.1 | 26.6 | 26.6 | 下降0.5个 百分点 | 23.9 |
总债务资本比(%)
总债务资本比(%) | 10.8 | 12.5 | 12.5 | 下降1.7个 百分点 | 13.2 |
3.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重述后 | 重述前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69,626 | 50,084 | 50,269 | 393,854 | 376,690 | 376,875 |
调整: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 3,277 | 1,338 | 1,338 | 3,083 | 3,163 | 3,163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72,903 | 51,422 | 51,607 | 396,937 | 379,853 | 380,038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3.4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3,902 | 81,677 | 84,910 | 94,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957 | 22,187 | 17,987 | 10,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617 | 21,893 | 17,897 | 11,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36 | 29,927 | 32,727 | 18,644 |
第四季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偏低的主要原因:(1)本集团第四季度发生的成本、费用较前三季度偏多;(2)本集团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3)煤炭专项整治费用、对外捐赠等支出增加。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1,069 |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 159,163 |
H股记名股东 | 1,90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1,211 |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 179,311 |
H股记名股东 | 1,900 |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812,709,196 | 69.52 | 0 | 无 | 不适用 | 国有法人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213,579 | 3,369,264,907 | 16.96 | 0 | 未知 | 不适用 | 境外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594,718,004 | 2.99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2,267,431 | 320,937,248 | 1.62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外法人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06,077,400 | 0.53 | 0 | 无 | 不适用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0,319,933 | 73,100,358 | 0.37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8,142 | 28,224,064 | 0.14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珠海市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丰汇邦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2,233,848 | 0.11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11,566,297 | 21,011,097 | 0.11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8,577,304 | 18,291,703 | 0.09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外法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HKSCC NOMINEES LIMITED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9.52%
69.5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52%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政策,以煤炭保能源安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突出“稳健、协同、赋能、提质”工作导向,巩固一体化运营,持续深化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较好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98,138百万元(2021年:78,017百万元,已重述),同比增长25.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26百万元(2021年:50,084百万元,已重述),同比增长39.0%;基本每股收益3.504元/股(2021年:2.521元/股,已重述),同比增长39.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
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