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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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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1-1 |
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3CDAA9F001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4日出具了XYZH/2023CDAA9B002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思美传媒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思美传媒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思美传媒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思美传媒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思美传媒公司为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备注 |
营业收入 | 4,185,681,284.81 | 4,450,594,971.6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185,681,284.81 | 4,450,594,971.62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