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3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2023年3月9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76,415,8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1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75,574,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5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4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46%;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4人,所持股份84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4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任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72,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4.8556%。
1.02 选举汪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72,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4.8556%。
1.03 选举姚兴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72,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4.8556%。
1.04 选举高笑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3,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094%。
1.05选举张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3,5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083%。
1.06选举虞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3,5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083%。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代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6,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2,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7529%。
2.02选举钟林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3,5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083%。
2.03选举张陶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3,5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083%。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周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6,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2,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7529%。
3.02选举谢蔚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6,346,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2,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7529%。
上述提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任丁先生、汪洪先生、姚兴平先生、高笑河先生、张莉女士、虞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代旭先生、钟林卡先生、张陶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周红女士、谢蔚蔚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董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