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傅梅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实控人傅梅城先生的通知,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傅梅城 | 是 | 9,000万股 | 25.85% | 4.73% | 否 | 否 | 2023年3月22日 | 至申请 解除质 押登记 为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 | 融资 |
大策投资 | 是 | 4,100万股 | 12.60% | 2.16% | 否 | 否 | 2023年3月22日 | 至申请 解除质 押登记 为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 | 融资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傅梅城 | 348,135,743 | 18.31 | 122,000,000 | 212,000,000 | 60.90 | 11.15 | 0 | 0 | 0 | 0 |
银万全盈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0 | 0.7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银万全盈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955,000 | 0.6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大策投资 | 325,481,020 | 17.12 | 143,500,000 | 184,500,000 | 56.69 | 9.71 | 0 | 0 | 0 | 0 |
合计 | 700,571,763 | 36.85 | 265,500,000 | 396,500,000 | 56.60 | 20.86 | 0 | 0 | 0 | 0 |
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大策投资: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1,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对应融资余额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还款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
傅梅城: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和融资。
3、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