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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方拥军、楚金桥、倪晓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方拥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飞龙股份(上市公司)、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楚金桥,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河南新乡市人。1986年本科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1999年于南开大学获得哲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兼职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倪晓,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启东人。2003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法制日报社记者、编辑。2008年至今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及大成中国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已取得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方拥军、楚金桥、倪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方拥军、楚金桥、倪晓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3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 议案》;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6、关于《2021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 案》;7、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8、关于《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议案》。同意
2022年5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1-3月份审阅报告的议案》;2、关于《关于更正公司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6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提名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 表决出席董 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 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缺席董 事会会 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方拥军1111008
楚金桥1111008
倪晓1111008

2022年度独立董事楚金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方拥军(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倪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2022年7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针对《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度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方拥军、楚金桥、倪晓

2023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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