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大华核字[2023]002351号 |
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2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专项说明 | 1-2 | |
二、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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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2351号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3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3]00331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的规定,就诚志股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诚志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诚志股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诚志股份公司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
大华核字[2023]002351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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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诚志股份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王力飞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费强 |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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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原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 104,901,800.92 | 406,500,000.00 | 511,678,249.81 | ||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 400,000,000.00 | 10,166,666.67 | 410,166,666.66 | 10,166,666.67 | |
1.短期借款 | 400,000,000.00 | 10,166,666.67 | 410,166,666.66 | 10,166,666.67 | |
2.长期借款 | |||||
3.…… | |||||
三、其他金融业务 | |||||
1.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 | |||||
2.…… |
本汇总表于2023年3月23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