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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于2023年3月24日与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丁香鹏先生拟将其持有的9,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5%)协议转让给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股份转让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丁香鹏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的通知,获悉丁香鹏先生于2023年3月24日与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丁香鹏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3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5%。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5.06元/股,

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40,0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零伍万捌仟元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转让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丁香鹏52,865,28028.7343,565,28023.67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09,300,0005.05

注:1.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办理完毕后,双方持有股份如上表所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 名:丁香鹏性 别:男身份证号:370205195812******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丁香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丁香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865,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28.73%。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SVU820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3439
管理人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王晓波
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77233
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经营期限2016-01-27 至 无固定期限
管理人通讯方式021-68681991
管理人股权结构西藏华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受让方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晓波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国上海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转让人):丁香鹏

乙方(受让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国林科技9,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3、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价收盘价的18.40元/股计算,转让单价为15.06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含税)为人民币140,0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4、付款安排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6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整)。

(3)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6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70,0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5、协议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3年3月24日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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