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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曾德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里,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我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备 注
曾德珩1111005

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我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补选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我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与新进投资人分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连带担保责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9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我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9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提前审阅和了解该事项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时刻关注国家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着眼公司大局,积极参与思考和谋划事关

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发挥了战略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积极参与蔡家项目引入具有丰富开发经验、业绩优异、品牌价值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有利于项目后期的开发运作和市场价值提升,有利于锻炼人才队伍学习先进经验。

2、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董事候选人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董事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利用房地产及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审计计划、推进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相关事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针对必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管理、运营、投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关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上发布的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同时也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如业务发展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方面,详细询问有关情

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未出现任何差错。

4、对公司的治理活动的监督

2022年度,为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均能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2022年度,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组织机构,修订了《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同时颁行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参股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22版)》。

5、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在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年报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2年年度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6、自身学习情况

认真阅读了公司每月发送的《董办观察》,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监高相关专题培训,加强自身风险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未有提议重新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更好地发挥促进公司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公正决策的作用。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特别是在行业调研、投资项目、战略规划等方面做出力所能及的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曾德珩2023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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