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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黎木平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黎木平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2、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有效。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聘任黎木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唐敏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唐敏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有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2、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有效。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聘任唐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潘同文、彭万红、涂子沛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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