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6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逐项予以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43.63万元,同比增长22.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8,806.10万元,同比增长10.36%,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09.01万元,同比下降28.98%。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变动情况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方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6,343.63 | 70,335.00 | 16,008.63 | 22.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 18,806.10 | 17,040.64 | 1,765.46 | 1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77.94 | 16,130.65 | -3,752.71 | -23.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173.67 | 69,082.73 | -909.06 | -1.32%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44.77 | - | 1,444.7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5.80 | 1,174.10 | 211.70 | 18.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004.24 | 70,256.83 | 747.41 | 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176.33 | 37,344.76 | 831.57 | 2.2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30.83 | 5,870.00 | 1,160.83 | 19.7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58.77 | 6,988.29 | 2,270.48 | 32.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0.37 | 3,923.13 | 237.24 | 6.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626.30 | 54,126.18 | 4,500.12 | 8.31%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86,343.63万元,较上年增长22.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8,806.10万元,较上年增长1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2,377.94万元,较上年下降23.26%,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909.06万元。
2021年、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 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173.67 | 69,082.73 | -909.06 | -1.32% |
营业收入 | 86,343.63 | 70,335.00 | 16,008.63 | 22.76% |
销项税 | 9,585.05 | 9,803.13 | -218.08 | -2.22% |
应收票据减少 | 1,032.35 | -1,219.48 | 2,251.83 | 184.65% |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 -728.26 | 714.17 | -1,442.43 | -201.97% |
应收账款减少 | -5,203.26 | -1,023.67 | -4,179.59 | -408.29% |
合同资产减少(包括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 | 87.31 | -564.15 | 651.46 | 115.48% |
应收票据以背书转让方式减少 | -10,595.80 | -12,522.16 | 1,926.36 | 15.38% |
应收账款核销 | -11.52 | - | -11.52 | - |
合同负债增加 | -12,335.83 | 3,559.89 | -15,895.72 | -446.52% |
由上表可知,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额并未随着营业收入同比例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合同负债的减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2022年,公司合同负债的减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不同信用政策的业务占
比发生变化。
2021年、2022年,公司不同信用政策的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算条款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合同含税金额 | 占比 | 合同含税金额 | 占比 | |
款到发货/到货后一次性付款 | 40,446.91 | 37.00% | 51,830.62 | 49.89% |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11,355.02 | 10.39% | 8,281.38 | 7.97% |
分阶段付款 | 57,520.03 | 52.61% | 43,786.56 | 42.14% |
合计 | 109,321.96 | 100.00% | 103,898.56 | 100.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度“款到发货/到货后一次性付款”的新签合同含税金额占比为37.00%,较上年占比下降12.89%,“款到发货/到货后一次性付款”属于信用政策较好的政策,一般都会在项目验收前收到客户款项,因为该类型新签合同含税金额占比下降,导致公司202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变动情况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主要原因是不同信用政策的业务占比结构性变化,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526.93万元,较期初增长101.52%,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438.96万元,较期初增长42.57%。其中,第一大欠款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76.38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7.82%。请你公司:
(一)结合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应收账款增长且增速超过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
(二)说明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模式或流程、会计处理等,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说明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及交易背景,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期后退回情况,是否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和占比、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应收账款增长且增速超过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
1、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系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系统集成 | 67,850.57 | 78.58% | 55,851.55 | 79.41% |
电力设计 | 4,572.82 | 5.30% | 4,154.01 | 5.91% |
施工及运维 | 13,634.28 | 15.79% | 10,327.58 | 14.68% |
其他 | 283.77 | 0.33% | - | - |
合 计 | 86,341.44 | 100.00% | 70,333.14 | 100.00% |
2、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的业务承接(销售)方式主要为招投标和商务谈判。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或商务谈判活动。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商务谈判包括竞争性谈判、中标供货、商务洽谈等方式。招投标是通过客户招投标流程获取业务,承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投标策划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评审及投标、合同拟定及签署等阶段。商务谈判方式是公
司获取到客户的业务意向后,直接与客户接洽商谈。公司在与客户的谈判中,凭借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获取客户的认可与信任,进而实现业务的承接。
3、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与客户以电汇及票据进行结算,公司的信用政策可分为款到发货、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及分阶段付款,报告期内新签合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算条款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合同含税金额 | 占比 | 合同含税金额 | 占比 | |
款到发货/到货后一次性付款 | 40,446.91 | 37.00% | 51,830.62 | 49.89% |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11,355.02 | 10.39% | 8,281.38 | 7.97% |
分阶段付款 | 57,520.03 | 52.61% | 43,786.56 | 42.14% |
合 计 | 109,321.96 | 100.00% | 103,898.56 | 100.00% |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由于信用政策为分阶段付款及验收后一次性付款的项目形成,2022年度上述信用政策合同含税金额为68,875.05万元,较上期相比增加16,807.11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同时2022年12月,客户工作人员以及公司员工因普遍感染病毒,导致款项流程有所迟滞,进一步使得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由于公司信用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到货后付款及分阶段付款为主,公司整体应收账款规模较小,也使得应收账款增长所产生的变动比例较高,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报告期末存在应收款项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验收时间 | 收入确认金额(含税) | 应收账款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注] | 信用政策 | 期末未回款原因 |
1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设计 | 江苏公司2020年经营租赁项目(第二批)-设计服务 | 2022年12月 | 1,682.15 | 1,631.69 | - |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后30日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受托方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以及出具发票后30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 (3)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图后3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3%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 待工程整体投运后回款 |
2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福建电力省级OTN光传输网改造工程及福建漳州供电公司光传输网建设工程 | 2022年12月 | 4,931.85 | 884.08 | 637.49 | (1)到货开具发票后45日内支付30%款项; (2)验收合格后于支付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并提供发票后45日内支付65%款项; (3)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审核确认45天后支付剩余款项。 | 尚在信用期内 |
3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施工及运维 | 苏州本部配2019年基于RFID的配电电缆管理系统功能改造与完善 | 2022年11月 | 515.28 | 515.28 | 515.28 |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主要受外部环境影响,结算、审批滞后,期后已回款 |
4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智慧配电站房建设设备(启东、如东地区) | 2022年12月 | 436.91 | 415.06 | - | (1)到货款:买方自合同生效,卖方货到现场并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 | 客户尚未收到上游业主回款,故未进行回款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验收时间 | 收入确认金额(含税) | 应收账款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注] | 信用政策 | 期末未回款原因 |
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30日内,支付30%的合同价款; (2)验收款: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货物验收单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65%的合同价款; (3)质保金:本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设备投运3年后且合同设备在质量无缺陷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及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后30日内。 | |||||||||
5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集成 | 泰州信通 | 2022年12月 | 444.86 | 405.90 | 171.19 | 买方收到卖方的交货清单、物流单及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8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 尚在信用期内 |
合 计 | 8,011.04 | 3,852.01 | 1,323.96 | - | - |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3月20日。
(二)说明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模式或流程、会计处理等,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438.96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此类票据信用风险低,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公司将承兑银行最近一年内的主体评级的信用等级为 A 以上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收取货款的情况,同时出于经营的需要,对收到的票据进行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兑付。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对业务模式判断的影响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1)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贴现后实际被追索的可能性较小,公司承担的潜在信用风险较低,其在背书、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因此认定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故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中列报;(2)对于由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其在背书或贴现后实际被追索的可能性较大,公司承担的潜在信用风险较高,因此在背书、贴现时未予以终止确认,待到兑付后终止确认,因此认定为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故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中列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因此,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三) 说明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及交易背景,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期后退回情况,是否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及交易背景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系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匹配,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营业收入情况及交易背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末应收账款金额 | 2021年末应收账款金额 | 应收账款增加额 | 占应收账款增加总额的比例 | 交易背景 |
1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1,876.38 | 118.15 | 1,758.23 | 33.79% | 详见注1 |
2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030.96 | - | 1,030.96 | 19.81% | 详见注2 |
3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885.53 | 547.53 | 338.00 | 6.50% | 详见注1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末应收账款金额 | 2021年末应收账款金额 | 应收账款增加额 | 占应收账款增加总额的比例 | 交易背景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586.20 | 35.75 | 550.45 | 10.58% | 详见注3 |
5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415.06 | - | 415.06 | 7.98% | 详见注4 |
合 计 | 4,794.13 | 701.43 | 4,092.70 | 78.66%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入确认金额 | 收入确认金额 | ||
1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3,326.15 | 880.47 |
2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818.54 | 752.76 |
3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7,947.02 | 15,567.55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1,825.58 | 286.46 |
5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386.64 | - |
合 计 | 16,303.93 | 17,487.24 |
注1: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及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南瑞集团下属公司,南瑞集团为国家电网直属科研产业单位,开展国家电网众多项目的建设,部分项目涉及到信息化服务的部分,与公司的业务相匹配,由公司参与建设。
注2: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国家电网下属数字化服务企业,公司在电力行业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中与其开展合作。
注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为国家电网下属主体,国家电网下属公司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重要投资主体,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与其部分下属单位开展合作。
注4: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国内领先的能源电力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公司在智能巡视、视频监控等项目中与其开展合作。
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期后退回情况,是否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结算条款可分为款到发货、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及分阶段付款。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涉及的主要客户2021年、2022年不同结
算条款的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结算条款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分阶段付款 | 3,326.15 | 100.00% | 797.93 | 90.63% |
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 | - | 82.54 | 9.37% | ||
小计 | 3,326.15 | 100.00% | 880.47 | 100.00% | ||
2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分阶段付款 | 1,628.39 | 57.77% | 424.27 | 56.36% |
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1,156.97 | 41.05% | 178.26 | 23.68% | ||
款到发货 | 33.19 | 1.18% | 150.23 | 19.96% | ||
小计 | 2,818.54 | 100.00% | 752.76 | 100.00% | ||
3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分阶段付款 | 6,463.00 | 81.32% | 9,047.26 | 58.12% |
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469.33 | 5.91% | 6,520.30 | 41.88% | ||
款到发货 | 1,014.68 | 12.77% | - | - | ||
小计 | 7,947.02 | 100.00% | 15,567.55 | 100.00% |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到货或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1,259.25 | 68.98% | 277.03 | 96.71% |
分阶段付款 | 566.34 | 31.02% | 9.43 | 3.29% | ||
小计 | 1,825.58 | 100.00% | 286.46 | 100.00% | ||
5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分阶段付款 | 386.64 | 100.00% | - | - |
合 计 | 16,303.93 | - | 17,487.24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由上表可见,2022年应收账款增加涉及的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涉及的主要客户主要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放宽信用政策 |
1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设计 |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后30日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受托方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以及出具发票后30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 (3)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图后3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3%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 信用政策1: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后30日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受托方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以及出具发票后30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 (3)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图后3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3%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信用政策2: 甲方在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通过审查后1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施工及运维 | (1)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施工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确认无误后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2)进度款:承包人按月度申请支付进度款,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不超过施工合同金额的30%); (3)投运款:工程投运验收完成且承包人向结算审计单位提供满足条件的送审资料后提出支付申 | 无交易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放宽信用政策 |
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支付至施工合同金额的70%;承包人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确认无误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 | ||||||
2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集成 | 信用政策1: (1)合同生效后,卖方货到现场且经过到货验收,并收到卖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45日内(含本数),买方支付物资采购合同费用总额的50%作为到货款; (2)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货物验收单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并提供出具等额发票后45日内(含本数),买方向卖方支付40%合同价款; (3)本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投运12个月后且质量无缺陷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买方将自收到卖方出具的等额发票后(如有索赔待索赔完成)支付。 信用政策2: 买方收到卖方的交货清单、物流单及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60/8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信用政策3: 款到发货。 | 信用政策1: 到货支付30%,设备全部投运后支付6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上述款项均于申请手续办理后60日内支付。 信用政策2: 工程竣工并验收、投运后,付到设备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 信用政策3: 款到发货。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施工及运维 | 信用政策1: 2021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全额。 |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放宽信用政策 |
信用政策2: (1)乙方根据实际进度剔除进度款支付申请,进度款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 (2)经客户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支付剩余款项。 信用政策3: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
3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信用政策1: (1)到货开具发票后45日内支付30%款项; (2)验收合格后于支付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并提供发票后45日内支付65%款项; (3)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审核确认45天后支付剩余款项。 信用政策2: (1)发货前支付90%货款; (2)设备到货后,卖方当月10号后向买方提供用户签字的发货清单,买方收到上述文件后次月支付剩余款项,否则将在买方收到文件后第三个月向卖方支付剩余款项。 信用政策3: 发货前支付100%款项。 信用政策4: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100%到货款: ①买方收到业主支付的主合同的到货款; ②买方完成货物的最终到货签收; ③卖方提交发票。 | 信用政策1: (1)到货开具发票后45日内支付50%款项; (2)验收合格后于支付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并提供发票后45日内支付40%款项; (3)设备投运12个月后质量无缺陷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买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余10%款项。 信用政策2: 货物交货后90日内支付100%货款。 信用政策3: 发货前支付90%款项,最终用户签收且买方收到用户签收单后6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放宽信用政策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施工及运维 | 信用政策1: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信用政策2: 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97%款项,最终合同价格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3个月。 |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设计 |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以内,发包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 (2)承包人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如有)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40%; (3)工程竣工结算后1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5%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在工程投运且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30个工作日后支付。 |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以内,发包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 (2)承包人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如有)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40%; (3)工程竣工结算后1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5%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在工程投运且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30个工作日后支付。 | 未发生变化 | 否 | ||
5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1)到货款:买方自合同生效,卖方货到现场并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30日内,支付30%的合同价款; (2)验收款: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货物验收单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65%的合同价款; (3)质保金:本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设备投运3年后且合同设备在质量无缺陷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及收到上游业主相应款后30日内。 | 无交易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应收账款增加涉及的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无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上述客户均无期后退回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不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四)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和占比、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销售产品类型 | 2022年12月31日 | 逾期金额-约定信用期[注] | 期逾期金额-未约定信用 | 截至截至2023年3月20日回款 | 收入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期 | 坏账计提比例 | 2022年收入确认金额 | 占总收入的比例 | ||||||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 | 设计 | 1,818.74 | 17.28% | 100.18 | 1年以内1,633.93;1-2年184.81 | 5.51% | 1,065.94 | - | 56.87 | 1,586.26 | 1.84% | 否 |
施工及运维 | 57.64 | 0.55% | 2.88 | 1年以内 | 5.00% | - | 42.62 | - | 1,739.88 | 2.02% | ||
小 计 | 1,876.38 | 17.82% | 103.06 | - | 5.49% | 1,065.94 | 42.62 | 56.87 | 3,326.15 | 3.86% |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集成 | 935.04 | 8.88% | 48.75 | 1年以内895.11;1-2年39.93 | 5.21% | 84.12 | 32.25 | 251.87 | 2,457.64 | 2.85% | 否 |
施工及运维 | 95.92 | 0.91% | 4.80 | 1年以内 | 5.00% | 8.11 | 55.61 | 3.03 | 360.90 | 0.42% | ||
小计 | 1,030.96 | 9.80% | 53.55 | - | 5.19% | 92.23 | 87.86 | 254.90 | 2,818.54 | 3.27% |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885.53 | 8.41% | 44.28 | 1年以内 | 5.00% | - | - | 638.94 | 7,947.02 | 9.20% | 否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 | 施工及运维 | 586.20 | 5.57% | 57.11 | 1年以内555.28;1-2年1.75; | 9.74% | - | 515.28 | 566.36 | 1,816.63 | 2.10% | 否 |
单位名称 | 销售产品类型 | 2022年12月31日 | 逾期金额-约定信用期[注] | 期逾期金额-未约定信用 | 截至截至2023年3月20日回款 | 收入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期 | 坏账计提比例 | 2022年收入确认金额 | 占总收入的比例 |
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3年以上29.17 | |||||||||||
设计 | - | - | - | - | - | - | - | - | 8.96 | 0.01% | ||
小计 | 586.20 | 5.57% | 57.11 | - | 9.74% | - | 515.28 | 566.36 | 1,825.58 | 2.11% |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 | 415.06 | 3.94% | 20.75 | 1年以内 | 5.00% | - | - | - | 386.64 | 0.45% | 否 |
合 计 | 4,794.13 | 45.54% | 278.75 | - | 5.81% | 1,158.17 | 645.76 | 1,517.07 | 16,303.93 | 18.88%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公司应收账款逾期计算口径为:(1)合同约定具体账期,根据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及合同约定账期计算逾期款项;(2)合同未约定具体账期,在期末计算逾期金额时将验收后客户尚未支付的款项均作为逾期款项。
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本期验收了合同规模为1,682.15万元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规模较大,涉及的地区较多,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扬州等地区,客户对公司的设计服务已进行了验收确认,由于相关的工程规模较大,需工程投运后支付相关款项,导致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逾期金额较大。国电南瑞能源有限公司为南瑞集团下属公司,南瑞集团为国家电网直属科研产业单位,客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重大变化,坏账期计提充分。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欠款尚未回款系由于客户尚未收到上游业主回款所致。其余欠款方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回款逾期金额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管理层访谈了解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内容及对应收票据的管理模式,获取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表,核对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对应的票据信息、前手情况及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核实应收款项融资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向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变化、客户的获取渠道等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及匹配性;
(3)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及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一贯执行;
(4)选取样本获取并检查销售合同,了解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核实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分析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核实销售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5)访谈管理层关于客户的交易背景、商业实质,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报告期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的信息,了解客户的经营范围是否与公司业务性质相匹配,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对公司与其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企业销售清单、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表,核实报告期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销售类型及销售金额,结合信用政策,核实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核实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核实期后是否存在退回情况,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验收报告、合同、银行回单、发票、送货签收单等;核对所选样本收入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是否匹配、验收日期与收入确认期间是否一致、核对项目发货及签收情况,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虚增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8)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整个函证过程进行控制,函证内容包括期末余额以及当期确认收入的金额等,其中报告期内前五大欠款方均回函确认了报告期的交易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9)实施截止测试程序,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检查验收报告等单据,以核实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2、核查结论
(1)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且增速超过营业收入增速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2)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此类票据信用风险低,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公司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应收账款方的交易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不存在期后退回情况,不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报告期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为87.30%,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为59.55%。请说明你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
称、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对比上市前的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分析本期变化情况及原因,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风险。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销售占比 | 成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64,457.20 | 74.65% | 2003/05 | 从事全国主要地区的电网投资建设运营业务 | 82,950,000.00 | 系统集成、电力设计、施工及运维 | 否 |
2 | 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 6,188.55 | 7.17% | 1997/08 | 电器设备元件、电力系统微机保护设备、自动化监控设备制造等 | 9,700.00 | 系统集成 | 否 |
3 | 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 | 2,715.18 | 3.15% | 2004/12 | 主要从事江苏省内投资建设运营电网相关业务 | 129,603.12 | 系统集成、电力设计、施工及运维 | 否 |
4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54.33 | 1.22% | 1999/09 | 电网自动化、电厂及工业自动化、轨道交通自动化、信息与安全技术、电力电子等 | 70,583.21 | 系统集成 | 否 |
5 | 江苏中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60.33 | 1.11% | 1999/02 |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 | 5,100.00 | 系统集成、施工及运维 | 否 |
合计 | 75,375.59 | 87.30% | - | - | - | - | - |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成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 |
关联关系 | ||||||||
1 |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 9,233.04 | 19.28% | 2002/09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II类、家用电器等 | 100,000.00 | 光板、光模块、业务板、交叉板等 | 否 |
2 | 北京方正通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8,563.52 | 17.89% | 2014/4 | 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开发计算机软硬件(仅限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 10,000.00 | 光板、光模块、业务板、交叉板等 | 否 |
3 | 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715.12 | 14.02% | 2016/10 | 智能制造、激光雷达、光电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 100,000.00 | 光板、光模块、业务板、交叉板等 | 否 |
4 | 上海启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938.64 | 6.14% | 2020/05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 | 2,000.00 | 气象监测装置、传感器、户外柜等 | 否 |
5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1,062.37 | 2.22% | 2013/01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 | 130,681.00 | 视频监控设备等 | 否 |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等 | |||||||
合计 | 28,512.69 | 59.55% | - | - | - | - | - |
3、2020年至2022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占比 | 排名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占比 | 排名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占比 | 排名 |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64,457.20 | 74.65% | 第1 | 38,790.09 | 55.15% | 第1 | 42,096.84 | 72.13% | 第1 |
2 | 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 6,188.55 | 7.17% | 第2 | ||||||
3 | 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 | 2,715.18 | 3.15% | 第3 | 3,964.00 | 5.64% | 第3 | 2,675.06 | 4.58% | 第3 |
4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54.32 | 1.22% | 第4 | 5,595.04 | 7.95% | 第2 | 624.34 | 1.07% | 第4 |
5 | 江苏中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60.33 | 1.11% | 第5 | 58.88 | 0.08% | 第65 | |||
6 | 徐州鑫曼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383.60 | 4.81% | 第4 | 100.60 | 0.17% | 第32 | |||
7 | 北星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064.33 | 4.36% | 第5 | ||||||
8 | 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138.85 | 5.38% | 第2 | ||||||
9 | 北京傲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623.93 | 1.07% | 第5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与 2020年、2021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年至2022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占比 | 排名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占比 | 排名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占比 | 排名 | ||
1 |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 9,233.04 | 19.28% | 第1 | 8,498.79 | 21.82% | 第2 | 7,821.61 | 20.49% | 第2 |
2 | 北京方正通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8,563.52 | 17.89% | 第2 | 5,266.09 | 13.52% | 第3 | 267.89 | 0.70% | 第8 |
3 | 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715.12 | 14.02% | 第3 | 14,129.14 | 36.28% | 第1 | 17,683.10 | 46.32% | 第1 |
4 | 上海启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938.64 | 6.14% | 第4 | ||||||
5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1,062.37 | 2.22% | 第5 | ||||||
6 | 南京中普金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488.26 | 1.02% | 第10 | 446.89 | 1.15% | 第6 | 804.68 | 2.11% | 第5 |
7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909.53 | 2.34% | 第4 | 1,636.38 | 4.29% | 第3 | |||
8 | 南京天伊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15.19 | 0.87% | 第12 | 462.33 | 1.19% | 第5 | |||
9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108.42 | 0.23% | 第58 | 63.96 | 0.16% | 第49 | 913.24 | 2.39% | 第4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与 2020年、2021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5、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风险
由上表可知,2020年至2022年公司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72.13%、55.15%、74.65%,占比均超过50%。公司对该客户存在依赖,主要是国家电网在我国电力投资领域的特殊地位所致。国家电网是我国智能电网建设战略最主要执行者,公司的业务贯穿智能电网建设的各个环节。未来,随着我国在智能电网领域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及公司在智能电网领域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将与国家电网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合作,未来业务亦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趋势。
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92,345.2万元、券商理财产品余额15,108.93万元。请详细说明投资产品明细、底层资产、投资风控措施及相关信息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购买理财产品间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情形。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投资产品明细及底层资产
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产品类型 | 详细产品名称 | 底层资产 | 理财机构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2021年第2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银行对公存款 | 工行银行 | 5,397.09 |
2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银行对公存款 | 农行银行 | 5,394.16 |
3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单位大额存单发行面值(公司部) | 银行对公存款 | 江苏银行 | 5,370.39 |
4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 | 中国银行 | 7,709.83 |
序号 | 产品类型 | 详细产品名称 | 底层资产 | 理财机构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 |||||
5 | 结构性存款 |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浮动端收益为欧元与美元的汇率互换 | 建设银行 | 6,043.17 |
6 | 结构性存款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底42期52号 | 标的为欧元兑美元汇率 | 南京银行 | 55,379.59 |
7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70天结构性存款 | 标的为黄金的期权 | 招商银行 | 4,018.36 |
8 | 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及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其他货币市场工具 | 兴业银行 | 3,032.61 |
银行理财产品合计 | 92,345.20 | ||||
9 |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银行存款,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06%;2.证券投资基金,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25%;3.衍生金融资产,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04%;4.标准化债券类信托产品(光大信托-盛元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光大信托-盛元纯债添利信托计划、国投泰康信托招福宝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招财进宝投资运作信托计划、中海 | 华泰证券 | 8,687.19 |
序号 | 产品类型 | 详细产品名称 | 底层资产 | 理财机构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信托稳盈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海信托稳盈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99.65%,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信托产品穿透持仓债券748只,其中前10名如下注(1) | |||||
10 |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华泰泰合金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银行存款,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07%;2.证券投资基金,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26%;3.衍生金融资产,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04%;4.标准化债券类信托产品(光大信托-盛元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光大信托-盛元纯债添利信托计划、国投泰康信托招福宝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招财进宝投资运作信托计划、中海信托稳盈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占产品总资产的比例99.62%,华泰泰合金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信托产品穿透持仓债券713只,其中 | 华泰证券 | 2,408.00 |
序号 | 产品类型 | 详细产品名称 | 底层资产 | 理财机构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前10名如下注(2) | |||||
11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 | 中信证券 | 2,006.86 | |
12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 | 中信证券 | 1,003.44 | |
13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 | 中信证券 | 1,003.43 | |
券商理财产品合计 | 15,108.93 |
注(1)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十大个券情况如下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发债主体 | 持仓比例 |
114550.SH | 23泰华01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0.78% |
151460.SH | 19水发01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0.69% |
102281869.IB | 22港兴港投MTN007 |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64% |
032280726.IB | 22盐城高新PPN001 |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9% |
032001000.IB | 20莆田国资PPN001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57% |
114807.SH | 23鹰控02 |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57% |
102001710.IB | 20财金投资MTN001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7% |
175071.SH | 20达州G1 |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 0.57% |
167089.SH | 20延安01 | 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57% |
177036.SH | S20凉山2 |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57% |
注(2)华泰泰合金8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十大个券情况如下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发债主体 | 持仓比例 |
114550.SH | 23泰华01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0.79% |
102281869.IB | 22港兴港投MTN007 |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65% |
137846.SZ | 财华01A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63% |
032280726.IB | 22盐城高新PPN001 |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9% |
042280533.IB | 22盐城国投CP002 |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7% |
137847.SZ | 财华01B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56% |
032281050.IB | 22盐城国投PPN002 |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 0.53% |
司 | |||
102001621.IB | 20淮北建投MTN002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52% |
101900128.IB | 19溧水城建MTN002 |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46% |
114465.SH | 22东城04 | 泰州东部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0.44% |
2、投资风控措施及相关信息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在上述理财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理财管理办法》等,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如下:
(1)财务部设置专门的理财专员,负责按《理财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低风险”、“保本型”等原则要求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提交资金小组集体讨论后,由理财专员发起OA申请审批流程,只有审批完成的流程,出纳人员才可以据审批流程执行理财计划。
(2)将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公司理财产品询比价只邀请被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A”的机构,财务部经理及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到账情况及违约情况,发现违约的,立即终止合作,并纳入“黑名单”。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5)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资金制度及其他规定的,致使公司利益受损或收益低于预期的,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801.8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购买金额及品种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公司购买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均为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公司无法影响对于该等专业金融机构对底层资产的投向,底层资产未直接或间接投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或相关项目,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情形。
3、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系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增加公司收益而进行的操作,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也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理财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对投资购买理财行为的风险控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产品,购买金额及品种均在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内,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管理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不存在通过购买理财产品间接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向首发募投项目投入4,891.26万元,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的差异超过30%,你公司拟将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请你公司:
(一)列表说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建设项目变更前后时间安排,详细说明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补缺地块手续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所处市场环境、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前述事项对你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说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目前进展及后续计划,你公司拟向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支付对价取得服务的内容,并向我所报备有关合作协议。
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表说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后时间安排,详细说明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补缺地块手续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所处市场环境、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前述事项对你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后时间安排
公司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后时间安排如下表: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变更前时间安排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变更前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 | 进度阶段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建设规划及许可 | ||||||||
2 | 工程招标 | ||||||||
3 | 工程建设 | ||||||||
4 | 设备招标 | ||||||||
5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6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7 | 系统平台技术开发 | ||||||||
8 | 试运营 |
2)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变更后时间安排
①不涉及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不涉及补缺地块建设项目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进度阶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建设规划及许可 | ||||||||||||||||
2 | 工程招标 | ||||||||||||||||
3 | 工程建设 | ||||||||||||||||
4 | 设备招标 | ||||||||||||||||
5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6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7 | 系统平台技术开发 | ||||||||||||||||
8 | 试运营 |
②涉及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涉及补缺地块建设项目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进度阶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建设规划及许可 | ||||||||||||||||
2 | 工程招标 | ||||||||||||||||
3 | 工程建设 | ||||||||||||||||
4 | 设备招标 | ||||||||||||||||
5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6 | 试运营 |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1)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时间安排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 | 工程阶段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场地建设 | ||||||||
2 | 场地装修 | ||||||||
3 | 人员招聘、培训 | ||||||||
4 | 软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 ||||||||
5 | 软硬件设备调试 | ||||||||
6 | 系统开发及运行 |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后时间安排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后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 | 工程阶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场地建设 | ||||||||||||||||
2 | 场地装修 | ||||||||||||||||
3 | 人员招聘、培训 | ||||||||||||||||
4 | 软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 ||||||||||||||||
5 | 软硬件设备调试 | ||||||||||||||||
6 | 系统开发及运行 |
2、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补缺地块手续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近两年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尤其2022年,公司所在地南通地区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多,新基地建设多次停工,现场施工未能按计划如期有序开展,使得新基地建设滞后较多;
(2)公司新基地建设涉及土地面积合计57,189.26平方米,包括募投项目用地以及新增补缺地块。新增补缺地块位于新基地东北角,共计9,272.51平方米,先期未取得土地证书,已于2023年2月9日取得土地证书(苏(2023)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5568号)。
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土地紧邻该补缺地块,为了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公司待补缺地块取得证书后再推进相邻地块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募投项目用地及补缺地块的土地证书均已取得,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书,目前不存在其他影响新基地建设进度的事项。
3、项目所处市场环境、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项目所处市场前景广阔
国家电网的投资经历了电网建设(2002-2009年)和坚强智能电网建设(2010-2018年)两大大规模投资时期。
2019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2019年工作会议提出聚焦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企业,建设运营好“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即“三型两网”发展战略。
“三型两网”发展战略的提出,开启了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投资周期。为落实“三型两网”战略,2019-2024年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重点完成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将电力用户及其设备,电网企业及其设备,发电企业及其设备等连接起来,以电网为枢纽,发挥平台和共享作用,为全行业和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大机遇。
(2)公司行业经验丰富,研发实力较强,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深耕于智能电网领域多年,现有的研发实力、营销能力及丰富的项目经验,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保障。在项目案例方面,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家电网大型项目,众多案例成果为新增项目提供丰富的实施经验。
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包括构建研发组织架构、制定标准化研发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中心的责任关系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4、前述事项对你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为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及新技术研发的工作,相关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限24个月,变更后不超过36个月,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5、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取得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前后时间安排;
(2)现场查看新基地的建设情况,取得公司关于新基地建设的进度以及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原因的说明;
(3)取得补缺地块不动产权证书;
(4)查阅智能电网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宇智能新基地工程进展不及预期主要受外部环境和补缺地块先期未取得证书影响,具有合理的理由。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广阔,且公司行业经验丰富、研发实力较强,项目所处市场环境及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未造成重大影响。
(二)说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目前进展及后续计划,你公司拟向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支付对价取得服务的内容
1、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目前进展及后续计划,公司拟向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支付对价取得服务的内容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落地实施。
目前,公司已开始第一阶段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设计,于2022年与IT战略和管理咨询领军机构毕马威就“泽宇智能数字化转型规划咨询项目”确定合作关系,项目的目标为:设计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蓝图规划,具体包含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设计业务流程体系,具体包含全业务线的端到端问题剖析、流程标准化、可视化,具备全面性与柔性;设计公司组织体系,应具备先进性、实效性,同时为原有管理体系的继承。基于以上内容,实现业务流程端到端打通、信息打通、财务打通等,支撑公司完成行业领先的—流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该阶段预计于2023年上半年结束,毕马威将交付泽宇智能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含企业级数字化现状诊断、数字化架构设计)以及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在第一阶段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设计完成的基础上,公司继续推进后续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落地实施,预计2024年首批管理体系系统应用上线。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与毕马威签订的合作协议,查阅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
容;
(2)取得公司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目前进展及后续计划的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宇智能正在积极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泽宇智能与毕马威合作具有合理的理由。
六、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北京进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梧欣桐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泽宇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高科”),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战略规划、泽宇高科主营业务等说明设立该公司的主要背景及必要性,泽宇高科业务与你公司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效用。
【回复】
1、泽宇高科设立的主要背景及必要性
机器人技术是高端智能装备和高新技术的代表,机器人技术已成为衡量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当今国家制造业处于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产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提升产业智能化升级将助力企业提高制造效率,提升品质,从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机器人产业已成为高端制造业转型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
国家鼓励支持机器人产业的发展,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的相关政策,诸如《中国制造2025》《关于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是提出要突破先进控制器、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减速器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加速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以其巨大的引擎推动力,重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改变社会生产和生活模式,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并由此提高生产效率,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是当前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我国已经进入了急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一方面会造成劳动力供给不足和用工成本的上升,导致各行各业尤其是制造业和服务业将
面临巨大的人力缺口,另外一方面人口的老龄化将使得医疗、养老、家政等行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并催生出巨大的需求。机器人技术将成为应对老龄化和低生育率的最有效的手段。机器人将在医疗康复、养老服务、快递服务、工业生产等各行各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及时抓住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发展变化的重大机会,聚拢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高端人才,聚焦于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以研发电力行业所需要的巡检机器人为契机,向机器人和高端制造领域发展,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智能化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长远发展所作出的决策,将有效促进公司产业向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深入发展,为公司在战略层面持续良性布局发展提供优质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
2、泽宇高科业务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用
泽宇高科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人工智能图像算法的研究和软件研发,利用新一代传感器、边缘计算、无线通信、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为各行各业提供相关的智能产品、系统集成与技术服务。目前,泽宇高科的主营业务分为四个板块:变电\配电巡检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特种操作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人工智能图像算法的研究、巡检平台软件的开发,具体如下:
(1)变电\配电巡检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
变电\配电巡检机器人主要用于变电站室外内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巡检、配电房二次设备巡检,具备先进的安全接入模块与通信模块,满足变电站安全接入需求及通信需求,以激光导航、机器视觉等技术,实现变电站复杂环境下的障碍识别和处理能力。可以根据障碍物的特征,AI自主计算,采取合理的绕障、避障措施。采用三维激光地图建模方式,机器人可自主运行,实现全站抢险功能。机器人本体可自由搭载可见光、红外、局方检测等设备满足变电站巡检要求。
(2)特种操作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
特种操作机器人具有高精度,高效率,可靠性,安全性和易操作性等优点,其特
有的高灵活性机械臂可以实现各类场景的自动化操作,以变电站二次设备操作场景为例,平台下达操作操作指令,机器人可根据指令完成分闸、合闸等操作,减轻运维人员工作压力,满足无人运 维及巡检需求。在配网侧,可实现支线线路的引线搭接工作,机器人搭载的人工智能控制算法,可以实现工作流程自主化,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提升工作效率。
(3)人工智能图像算法的研究
泽宇高科着力于提升算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深度挖掘采集数据及图像信息,运用数据模型、风险模型、控制模型的计算处理方式实现各类场景人工智能图像算法的深度应用;在国网巡检类算法领域,构建视觉识别告警样本库及研制高精度智能识别算法模型。基于电网资源业务中台和智能辅助微应用建立样本归集机制,梳理完善变电站人工智能异常识别类型,统一异常分类标准,构建协同、统一的异常识别非结构化告警库;基于告警库研制针对设备状态、设备缺陷、异物入侵、异常行为等识别算法模型,建立非结构化告警样本库,研发不同类型异常识别自主闭环训练算法,实现算法的自主迭代更新。
(4)巡检平台软件的开发
泽宇高科专注于全面巡检平台软件的开发,平台包括高清视频巡视、传感器监测、机器人巡视、无人机巡视、三维模型五个子系统, 通过智能机器人、高清视频、传感器、无人机、三维建模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构建多维立体智能巡检平台,提升运维人员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设备状态管控力。研究机器人、高清视频、无人机和传感物联网络协同巡检策略,建立缺陷检测模型动态评估和优化技术,实现电网设备缺陷云边协同预警,为电网设备的运行状态提供连续的自我评估,形成诊断追溯依据,提升电网运维管理精益化水平;通过构建沉浸式的AI智能交互应用体系,深化智能巡检机器人、无人机、高清视频、传感器在设备巡检、告警辅助等方面等应用,形成高级智能的物联应用,加大电网设备整体监控水平,拓宽物联的应用范围和规模,使电网设备运维管理更加智能化、可视化。
泽宇高科的业务板块与公司主营的系统集成业务有很高的协同性。一方面,公司将围绕泽宇高科的智能机器人产品和软件类产品为核心打造新的电力信息
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属性;另外一方面,泽宇高科可获得公司从集成到施工及运维一体化的资源支持和技术支持对其产品的落地产生积极的效应,有利于其业务的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