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朱蕾(LEIZHU)、独立董事武常岐、非独立董事李明钧,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朱蕾(LEIZHU)女士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定于2022年2月18日届满,公司于公司已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并于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佟成生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独立董事)、李明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佟成生先生为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差错更正、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20220324 |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1次会议 | 20220426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部 通过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2次会议 | 20220822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 | 20221026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其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以下无正文)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朱 蕾 佟成生
李明钧 李明钧
武常岐 武常岐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