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吉宏股份 股票代码:0028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三年三月
1-1-2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113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现行有效的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具体规定
1-1-4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以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时间间隔及安排。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每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正值,同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且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1-1-5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董事会认定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每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审议通过。若公司当期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股东回报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情况未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及程序
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及法规的有关规定:(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2)公司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求,或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的其他情况。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
1-1-6
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7、对于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风险的控制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含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现金回购金额(不含佣金等费用)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 |
2021年 | - | 6,049.11 | 22,727.75 | 26.62 |
2020年 | 3,754.84 | 11,400.84 | 55,870.71 | 27.13 |
2019年 | 2,225.94 | 599.81 | 32,625.70 | 8.6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 64.82 |
注:2023年1月5日,公司发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不送红股,
1-1-7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特别分红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权益分派事项。
经核查,公司最近三年实际累计现金分红(含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24,030.54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年均净利润的
64.82%,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434.80万元、52,972.69万元、20,117.51万元和18,062.12万元。2021年,受宏观因素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影响,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运输成本及广告费用大幅上升,而客单价整体降幅较大;公司包装业务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整体净利润下降。若公司未来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应收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虽已就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的事项向其提起诉讼,但是股权转让款能否收回以及收回的时间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应收股权转让款无法回收,将导致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95%、25.77%、30.47%和30.10%,其中对公司第一大客户伊利集团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07%、20.21%、
1-1-8
25.03%和24.82%,存在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包装业务的主要客户为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品领域的国内知名企业,如果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发生产品安全等质量事件,或受到行业内同类企业发生的产品重大事件的连带影响,或因外部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自身终端消费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等各种情形,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业务重要原材料即原纸价格持续波动,公司产品的提价稍滞后于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包装业务毛利率构成一定影响。如果主要客户订单量下滑,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将对公司包装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1-1-9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3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3
四、特别风险提示 ...... 7
目 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6
三、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金额及募集资金存管情况 ...... 18
四、募集资金投向 ...... 19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0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20
七、发行费用 ...... 20
八、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上市流通 ...... 21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21
十、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 ...... 31
十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2
十二、利益冲突情况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1
三、其他风险 ...... 42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3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43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 44
1-1-10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4
四、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 56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1
六、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 70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3
八、公司竞争地位分析 ...... 110
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7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31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情况 ...... 135
十二、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138
十三、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 139
十四、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动情况 ...... 139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 140
十六、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 14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7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 14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147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的说明 ...... 153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56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59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61
七、经营成果分析 ...... 208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26
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229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30
十一、纳税情况 ...... 232
十二、重大事项说明 ...... 239
十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0
1-1-11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42
一、合规经营情况 ...... 242
二、资金占用情况 ...... 247
三、同业竞争 ...... 247
四、关联交易 ...... 24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6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263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94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94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296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96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主要结论 ...... 307
第九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08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21
六、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 322
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 324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26
一、备查文件 ...... 326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26
附表 ...... 327
附表1 商标情况 ...... 327
附表2 专利情况 ...... 336
附表3 软件著作权情况 ...... 345
附表4 作品著作权情况 ...... 350
1-1-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公司、发行人或吉宏股份 | 指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吉宏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永悦投资 | 指 |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厦门吉客印 | 指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西安吉客印 | 指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厦门吉客印全资子公司 |
金域互动 | 指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系厦门美晴全资子公司 |
厦门美晴 | 指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厦门吉客印全资子公司 |
深圳吉链 | 指 | 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西吉宏 | 指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吉链全资子公司 |
安徽吉宏 | 指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济南吉联 | 指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呼市吉宏 | 指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廊坊吉宏 | 指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孝感吉宏 | 指 |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滦州吉宏 | 指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吉宏包装 | 指 |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思塔克纸业 | 指 | 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夏吉宏 | 指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陕西永鑫 | 指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港包装 | 指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系安徽吉宏参股公司 |
天津长荣 | 指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江西吉宏参股公司 |
众享互联 | 指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吉链参股公司 |
山西火致 | 指 | 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吉链曾经的控股公司 |
海晟融创 | 指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正奇信息 | 指 | 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
伊利集团 | 指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瑞幸咖啡 | 指 | 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 |
华莱士集团 | 指 |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1-13
麦当劳 | 指 | McDonald's Corporation |
旺旺集团 | 指 |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 |
Prime time | 指 | Prime Time Packaging Ltd. |
咪咕视讯 | 指 | 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百威集团 | 指 | 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 |
安克创新 | 指 | 安克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星徽股份 | 指 |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乐歌股份 | 指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赛维时代 | 指 |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裕同科技 | 指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荣股份 | 指 |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翔港科技 | 指 |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永新股份 | 指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合兴包装 | 指 |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紫江企业 | 指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美盈森 | 指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龙利得 | 指 |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胜达 | 指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再融资注册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电总局 | 指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 指 | 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
海关总署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全国人大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本次募投项目 | 指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1-1-14
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
董事会 | 指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 |
专业术语 | ||
云印刷 | 指 | 将数字信息技术与印刷技术相结合而成的新型远程网络印刷服务 |
数字印刷 | 指 | 一种将数字化的图文信息直接记录到承印材料上的全新印刷技术 |
VOCs | 指 | 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
QSR包装 | 指 | 符合环保标准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 |
瓦楞纸盒 | 指 | 利用瓦楞纸编制或黏贴成的盒子,常用作包装物品方便运输 |
UV印刷 | 指 | 一种通过紫外光干燥、固化油墨的一种印刷工艺,需要将含有光敏剂的油墨与UV固化灯相配合 |
CTP制版技术 | 指 | 集光学技术、电子技术、彩色数字图像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精密仪器及版材技术、自动化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制版技术。 |
B2B模式 | 指 | 一种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的营销模式。 |
B2C模式 | 指 | 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零售模式。 |
SKU | 指 | 库存保有单位,是对每一个产品和服务的唯一标示符 |
云计算 | 指 | 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解成无数个小程序,然后,通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 |
智能终端 | 指 | 具有多媒体功能的智能设备,支持音频、视频、数据等方面的功能 |
AI算法 | 指 | 运用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计算方法,是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能够对一定规范的输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所要求的输出。一个算法的优劣可以用空间复杂度与时间复杂度来衡量。 |
m、㎡、km2 | 指 | 米、平方米、平方公里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1-1-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Xiamen Jihong Technology Co., Ltd.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吉宏股份 |
证券代码: | 002803.SZ |
法定代表人: | 庄浩 |
注册资本: | 378,409,288元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
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516215965 |
邮政编码: | 361027 |
公司电话: | 0592-6316330 |
公司传真: | 0592-6316330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hong.cn |
电子信箱: | ipo@jihong.cn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1-16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跨境电商行业已步入商业模式成熟的稳定成长期
跨境电商行业已发展二十余年,经历了以撮合服务为主的萌芽期、线上交易初步可行的成长初期。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与海外电商渗透率提升等多因素助力下,目前已步入商业模式成熟的稳定成长期。整体上看,跨境电商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跨境交易并淡化国际贸易边界,在消费全球化、产业升级转型的浪潮中具备强劲的成长能力。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其已逐步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支柱产业。根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比例持续攀升,从2015年的22%提升至2021年的36.32%,对进出口总额成长具备重要支撑作用。
2、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将成为趋势
近年来,为避免由于同质化严重造成行业恶性价格竞争这一问题,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始结合自身的优势积极打造自有品牌以谋取快速发展,将其作为长期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从实施层面来看,相比于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将企业的采购、销售、服务、消费反馈、营销策略以及品牌建设等环节集成到同一系统上进行统筹管理,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效率,优化了传统贸易方式中的报关手续、通关手续、降低了跨境运输等环节的成本,提升了自主品牌建设的可行性。
3、“新总部”是规模化企业的必经之路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除了在技术实力提升与营销网络布局等方面加快脚步外,打造自有的“新总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规模化企业的必经之路,是对企业品牌形象的一次全面升级。
全新的总部运营管理中心作为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富有企业特色的产品展示大厅以及其他配套等可以充分进行个性化定制,使得企业在企业文
1-1-17
化、企业品牌及形象展示推广方面,拥有更加独特的优势。
4、我国仓储物流行业将由自动化向智能化不断升级
智能仓储作为智能物流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构建智能工厂和智能生产之间的关键纽带,在各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物流效率的提升将成为企业的另一重要利润来源。随着我国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仓储业的现代化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世界范围来看,物流仓储主要分为人工仓储、机械化仓储、自动化仓储、集成自动化仓储、智能自动化仓储五个阶段。现阶段我国仓储发展正处在自动化和集成自动化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将结合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向智能化升级,产业的升级也将带动下游产业链中的自动化立体库、自动输送设备和自动分拣设备向更智能的方向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建设高标准数字中心总部,为公司业务经营赋能
当前,跨境电商正迈入全流程数字化变革期,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推动外贸各环节优化成为了业内企业的发展重心。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通过组建高素质团队在实战中发挥数字化运营的优势从而逐步提升了市场地位。成功的发展壮大使得公司意识到数字化运营的重要性,未来,公司计划布局更为广泛的海外市场,而当下的数字基础将制约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数字化运营实力显得尤为迫切。
因此,公司需要购置新的自用场地来打造出高标准的数字中心,通过配备一线水平的硬件及软件系统,为数据处理及分析做支撑。同时,扩充办公场所引进更多的高端人才来把控数字化运营,帮助管理层科学决策;另外,将全新的高端数字中心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外宣传,可以为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及形象的展示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2、加强业务系统研发,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近年来,公司各类型的研发课题数量逐渐增加,因而对研发环境的要求不断提升。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已略显老旧,诸多前沿课题不便开展。同时,未来的研发队伍将进一步壮大,当下的研发空间已明
1-1-18
显不足。另外,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变化,对新技术的快速迭代要求较高,只有持续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研发和整合能力的投入,方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足。
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购置新的自用场地打造出现代化的研发中心,以满足各项课题研发、验证的需要并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主研发综合供应链管理系统、智能素材管理系统、综合广告投放系统、事件服务系统及数据中心,从而积极提升供应链管控能力和响应速度,强化业务团队的素材输出效率,完善数据治理、主题分析、数据服务、数据挖掘等能力,以期全面实现跨境电商业务的自动化办公、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
3、打造自有品牌并拓展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强化竞争优势
近年来,电商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使得全球消费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逐渐由线下转到线上,消费区域由国内上升到全球。跨境电商行业因其具备“链接全球”的特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其中,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当前,跨境电商行业的竞争聚焦于两个方向:一是自有品牌的打造;二是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的拓展。
为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自有品牌的发展机遇,通过精选自行车、内衣等细分领域优质品类进行深度产品开发,建设品牌运营体系,向产品品牌化、营销精细化方向发展以期进一步加强用户粘性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积极投入专业人才、基础设施等要素,深化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布局,从而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
三、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金额及募集资金存管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1-19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173.00万元(含80,173.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四、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73.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 | 36,952.96 | 23,041.00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9,425.63 | 8,161.00 |
3 | 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26,062.03 | 24,971.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 | 24,000.00 |
合计 | 96,440.62 | 80,173.00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
1-1-20
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一)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承销期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 |
律师费用 | 【】 |
资信评级费用 | 【】 |
会计师费用 | 【】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 | 【】 |
合计 | 【】 |
上述费用均为预计费用,承销费和保荐费将根据《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中相关条款及最终发行情况确定,其他发行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21
八、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上市流通
(一)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停牌、复牌安排 |
【】年【】月【】日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1日 | 网上路演;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下、网上申购日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1日 | 申购资金验资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2日 | 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及网上中签率;网上申购配号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3日 |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根据中签结果进行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T+4日 |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 | 正常交易 |
(二)本次发行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
1-1-22
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五)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1130号),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披露后6个月内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1-1-23
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1-1-24
面提议召开;
(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1-1-25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1-1-26
3、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4、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八)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限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1-1-27
司债券:
(1)在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九)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
1-1-28
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八)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1-1-29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还本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额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一)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
1-1-30
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本债券项下各项权利义务的解释、行使或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债券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债券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债券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1-31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和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以及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十、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可转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1-32
十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庄浩 |
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
联系电话 | 0592-6316330 |
传真号码 | 0592-6316330 |
联系人 | 许文秀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炎勋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
联系电话 | 021-35082196 |
传真号码 | 021-35082151 |
保荐代表人 | 黄璇、邬海波 |
项目协办人 | 董仕林 |
项目组成员 | 曹锐、张毅、刘熠、刘佳辰、雷迪、徐洪飞 |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丽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
联系电话 | 010-52682888 |
传真号码 | 010-52682999 |
经办律师 | 吴莲花、朱敏、崔满长 |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谭小青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联系电话 | 010-65542288 |
1-1-33
传真号码 | 029-63358801 |
签字会计师 | 常晓波、张东鹤、薛燕、张智民 |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波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联系电话 | 010-85679696 |
传真号码 | 010-85679228 |
经办人员 | 崔濛骁、华艾嘉 |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
联系电话 | 0755-88668686 |
传真号码 | 0755-82083194 |
(七)登记机构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
联系电话 | 0755-21899999 |
传真号码 | 0755-21899000 |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开户名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7441010187000001190 |
十二、利益冲突情况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主要相关人员如下:
1-1-3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炎勋 |
保荐代表人 | 黄璇、邬海波 | |
项目协办人 | 董仕林 | |
项目组成员 | 曹锐、张毅、刘熠、刘佳辰、雷迪、徐洪飞 |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丽 |
经办律师 | 吴莲花、朱敏、崔满长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谭小青 |
签字会计师 | 常晓波、张东鹤、薛燕、张智民 |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波 |
经办人员 | 崔濛骁、华艾嘉 |
1-1-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业务经营风险
1、交易纠纷的风险
公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为跨境出口电商零售业务,通过线上跨境出口零售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海外终端消费者。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由于交易各方因商品质量、物流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理解不一致而引发的纠纷,上述纠纷一方面会给公司带来退货成本、沟通成本等额外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将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形象。虽然公司已对采购商品建立起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并通过严格甄选物流服务商,充分确保销售商品品质及物流的时效性,但若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影响较大的交易纠纷及负面评价,将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品牌形象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始终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包装业务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事故。公司主要客户为食品、餐饮、饮料、日化等快消品行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包括国内乳业/日化龙头、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瑞幸咖啡、麦当劳等,其产品在不断更新换代,对于包装的质量要求较高,如果公司的印刷包装技术水平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要求,出现质
1-1-36
量问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损害,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5、未及时跟进行业技术更新而导致销售规模下降的风险
互联网电商业务的发展主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对公司在网络数据安全、软件系统开发、数据信息处理以及仓储物流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互联网电商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技术迭代周期缩短,若公司未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及时更新现有技术,强化自身优势,则将会存在销售规模下降的风险。
6、知识产权风险
互联网行业技术属性较强,业务经营中所涉及的互联网及其他领域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较多、范围较广,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尽管公司一贯遵守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注意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但如果公司遭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纠纷或索赔,或者公司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消防安全风险
公司包装业务原材料含易燃性较强的纸张和油墨等,尽管公司极为注意安全生产,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同时配备各项防火设施,但仍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风险。
8、人才流失风险
电商业务的成功运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团队成员,专业化运营团队、技术团队、营销团队等团队的稳定性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公司当前拥有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核心管理人员具有多年行业经验。未来核心员工能否保持稳定,是公司电商业务是否顺利运行的重要因素。
9、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
1-1-37
高要求。随着投资项目的实施,如短期内公司管理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财务风险
1、业绩下滑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48,203.11万元、50,417.94万元、45,097.56万元和47,578.6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02%、11.43%、8.71%和12.09%,应收账款数额较大。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98.13%,应收账款质量较好。虽然公司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主要客户信誉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因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如果公司不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3、应收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
4、存货管理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扣除跌价准备后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423.43万元、29,060.39万元、42,204.44万元和40,343.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2%、14.58%、21.79%和
19.91%。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保证存货供应的充足性及物流运输的及时性,提升境内外客户的消费体验,公司需要置备一定规模的存货。若公司存货管理不善,出现损失或损害等情况,将造成公司财产的直接损失,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公司整体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不畅,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则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1-1-38
5、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开始涉足跨境电商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日本、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以美元、港币、新台币、日元等多种外币进行结算,而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汇率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盈利有所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因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依法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另外部分子公司根据当地政策(如呼市吉宏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更,或公司以后年度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或无法获取税务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或公司子公司所享受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可转债自身风险
1、可转债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对未转股部分每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2、可转债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将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能否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取决于本次发行确定的转股价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多项因素,相关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的可转债到期不能转为本公司股票。届时,投资者只能接受还本付息,而本公司也
1-1-39
将承担到期偿付本息的义务。
此外,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或到期没有全部转股的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4、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5、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6、可转债转股后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将随着投资者实施转股行为而产生相应的摊薄效应。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若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将导致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
1-1-40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效应。
7、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股票、债券一样,可转债的市场价格会有上下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8、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本次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政策及市场变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外部经营环境、宏观政策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因素,该等情形可能会对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2、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虽然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品牌及客户开拓不及预期等,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估算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果存在难以预见的意外因素,则可能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3、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受建设期进度影响较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另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可能不及预期。
1-1-4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在跨境电商领域,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跨境电商领域具有一定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但互联网技术和模式的发展日新月异,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营销形式也日趋丰富多样,客户对于互联网营销的认识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引进优秀人才、拓展优质客户、扩大业务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准确把握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对互联网营销需求的变化,公司将无法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地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包装领域,国内包装印刷市场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较为激烈,各区域的包装印刷公司均未能在全国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而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印刷市场的发展历史经验来看,我国包装印刷市场集中度的逐步提高将是必然趋势。公司是目前国内为知名食品、餐饮、饮料企业提供包装一体化服务的主要企业之一,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但若公司不能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领域,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二)境外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如公司开展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政局动荡、战争、动乱、敌对状态以及对华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三)消费者偏好变化的风险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受消费者偏好变化的影响较大,公司能否及时准确的预测时尚潮流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各国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包装行业下游产业发展状况和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包装印刷行业属于中间产品行业,其市场需求受下游产业影响
1-1-42
较大。公司的下游客户以食品、餐饮、饮料等消费品行业的企业为主,过去十年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不断提升,下游行业发展状况较好。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走低,公司下游企业的订单量可能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对公司包装印刷产品及服务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五)互联网行业监管政策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
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作为线上媒体传播渠道,所受到的政策监管相对宽松,行业进入门槛不高,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但如果未来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互联网领域内的创新、竞争或信息传播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二)审核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
1-1-43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015.71 | 58.18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825.22 | 41.82 |
股份总数 | 37,840.93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1 | 庄浩 | 境内自然人 | 69,623,082 | 18.40 | 54,097,037 |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 28,850,000 |
2 | 庄澍 | 境内自然人 | 34,671,025 | 9.16 | 26,003,269 |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 16,150,000 |
3 | 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1,440,000 | 5.67 | - | A股流通股 | - |
4 |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696,662 | 3.36 | - | A股流通股 | - |
5 | 王亚朋 | 境内自然人 | 11,779,900 | 3.11 | 8,834,925 |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 - |
6 | 贺静颖 | 境内自然人 | 6,638,925 | 1.75 | - | A股流通股 | - |
7 | 张和平 | 境内自然人 | 6,236,125 | 1.65 | 4,979,194 |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 - |
8 |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5,444,928 | 1.44 | - | A股流通股 | -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778,986 | 1.26 | - | A股流通股 | - |
10 | 王海营 | 境内自然人 | 4,048,380 | 1.07 | 4,048,380 | 限售流通A股 | |
合计 | 177,358,013 | 46.87 | 97,962,805 | 45,000,000 |
注:庄浩和张和平为夫妻关系,庄澍和贺静颖为夫妻关系,庄浩与庄澍为姐弟关系,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及父子关系。
1-1-44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控股子公司共计59家,境外控股子公司共计12家。其中重要控股子公司14家,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环保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2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3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4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5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6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1-1-45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系 | 主营业务 |
7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8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9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10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11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互联网精准营销广告业务 |
12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互联网精准营销广告业务 |
13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国内电商 |
14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供应链运营管理 |
注:重要控股子公司为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任一指标占合并口径相关指标5%以上的子公司。
(三)发行人控制的主要公司基本情况
1、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69282275X4 |
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铁军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环保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安徽省蚌埠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年8月7日 |
经营范围 | 环保纸容器研发;纸容器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公司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3日为外资企业)。 |
2、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呼和浩特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692874066P |
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土默川路南侧、春光路东侧(一照多址) |
1-1-46
法定代表人 | 张和平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环保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年9月1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平面广告设计制作;纸制品开发、设计、制作及销售;批发零售纸张、印刷器材、印刷耗材、塑料制品、五金配件;包装箱、包装盒的加工销售;机械维修及技术改造业务 |
3、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5MA33NGQ0XC |
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浦头路11号四号厂房一层 |
法定代表人 | 张和平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3月25日 |
经营范围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专业化设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
1-1-47
4、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81MA770WFL0T |
住所 |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
法定代表人 | 张和平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12月28日 |
经营范围 | 包装装潢印刷(凭资质证经营);纸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进出口贸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309111722X8 |
住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经济开发区(阿里山大街9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和平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60%的股权,齐思钺持有其40%的股份 |
主要业务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河北省唐山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4年1月22日 |
经营范围 | 包装装潢印刷;纸制品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纸张、印刷器材、印刷耗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五金配件批发零售;印刷机械维修及技术改造;平面广告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48
6、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030616574959 |
住所 | 廊坊市广阳经济开发区宏业路6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和平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河北省廊坊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8日 |
经营范围 | 包装箱、包装盒、纸制品、纸制餐具研发、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平面设计;印刷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维修;批发零售:纸张、印刷耗材、印刷器材、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印刷机械及零配件、文化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3MA2YFB7X81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2单元-1 |
法定代表人 | 庄浩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1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 |
1-1-49
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1MA6U6XNL64 |
住所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37乙号洛克大厦25楼 |
法定代表人 | 龚红鹰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陕西省西安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3日 |
经营范围 | 网上日用百货的贸易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须经审批的除外);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地 | 中国香港 |
注册地 | 中国香港 |
业务性质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注册资本 | 5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5万美元 |
股权结构 | 西安吉客印持有其100%股权 |
1-1-50
主要业务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香港 |
10、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4AHMH8P |
住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大学科技园(东区)12幢三层303-304室、四层401-402室 |
法定代表人 | 龚红鹰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河南省郑州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23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箱包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1、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6MA321K135H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1单元-2 |
法定代表人 | 贺静颖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 |
股权结构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互联网精准营销广告业务 |
1-1-51
主要生产经营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8月2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运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2、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6MA018CFC8E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8号航空科技大厦1号楼4层401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实收资本 | - |
股权结构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互联网精准营销广告业务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北京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26日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3、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MA3AF77Y51 |
住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办公大楼(东座) |
1-1-52
主楼2层207-3室 | |
法定代表人 | 贺静颖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天津国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国内电商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赣州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1年8月13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4、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MA38U6Q13T |
住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206-6)室 |
法定代表人 | 庄浩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主要业务 | 供应链运营管理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赣州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9月9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1-53
(四)发行人控制的主要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2021年末/2021年度,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审计机构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14,910.65 | 8,079.98 | 14,937.86 | 22.15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20,453.36 | 15,829.33 | 34,150.84 | 3,142.73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10,258.70 | 4,570.72 | 18,667.80 | -388.44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8,971.24 | 7,462.09 | 22,775.54 | 2,231.50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10,636.71 | 8,605.36 | 16,761.91 | 1,252.20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33,981.40 | 1,333.55 | 24,963.14 | -662.01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2,058.79 | 29,754.19 | 537.07 | 20,041.40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1,558.55 | 18,449.64 | 14,065.05 | 8,666.24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8,827.14 | 3,386.50 | 259,654.71 | 454.29 | W. L. HO CPA Limited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3,093.75 | 9,712.70 | 21,168.89 | 7,129.41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928.93 | 2,922.36 | 19.94 | 2,926.7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1,378.80 | 1,197.60 | 1,794.55 | 3,133.18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455.39 | 4,887.78 | 763.80 | -112.22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1,067.61 | 11,881.47 | 93,085.20 | 4,041.95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进行披露。
1-1-54
2022年9月末/2022年1-9月,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审计机构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13,694.07 | 8,503.61 | 10,803.09 | 423.63 | 未经审计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27,154.55 | 21,433.49 | 27,537.91 | 2,604.17 | 未经审计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23,690.03 | 5,505.41 | 17,567.07 | 934.69 | 未经审计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8,934.20 | 9,608.54 | 20,719.40 | 15,470.50 | 未经审计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10,802.03 | 9,022.01 | 9,846.89 | 416.66 | 未经审计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33,637.70 | 3,830.59 | 17,607.65 | -502.96 | 未经审计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190.31 | 24,702.45 | 17.34 | -51.74 | 未经审计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7,898.23 | 25,546.83 | 9,880.37 | 7,097.20 | 未经审计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9,012.61 | 8,083.97 | 207,109.44 | 4,030.39 | 未经审计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6,467.34 | 13,025.41 | 16,115.29 | 3,312.71 | 未经审计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420.64 | 2,861.95 | 122.45 | -92.76 | 未经审计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1,173.63 | 1,020.13 | 1,140.72 | -178.20 | 未经审计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934.92 | 4,572.65 | 2,177.32 | -227.14 | 未经审计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1,594.78 | 14,567.77 | 76,406.04 | 2,686.30 | 未经审计 |
注: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进行披露。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庄浩持有发行人18.4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张和平先生与庄浩女士为夫妻关系、庄澍先生与庄浩女士为姐弟关系、贺静颖女士与庄澍先生为夫妻关系,西藏永悦控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
1-1-55
女、父子关系,因此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贺静颖女士及西藏永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颐信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颐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质押数量 (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用途 | 质权人 |
庄浩 | 340 | 2020.10.27 | 2023.10.27 (展期) | 4.88 | 0.90 | 支持实体企业生产经营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 2021.5.13 | 0.52 | 0.10 | ||||
44 | 2021.5.14 | 0.63 | 0.12 | ||||
100 | 2021.8.9 | 1.44 | 0.26 | ||||
380 | 2021.10.27 | 5.46 | 1.00 | ||||
264 | 2022.10.26 | 2023.10.27 (补充质押) | 3.79 | 0.70 | 补充质押 | ||
478 | 2020.8.3 | 2023.8.3 (展期) | 6.87 | 1.26 | 支持实体企业生产经营 | ||
147 | 2022.8.3 | 2023.8.3 | 2.11 | 0.39 | 补充质押 | ||
557 | 2020.8.5 | 2023.8.5 (展期) | 8.00 | 1.47 | 支持实体企业生产经营 | ||
155 | 2022.8.5 | 2023.8.5 | 2.23 | 0.41 | 补充质押 | ||
384 | 2022.8.3 | 2023.8.3 | 5.52 | 1.01 | 归还质押融资借款 | ||
小计 | 2,885 | — | — | 41.44 | 7.62 | — | — |
1-1-56
股东 名称 | 股份质押数量 (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用途 | 质权人 |
庄澍 | 649 | 2022.12.19 | 2023.12.19 | 18.72 | 1.72 | 归还大股东质押融资款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6 | 2022.6.22 | 2023.6.21 | 23.25 | 2.13 | |||
160 | 2022.6.24 | 2025.6.24 | 4.61 | 0.42 | 为实体且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小计 | 1,615 | — | — | 46.58 | 4.27 | — | — |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张和平 | — | — | — | — | — | — | — |
贺静颖 | — | — | — | — | — | — | — |
合计 | 4,500 | — | — | 36.70 | 11.89 | — | — |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控股企业情况
除吉宏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控制原因 | 主营业务 |
厦门丞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年6月 | 100万元 | 庄澍持有95%出资额,贺静颖持有5%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权投资 |
四、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在履行的重要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庄浩、庄澍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 2019年07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1-57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2)本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 | ||||||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100%。(2)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 2019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庄浩、庄澍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6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庄浩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本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发行人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 2018年04月0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1-58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庄浩 | 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本人作为吉宏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不利用对吉宏股份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3、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吉宏股份所有。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吉宏股份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吉宏股份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 2018年04月0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公司定增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的内容进行使用,按照法律法规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随时接受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变相通过本次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 2018年07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庄浩 | 其他承诺 | 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 | 2016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1-59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本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庄浩、庄澍 | 其他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6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 | 2016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1-60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予以公告。 | ||||||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 庄浩 |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相关的承诺 |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吉宏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吉宏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吉宏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 2022年12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1-61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且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期限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1 | 王亚朋 | 男 | 44 | 董事长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2 | 庄浩 | 女 | 54 | 董事、总经理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3 | 张和平 | 男 | 54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4 | 庄澍 | 男 | 52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5 | 廖生兴 | 男 | 46 | 董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6 | 张国清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1-62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期限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7 | 杨晨晖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8 | 蔡庆辉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9 | 韩建书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0 | 白雪婷 | 女 | 44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1 | 何卓锴 | 男 | 47 | 职工监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2 | 胡官宏 | 男 | 32 | 监事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3 | 朱瑶 | 男 | 30 | 董事会秘书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14 | 吴明贵 | 男 | 51 | 财务总监 | 2022.11.12-2025.11.12 | 中国 | 无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董事
王亚朋,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王亚朋先生具有近二十年互联网营销行业从业经验,其分别于2003年、2006年创立北京易赛诺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易赛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专注为出口企业提供海外整合营销方案及技术服务,2017年8月加入公司负责跨境电商业务,现为公司董事、董事长,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颐信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颐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和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
1-1-63
事兼总经理、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庄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三零六零碳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廖生兴,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石城县人大常委会、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国清,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崇仁县委组织部科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晨晖,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1992年2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系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5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CAD&CG),工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永泰人工智能研究院执行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蔡庆辉,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
1-1-64
事、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韩建书,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8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生物系微生物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白雪婷,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泉州农业工程学校,2003年12月起在公司业务部任主管职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何卓锴,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2008年5月起任廊坊分公司采购部主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胡官宏,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7月毕业于商洛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新疆九鼎金盛祥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鸿泰家具有限公司,现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庄浩,总经理,女,其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简历1、董事”。
张和平,副总经理,男,其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简历1、董事”。
庄澍,副总经理,男,其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65
情况”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简历1、董事”。
朱瑶,男,汉族,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20年3月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20年4月至2022年10月在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法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明贵,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11年4月加入公司,现为公司财务总监、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其他任职单位 | 该单位担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王亚朋 | 董事长 | - | - | -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参股公司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张和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 | - | - |
廖生兴 | 董事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
张国清 | 独立董事 | 厦门大学 | 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 ||
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
1-1-66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其他任职单位 | 该单位担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 ||
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 ||
杨晨晖 | 独立董事 | 厦门大学 | 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永泰人工智能研究院执行院长 | - |
蔡庆辉 | 独立董事 | 厦门大学 | 法学院副教授 | - |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 | ||
厦门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 ||
韩建书 | 独立董事 | - | - | - |
白雪婷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 | - | - |
何卓锴 | 监事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胡官宏 | 监事 | - | - | - |
朱瑶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 | - | - |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
姓名 | 公司职务 | 2021年度领取报酬总额(万元) |
王亚朋 | 董事长 | 97.43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48.00 |
张和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62.80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50.80 |
廖生兴 | 董事 | - |
张国清 | 独立董事 | 4.80 |
杨晨晖 | 独立董事 | 8.00 |
蔡庆辉 | 独立董事 | - |
韩建书 | 独立董事 | - |
白雪婷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19.74 |
何卓锴 | 职工监事 | 12.18 |
胡官宏 | 监事 | - |
1-1-67
姓名 | 公司职务 | 2021年度领取报酬总额(万元) |
朱瑶 | 董事会秘书 | -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40.44 |
注:2022年11月11日,蔡庆辉、韩建书、胡官宏、朱瑶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选举任命。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持股数额(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王亚朋 | 董事长 | 11,779,900 | 3.11%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69,623,082 | 18.40% |
张和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6,236,125 | 1.65%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34,671,025 | 9.16% |
廖生兴 | 董事 | - | - |
张国清 | 独立董事 | - | - |
杨晨晖 | 独立董事 | - | - |
蔡庆辉 | 独立董事 | - | - |
韩建书 | 独立董事 | - | - |
白雪婷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 | - |
何卓锴 | 监事 | - | - |
胡官宏 | 监事 | - | - |
朱瑶 | 董事会秘书 | - | -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80,000 | 0.02% |
合计 | 122,390,132 | 32.34% |
注: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44.49万股,持股比例为1.44%。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及父子关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吴明贵先生获授80,00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全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五)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会
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 | 具体描述 |
1-1-68
2019-11-12 |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会换届 | 同意庄浩、张和平、庄澍、廖生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郭光、高晶和黄炳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9-11-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 选举庄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和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2020-9-21 |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选举董事 | 同意杨晨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王亚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0-9-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选举副董事长 | 2020年9月21日,原副董事长张和平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 选举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2021-5-25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选举独立董事 | 2021年4月9日,原独立董事黄炳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选举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2-11-11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会换届 | 同意庄浩、张和平、庄澍、廖生兴、王亚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张国清、杨晨晖、蔡庆辉、韩建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2-11-1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 选举王亚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2、监事会
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 | 具体描述 |
2019-10-26 | 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 监事会选举 | 选举白雪婷、何卓锴为职工代表监事 |
2019-11-12 |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监事会选举 | 选举王海营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2-10-10 | 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 监事会选举 | 选举白雪婷、何卓锴为职工代表监事 |
2022-11-11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监事会选举 | 选举胡官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高级管理人员
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 | 具体描述 |
2019-11-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高管换届 | 管理层任期届满,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和平为总经理,聘任庄澍为副总经理,聘任龚红鹰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吴明贵为公司财务总监 |
2020-9-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高管变动 | 董事会聘任王亚朋为公司副总经理 |
2022-11-1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高管换届 | 管理层任期届满,董事会同意聘任庄浩为总经理,聘任张和平、庄澍为副总经理,聘任朱瑶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吴明贵为公司财务 |
1-1-69
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 | 具体描述 |
总监 |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票6,075,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回购均价约
26.58元/股,回购161,518,722.24元。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人数171人,其中包括1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和1名历任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龚红鹰女士。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分配股份数量(股) | 分配股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本规模的比例 |
龚红鹰(离任)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100,000 | 1.65%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80,000 | 1.32% |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电商业务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员 | 5,895,307 | 97.04% | |
合计 | 6,075,307 | 100%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回购专户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回购专户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35%、35%、30%,各期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确定。
2022年11月22日,“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按照回购专户均价6.50元/股受让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6,075,307股股票,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
1-1-70
六、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创意营销为核心、技术驱动为支撑,“线上+线下”全方位集成营销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营业务主要为To C端-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和为大客户提供全案营销设计的包装服务业务。同时,公司开展精准营销广告业务为客户提供营销方案策划、营销渠道部署和营销体系的建设等服务。此外,公司还涉足少量的供应链业务。公司于2017年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通过运用AI算法分析海外市场、描绘用户画像并进行智能选品、精准定位客户群体,在国外社交网络及线上平台(如Facebook、Google、Line、Instagram、YouTube、TikTok等)精准推送独立站广告进行线上B2C销售,将高性价比和有特色的中国产品跨境销售至东南亚、东北亚、中东、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目前市场上B2C跨境电商主要包括第三方平台型电商模式和自建独立站模式电商:第三方平台型电商模式为商户通过在淘宝、Amazon、eBay、Wish、AliExpress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上进行商品展示并销售;“自建独立站”指的是商户通过自主研发或借助第三方建站工具如Shopify&Magento等系统,搭建独立的商品销售网站或链接,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商户自建网站直接面对境外消费
1-1-71
者进行产品销售、商户自建产品营销单页,在境外社交网络平台向目标客户精准推荐相关商品等方式,呈现形式主要包括商城、品牌站、短视频链接、单页广告等。自建独立站有一定的技术门槛且需要相应的研发投入,其区别于借助第三方平台电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受平台规则约束:借助第三方平台电商需备货到平台仓库,而自建独立站商户无此要求,大部分为收到订单后采购,库存成本较小。自建独立站商户自主掌控度高,商户可完全按照自主意愿策划设计营销方式,自主购买域名、进行页面设计、建立供应链体系、运营维护网站等;通过第三方平台电商进行商品管理和展示则完全受限于平台规则及第三方平台固定的商品展示模板;
(2)不存在交易佣金:自建独立站是自主搭建的网站,不存在交易佣金,商户通过付费购买广告形式引流进行流量转化;第三方平台电商需向平台缴纳佣金,且部分交易金额会被第三方平台扣押作为保证金;
(3)营销自主性:自建独立站商户可以自主选择营销渠道进行产品推广,并通过AI算法等技术分析进行产品的精准推送以促进订单量和流量使用效率的提升;第三方平台电商的商品销售主要由第三方平台所覆盖的流量决定。
公司包装业务以平面设计、方案优化、营销策划切入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快消品包装市场,为客户提供包括“营销策划+设计/方案优化+生产制造+运输配送+销售”集成化的一站式服务,主要客户均为食品、餐饮、饮料、日化等快消品行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包括国内乳业/日化龙头、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国内外著名咖啡品牌企业等。公司凭借深厚的行业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先进的技术设备、良好的产品品质和技术创新能力,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获得客户充分认可,在服务模式、研发设计、制造平台、经营管理及产品品牌方面已形成自身突出竞争优势。在2022年7月印刷经理人杂志发布的“2022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中,公司位列第五,已成为国内包装印刷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1-1-72
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广告主提供精准营销服务,受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国内广告市场需求疲软影响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进行战略调整,集中优势和资源,专注于国内电商业务营销方案的策划、营销渠道的完善及营销推广体系的建设,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收缩。供应链业务主要系公司对外提供的冷藏食品、酒水等供应链服务,目前规模较小。
(二)主要产品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销售服装服饰、潮流鞋包、美妆产品等。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环保纸袋和QSR包装等。
业务名称 | 公司主要产品 | 用 途 | 产品示意图 |
跨境电商 | 基于大数据分析精准投放的电子商务业务。 | ||
包装 | 彩色包装纸盒 | 用白板纸、白卡纸等制成的彩色胶印包装产品,属于非物流包装,方便产品的防护、品牌展示等; 主要应用于快速消费品领域,如:奶制品、个人生活卫生用品、日化产品、食品饮料、消费性电子产品等的外包装。 | |
彩色包装箱 | 采用面纸与瓦楞纸板组合形成的彩色瓦楞纸箱,对产品起到防护、销售展示的作用; 适用于奶制品、食品饮料等产品的外包装。 |
1-1-73
业务名称 | 公司主要产品 | 用 途 | 产品示意图 |
环保纸袋 | 用100%纯木浆做成的牛皮纸制成带有纸质手把的环保纸袋,耐破性强,韧性好,高强度,方便运输; 主要用于各类商品外包装袋,如服装、鞋、食品、烟酒、化妆品、保健品等的包装手提袋。 | ||
快餐包装(QSR包装) | 塑料餐盒的最佳替代,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 多用于咖啡杯、快餐纸盒纸筒、桶装方便面包装等。 | ||
集束包装 | 将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包装件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合适的包装单元,形成一个合适的包装单元,以便于装卸、存储、运输和销售。 |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跨境电商行业的基本状况
1、行业的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受电子商务行业管理体制约束,其监管体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机构组成。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海关总署,行业自律组织机构主要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
①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主要负责制定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规章并组织实施等。
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1-1-74
主要负责拟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等。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④海关总署
主要负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并承担口岸管理、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海关合作等工作。
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主要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进行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
⑥中国互联网协会
主要负责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与跨境电商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如下:
1-1-75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部门 |
1 |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 | 2015年05月 | 国务院 |
2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 | 2015年05月 | 国务院 |
4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15年05月 | 商务部办公厅 |
5 |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 | 2015年06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6 |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 2015年07月 | 国务院 |
7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6年03月 | 商务部办公厅 |
8 |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2016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央网信办 |
9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2017年01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 | 2017年01月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11 | 商务部《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3月 | 商务部 |
12 | 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 2018年04月 | 海关总署 |
13 |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督事宜的公告》 | 2018年12月 | 海关总署 |
14 | 《电子商务法》 | 2019年01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5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2019年01月 | 海关总署 |
16 |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19年01月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17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 2020年05月 | 国务院 |
18 | 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 2020年09月 | 海关总署 |
19 |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 2020年10月 | 海关总署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03月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21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2021年05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2 |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 2021年07月 | 国务院 |
23 |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 2021年10月 |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 |
1-1-76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部门 |
24 |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 2021年11月 | 商务部 |
2、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1)跨境电商行业的基本情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物流、支付手段的不断发展,逐步重塑了传统国际贸易的运营模式,互联网与国际贸易的深度结合推动了传统国际贸易流程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整个跨境电子商务体系除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以外,还涉及货物的在线数据传递、电子支付结算、跨境物流运输和海外仓储等多方面内容。按货品流向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分为跨境出口电子商务和跨境进口电子商务;按交易模式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划分为B2B模式、B2C模式等。
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的运营模式,缩减了传统外贸模式下国内外渠道中部分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环节,在降低海内外各环节信息不对称性的同时,有效的减少了中间环节所造成的商品流转成本。相较于传统进出口贸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一方面提升了贸易效率,降低了中间成本;另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也进一步减少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信息不对称、产品个性化程度低等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的比较优势促使传统进出口贸易企业纷纷涉足跨境电子商务行业。
1-1-77
(2)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及行业参与者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产业链逐渐完善,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通过“互联网+外贸”模式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①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当前世界贸易整体增速趋于收敛,为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着力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拉近与国外消费者距离,而跨境电子商务正为此提供了有利的渠道,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规模在近年呈现爆发增长态势。根据网经社研究显示,2017-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从
8.06万亿元增长至14.20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15%,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从29.14%逐年提高,增长至36.32%。随着国家跨境电商利好政策的先后出台、行业参与者的积极推动及行业产业链的逐渐完善,以及“新消费”观念和消
1-1-78
费升级潮流的冲击,商品质量更有保障的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未来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
数据来源:网经社、国家统计局注: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国进出口总值
②跨境电商中出口业务占比较高
过去几年,我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根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编制的《2022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报告》,2022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中,出口占比达到77.47%,预计2022年全年,出口占比仍将达到75%以上。
近年来,在政策期许下,“电商渗透率提升+传统外贸转型加速”驱动跨境电商爆发性增长。外贸景气度下滑,越来越多的商家寻找新型渠道,外贸渠道持续转型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持续增长动力。从政策、资本进入以及市场增速视角来看,当前正处于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黄金期。出口跨境电商能够改革供应链效率,并持续保持高增长,符合“互联网+”以及“中国制造”的国家战略方向。
目前我国进口跨境电商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的需求高涨,预计未来几年进口跨境电商的份额占比将不断提升。但由于跨境电商进口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同时政策有收紧趋势,所以预计出口跨境电商业务份
1-1-79
额占比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
③跨境电商以B2B业务为主,B2C跨境模式逐渐兴起
跨境电商模式主要包括B2B和B2C两种,其中B2B业务发展时间较久,交易量级较大、且订单较为稳定,所以预计未来跨境电商交易中B2B交易仍然是主流。但随着订单的碎片化以及中后端供应链的建立,国内跨境电商将商品直接卖给终端消费者将成为趋势,跨境电商B2C模式交易规模近年来呈现出迅猛的增长势头,占比持续提升,由2018年的17%持续提升至2022年上半年的24%。未来跨境电商行业将呈现B2B和B2C协同发展的新业态。
④新兴市场将成为跨境出口B2C电商“必争之地”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主要为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这些地区网购普及率高、电商渗透率高、基础设施完备,因此易形成较大的跨境出口业务规模。但与此同时,跨境电商业务在这些发达国家中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近年来这些国家的业务增速也有所趋缓。
与这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东南亚发展中国家电商零售占社会零售比重较低,普遍低于3%,还有巨大的增长
1-1-80
空间。近年来,随着东南亚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改善,网络渗透率快速提升,大多数东南亚国家的互联网渗透率从2000年的不足10%提升至2021年的75%以上。互联网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带动了东南亚地区电商市场的高速发展。根据亿邦智库发布的《细分增长-2022东南亚跨境电商出海报告》,预计到2025年东南亚电商市场规模将从2021年的1,200亿美元增长至2,340亿美元。目前我国有15.8%的跨境出口企业已将东南亚作为第一目标市场,五成企业东南亚市场销售额已占海外市场总销售额三分之一以上,八成企业东南亚市场年销售额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40%。另一方面,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以来,我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稳步增长,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22年1-11月,我国与东盟贸易总值为5.89万亿元,增长15.5%,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5.4%。其中,对东盟出口3.42万亿元,增长22.2%;自东盟进口2.47万亿元,增长
7.4%;对东盟贸易顺差9,541.4亿元,扩大90.4%,东盟已超过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可以预见,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发达国家的占比将持续下降,新兴国家和地区的占比将会逐渐提升。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外贸整体增速放缓、国内产能过剩的宏观环境下,跨境电商已成为当前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驱动我国外贸增长、扩大出口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跨境电商行业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几年相关管理部门围绕综合法律法规、信息监管、支付清算、报关清关、物流保税等标准规范和配套管理制度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和鼓励创新的前提下进行监管。2015年国务院、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陆续出台扩大支付限额,调整征税范围、降低关税、提高通关效率、防范风险等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基础。国务院先后批复包括杭州、上海、天津、广州、
1-1-81
深圳、郑州等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助力跨境电商的聚集发展。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将“互联网+”应用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支持。以上政策红利成为中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②技术进步为跨境电商的兴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技术的突破、普及和发展是基础条件。在传统工业时代,跨国大型企业主导国际贸易,消费者和小企业很难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也不具备从事跨境电商的基础条件。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和全球电商平台发展迅猛,使得市场主体获得的信息日益丰富而对称,几乎接近零成本。支付体系日趋完善,物流时效及质量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云计算日渐普及,使得跨境贸易专业服务迅速发展。跨境电商行业诸多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行业内上下游参与方能更方便的共享信息与资源,并模糊业务节点的界限,从而全程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流程,提高各业务节点的流畅度,进而提高整体业务效率,为跨境电商的兴起奠定了坚实基础。
③物流和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
国内跨境支付、物流、金融服务的发展打破了跨境电商行业掣肘,物流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等行业纷纷加大对跨境业务的投入与建设,在促进自身企业壮大的同时,该举措亦推动跨境电商行业更加快速的发展。
传统物流体系制约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跨境电商行业普遍存在着配送时间长、价格高昂、清关障碍、退换货困难、包裹易遗失等问题。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如DHL、中国邮政等跨境物流业务的推出,为跨境电商行业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指出,将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
1-1-82
此外,2013年央行发布《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跨境支付试点牌照的增加亦给跨境支付的便利性带来了利好,并有效提高跨境电商支付的便捷性。跨境物流体系及跨境支付体系的完善,大大有利于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问题有待改善
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虚拟性及开放性的商务模式,参与者之间一般不会进行面对面协商,因此电子商务相对传统商务会存在信用风险较高的问题,这也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跨境出口零售电子商务中,地域差异、文化差异、语言差异所共同形成了复杂的交易环境;各国法律的差异也加大了统一信用标准的难度。如何规范、统一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标识,成为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②行业高端人才缺口较大
高端人才能帮助跨境电商构建破除障碍的政策服务体系,解决通关、结汇、物流等行业难题。跨境电商人才不仅要求贸易相关的专业知识,过硬的语言水平,对于各大平台不同的运营规则也要清楚,更要掌握知识产权、营销策划、不同区域的消费习惯和不断变化的各国政策等多方面知识与经验,这种对人才的全方位高要求导致了跨境电商人才稀缺。行业高端人才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速度。
4、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星徽股份成立于1994年,于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SZ.300464)、设计和销售。公司消费电子业务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报告期,除原有RAVPower、TaoTronics、VAVA、Anjou、Sable、HooToo 等自有品牌外,还全力打造新的品牌,推出新产品。主要产品品类包括智能家电类、电源与3C周边类、蓝牙音频类、家私类等,线上通过亚马逊、自营平台、沃尔玛、Ebay 等第三方平台销售,线下通过百思买、软
1-1-83
银、Costco、Target、Office Depot 等大型连锁商超、区域经销商销售,主要市场位于海外。
(2)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克创新成立于2011年,于202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SZ.300866),通过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品牌打造、渠道销售等方式塑造享誉全球的智能硬件品牌,目前已经成功打造Anker、soundcore、eufy、Nebula等全球化品牌,主要覆盖充电类、智能创新类、无线音频类等多个产品品类。安克创新线上业务主要依托于亚马逊、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安克创新各品牌独立站等进行销售;线下业务主要面向全球性零售卖场、区域性大型零售卖场、独立3C商店和专业渠道卖家等企业客户,目前已覆盖北美、欧洲、中东、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3)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维时代成立于2012年,公司通过Amazon、Wish、eBay、Walmart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SHESHOW、Retro Stage等垂直品类自营网站向全球消费者销售包括服饰配饰、运动娱乐、百货家居等产品。同时,公司还基于自身跨境仓储物流体系向第三方提供物流服务。
(4)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乐歌股份成立于2002年,于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SZ.300729)。公司国内主打“乐歌”品牌,国外主打“Flexispot”品牌,搭建了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全方位的销售渠道,且针对不同销售渠道的运营特点,设立了专业化的销售团队。乐歌股份拥有12年跨境电商,10年海外仓的运营经验,自建独立网站“flexispot.com”在全球线性驱动应用产品垂直类独立电商网站中处于第一梯队。
5、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跨境电子商务简称为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从广义上看,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
1-1-84
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而从狭义上看,跨境电商实际上类似于跨境网络零售。跨境网络零售指的是分属于不同国境的交易主体,借助计算机网络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采用快件、小包等行邮的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近年来,在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及行业参与者的积极推动下,国家电子商务行业产业链逐渐完善,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随着国家跨境电商利好政策的先后出台、行业参与者的积极推动、行业产业链的逐渐完善,以及“新消费”观念和消费升级潮流的冲击,商品质量更有保障的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仍将继续快速增长,未来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我国跨境出口电商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纳为三大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信息服务阶段”,代表平台为阿里国际站、环球市场、中国制造网等,该类平台的盈利模式主要为向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和撮合交易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第二阶段为“交易平台”模式,代表平台为“敦煌网”。主要盈利来源于平台向成功交易的买卖双方收取的交易佣金。
第三阶段为“资源整合阶段”,电子商务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壮大,出现了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大型电子商务集团。在资源整合阶段,跨境自营B2C企业快速发展,为满足海外买家多批次、小批量的碎片化采购需求,以环球易购(跨境通子公司)、傲基电商、通拓科技、安克创新为代表的跨境B2C企业先后成立,通过买断式自营方式赚取商品进销差价,随着交易品类的逐步扩大和交易规模的不断增长,跨境B2C企业迅速发展。
(1)行业技术水平
多年以来,我国一直扮演着“世界工厂”的角色,出口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电子商务在出口贸易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贸易的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跨境商品出口主要流程如下:跨境电商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商品或从其他制造商或分销商采购的商品,通过在自有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上上线展示,在商品被选购下单并完成支付后(或货到付款),跨境电商企业将商品交
1-1-85
付给境外物流企业进行投递,经过两次(出口国和进口国)海关通关商检后,最终送达客户手中。也有部分跨境电商企业直接与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合作,让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代办物流、通关商检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了整个跨境电商交易的过程。出口跨境电商交易流程如下图所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具备了蓬勃发展的技术基础。国务院于2015年7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政策强调要通过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以互联网提升传统业务的交易效率,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升级。技术进步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2)行业技术特点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①多边化、呈网状结构
传统的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即使有多边贸易,也是通过多个双边贸易实现的,呈线状结构。跨境电子商务可以通过一国的交易平台,实现其他国家间的直接贸易,贸易过程相关的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由传统的双边逐步向多边的方向演进,呈现出网状结构,正在重构世界经济新秩序。
②直接化、效率高
1-1-86
传统的国际贸易主要由一国的进/出口商通过另一国的出/进口商集中进/出口大批量货物,然后通过境内流通企业经过多级分销,最后到达有进/出口需求的企业或者消费者,通常进出口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而跨境电子商务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实现多国企业之间、企业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进出口环节少、时间短、成本低、效率高。
③小批量、高频度
跨境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实现多国企业之间、企业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由于是单个企业之间或单个企业与单个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相对于传统贸易而言,大多是小批量,甚至是单件。而且一般是即时按需采购、销售和消费,相对于传统贸易而言,交易的次数和频率高。
④数字化、监管难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深化应用,数字化产品(如游戏、软件、影视作品等)的品类和贸易量快速增长,且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行销售或消费的趋势日趋明显,而传统应用于实物产品或服务的国际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适用于新型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尤其是数字化产品的跨境贸易更是没有纳入海关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统计和关税收缴范围。
6、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属于传统出口与电子商务的结合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各个品类的商品销往全球各国终端消费者或分销商,行业本身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但行业整体需求情况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和贸易政策变化的影响。
(2)区域性
跨境电商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其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密集程度、人口基数及结构、文化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及交通等因素密不可分。
1-1-87
国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要分布于广东、上海、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福建等电子商务发达的地区。此外,国务院先后批准杭州、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等13个城市设立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上述地区得到了较强的政策支持、具有较为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较为发达的物流体系、较强的市场需求,从而吸引大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聚集。随着一带一路的战略不断推进,沿路一带如重庆、陕西等中西部地区设立第三批自由贸易区,该政策的持续推进预计将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该类地区聚集。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0年5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跨境电商未来将逐步从区域化发展演变为全国化发展。
目前出口跨境电商主要面向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市场的客户群,同时俄罗斯、巴西、印度及东盟等新兴市场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B2C企业的目标市场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网购普及率高、基础设施完备,因此易形成较大的跨境出口业务规模,但是增速趋缓。拉美地区是近年来全球跨境电商增速最快的地区,紧随其后的是东南亚、中东和非洲等地区。随着这些新兴市场的网购普及率逐渐提升、跨境电商政策逐渐放开、消费者购买力逐步提升,该些地区有望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B2C行业的潜在增长点。
(3)季节性
跨境电商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在国内外传统节日、电商活动促销节较为旺盛。海外传统节日、电商活动促销节主要集中在11月、12月,如感恩节、万圣节、圣诞节、网购星期一、黑色星期五等,因此,出口零售电商行业下半年为销售旺季;跨境进口电商的促销活动相对集中在下半年的
1-1-88
双十一节、双十二节、元旦、春节等电商促销节和传统节日前期。因此,跨境电商行业在上述节日和促销节期间的业绩收入相对较高。
7、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产业链主要涉及商品供应商、出口电子商务平台、下游客户以及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
(1)上游行业
出口跨境电商的上游行业即为商品的制造商或者分销商。出口跨境电商主要依靠“中国制造”商品在国际上的性价比优势发展壮大。中国在很多地方都形成了特色的产业带经济,如广州的女装箱包、佛山童装、顺德小家电、义乌小商品等。国内传统优势产业基础正在快速赋能跨境电商更好发展。因此,除了当前的主要出口品类外,随着更多跨境物流解决方案的应用,也将带动中国更多产品品类实现出海。
上游供应商与自营电商卖家地域分布较为一致。上游供应商多集中于华东、华南地区,庞大的经济基础、高度集中的生产制造基地、丰富的外贸人才储备、超前的电子商务和创业意识以及便利的物流基础设施成就了该些地区成为出口跨境电商卖家集聚地,丰富的品类及完善的产业链为跨境电商的集聚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2)下游行业
出口跨境电商的下游客户既包括个人消费者,也包括少量企业客户。目前,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主要面向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市场,同时东盟、俄罗斯、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呈高速增长趋势。中国制造性价比优势在未来仍将保持,同时海外的消费市场为国内产能提供更加宽广的输出通道。近年来,随着新兴市场包括东南亚、俄罗斯、巴西、印度、以色列、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上述市场目标用户的不断增加为中国电子商务卖家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电商尚处于发展初期,渗透率普遍位于3%以下,未来电商渗透率提升空间巨大。根据Google&TEMASEK数据显示,东南亚电商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超过1,000亿美元。对于东南亚电商的
1-1-89
前瞻性布局有望分享电商渗透红利。
同时,随着欧美等发达国家消费者的消费升级,其购买商品考虑因素正逐渐从商品价格更多地转向商品质量。因此,中国卖家也逐步通过优化商品质量、打造品牌效应,对外输出更多有品牌附加值的高质量商品。
8、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企业通常具备如下特点:新品开发频率高、选品系统先进、管理商品的SKU量级大、日均订单处理数量多、服务消费者分布区域广、运营仓库距离跨度大、业务运转链条长等。跨境电商业务的复杂特性使得企业对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在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等诸多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此外,跨境业务要求企业具有整合不同语言的各类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市场热点、指导品类开发决策的能力,企业在挖掘到有价值的市场需求后,还需要快速整合供应链资源,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供应商筛选、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准确预测销售并精确推荐给目标用户群,以实现客户体验的提升。企业通常需经过较长时间的研发、改进、磨合才能使得信息系统与日常经营管理达到有机结合。本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金壁垒
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较依赖于资金支持。部分早期进入跨境电商行业的公司把握住了市场机遇,较早获取了充足的外部融资,通过前期的资金优势形成了明显的先发优势。为了保证企业生存和发展,获取竞争优势、抢占市场份额,跨境电商在搭建平台设施、丰富商品品类、进行广告营销、构建和优化信息化系统、整合仓储配送资源、完善海外仓库布局、引入优秀人才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随着部分企业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依靠规模优势逐步占领市场,目前跨境电商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新进行的企业获取外部融资存在一定的难度,若无充足的资金支持,新进入者在短时间内难以扩大业务规模。
1-1-90
(3)营销壁垒
网络营销能力是跨境出口电商的主要竞争力之一,企业需以尽可能小的广告投入,将品牌、产品、服务等信息传递给尽可能多的目标客户,并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更多的网站流量,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若行业新进入者无法在短时间内熟练运用网络营销技巧、实现有效而广泛的营销,则将面临一定的营销壁垒。
(4)品牌壁垒
品牌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运营过程中逐渐积累的形象和口碑,承载了消费者对产品定位、购物体验、服务质量的认可。品牌影响力需要长期积淀,拥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往往在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渠道资源方面更具优势。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品牌美誉度高的跨境电商企业将吸引更多消费群体,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也更有主导优势,从而确保稳定的经营收益。跨境电商网站经过持续的良性经营,能够树立具有良好口碑的品牌形象,积累大量的优质客户,形成较高的重复购买率,同时也能提升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拓宽供应渠道。因此,对于市场新进入者,只有通过长时间的经营积累,才能够建立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形象。
(二)包装行业的基本状况
1、行业的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采取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印刷协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和中国包装联合会是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①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1-1-91
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要负责制定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③中国印刷协会
作为全国印刷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印刷工作者及其相关企业自愿结合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本行业的行业调查、行业统计、价格协调、信用证明、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拓展国际印刷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④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是由印刷及印刷设备器材行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开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物资营销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开展全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发布工作、组织制定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及行规、行约等工作,该协会下设包装印刷分会、印刷器材分会等机构。
⑤中国包装联合会
主要负责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包装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开展行业调查与统计分析、组织与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等工作。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与包装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如下: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 2015年10月 | 全国人大 |
2 | 《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 2016年04月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3 | 《两部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 | 2016年07月 | 工信部、财政部 |
4 | 《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16〕397号)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商务部 |
5 | 《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 2016年12月 | 中国包装联合会 |
1-1-92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部门 |
年)》(中国包联综字〔2016〕61号) | |||
6 |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 2017年05月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
7 | 《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 2017年04月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8 | 《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17年11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科技部等十部门 |
9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2019年06月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
10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2019年06月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11 | 《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9年06月 | 北京市委宣传部 |
12 | 《关于推进印刷业绿色化发展的意见》 | 2019年09月 | 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署、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
13 | 《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 | 2020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工信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印刷行业作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年来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印刷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的市场,但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有所不同,目前世界印刷行业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亚洲等经济发达的国家和新兴市场主体。发达国家在印刷市场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起到了引领市场技术方向的作用;而新兴市场国家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印刷市场容量快速扩张,尤其以中国、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印刷工业在整体上呈现了快速向上的发展势头,市场总量快速提升。根据Smithers Pira公司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伴随着亚洲经济的发展和中产阶级消费群体的快速增加,印刷市场将继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新兴国家印刷市场的推动下,预计到2026年全球印刷市场的产值将达到8,343亿美元。包装印刷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兼具工业经济与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建国后,我国印刷业一直分为内容印刷与包装印刷两大分支,前者以书
1-1-93
报刊的印刷为主,后者以产品包装与运输包装的印制为主,其中包装印刷主要服务于工业企业。我国包装印刷行业近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根据《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印刷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值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产值占比超过60%,数字印刷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预计到“十四五”期末,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将超过1.5万亿元,人均产值超过65万元,数字印刷、印刷智能制造、印刷互联网平台、功能性包装印刷、绿色技术材料等新动能持续增强。包装印刷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如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等领域。因此,包装印刷行业与其下游服务领域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尤其是食品、饮料、日化、医药、电子等消费品包装印刷市场的发展较为迅猛。“十四五”期间,伴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业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费品包装印刷市场的发展前景将会更加广阔。同时,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升,以及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容易自然降解的纸浆餐盒等环保包装材料,将代替目前传统的、难降解的塑料包装外卖餐盒,符合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此外,除了食品本身的吸引力外,食品包装及印刷也因能给消费者带来直观的感受和印象,也成为了吸引消费者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移动互联网带动外卖的流行,为食品包装印刷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面对外卖市场庞大的消费需求及不断提升环保意识,环保外卖食品包装印刷市场未来前景十分可观。
(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原因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配套服务型行业,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到内部管理技术水平以及外部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内部管理技术水平是决定包装印刷企业内部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是影响包装印刷行业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系统性因素。
1-1-94
随着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集约化程度的日益提升,具有技术、品牌和服务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端包装印刷企业,在面对外部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形下,将会具有较强的成本消化和转嫁能力,从而使其盈利能力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3)行业发展格局
①行业集约化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根据《印刷经理人》杂志发布的《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数据显示,我国百强印刷企业2021年的销售收入总值为1,688亿元,相比2020年增长21%,但百强销售收入总值与全国印刷业总产值1.4万亿相比,占比也仅为
12.06%。印刷行业龙头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营收规模为
175.49亿元,相对于万亿市场总量来说市场份额也仅仅达到1.25%。与国际印刷市场相比,中国的印刷行业集中度明显偏低。虽然包装印刷行业为我国印刷业的第一大细分子行业,且包装印刷企业在上述印刷行业百强榜单中占据多数,但行业内企业仍主要以区域性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②区域化发展不平衡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配套服务型行业,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我国包装印刷行业也呈现出区域化发展不平衡特征。我国包装印刷产业主要集中分布在华东及华南地区(含江、浙、沪、皖、闽、粤、桂及中国香港地区)、华北地区(京、津、冀、鲁);中西部发展相对滞后,但近期占比逐步提升。
《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数据显示,2021年度,珠三角地区有百强企业15家,长三角地区有35家,京津冀有8家,三大印刷产业带共有58家百强企业。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与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我国包装印刷企业已开始逐步向中西部发展,四川、湖北、江西等地区2021年度上榜百强企业均已超过3家,且相比上年均有增长。我国包装印刷企业东部地区聚集升级、中西部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布局已基本形成。
1-1-95
(4)行业发展前景
①“互联网+”重塑印刷包装产业格局
现阶段,云印刷和互联网包装正在成为印刷包装行业变革的重要方向,它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当前包装行业集中度分散的突出矛盾。互联网包装可以将产业链条各方主体相互连结至同一个平台,通过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实现包装制造、包材供应、包装设计与客户订单的最优匹配,从而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价格低廉的一体化优质服务。“互联网+”有望重塑印刷包装产业竞争格局,行业整合也将迎来新的驱动力,行业大联合将成为可能。
云印刷是将数字信息技术与印刷技术相结合而成的新型远程网络印刷服务。云印刷通过网络接单,生产多样化的个性定制印刷品,通过物流系统将产成品直接送到终端用户手中。云印刷主要客户群体为小微企业与社会消费人群,这类群体数目庞大,且具有个体需求量少、产品多样化要求高等特点。云印刷最大特点是可以应用于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定制化印刷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目标客户的消费需求。
②印刷包装业智能化、数字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到13.1万亿元,同比增长
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万亿元,首次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1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23.6%。电商网络的快速发展带动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消费习惯的变化为纸制印刷包装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因能较好地满足电商各物流基地全国供货需求,引领智能化包装、数字化印刷技术发展和具有生产基地全国布局优势的企业将显著受益。
近年来,连锁商业、传统零售业进入困难时期。由于成本上升、竞争激烈和电商冲击,国内整体零售业近年来业绩下滑、利润骤减。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沃尔玛、家乐福在内的传统大型零售商纷纷“触电”,开设电子商务平台或携手电商平台,建立快速、高效和个性化的产品供应链系统。纸制印刷包装行业作为各类消费品制造业的配套行业,通常随着下游行业布局的变化而变化。
1-1-96
因此,迎合智能化包装趋势,加速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将明显提升企业自身反应速度,建立满足市场上小批量、个性化、差异化订单需求的能力,实现价值链增值。
③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印刷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随着工业4.0概念的推进,智能包装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智能化将成为市场发展的蓝海。未来的“智能工厂”将不会只是制造统一的、无差别化的产品,而是可以通过一系列包装印刷设备和包装印刷工艺,生产亿万种定制化的产品。这些产品凭借芯片或二维码,通过互联网、物联网配送到客户的智能生产线上。因此,纸制印刷包装企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将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同时,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印刷技术向数字化方向快速发展,数字印刷技术在纸制印刷包装中应用日趋活跃。数字印刷作为一种将数字化的图文信息直接记录到承印材料上的全新印刷技术,其输入和输出的都是图文信息数字流,使得纸制印刷包装企业在印前、印刷及印后整个工作流程中,以更短的周期和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数字印刷可以与个性化、差异化印刷包装需求完全匹配,未来将会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大力扶持
《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育强,统筹产业发展和阵地安全,深入实施品牌、重大项目、先进产业集群、融合发展、走出去、人才兴业六大战略,加快构建优质产能供给、技术先进安全、绿色融合开放的产业体系,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印刷强国建设。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尤其是纸包装印刷细分市场将会获得较好的发展机遇。
1-1-97
②居民消费增长拉动包装印刷需求
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也得到了不断提升。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2012年的16,510元增加18,618元。2013—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快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5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财产净收入3,076元,比2012年增长149.8%,年均增长10.7%。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156元,比2012年增长117.5%,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599元,比2012年增长
106.0%,年均增长8.4%,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2%,比2013年提高4.5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包装印刷业作为提升商品品质的加工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包装印刷业将面对人们更多、更高端的消费新需求,迎来更高层次的发展机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社会总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持续升级趋势,将对包装印刷行业需求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在各类社会消费品中,快速消费品如食品、饮料及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居民消费的必需品,其需求在近年来保持持续增长,因此,快速消费品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将成为包装印刷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牵引力。
③数字印刷技术广泛应用
数字印刷作为一种将数字化的图文信息直接记录到承印材料上的领先印刷技术,其输入和输出的均为图文信息数字流,能使包装印刷企业从印刷、印后加工到交货整个工作流程上,以更短的周期和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全面的服务。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应用的日益广泛,印刷技术不断向数字化方向发展,数字印刷技术在包装印刷中应用也日趋活跃。数字印刷技术相比传统印刷技术,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溯源防伪、可变数据印刷、个性化及定制化等日益增加的需求,同时还能有效的减少VOCs等污染物的排放,环保优势明显。
1-1-98
数字印刷技术在各包装印刷子行业的普及率有所不同,比如标签印刷领域使用数字印刷技术较早,技术较为成熟;在其他包装印刷领域普及率则相对较低,主要应用于短版包装印刷、个性化包装印刷、可变数据包装印刷、远程包装印刷及数码打样等传统包装印刷较难实现的领域,但整体数字印刷普及率正处于逐步上升的阶段。《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开展以高精度微机电系统(MEMS)、激光技术、集成电路芯片技术等为代表的喷墨数字印刷喷头关键核心技术和高速喷墨控制技术、数字前端印刷软件系统、墨水及数字化控制技术、数字化书芯成型技术等数字印刷相关核心技术研究攻关。未来,数字印刷技术将进一步向传统包装印刷领域渗透,带给包装印刷行业新的增长机遇。
④行业整合升级趋势初步显现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目前呈现出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点。《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产值比重达到65%,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增长引擎作用更加明显。出版物印刷产值比重保持稳定,主题出版保障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下,我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包装印刷企业已开始逐步通过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包装印刷行业的转型升级。在行业整合升级的过程中,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落后和不符合绿色环保印刷发展方向的包装印刷企业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这有助于提升我国包装印刷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⑤循环经济为纸包装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包装材料主要包括纸包装、塑料包装、玻璃包装和金属包装等。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包装物将更侧重于考虑易于降解、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保护土壤的目的。纸包装材料具有易降解、无毒、无害等优点,被行业认定为最有发展空间的绿色包装材料。
1-1-99
我国食品饮料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为绿色纸包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未来受国家政策与消费者环保认知提高的影响,循环经济将成为包装行业发展的主要模式,绿色包装材料将获得大力开发和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行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印刷加工基地,但我国包装印刷行业仍存在产业集约程度不高、中低端产能过剩、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骨干企业等问题,新的发展动力尚需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略显不足、印刷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新引擎尚未形成。此外,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绿色发展机制亦有待完善,绿色印刷领域需要进一步扩大,综合管理水平相对粗放、缺乏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精益生产的问题也尚待解决。我国包装印刷企业在扩大生产和融合转型过程中,经常出现管理、技术、金融、贸易、IT等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高素质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缺口较大。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致使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不强,缺乏世界级的竞争优势企业。
②高端印刷设备主要依赖进口
目前,我国低档印刷设备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中档印刷设备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并有部分设备出口,但高端印刷设备主要还是依赖进口。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自主研发生产的印刷设备在速度、性能、自动化、数字化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所致。虽然我国重点发展数字印刷及印刷数字化技术装备、高档印刷机械、高端印后设备和绿色环保设备器材,但短期内仍无法改变高端印刷设备主要依靠进口的局面,这将会使得我国包装印刷企业继续花费高昂成本去购买国外高端印刷设备,从而对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包装印刷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环保纸袋等,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发行人的
1-1-100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所示: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裕同科技成立于2002年,2016年在深交所上市(SZ.002831)。裕同科技是高端品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于数十家世界500强客户及数百个高端品牌,为消费电子、大健康、烟酒、化妆品、食品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有竞争力的包装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并致力于持续为客户提升品牌价值。
(2)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荣印刷成立于1990年,主要提供消费品包装、促销工具、智能化及个性化产品等包装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主要产品涵盖折叠纸盒、胶片盒、高端礼盒、精品纸袋、微瓦楞盒等,主要客户覆盖日化、食品饮料、电子电器、保健品、药品等多个行业。目前,中荣印刷拥有中山、天津、昆山、沈阳四个供应基地和一个位于广州的营销策划公司。
(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翔港科技成立于2006年,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SH.603499)。翔港科技是包装印刷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彩盒、标签等相关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日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包装印刷服务,主要客户涵盖了联合利华、雅诗兰黛、纳爱斯、百雀羚、相宜本草等日化企业以及和路雪、好时、巴克斯酒业等食品制造企业。
(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永新股份成立于1992年,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SZ.002014)。永新股份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塑胶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主要用于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
(5)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合兴包装成立于1993年,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SZ.002228)。合兴包装主要从事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缓冲包装材料的研发与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客户包括海尔、美的、格力、海信、宝洁、蓝月亮、立白、
1-1-101
伊利、蒙牛、银鹭、百威英博、京东商城、当当网等。
(6)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江企业成立于1988年,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SH.600210),主营生产和销售各种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产品。
(7)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盈森成立于2000年,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SZ.002303),主要从事轻重型环保包装、电子标签及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辅助包装作业、电子标签及RFID解决方案。美盈森主要客户覆盖电子通讯、智能终端、食品饮料、保健品、家具家居、快递速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家用电器、机械制造等多个行业。
(8)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利得成立于2010年,202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SZ.300883),公司是一家从事瓦楞纸箱、纸板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为食品饮料、日化家化、粮油、家居办公、电子器械、医药医疗、快递电商等行业的客户提供包装产品和服务。
(9)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大胜达成立于2004年,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SZ.603687),公司主要从事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印刷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瓦楞纸箱、纸板、精品酒盒、卷烟商标等,产品应用于啤酒、饮料、烟草、电子、家电、家具、机械、快递物流、化工、服装等行业的内外包装。
5、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纸包装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①纸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
1-1-102
我国纸包装印刷技术环节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印刷处理和成品包装环节,整体呈现出产品印刷数字化和印后成品包装自动化的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A、印刷技术从模拟、数字并存向全数字化转变
纸包装印刷技术在历经模拟技术时代后,现正处于模拟、数字并存的时代,并逐渐向数字时代转变。目前,我国纸包装印刷技术在印前、印中和印后三个阶段的数字化水平和一体化程度均有所提高。具体印刷技术如下表所示:
印刷环节 | 主要印刷技术 | |
印前处理 | 传统制版技术 | 手工制版、照相制版、电子分色制版,依靠模拟技术和人工操作 |
数字印前技术 | 以脱机直接制版(Computer-To-Plate,简称CTP)为主,运用光敏、热敏和其他成像技术 | |
印刷 | 传统印刷技术 | 胶印、柔印、凹印、网印等独立印刷技术 |
现代印刷技术 | (1)集胶印、柔印、凹印、网印于一体的多种、多色印刷技术、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大幅面、多功能的印刷设备、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等 (2)将数字化的图文信息直接记录到承印材料上进行印刷,输入、输出图文信息数字流,实现按需印刷、无版印刷的数字化印刷 | |
印后加工 | 上光、压光、覆膜、烫印、裱贴、模切、凹凸、贴窗、糊盒成型 |
B、成品包装技术与印后加工一体化趋势明显
纸包装印刷市场的另一重要技术即成品包装技术,其核心技术为模切和糊盒技术。我国模切、糊盒技术整体呈现出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态势,并逐渐与印后加工技术结合,进一步加速纸包装印刷机械的多功能化。
在模切技术方面,我国纸包装模切技术正全面向智能化、人性化、自动化、数字化、高精度方面发展,智能操作显示屏、人机对话、数字伺服等机械精密制造技术都将不断运用到新一代模切设备上,使模切加工、排废等应用程序一起成为模切数字化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例如:全清废、凹凸模切一次成型、快速换版等无一不体现现代模切工艺的技术创新。
在糊盒技术方面,我国正向着更高水平的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新一代的糊盒机增加了在线检验功能,可以在线检测盒胚质量,并在线剔除瑕疵品,确保产品质量。同时糊盒机正与一些外围辅助设备(比如前端的给纸机和后端的打包机)实现联机,真正做到一体化生产,提高物流效率,减少人工成
1-1-103
本和周转时间,实现快速交货。未来,我国纸包装印刷产品的成品包装技术与印后加工技术相结合,将进一步提升市场自动化程度。例如,全自动数控烫金机与模切机、自动糊盒机相连,从给纸、烫金、模切、凹凸压印、上下贴合、排废、贴窗、糊盒到最后包装成箱全部自动完成,实现大幅降低人工成本并提升成品包装的自动化及产品洁净程度。
②纸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特点
A、数字印刷快速发展数字印刷是利用印前系统将图文信息直接通过网络传输到数字印刷机上印刷的一种新型印刷技术,主要是由印前系统和数字印刷机组成,有些还配有装订和裁切设备,通过电子信息直接传送至印刷机,从而取消了分色、拼版、制版、试车等步骤。通过数字环境下多种印刷技术的整合来创造新的商业经营模式,正在成为印刷企业突破发展困境与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消费者的需求逐渐多元化与碎片化,意味着只有同时具备数字印刷与传统印刷能力的印刷服务供应商才能为他们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Smithers Pira发布的报告认为,包装印刷领域将成为数字印刷增长的关键领域,在2017年至2022年间数字印刷在包装印刷领域的年增长率将超过11%。
B、新型一体化印刷技术和高端印刷设备提升了效率近年来,随着大幅面多功能印刷、微型瓦楞纸盒直接印刷、组合印刷方式与联线加工以及数字印刷等印刷技术在我国的日渐普及,我国纸包装印刷技术整体呈现出了多样化、一体化、个性化及定制化的发展特点。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和大幅面、多功能的印刷设备近年来在我国取得较快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啤酒、饮料、乳品等市场对彩印瓦楞纸箱的大量需求,有效提高纸包装印刷的生产效率。
1-1-104
纸包装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使得印刷上光、烫印、模切、压痕、压凹凸、打码等技术一次完成,实现生产印刷连续不间断,在印刷一体化程度提高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率。目前市场上已有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印刷机生产厂商推出多种此类联线设备。数字印刷取消了分色、拼版、制版、试车等步骤,不仅提高了印刷效率,还能有效满足个性化、定制化、可变数据印刷和防伪等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出版印刷依然是数字印刷最为成熟的应用领域,但包装印刷、标签印刷等领域的数字印刷技术普及率也在日益提升。目前市场上已有惠普Indigo、富士施乐Color和IGen、柯达NEXPress等多种高端数字印刷机品牌。
C、印后加工技术有所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繁杂的印后加工技术中,上光、烫印、覆膜、模切是提升纸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的关键印后加工技术。在上光技术方面,艺术效果好、生产效率高的紫外线上光工艺被纸包装印刷企业迅速采用,而2008年后新推出的能有效避免简单UV印刷缺点的混合上光技术也成为更加灵活、经济、高质量的上光加工方法。在烫印加工方面,彩色烫印箔、折光烫印箔、全息烫印箔等的创新发展,使得烫印加工从简单的表面整饰向防伪、高档图案印刷等功能性应用转变。在覆膜加工方面,目前我国覆膜加工工艺已日趋成熟,应用领域拓宽。在模切加工方面,全面向智能化、人性化、自动化、数字化、高精度方面发展,智能操作显示屏、人机对话、数字伺服等机械精密制造技术都将不断运用到新一代模切设备上,使模切加工、排废等程序成为模切数字化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例如全清废、凹凸模切一次成型、快速换版等无一不体现了现代模切工艺的技术创新。我国纸包装印后技术的引入和不断创新,我国纸包装印后技术趋于完善,纸包装印刷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提升。
D、绿色印刷需求提升
随着《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国家正逐步强制淘汰不环保的包装材料,大力提倡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新型包装材料,同时要求VOCs含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每平方米苯含量必须低于
1-1-105
0.01毫克。2016年7月,工信部和财政部还联合发布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要求到2018年将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计划》中筛选了含油墨、粘合剂、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涂料等在内的11个行业作为加快VOCs削减,提升绿色化制造水平的重点行业。《计划》明确提出,包装印刷行业要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工程,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油墨、上光油、润版液、清洗剂、胶黏剂、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鼓励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逐步减少凹版印刷工艺、干式复合工艺。此外,由于人们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包装印刷企业为谋求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环保性,以契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向和消费者的需求。
(2)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①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
我国塑料包装印刷的技术环节可分为塑料制品成型加工、印刷处理和成品包装三个阶段,虽然与发达国家的塑料包装印刷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但整体上已呈现出生产印刷一体化、自动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逐渐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具体分析如下:
A、塑料成型技术趋于一体化、自动化
根据生产产品形式的不同,塑料包装印刷产品生产成型技术可分为塑料包装薄膜生产技术和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生产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生产产品类别 | 主要生产技术 |
塑料包装薄膜 | 压延法、流延法、吹塑法、拉伸、双向拉伸等 |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 | 挤出吹制膜塑法、注射吹制膜塑法、旋转成型法等 |
在塑料包装薄膜的生产中,吹塑法已成为塑料薄膜加工成型的主要技术手段。这主要是由其生产设备操作简单、工艺容易控制、机器利用率高、成品率高且产出薄膜强度大等特点决定的。目前,我国大部分塑料薄膜由吹塑法制成。
1-1-106
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的生产中,注射吹制膜塑法是塑料容器加工成型的主要技术手段。其中,一步法“注吹”工艺设备是目前主要的生产设备。在药用包装行业中,国内标准化的药用包装企业基本上都已采用一步法“注吹”工艺设备,并以三工位设备为主。这种设备可三个工位同时运行,不仅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可与传送带连接,自动计数包装,真正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化。B、塑料印刷技术以提升产品质量、绿色化方向发展为主塑料包装印刷的印刷技术环节可分为印前准备、印刷和印后加工三个阶段,主要印刷技术如下表所示:
印刷环节 | 主要印刷技术 | |
印前准备 | 印前制版 | |
雕刻凹版:手工、机械、电子;腐蚀凹版:主要为网点凹版;数字制版:电子雕刻机、激光刻膜及后腐蚀处理方式、电镀合金的激光直接烧蚀制版方式等
表面处理 | 放电(电晕)处理法、火焰处理法、紫外线辐射法、酸(硫酸、铬酸)处理法等 | |
抗静电处理 | 抗静电剂消除静电法、离子静电处理器消除法等 | |
印刷 | 一般印刷方法 | 柔性、凹版和丝网印刷 |
特殊印刷方法 | UV印刷、喷墨印刷、金银墨印刷、珠光印刷、转印 | |
印后加工 | 烫印技术 | 热烫印技术、冷烫印技术 |
分条制袋技术 | 边封、自立袋等技术 |
②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特点
A、印前处理技术以节能型放电法为主
由于塑料表面不易与印刷油墨粘合,因此,塑料包装印刷的印前技术除与纸包装类似的印前制版技术外,还包括塑料承印物表面处理技术。塑料材料的印前预处理对塑料包装整体印刷效果的影响较大。在众多表面印前处理的技术方法中,简单易操作、效果好、无污染的放电法得到普遍应用,而容易产生污染的溶剂法已较少使用在食品、药品等塑料包装印刷领域。
B、UV印刷技术提升产品质量
塑料包装印刷技术对塑料包装印刷产品整体质量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特殊印刷技术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塑料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的进一
1-1-107
步提高。例如,有着良好着色性能、印刷生产效率高等特点的UV印刷技术在塑料包装印刷领域日趋流行。
C、环保需求促进市场向绿色化方向发展在环保包装的产业要求下,我国塑料包装印刷技术逐渐趋于印刷废物排放少、印刷过程绿色化的无污染印刷技术。尽管凹版印刷在印刷质量上有着明显优势,但传统凹版印刷在印刷过程中易产生废水废气,这就使得环保无污染的柔性印刷技术以及新型凹印技术得以发展。近年来,柔性印刷技术、无溶剂复合技术、水性胶黏剂、水墨印刷技术、单一溶剂油墨、无溶剂印刷技术在我国塑料包装印刷市场上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6、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包装印刷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由于包装印刷行业下游应用行业较广,具体受下游单一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不显著,因此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目前,我国大部分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涉足包装印刷的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其向下游行业转嫁成本的能力有限,因此,该部分企业受下游行业的影响较大。从事高端包装印刷服务的企业,其往往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因而受到下游客户的信赖,并与客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日化等领域,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会对发行人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
(2)区域性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配套服务型行业,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我国包装印刷行业也呈现出区域不平衡发展的特征。我国包装印刷产业主要集中分布在华东及华南地区(含江、浙、沪、皖、闽、粤、桂及中国香港地区)、华北地区(京、津、冀、鲁);中西部发展相对滞后,但占比呈现出了逐步提升的趋势。
1-1-108
《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数据显示,2021年度,珠三角地区有百强企业15家,长三角地区有35家,京津冀有8家,三大印刷产业带共有58家百强企业。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与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我国包装印刷企业已开始逐步向中西部发展,四川、湖北、江西等地区2021年度上榜百强企业均已超过3家,且相比上年均有增长。我国包装印刷企业东部地区聚集升级、中西部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布局已基本形成。
(3)季节性
包装印刷产品生产、销售和应用均不受季节限制,虽然部分产品受下游客户需求的节假日分布因素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但从总体来看,包装印刷行业并不存在特别明显的季节性。
7、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
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原纸、油墨、塑料米粒和塑料膜。其中,原纸主要包括白卡纸、白板纸、牛卡纸、瓦楞纸和牛皮纸等。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油墨制造业、塑料米粒及薄膜制造业,这些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包装印刷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下游行业
包装印刷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以及外卖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目前,我国大部分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涉足包装印刷的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其向下游行业转嫁成本的能力有限,因此,该部分企业受下游行业的影响较大。依托自身技术、管理、成本规模优势,优势包装印刷企业与客户形成了良性的成本互动与转嫁。基于上述情形,当下游产业发生不利变化时,优势包装印刷企业的盈利能力受下游影响相对有限。
公司因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而受到下游客户
1-1-109
的信赖,并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日化等日用消费领域,下游行业周期性的波动对发行人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较为有限。
8、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包装印刷技术水平的高低是决定一个包装印刷企业能否长期立足市场并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随着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拥有数字印刷技术、CTP制版技术、智能包装技术、高效自动、多色联动以及“互联网+”个性化定制等先进包装印刷技术的包装印刷企业将能够获得比较明显的先发竞争优势,技术落后的包装印刷企业若不及时进行技术革新,则会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未来,包装印刷企业新的发展领域和利润空间将随着行业研发水平和技术工艺水平的提高拓展至数字印刷、复合包装、绿色包装和个性化包装印刷等领域,这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将构成一定技术壁垒。
(2)市场壁垒
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下游客户为了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的品牌形象、应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消费品市场,对包装印刷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包装印刷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品牌信誉度是下游客户选择包装印刷服务商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优质的包装印刷企业将会获得下游客户更多的信赖,并与之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将构成新进入者的主要市场壁垒。
(3)管理壁垒
包装印刷涉及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及印后加工等多个程序,专业性较强,只有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程序、采用高效的印刷管理信息化系统,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该些因素将构成新进入者的主要管理壁垒。
1-1-110
(4)资本壁垒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引入高端包装印刷设备等大额固定资产投资,亦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同时,包装印刷企业作为下游客户的配套服务型企业,若缺乏雄厚的资本支撑,将无法适应下游客户跨区域布局的战略需要,进而面临失去客户的风险。此外,随着下游客户对包装印刷质量要求的日趋提高,包装印刷企业必须持续加强产品前期研制、后续技术更新、升级改造等相关投入,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并满足客户新的产品需求,前述环节都要求包装印刷企业长期、持续地进行一定规模的资本投入。因此,包装印刷企业只有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服务水平,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八、公司竞争地位分析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跨境电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吉客印及下属公司以自建独立站的方式进行线上B2C销售,开展跨境出口零售业务,利用交易数据挖掘、用户行为分析和兴趣定位,通过产品广告素材制作、网络媒体流量监控、在线广告投放和流量导入进行数据分析和精准营销推广。
得益于不断积累的选品能力、精准的客户定位、领先的数据驱动型运营模式和多维立体营销模式、优异的供应链整合能力、业内领先的人才优势和已经积累的营销渠道优势,厦门吉客印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高速增长,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的一支新生力量。
2、包装业务
公司是一家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提供商,业务链涵盖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各个环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优秀的研发设计团队、快速的响应服务和
1-1-111
先进的生产工艺,帮助客户实现现有产品包装改进以及新产品包装的不断推出。公司自2011年以来,连续多次被中国质量评价协会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环保纸袋和QSR食品级包装等,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新颖的设计创意、先进的产品工艺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已与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瑞幸咖啡、麦当劳、华莱士和旺旺集团等大型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正在逐步拓展食品级包装业务,不断发挥在包装业务的领先优势。
目前,国内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内仍以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为主,大多数包装印刷企业不具有规模经济优势,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不高。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的技术创新,规模逐渐增大,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包装印刷产品最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之一。2020年,公司位列“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排行榜”(《印刷经理人》杂志)第11名,2022年,公司位列“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排行榜”(《印刷经理人》杂志)第五名。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和劣势
1、跨境电商业务竞争优势
(1)精准的客户定位和产品推广
厦门吉客印及其下属公司主要客户定位为全球具有互联网消费观念、基数较大的年轻群体,主要销售产品包括服装服饰、潮流鞋包、美妆产品等多个品类。厦门吉客印充分利用AI算法进行分析,从产品广告素材制作、网络媒体流量监控、在线广告投放和流量导入方面,搜集整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热点信息、用户属性以及平台的销售数据,根据数据算法结果精准推送符合用户当下需求的产品广告,有效提升产品销售数量。同时根据产品销售情况,积累用户需求数据,逐步打造自有品牌,增加匹配产品的种类,让消费者在主动浏览
1-1-112
平台推广进行购物的同时,被动浏览其较为感兴趣的相关推荐品类,产生被动消费和冲动消费,以此增加销量。
(2)专业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
厦门吉客印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大多来自深耕营销推广行业十数年的电商、营销从业人员,对电商领域的数据分析和运用有着深刻的技术背景和理解能力,在选品、营销推广、打造品牌方面均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能够将获客通道和营销通道顺利打通,能够精确管理跨境电商业务中长而复杂的各个环节,为自有品牌价值的逐步创建打造积累数据及经验。
(3)数据AI算法精准运营优势
厦门吉客印及其下属公司的数据AI算法及运用贯穿公司销售、流量导入、采购、物流、客服等全业务链条,拥有精准营销的渠道与优势资源,有效降低营销成本。同时通过不断优化数据模型,指导采购、销售、备货及清仓等环节,实现良性库存周转。
(4)优质多元的销售渠道
厦门吉客印及其下属公司目前已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搭建优质多元的销售渠道,包括Google、YouTube、Bing、Facebook、Twitter、Line、Instagram等,并通过邮件营销、论坛推广、视频广告等形式进行精准高效的引流。
(5)完善的供应链物流管理体系
厦门吉客印在国内外的主要区域如中国台湾、日本、深圳、东莞和中国香港等地均设有供应仓储服务体系,结合产品市场及营销推广方案合理规划仓储物流,实施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在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购物体验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各个地区市场的快速应变和服务能力。
2、包装业务竞争优势
(1)在包装印刷行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模式的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商,并逐步形成了以品牌客户导向型发展战略为引领,以高附加值包装设计
1-1-113
与包装方案优化增值服务为核心,与品牌客户共同增长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如下图所示:
公司始终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主动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其中,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服务重点以提升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市场价值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产品的概念创意设计、包装美学与结构设计、包装材质选择与评估、印前设计、印刷工艺设计、包装印刷样品评估等一系列服务。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公司拥有集胶印、柔印、凹印于一体的多种、多色印刷技术、大幅面、多功能的印刷设备、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以及瓦楞纸生产线,可以涵盖客户的大部分产品,满足客户对于包装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能够帮助客户减少因产品更新换代重新寻找供应商的过程,帮助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获得了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等多位知名品牌客户的一致认可。因此,公司采取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使得公司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2)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以“同一价格质量最好,同一质量价格最优”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高标准服务,凭借专业的服务经验和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优势,赢得众多知名品牌企业的信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
1-1-114
为国内快速消费品领域的知名企业:“伊利集团”是国内乳制品龙头企业;“恒安集团”是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纳爱斯集团”是国内知名的日化用品企业;“瑞幸咖啡”是国际知名的即饮咖啡企业;“麦当劳”和“华莱士”是国际知名的快餐连锁企业;“旺旺集团”是国内休闲零食知名品牌。这些优质客户自身发展迅速,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公司能借助这些优质客户的影响拓展业务规模,吸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影响,“吉宏”商标被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因此,高端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市场基础,公司将会继续加大高端客户资源的开发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不断扩大自身在包装印刷领域中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度。
(3)技术与设备优势
①设计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快速消费品主要包括日化用品、食品饮料、烟酒等,消费速度较快,消费者容易产生冲动型购买,产品的外观包装对销售起着重要作用。公司的包装创意设计融合了企业文化、美学、原材料、工艺流程等多种元素,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设计和改进包装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生产及销售中,通过信息反馈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改进包装方案,使客户的包装产品在图案设计和外观形态上更具视觉冲击力,在众多的快速消费品包装中能够脱颖而出,促进客户产品的销售。公司的设计优势能够让客户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公司已经取得包装盒漫反射层结构及其生产工艺、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由母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和可收折式展开运输的精品包装盒等多项专利。公司的多项专利可应用于多项生产设备、工序、工艺上,为公司的生产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公司通过专利保护自身设计和加工能力上的优势,很好地满足了客户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包装印刷产品,有效地促进了公司产品的销售。
1-1-115
②印刷制版领先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注重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设计部,持续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较早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不断尝试以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来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印前服务—从数字化流程到先进的色彩管理以确保高效生产及完美的包装印刷质量,并以美学的设计理念为客户提供自主创新包装和突出客户特色的个性化包装,印前加工技术优势明显。通过持续加大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为提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拥有多套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凹版印刷以及个性化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同时,公司还将采购国内外先进型号印刷包装设备,实现设备与信息系统互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整体的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提供支撑。公司能够很好的将新技术和新设计通过这些先进设备应用到产品中,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与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相比具有一定技术应用和设备优势。
(4)质量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公司对于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有着很高的要求。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在选材上首先考虑环保性,在各重要的生产工序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人员,并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加严格的企业技术标准以及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控制,以确保产品品质达到客户需求。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多次被中国质量评价协会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公司曾多次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福建名牌产品”,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被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被厦门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厦门优质品牌”。2016年,公司还被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等五部门认定为“厦门市科技小
1-1-116
巨人领军企业”。 2020年11月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榜单。2021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内较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5)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具备培养专业管理团队的能力,并始终秉承“集权有度、分权有序、快速复制、快速见效”十六字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管理制度、信息化和骨干队伍的建设。
此外,公司目前已导入精益生产管理,启动信息化建设,引进OA、EHR、ERP系统,组建专业IT团队,在办公自动化、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运营管理三个方面三管齐下,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保障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大大提高了客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3、发行人竞争劣势
(1)资金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电商业务发展较快,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电商业务收入占公司收入的比例为57.83%,基于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扩大产品品类、平台建设、大数据分析与管理、IT系统研发、产品升级、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资金支持。资金不足一方面限制了公司产品的升级及品类的扩展,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公司规模及人员的快速扩张,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
(2)人才劣势
不论是客户日益增多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还是公司继续开拓市场的内在动力,都对公司现有的人力储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好的人才队伍和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但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仍显不足。随着公司业务上的做大做强,高端人才的储备更是当务之急。
1-1-117
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
1、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包装业务、互联网营销广告和供应链业务。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和包装业务是营业收入的最重要的收入来源,除2019年外,报告期其余年度占比均超过9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互联网营销电商 | 227,604.02 | 57.82 | 284,946.49 | 55.03 | 255,082.14 | 57.84 | 119,032.99 | 39.56 |
包装业务 | 149,829.75 | 38.06 | 208,900.00 | 40.35 | 150,804.43 | 34.19 | 135,428.84 | 45.00 |
互联网营销广告 | 12,997.57 | 3.30 | 18,904.94 | 3.65 | 31,991.36 | 7.25 | 46,463.44 | 15.44 |
供应链业务 | 3,218.37 | 0.82 | 5,014.28 | 0.97 | 3,143.41 | 0.71 | - | - |
合计 | 393,649.71 | 100.00 | 517,765.71 | 100.00 | 441,021.35 | 100.00 | 300,925.27 | 100.00 |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包括跨境电商和国内电商,以跨境电商为主,国内电商业务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收入贡献较低。
公司包装业务以平面设计、方案优化、营销策划切入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快消品包装市场,为客户提供包括“营销策划+设计/方案优化+生产制造+运输配送+销售”集成化的一站式服务,主要客户均为食品、餐饮、饮料、日化等快消品行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广告主提供精准营销服务,受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国内广告市场需求疲软影响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进行战略调整,集中优势和资源,专注于国内电商业务营销方案的策划、营销渠道的完善及营销推广体系的建设,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收缩。
供应链业务主要系公司对外提供的冷藏食品、酒水等供应链服务,目前规模较小。
1-1-118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165,798.11 | 42.12% | 223,125.11 | 43.09% | 174,934.65 | 39.67% | 175,631.26 | 58.36% | |
境外 | 北美地区 | 9,197.63 | 2.34% | 5,711.60 | 1.10% | 17,319.50 | 3.93% | 13,357.57 | 4.44% |
东北亚地区 | 108,457.76 | 27.55% | 98,212.98 | 18.97% | 62,226.76 | 14.11% | 16,127.88 | 5.36% | |
东南亚地区 | 45,773.64 | 11.63% | 102,630.19 | 19.82% | 103,326.79 | 23.43% | 37,924.17 | 12.60% | |
中东地区 | 29,625.78 | 7.53% | 31,904.15 | 6.16% | 26,255.30 | 5.95% | 7,098.32 | 2.36% | |
中国港台地区 | 20,445.88 | 5.19% | 40,872.61 | 7.89% | 51,993.33 | 11.79% | 48,044.71 | 15.97% | |
其他地区 | 14,350.90 | 3.65% | 15,309.07 | 2.96% | 4,965.01 | 1.13% | 2,741.36 | 0.91% | |
合计 | 393,649.71 | 100.00% | 517,765.71 | 100.00% | 441,021.35 | 100.00% | 300,925.27 | 100.00% |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增加,然而从现阶段中美贸易战的内容来看,美国主要围绕中国半导体及芯片等高新科技行业进行限制,而公司主要向国外用户销售衣帽、箱包等商品,从海外进口部分原纸等原材料,与美国贸易战所限制的商品差别较大。同时,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向北美地区的销售额较小,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有限。此外,公司跨境电商主要覆盖的国外区域为东南亚、东北亚、中东和中国港台等地区,上述区域目前与中国大陆贸易往来情况良好,暂未有相关大规模限制政策出台。因此,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主要覆盖区域对外贸易政策暂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产品/服务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服务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1、跨境电商业务服务流程图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采用买断式自营方式,直接面对海外终端消费群体,通过B2C网上零售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以赚取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的差价,具体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1-119
2、包装印刷业务工艺流程图
(1)彩色包装纸盒(平版印刷)和塑料软包装(凹版印刷)工艺流程图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0
1-1-121
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制版:原稿复制成印版的统称。平版印刷:先将印版上的油墨传递到橡皮布上,再转印到承印物上的印刷方式。表面处理:在印刷品表面进行上光、覆膜、压光,改进印刷品表面的耐磨、光泽、装饰等的一种工艺。烫印:在纸张、纸板、纸品、涂布类等物品上,通过烫模将烫印材料转移在被烫物上的加工工艺。
模切:把模切刀和压线刀组合在同一个模板内,在模切机上同时进行模切和压痕,将印品切制成所需形状的加工工艺。
贴窗:在模切好的印刷品开窗位置上粘贴一层透明薄膜的印后加工工艺。
糊盒:将模切好的印刷品某些需要粘合部分通过机械或手工方式粘合形成所需成型形状的一种印后加工工艺。
吹塑:一种塑料加工方法,是指将塑料粒子加热融化再吹成薄膜的一种塑料加工工艺。
凹版印刷:印刷时先将印刷版上多余的油墨(非印刷面上的油墨)刮净,然后通过压印胶辊给印刷版之间的被印刷物,加以适当的压力,把油墨从凹面内挤压到被印刷物上,而形成图文的一种印刷方式。
复合:将粘合剂通过复合机涂布在基材的表面,以加热辊压附在其它薄膜上而复合的方式。
分切:将成卷材料或印品裁成所需宽度卷材的工艺。
熔烫:将成卷材料或印品的两层薄膜,在高温的烫刀上进行熔合并进行清废的一种工艺。
插角:在卷膜通过的地方安装特制的模具使其形成一种三角形或带转角的工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2
制袋:用粘合、缝纫和热合等方法制袋的工艺。
(2)彩色包装箱(瓦楞纸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瓦楞预印工艺流程图 | |||||||||||||||||||||||||||||||||||||
印前工艺 | 印刷 | 印后工艺 | |||||||||||||||||||||||||||||||||||
1-1-123
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平板单张纸印刷:以单张纸为承印物,印版的图文部分和非图文部分几乎处于同一平面的印刷方式。瓦楞制作:在瓦楞机上压制出的瓦楞芯纸的两面黏合面纸而形成具有较高机械强度和抗压强度纸板的一种工艺。贴面:将面纸与瓦楞纸板在裱纸机上进行粘合的一种工艺。模切:把模切刀和压线刀组合在同一个模板内,在模切机上同时进行模切和压痕,将印品切制成所需形状的加工工艺。粘箱:将模切好的纸箱需要粘合部分通过机械或手工方式粘合形成所需成型形状的一种印后加工工艺。提手:在纸箱的特殊部分进行穿过塑料或其他材料的提手,使其成型后可以方便用手拎提的一种工艺。水墨印刷:以水性油墨为转移油墨的一种凸版印刷方式。卷筒柔性版印刷:以卷筒纸张或其他卷筒材料为承印物,用弹性凸版将油墨转移到承印物表面的一种印刷方式。瓦线跑版:是卷筒原纸经过压制瓦楞,上胶,粘合,分纸压线,横切成规格纸板,最后经码输出等工序构成的流水作业线。横切:将卷筒瓦楞纸板切成单张印刷成品纸板供纸箱后道加工的一种工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4
(3)环保纸袋工艺流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5
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制版:将原稿根据不同的制袋工艺,排版制成印版的统称。印刷:
①柔版印刷:先将网纹辊上的水性油墨传递到印版上,再通过印版转印到承载物上的卷筒印刷。
②胶版印刷:先将印版上的油墨传递到橡皮布上,再转印到承印物上的印刷方式。
烫印:在纸张、纸塑类等物品上,通过烫模将烫印材料转移在被烫物上的工艺。
裁片:将成卷的材料或者印品裁切成制袋所需规格的工艺。
制袋:
①扁绳:将成卷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的滚轴以及许多机械手,进行上手挽、成筒、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工艺。
②圆绳:将成卷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的滚轴以及许多机械手,进行上手挽、压痕、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工艺。
③单张反折口圆绳:将单张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的滚轴以及许多的机械手,进行上手挽、压痕、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工艺。
(4)QSR包装工艺流程
以单层杯体(单层纸杯)为例,QSR包装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6
纸箱轻微破损换箱
其他原因
淋印膜 刷工工 序
序
分切工序
其他原因 淋 印 膜 刷 工 工 序 序 分 切 工 序 | ||||||||||||||||||||||||||||||||||
N | ||||||||||||||||||||||||||||||||||
送样Y/N | ||||||||||||||||||||||||||||||||||
图稿接收确认 | 按需求打样 | 重新打样 | ||||||||||||||||||||||||||||||||
Y | ||||||||||||||||||||||||||||||||||
原材料入库 | 采购原材 | |||||||||||||||||||||||||||||||||
报废 | ||||||||||||||||||||||||||||||||||
原纸验收◆CCP1 | ||||||||||||||||||||||||||||||||||
PE粒子验收 | ||||||||||||||||||||||||||||||||||
退货 | ||||||||||||||||||||||||||||||||||
原纸贮存 | ||||||||||||||||||||||||||||||||||
PE粒子贮存 | ||||||||||||||||||||||||||||||||||
原纸拆包 | ||||||||||||||||||||||||||||||||||
纸箱验收 | ||||||||||||||||||||||||||||||||||
运输交付 | ||||||||||||||||||||||||||||||||||
PE粒子加料 | ||||||||||||||||||||||||||||||||||
走纸 | ||||||||||||||||||||||||||||||||||
纸箱贮存 | ||||||||||||||||||||||||||||||||||
上 纸 | 入库贮存 | |||||||||||||||||||||||||||||||||
一次电晕◆CCP2 | ||||||||||||||||||||||||||||||||||
配 色 | ||||||||||||||||||||||||||||||||||
PE袋验收 | 外 包 装 | |||||||||||||||||||||||||||||||||
挤出复合◆CCP3 | ||||||||||||||||||||||||||||||||||
套印调试 | ||||||||||||||||||||||||||||||||||
内 包 装 | ||||||||||||||||||||||||||||||||||
二次电晕◆CCP2 | PE袋贮存 | |||||||||||||||||||||||||||||||||
印刷▲CQP1 | ||||||||||||||||||||||||||||||||||
挤出复合◆CCP3 | ||||||||||||||||||||||||||||||||||
烘干 | 检测机◆CCP5 | |||||||||||||||||||||||||||||||||
三次电晕◆CCP2 | ||||||||||||||||||||||||||||||||||
收 卷 | ||||||||||||||||||||||||||||||||||
成型◆CCP4 ▲CQP2 | ||||||||||||||||||||||||||||||||||
收 卷 | ||||||||||||||||||||||||||||||||||
半成品输送 | ||||||||||||||||||||||||||||||||||
白矿油验收 | ||||||||||||||||||||||||||||||||||
淋膜卷筒暂存输送 | ||||||||||||||||||||||||||||||||||
上 纸 | 输送压缩空气 | 成 型 工 序 | ||||||||||||||||||||||||||||||||
白矿油贮存 | ||||||||||||||||||||||||||||||||||
上纸纠偏 | ||||||||||||||||||||||||||||||||||
针位纠偏 | ||||||||||||||||||||||||||||||||||
模 切 工 序 | 加注白矿油 | |||||||||||||||||||||||||||||||||
调刀分切 | 纯净水验收 | |||||||||||||||||||||||||||||||||
模 切 | ||||||||||||||||||||||||||||||||||
加 湿 | ||||||||||||||||||||||||||||||||||
纯净水贮存 | ||||||||||||||||||||||||||||||||||
上纸纠偏 | 撕纸堆放 | |||||||||||||||||||||||||||||||||
上扇形片 | ||||||||||||||||||||||||||||||||||
底纸输送 | 片料输送 | |||||||||||||||||||||||||||||||||
上底纸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7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对采购进行管理。跨境电商业务方面,主要采购商品为服装服饰、潮流鞋包、美妆产品等,主要供应商包括该些商品的直接厂商和分销商。公司的采购模式包括计划性采购和零星采购,其中计划性采购主要是针对热卖品,零星采购则在用户下达销售订单后,按照订单要求向供应商有针对性地采购相应商品。包装印刷业务方面,公司设立了“采购中心”,负责原辅材料采购。根据业务需求初步选定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对比,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等进行调查并评估,最后选定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先送样并小批量试用,同时通知品管部对样品进行检测确认,出具样品检测报告。试用合格后,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公司应每季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与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
2、生产模式
公司涉及到生产的业务是包装印刷业务。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将客户订货信息反馈至生产部门,生产部根据订单生成生产任务单,车间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领取各种原材料合理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最后贴上分类标签,办理入库手续。为了及时满足顾客需求和交货期要求,公司构建了以客户需求为主导,技术研发、市场、生产、采购、物流、计划、质量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生产体系,保证灵活、高效的生产运作。
公司在包装印刷业务的生产过程中,为方便管理和节约成本,会选择把少量产品的部分非核心工序(如:给包装箱穿提手)以外协方式完成生产,除此以外,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基本为自主完成。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8
3、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销售管理相关制度对销售进行管理。跨境电商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吉客印及下属公司以自建独立站的方式进行线上B2C销售,直接面对海外终端消费者,以网上零售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目前在包装印刷业务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直接面向客户。经营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设立销售中心部门,负责统一公司的销售制度、营销策略和市场开拓,以加强公司对客户的服务。对于年采购额较大的核心客户,公司设立服务专员,随时满足客户需求。对于采购额不大的客户,公司的营销部门亦会定期跟踪客户订单的生产、售后服务,了解和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
公司坚持“质量第一,与核心客户共同发展”的原则,伴随核心客户的成长而成长,在销量大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现销售、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本地化,提供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客户的忠诚度。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跨境电商业务不涉及生产,最近三年及一期包装业务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产能 (万平方) | 产量 (万平方) | 产能 利用率 | 销量 (万平方) | 产销率 | 产能 (万平方) | 产量 (万平方) | 产能 利用率 | 销量 (万平方) | 产销率 |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 37412.535 | 30,816.82 | 82.37% | 32,598.81 | 105.78% | 49,883.38 | 46,784.65 | 93.79% | 45,142.12 | 96.49% |
环保食品包装 | 31,500.00 | 24,582.24 | 78.04% | 27,368.74 | 111.34% | 42,000.00 | 38,114.03 | 90.75% | 35,095.23 | 92.08%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产能 (万平方) | 产量 (万平方) | 产能 利用率 | 销量 (万平方) | 产销率 | 产能 (万平方) | 产量 (万平方) | 产能 利用率 | 销量 (万平方) | 产销率 |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 39,127.97 | 36,780.42 | 94.00% | 32,946.56 | 89.58% | 37,127.97 | 33,833.45 | 91.13% | 33,778.72 | 99.84% |
环保食品包装 | 35,690.91 | 25,526.74 | 71.52% | 23,547.22 | 92.25% | 12,409.80(注) | 14,653.68 | 118.08% | 14,257.62 | 97.30% |
注:2019年新收购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宏”),收购前未做产能测试,所以2019年环保食品包装中,缺失部分产能数据,导致产能少于产量。
公司包装产品的产销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产销顺畅。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9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包装业务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元/平方米) | 3.17 | 3.26 | 3.30 | 3.26 |
环保食品包装(元/个) | 1.42 | 1.76 | 1.78 | 1.77 |
报告期内,受市场纸张价格变动影响,白板纸、白卡纸、牛卡纸和瓦楞纸的平均采购价格上升较多,因此纸箱和纸盒产品销售价格亦有较大的提升。2020年以来,公司的环保和食品类包装新增多个单价较低的产品品类,致使销售均价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所属业务 |
2022年 1-9月 | 伊利集团 | 97,709.77 | 24.82% | 包装业务 |
瑞幸咖啡 | 6,370.66 | 1.62% | 包装业务 | |
华莱士集团 | 5,805.12 | 1.47% | 包装业务 | |
麦当劳 | 5,005.07 | 1.27% | 包装业务 | |
旺旺集团 | 3,586.87 | 0.91% | 包装业务 | |
合计 | 118,477.49 | 30.10% | ||
2021年度 | 伊利集团 | 129,602.01 | 25.03% | 包装业务 |
华莱士集团 | 8,576.03 | 1.66% | 包装业务 | |
旺旺集团 | 8,109.41 | 1.57% | 包装业务 | |
Prime time | 5,829.69 | 1.13% | 包装业务 | |
瑞幸咖啡 | 5,671.33 | 1.10% | 包装业务 | |
合计 | 157,788.46 | 30.47% | ||
2020年度 | 伊利集团 | 89,140.06 | 20.21% | 包装业务 |
Prime time | 6,978.34 | 1.58% | 包装业务 | |
咪咕视讯 | 6,466.67 | 1.47% | 广告业务 | |
必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 6,163.47 | 1.40% | 包装业务 | |
百威集团 | 4,921.48 | 1.12% | 包装业务 | |
合计 | 113,670.02 | 25.77%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0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所属业务 |
2019年度 | 伊利集团 | 84,472.20 | 28.07% | 包装业务 |
咪咕视讯 | 12,197.19 | 4.05% | 广告业务 | |
上海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563.04 | 1.85% | 广告业务 | |
百威集团 | 5,073.35 | 1.69% | 包装业务 | |
必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 3,893.17 | 1.29% | 包装业务 | |
合计 | 111,198.94 | 36.9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持有股份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发行人跨境电商业务主要向海外社交平台采购流量和广告推广位,以及向国内厂商采购衣帽、箱包和化妆品等消费品。包装业务主要采购原纸,包括白板纸、白卡纸、牛卡纸和瓦楞纸等,以及其他辅料油墨、塑料膜、塑料米粒等。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业务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是电力和水。公司生产用电及水主要由当地供电和供水公司供应,价格均按当地供电、供水公司所确定的价格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以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所属业务 | 采购内容 |
2022年1-9月 | 玖龙环球 | 25,296.84 | 12.09% | 包装业务 | 原纸 |
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 | 14,917.14 | 7.13% | 电商业务 | 衣服鞋帽、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 | |
Airwallex(HongKong) Limited | 14,804.29 | 7.07% | 电商业务 | 衣服鞋帽、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 | |
HongKong CSZX Trading Co.,Limited | 8,250.10 | 3.94% | 电商业务 | 跨境物流 | |
深圳市翼通达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 | 7,269.10 | 3.47% | 电商业务 | 跨境物流 | |
合计 | 70,537.47 | 33.7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1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所属业务 | 采购内容 |
2021年度 | 玖龙环球 | 36,941.29 | 16.94% | 包装业务 | 原纸 |
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 | 28,247.17 | 12.95% | 电商业务 | 衣服鞋帽、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 | |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961.95 | 5.49%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银川中圣华通纸业有限公司 | 9,563.41 | 4.39%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深圳市翼通达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 | 7,461.87 | 3.42% | 电商业务 | 跨境物流 | |
合计 | 94,175.69 | 43.19% | |||
2020年度 | 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 | 34,391.09 | 20.16% | 电商业务 | 衣服鞋帽、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 |
玖龙环球 | 29,926.22 | 17.54%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7,517.74 | 4.41%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45.35 | 3.54%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斯道拉恩索(广西)浆纸有限公司 | 5,842.62 | 3.43%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合计 | 83,723.03 | 49.08% | |||
2019年度 | 玖龙环球 | 26,225.73 | 15.97% | 包装业务 | 原纸 |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8,920.49 | 5.43%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环球易汇(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7,747.78 | 4.72% | 电商业务 | 衣服鞋帽、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 | |
厦门建发集团 | 5,612.11 | 3.42% | 包装业务 | 原纸 | |
重庆盒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239.61 | 3.19% | 广告业务 | 广告推广服务 | |
合计 | 53,745.72 | 32.7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股份的情形。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2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6,611.84 | 9,017.36 | - | 27,594.49 | 75.37% |
机器设备 | 71,161.07 | 27,534.70 | 370.88 | 43,255.50 | 60.79% |
运输设备 | 940.14 | 536.87 | - | 403.26 | 42.8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650.98 | 2,706.56 | - | 2,944.42 | 52.10% |
合计 | 114,364.03 | 39,795.49 | 370.88 | 74,197.67 | 64.88%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14,364.03万元,账面价值74,197.67万元,整体综合成新率为64.88%。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净值较大,分别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37.19%和58.30%。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权利限制 情况 |
1 | 发行人 | 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30778号 | 海沧区浦头路9号1#厂房 | 工业/厂房 | 14,910.11 | 抵押 |
2 | 发行人 | 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30786号 | 海沧区浦头路9号2#厂房 | 工业/厂房 | 8,174.58 | 抵押 |
3 | 发行人 | 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30794号 | 海沧区浦头路9号门卫 | 工业/值班室 | 36.42 | 抵押 |
4 | 发行人 | 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30818号 | 海沧区浦头路11号三号厂房 | 工业/车间 | 4,918.37 | — |
5 | 发行人 | 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30843号 | 海沧区浦头路11号四号厂房 | 工业/车间/梯间 | 9,070.96 | — |
6 | 济南吉联 | 鲁(2019)章丘区不动产权第0006279号 | 赭山工业园钓鱼台村以东,岗子村以南(山东吉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办公楼 | 工业用地/工业 | 3,101.84 | 抵押 |
7 | 济南吉联 | 鲁(2019)章丘区不动产权第0006282号 | 赭山工业园钓鱼台村以东,岗子村以南(山东吉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 工业用地/工业 | 9,186.01 | 抵押 |
8 | 济南吉联 | 鲁(2019)章丘区不动产权第0006283号 | 赭山工业园钓鱼台村以东,岗子村以南(山东吉 | 工业用地/工业 | 17,903.93 | 抵押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3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权利限制 情况 |
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车间 | ||||||
9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09422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北侧 | 工业/工业 | 5,699.40 | — |
10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09423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北侧 | 工业/工业 | 1,227.32 | — |
11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09424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北侧 | 工业/工业 | 1,624.49 | — |
12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84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仓储 | 2,179.39 | — |
13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87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工业 | 10,533.96 | — |
14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91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工业 | 2,787.26 | — |
15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92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工业 | 17,896.40 | — |
16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93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仓储 | 838.38 | — |
17 | 安徽吉宏 | 皖(2019)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1994号 |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 工业/工业 | 2,121.05 | — |
18 | 廊坊吉宏 | 冀(2018)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55195号 |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宏业路68号 | 工业 | 25,642.66 | 抵押 |
19 | 廊坊吉宏 | 冀(2021)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11030号 |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宏业路68号 | 工业 | 31,648.78 | — |
20 | 宁夏吉宏 | 宁(2021)青铜峡市不动产权第Q0000765号 | 青铜峡市亲水北路1号 | 工业 | 45,715.24 | — |
21 | 呼市吉宏 | 蒙房权证土默特左旗字第184011300714号 | 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南春光路东 | 工业 | 25,566.53 | 抵押 |
注:表格中第1至20行的房产系因房地合一政策统一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第21行的房产暂未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编号为“土左金山国用(2010)第046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4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拥有的账面原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 | 原值(元) | 净值(元) | 成新率 | 权属人 |
1 | 小森超级丽色龙GL-645单张纸胶印机 | 2 | 21,182,996.87 | 20,123,847.03 | 95.00% | 廊坊吉宏 |
2 | 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 | 1 | 18,586,266.49 | 3,872,197.19 | 20.83% | 吉宏股份 |
3 | 小森胶印机 | 2 | 17,049,605.46 | 16,217,945.60 | 95.12% | 廊坊吉宏 |
4 | 海德堡速霸六色胶印机 | 1 | 11,182,567.54 | 559,128.38 | 5.00% | 吉宏股份 |
5 | 海德堡5色胶印机 | 1 | 10,838,438.66 | 541,921.93 | 5.00% | 吉宏股份 |
6 | 惠普印刷机 | 1 | 9,829,059.83 | 781,556.13 | 7.95% | 吉宏股份 |
7 | 平张纸进料式胶印机 | 1 | 8,922,413.64 | 5,602,532.12 | 62.79% | 滦州吉宏 |
8 | 仿七层瓦楞纸板生产线 | 1 | 6,380,853.10 | 6,061,810.44 | 95.00% | 廊坊吉宏 |
9 | 全自动高速自动糊盒机 | 2 | 5,752,212.36 | 4,659,291.96 | 81.00% | 吉宏股份 |
10 | 二手曼罗兰全张5色带上光胶印机 | 1 | 5,156,088.50 | 4,898,284.07 | 95.00% | 廊坊吉宏 |
11 | CInova卫星式柔板印刷机 | 1 | 5,044,247.79 | 4,792,035.40 | 95.00% | 廊坊吉宏 |
(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11,183.54 | 1,464.50 | 9,719.04 |
专利权 | 673.15 | 118.60 | 554.55 |
非专利权 | 764.14 | 401.13 | 363.00 |
合计 | 12,620.82 | 1,984.23 | 10,636.60 |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土地证编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日期 | 权利限制 情况 |
1 | 呼市吉宏 | 蒙(2021)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13654号(注1) |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土默川路南侧、春光路东侧 | 工业 | 110,687.00 | 出让 | 2071.7.31 | 抵押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5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土地证编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日期 | 权利限制 情况 |
2 | 呼市吉宏 | 土左金山国用(2010)第046号(注2) | 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南春光路东 | 工业 | 47,530.79 | 出让 | 2060.7 | 抵押 |
注1:表格中第1项土地使用权即为呼市吉宏的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注2:表格中第2项土地使用权即为发行人已取得权属证书房屋表格第21行房产及呼市吉宏年产5,000万平方米瓦楞纸建设项目3号厂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192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表1。
3、专利权
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不存在侵权或者可能涉及侵权纠纷的情形。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61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213项、外观设计31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表2。上述专利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7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表3。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注册的主要作品著作权340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表4。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二)技术许可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技术许可。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6
(三)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 持证单位 | 许可证名称 | 颁证机关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范围/许可内容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吉宏股份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 闽(2020)印证字354400013号 |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 2020.3 | 2023.3 |
2 | 吉宏股份 | 排污许可证 |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 913502007516215965001P | 其他纸制品制造、印刷 | 2020.8.3 | 2023.8.2 |
3 | 吉宏包装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厦(2020)印证字356400935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 2020.11 | 2023.3 |
4 | 吉宏包装 | 排污许可证 |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 91350205MA33NGQ0XC001Q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2021.4.7 | 2024.4.7 |
5 | 呼市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内)印证字 | 包装装潢印刷 | 2020.7.6 | 2025.12.31 |
6 | 呼市吉宏 | 排污许可证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91150100692874066P001P | 其他纸制品制造 | 2020.6.27 | 2025.6.26 |
7 | 呼市吉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土默特左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JY3150121000397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7.30 | 2026.7.29 |
8 | 宁夏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青铜峡市新闻出版局 | (唐)印证字6432019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 2021.3.5 | 2025.12.31 |
9 | 宁夏吉宏 | 排污许可证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 91640381MA770WFL0T001Q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2020.12.28 | 2023.12.27 |
10 | 廊坊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 (冀)印证字第316220124号 | 包装装潢印刷 | 2020.7.27 | 2025.12.31 |
11 | 廊坊吉宏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5.00104 |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 2021.9.28 | 2026.9.27 |
12 | 济南吉联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鲁)印证字第37A07B001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 2021.3.25 | 2025.12.31 |
13 | 安徽吉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33403210014601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3.10 | 2027.3.9 |
14 | 安徽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蚌埠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蚌文广新)印证字346020075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 2022.3.25 | 2025.12.31 |
15 | 安徽吉宏 | 排污许可证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 9134030069282275X4001P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2020.8.4 | 2023.8.3 |
16 | 安徽吉宏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皖卫消证字[2013]第0217号 | 卫生用品 | 2021.4.9 | 2025.4.8 |
17 | 安徽吉宏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0005 |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 2020.11.27 | 2026.2.25 |
18 | 陕西吉宏 | 排污许可证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 91610422MA7BAE9W11001P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锅炉 | 2020.6.20 | 2025.6.19 |
19 | 陕西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咸阳)印证字第056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 2022.5.23 | 2025.12.31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7
序号 | 持证单位 | 许可证名称 | 颁证机关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范围/许可内容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20 | 陕西永鑫 | 排污许可证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 91610000766301499U001P | 其他纸制品制造 | 2020.4.23 | 2023.4.22 |
21 | 陕西永鑫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 (陕)印证字第513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 2021.12.16 | 2025.12.31 |
22 | 滦州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 (唐)印证字第BZLX001号 | 包装装潢 | 2020.8.10 | 2025.12.31 |
23 | 滦州吉宏 | 排污许可证 |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分局 | 9113022309111722X8001P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2022.6.19 | 2027.6.18 |
24 | 滦州吉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3130223000710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18.10.31 | 2023.10.22 |
25 | 黄冈吉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JY3421100000092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3.30 | 2027.3.29 |
26 | 黄冈吉宏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冈)印证字黄州201904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 2022.4.7 | 2025.4.6 |
27 | 孝感吉联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孝感市新闻出版局 | (孝)印证字第515号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 2022.1.6 | 2025.12.31 |
28 | 孝感吉联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0237 |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 2020.4.10 | 2025.4.9 |
29 | 江西吉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3607020208653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19.12.13 | 2024.12.12 |
30 | 江西维致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3607020206196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19.12.16 | 2024.11.24 |
31 | 江西维致西安分公司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JY16101040530715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19.12.9 | 2024.12.8 |
32 | 重庆吉客宇行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5001080236385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20.7.3 | 2025.6.21 |
33 | 贵州仡山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道真仡老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5203250359169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 | 2022.11.7 | 2027.11.6 |
34 | 厦门吉客印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3502060412393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品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 2020.7.14 | 2025.7.13 |
35 | 上海携心 |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13101170224841.JP | 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 | 2021.12.27 | 2026.12.5 |
36 | 杭州吉客印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 浙B2.20220842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 2022.9.2 | 2027.9.1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8
序号 | 持证单位 | 许可证名称 | 颁证机关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范围/许可内容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37 | 重庆阿欧艾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 渝B2.20190182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文化,不含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处理服务。 | 2019.7.24 | 2024.7.24 |
38 | 重庆阿欧艾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渝网文[2022]1794-023号 | 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 | 2022.7.19 | 2025.7.18 |
39 | 厦门欧奇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 闽B2-20210571 |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 2021.7.21 | 2026.5.25 |
注: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2月20日颁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济南吉联、廊坊吉宏和黄冈吉宏排污设施的日处理能力在500吨以下,已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排污许可实行登记管理,无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十二、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在跨境电商方面,主要采购商品为服装服饰、潮流鞋包、美妆产品等,主要供应商包括上述商品的直接厂商和分销商。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制度,对选品质量严格控制,同时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售后质量管控措施。公司包装业务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快消品外包装,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公司历来十分重视质量管理。首先,公司在原材料选择上有着严格标准,采购环保性较高的原材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包装产品。其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检流程,通过引进先进检测设备与优秀技术人员,在各重要生产工序分别对产品、半成品检查,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产品。最后,在质量管理制度上,公司基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制度,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充分保证了产品合格率;产品销售出库后,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作出相应处理,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9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未发生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未受到质量监督部门的重大处罚。
十三、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原材料含易燃性较强的纸张和油墨,公司非常注意安全生产,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了确保安全生产的相关预防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未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和广告精准营销业务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未产生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管制的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
公司包装印刷生产线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机器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用水的排放、油墨的挥发等。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将保护环境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坚持实施清洁生产,针对整体生产经营及各生产流程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环节制定了《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具体的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地方相关环保规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公司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能够有效处理生产经营中排放的污染物,环保设施实际运行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四、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0
单位: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15年12月31日) | 255,502,017.85 | ||
历次筹资情况 | 发行时间 | 发行类别 | 筹资净额 |
2016.7.12 | 首次公开发行 | 135,750,000.00 | |
2019.5.16 | 2019年度定向增发 | 499,304,569.98 | |
合计 | 635,054,569.98 | ||
分红情况 | 分红年度 | 分红类型 | 分红金额(含税) |
2016 | 现金分红 | 13,920,000.00 | |
2017 | 现金分红 | 14,823,650.00 | |
2018 | 现金分红 | 98,600,000.00 | |
2019 | 现金回购 | 5,998,118.20 | |
2019 | 现金分红 | 22,259,369.90 | |
2020 | 现金回购 | 114,008,371.86 | |
2020 | 现金分红 | 37,548,408.10 | |
2021 | 现金回购 | 60,491,124.35 | |
2022 | 现金分红 | 99,521,642.74 | |
合计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 467,170,685.15 | ||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2年9月30日) | 2,073,975,984.04 |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现行有效的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具体规定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1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以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时间间隔及安排。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每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正值,同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且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2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董事会认定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每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审议通过。若公司当期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股东回报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情况未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及程序
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及法规的有关规定:(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2)公司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求,或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的其他情况。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3
7、对于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风险的控制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含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现金回购金额(不含佣金等费用)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 |
2021年 | - | 6,049.11 | 22,727.75 | 26.62 |
2020年 | 3,754.84 | 11,400.84 | 55,870.71 | 27.13 |
2019年 | 2,225.94 | 599.81 | 32,625.70 | 8.6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 64.82 |
注:2023年1月5日,公司发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特别分红方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最近三年实际累计现金分红(含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24,030.54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年均净利润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4
64.82%。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未来三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董事会认定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5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每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将积极采纳和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合理建议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十六、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债券情况。
(二)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公司报告期各期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利息保障倍数 | 17.64 | 11.64 | 26.73 | 14.91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度提升,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大幅增长,偿债风险较小。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三)资信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1130号),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公司最近一期债券余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亦未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工具,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零。公司本次拟向不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6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不超过80,173.00万元(含80,173.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为不超过80,173.00万元,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本节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并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财务指标计算,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0XAA20138号、XYZH/2021XAAA20044号、XYZH/2022XAAA20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二)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8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898,439,805.10 | 755,524,328.06 | 834,557,452.65 | 487,752,265.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32,098,000.00 | 282,000,000.00 |
应收账款 | 449,303,861.72 | 425,685,911.03 | 476,602,850.26 | 456,749,538.63 |
应收款项融资 | 3,912,086.14 | 2,071,872.00 | 1,470,900.00 | 953,086.98 |
预付款项 | 141,027,547.63 | 178,250,650.21 | 43,526,847.13 | 53,100,968.76 |
其他应收款 | 104,760,066.64 | 113,815,941.86 | 133,274,596.57 | 29,323,551.30 |
存货 | 403,433,718.09 | 422,044,423.25 | 290,603,866.67 | 244,234,319.1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949,413.51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45,553.03 | 38,530,055.37 | 80,553,572.45 | 39,636,273.0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26,222,638.35 | 1,936,872,595.29 | 1,992,688,085.73 | 1,593,750,003.03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75,000.00 | 13,375,000.00 | 12,375,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922,432.71 | 60,179,842.35 | 62,581,037.32 | 13,795,058.73 |
固定资产 | 741,976,716.10 | 717,055,470.86 | 583,412,916.28 | 448,336,953.86 |
在建工程 | 63,410,703.58 | 13,220,127.42 | 50,055,118.37 | 120,381,641.88 |
使用权资产 | 68,634,413.23 | 71,870,958.27 | - | - |
无形资产 | 106,365,967.02 | 107,938,072.98 | 82,873,473.96 | 104,419,992.15 |
商誉 | 1,665,318.16 | 1,665,318.16 | 1,665,318.16 | 144,884,677.88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68,787.90 | 11,118,901.81 | 15,695,407.73 | 6,746,58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75,677.90 | 9,989,663.88 | 9,067,599.72 | 5,407,599.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327,841.34 | 1,534,144.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5,395,016.60 | 1,006,413,355.73 | 818,053,712.88 | 845,506,656.98 |
资产总计 | 3,121,617,654.95 | 2,943,285,951.02 | 2,810,741,798.61 | 2,439,256,660.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4,332,108.89 | 200,036,632.00 | 341,824,768.92 | 349,510,000.00 |
应付票据 | 283,259,633.24 | 132,517,047.94 | 128,824,384.82 | 89,004,436.64 |
应付账款 | 271,883,150.61 | 330,856,112.96 | 332,719,875.06 | 306,819,584.24 |
预收款项 | - | - | - | 2,637,462.47 |
合同负债 | 8,149,716.19 | 6,979,078.06 | 2,067,697.3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594,998.49 | 43,964,989.54 | 36,541,553.36 | 30,782,877.41 |
应交税费 | 52,642,099.39 | 31,246,294.50 | 62,754,377.32 | 38,114,132.14 |
其他应付款 | 19,214,698.15 | 145,287,841.69 | 32,536,787.89 | 64,381,139.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24,996.71 | 54,571,842.92 | 35,397,261.90 | 38,867,252.1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49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其他流动负债 | 293,743.24 | 5,267,297.52 | 189,022.6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21,295,144.91 | 950,727,137.13 | 972,855,729.26 | 920,116,884.2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41,600,000.00 | 25,600,000.00 |
租赁负债 | 46,549,413.42 | 46,738,088.55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2,420,877.43 | 24,774,753.92 |
递延收益 | 33,016,066.54 | 26,508,789.18 | 20,334,262.85 | 12,458,325.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8,112.40 | 3,906,536.63 | 3,962,794.06 | 5,273,839.2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003,592.36 | 77,153,414.36 | 68,317,934.34 | 68,106,918.74 |
负债合计 | 1,004,298,737.27 | 1,027,880,551.49 | 1,041,173,663.60 | 988,223,803.0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78,409,288.00 | 387,480,088.00 | 378,409,288.00 | 222,593,699.00 |
资本公积 | 276,186,172.09 | 384,672,940.09 | 275,624,654.24 | 521,681,156.53 |
减:库存股 | 161,518,722.24 | 279,076,290.24 | 101,021,379.56 | 5,998,852.83 |
其他综合收益 | -9,592,318.72 | -17,281,622.71 | -16,634,622.92 | 954,310.02 |
盈余公积 | 69,894,898.63 | 69,894,898.63 | 65,407,705.70 | 45,862,816.65 |
未分配利润 | 1,520,596,666.28 | 1,321,901,836.10 | 1,138,691,297.57 | 621,788,481.8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073,975,984.04 | 1,867,591,849.87 | 1,740,476,943.03 | 1,406,881,611.19 |
少数股东权益 | 43,342,933.64 | 47,813,549.66 | 29,091,191.98 | 44,151,245.80 |
股东权益合计 | 2,117,318,917.68 | 1,915,405,399.53 | 1,769,568,135.01 | 1,451,032,856.9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121,617,654.95 | 2,943,285,951.02 | 2,810,741,798.61 | 2,439,256,660.01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936,497,092.18 | 5,177,657,129.40 | 4,410,213,459.25 | 3,009,252,726.74 |
减:营业成本 | 2,338,391,125.83 | 3,189,987,135.13 | 2,508,517,581.62 | 1,702,706,820.83 |
税金及附加 | 9,853,956.31 | 14,063,631.74 | 12,996,594.68 | 11,445,644.43 |
销售费用 | 1,141,977,563.73 | 1,450,646,071.48 | 1,060,922,204.63 | 733,394,987.51 |
管理费用 | 106,068,396.81 | 131,882,883.44 | 115,421,563.61 | 98,408,775.80 |
研发费用 | 112,662,668.75 | 126,000,910.99 | 80,301,177.38 | 63,703,538.50 |
财务费用 | 8,141,046.22 | 33,711,933.49 | 34,772,844.95 | 23,851,266.87 |
其中:利息费用 | 13,976,286.60 | 23,229,159.40 | 25,367,259.52 | 27,419,278.98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0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收入 | 4,324,409.80 | 7,941,455.67 | 3,681,979.79 | 7,785,200.32 |
加:其他收益 | 20,391,253.21 | 29,866,170.07 | 38,951,590.93 | 11,898,952.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7,409.64 | -206,648.18 | 27,040,720.40 | 2,588,417.05 |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7,409.64 | -1,725,837.81 | 17,306,709.71 | 1,959,264.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2,098,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59,929.65 | -9,374,574.35 | -7,359,408.07 | -3,532,518.9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90.04 | -3,359,942.76 | -5,444,960.34 | -7,527,697.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5,599.33 | 216,345.29 | 899,804.05 | 137,173.23 |
二、营业利润 | 232,579,257.74 | 248,505,913.20 | 653,467,239.35 | 379,306,019.69 |
加:营业外收入 | 916,872.21 | 423,763.68 | 560,373.30 | 5,650,757.90 |
减:营业外支出 | 965,391.52 | 1,723,919.60 | 1,245,017.74 | 3,438,618.99 |
三、利润总额 | 232,530,738.43 | 247,205,757.28 | 652,782,594.91 | 381,518,158.60 |
减:所得税费用 | 41,274,840.41 | 38,319,824.61 | 75,954,941.60 | 35,217,080.80 |
四、净利润 | 191,255,898.02 | 208,885,932.67 | 576,827,653.31 | 346,301,077.8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191,255,898.02 | 208,885,932.67 | 576,827,653.31 | 346,301,077.8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8,694,830.18 | 227,277,532.35 | 558,707,074.70 | 326,257,025.14 |
2、少数股东损益 | -7,438,932.16 | -18,391,599.68 | 18,120,578.61 | 20,044,052.66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57,620.14 | -655,601.13 | -17,542,100.97 | 406,110.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89,304.00 | -646,999.79 | -17,588,932.94 | 375,294.9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68,316.14 | -8,601.34 | 46,831.97 | 30,815.22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1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9,013,518.16 | 208,230,331.54 | 559,285,552.34 | 346,707,187.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384,134.18 | 226,630,532.56 | 541,118,141.76 | 326,632,320.0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70,616.02 | -18,400,201.02 | 18,167,410.58 | 20,074,867.8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3 | 0.60 | 1.48 | 1.5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3 | 0.60 | 1.48 | 1.52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88,013,928.48 | 4,908,247,919.12 | 4,725,519,561.21 | 3,134,205,435.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79,555.38 | 13,008,676.23 | 10,073,545.96 | 2,443,558.2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52,078.88 | 72,074,772.88 | 84,027,506.32 | 30,312,611.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0,345,562.74 | 4,993,331,368.23 | 4,819,620,613.49 | 3,166,961,604.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5,786,104.70 | 2,734,342,752.33 | 2,759,902,597.42 | 1,878,293,897.5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3,978,110.16 | 418,563,516.44 | 291,581,307.61 | 234,698,734.6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107,019.68 | 133,626,028.41 | 116,859,597.59 | 92,974,721.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7,046,908.18 | 1,471,740,809.55 | 1,111,915,728.49 | 643,822,110.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68,918,142.72 | 4,758,273,106.73 | 4,280,259,231.11 | 2,849,789,463.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427,420.02 | 235,058,261.50 | 539,361,382.38 | 317,172,141.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130,000,000.00 | 443,000,000.00 | 2,338,068.33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1,862,402.26 | 10,781,226.61 |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2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03,017.10 | 11,593,423.00 | 43,501,066.48 | 877,04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8,735,606.65 | 135,658,781.99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98,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03,017.10 | 136,818,218.61 | 632,941,075.08 | 3,215,112.3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458,668.88 | 224,836,196.55 | 180,624,962.72 | 210,027,727.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72,508,143.71 | 380,319,777.35 | 4,99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9,564,933.24 | - | 25,856,264.1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398,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458,668.88 | 287,779,407.02 | 560,944,740.07 | 638,873,991.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255,651.78 | -150,961,188.41 | 71,996,335.01 | -635,658,879.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0,000.00 | 134,007,568.00 | 49,000,000.00 | 503,189,592.27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0,000.00 | 16,450,000.00 | 49,000,000.00 | 49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8,300,000.00 | 199,750,000.00 | 539,604,768.92 | 409,53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3,726,823.61 | 19,342,422.00 | 20,321,622.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200,000.00 | 367,484,391.61 | 607,947,190.92 | 933,041,215.1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905,104.50 | 371,064,768.92 | 524,590,000.00 | 338,308,587.7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56,250.60 | 66,241,970.11 | 46,882,086.57 | 122,632,549.4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13,819,519.78 | - | 7,903,225.8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3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601,013.12 | 119,297,359.53 | 188,699,229.22 | 67,993,393.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2,662,368.22 | 556,604,098.56 | 760,171,315.79 | 528,934,530.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462,368.22 | -189,119,706.95 | -152,224,124.87 | 404,106,684.3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355,599.70 | -17,643,460.95 | -18,514,132.35 | 1,844,285.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064,999.72 | -122,666,094.81 | 440,619,460.17 | 87,464,232.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6,851,570.25 | 789,517,665.06 | 348,898,204.89 | 261,433,972.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916,569.97 | 666,851,570.25 | 789,517,665.06 | 348,898,204.89 |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的说明
(一)2022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海南吉客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 | 根本内容(厦门)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3 | 贵州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4 | 贵州茅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5 | 西安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6 | 郑州英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7 | 贵州仡山香蘑特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8 | 厦门三零六零碳减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9 | 深圳吉客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0 | 厦门颐信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1 | 香港吉喵云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4
2、合并范围减少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江西玛布瑞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2 | 遵义壹玖叁伍酒业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3 | 厦门鑫泷悦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 注销 |
4 | 玛布瑞克(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5 |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注销 |
(二)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注 |
2 | 成都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注 |
3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4 | 贵州正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5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遵义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7 | 赣州泰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8 | 赣州酒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9 | 厦门正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0 | 重庆凡风初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厦门吉客印于2021年5月受让凡风初始55%股份,2021年8月转让持有的全部股权 |
11 | 玛布瑞克(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2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3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4 | 郑州思客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5 | 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6 | 厦门市欧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7 | 遵义壹玖叁伍酒业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8 | 香港时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19 | 香港格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 | 香港讯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5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21 | 香港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2 | 香港思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注:公司持有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2%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司经营管理约定双方应共同协商、共同执行公司经营的相关事项,公司重大决策,如增资、转让、股东变更、收购、被收购等必须得到各股东一致认可,否则视为无效,且厦门昊传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由对方人员担任,故判断对厦门昊传的股权投资系一项合营安排,确认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1年4月厦门昊传设立三人董事会,其中两名董事由公司委派,公司取得厦门昊传控制权,于该期纳入合并范围。成都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合并范围减少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2 | 西藏泰戈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3 | 重庆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三)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 | 霍尔果斯金宏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3 | 上海携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4 | 江西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5 | 重庆吉客宇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6 | 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7 | 杭州吉客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合并范围减少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芜湖黑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2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3 | 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4 | 霍尔果斯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5 | 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6
(四)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3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5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6 | 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7 | 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8 | 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合并范围减少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化原因 |
1 | 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2 | 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3 | NOVA 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 | 对外转让 |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7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 | 53,572,821.26 | 53,572,821.26 |
租赁负债 | - | 33,372,454.33 | 33,372,454.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97,261.90 | 13,813,115.95 | 49,210,377.85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1,138,691,297.57 | -2,031,392.79 | 1,136,659,904.78 |
预付账款 | 43,526,847.13 | -163,205.25 | 43,363,641.88 |
其他应付款 | 32,536,787.89 | -297,892.80 | 32,238,895.09 |
长期待摊费用 | 15,695,407.73 | -6,791,388.51 | 8,904,019.22 |
其他流动资产 | 80,553,572.45 | -1,761,942.81 | 78,791,629.64 |
对母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29,770,391.70 | 29,770,391.70 | |
租赁负债 | 18,645,434.68 | 18,645,434.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579,316.12 | 4,821,460.14 | 37,400,776.26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420,793,441.93 | -850,221.76 | 419,943,220.17 |
长期待摊费用 | 10,617,716.94 | -6,791,388.51 | 3,826,328.43 |
其他流动资产 | 4,979,740.51 | -362,330.10 | 4,617,410.41 |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相关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8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预收账款 | 2,637,462.47 | -2,637,462.47 | - |
合同负债 | - | 2,502,518.82 | 2,502,518.82 |
其他流动负债 | - | 134,943.65 | 134,943.65 |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4、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货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名称和内容发生变更的,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8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情形。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9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比率(倍) | 2.20 | 2.04 | 2.05 | 1.73 |
速动比率(倍) | 1.76 | 1.59 | 1.75 | 1.4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4.93 | 43.52 | 40.93 | 40.1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2.17 | 34.92 | 37.04 | 40.51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50 | 10.84 | 8.94 | 7.13 |
存货周转率(次) | 5.61 | 8.83 | 9.21 | 7.43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0.69 | 0.61 | 1.43 | 1.42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5 | -0.32 | 1.16 | 0.39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86 | 2.43 | 1.82 | 2.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8,062.12 | 20,117.51 | 52,972.69 | 31,434.8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1,484.77 | 38,174.93 | 74,746.89 | 48,223.1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64 | 11.64 | 26.73 | 14.91 |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母公司资产负债率除外);注2: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 ÷ 营业收入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折旧+长期摊销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注3:2022年1-9月数据未作年化处理。
(二)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0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 期间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2年1-9月 | 10.10% | 0.53 | 0.53 |
2021年度 | 12.50% | 0.60 | 0.60 | |
2020年度 | 34.40% | 1.48 | 1.48 | |
2019年度 | 28.63% | 1.52 | 1.5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2年1-9月 | 9.18% | 0.48 | 0.48 |
2021年度 | 11.07% | 0.53 | 0.53 | |
2020年度 | 32.61% | 1.40 | 1.40 | |
2019年度 | 27.59% | 1.47 | 1.47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收益以“+”表示、损失以“-”表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8.11 | 21.63 | -292.36 | 13.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1.29 | 2,986.62 | 3,895.16 | 1,301.0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270.2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02 | -130.02 | -77.70 | -160.1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151.92 | -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232.38 | 3,030.15 | 3,525.10 | 1,424.83 |
减:所得税费用影响额 | 381.62 | 405.10 | 551.90 | 213.75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43.39 | 14.81 | 75.19 | 20.17 |
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807.36 | 2,610.24 | 2,898.01 | 1,19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062.12 | 20,117.51 | 52,972.69 | 31,434.8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1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1、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8,439,805.10 | 755,524,328.06 | 834,557,452.65 | 487,752,265.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32,098,000.00 | 282,000,000.00 |
应收账款 | 449,303,861.72 | 425,685,911.03 | 476,602,850.26 | 456,749,538.63 |
应收款项融资 | 3,912,086.14 | 2,071,872.00 | 1,470,900.00 | 953,086.98 |
预付款项 | 141,027,547.63 | 178,250,650.21 | 43,526,847.13 | 53,100,968.76 |
其他应收款 | 104,760,066.64 | 113,815,941.86 | 133,274,596.57 | 29,323,551.30 |
存货 | 403,433,718.09 | 422,044,423.25 | 290,603,866.67 | 244,234,319.1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949,413.51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45,553.03 | 38,530,055.37 | 80,553,572.45 | 39,636,273.0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26,222,638.35 | 1,936,872,595.29 | 1,992,688,085.73 | 1,593,750,003.03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75,000.00 | 13,375,000.00 | 12,375,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922,432.71 | 60,179,842.35 | 62,581,037.32 | 13,795,058.73 |
固定资产 | 741,976,716.10 | 717,055,470.86 | 583,412,916.28 | 448,336,953.86 |
在建工程 | 63,410,703.58 | 13,220,127.42 | 50,055,118.37 | 120,381,641.88 |
使用权资产 | 68,634,413.23 | 71,870,958.27 | - | - |
无形资产 | 106,365,967.02 | 107,938,072.98 | 82,873,473.96 | 104,419,992.15 |
商誉 | 1,665,318.16 | 1,665,318.16 | 1,665,318.16 | 144,884,677.88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68,787.90 | 11,118,901.81 | 15,695,407.73 | 6,746,58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75,677.90 | 9,989,663.88 | 9,067,599.72 | 5,407,599.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327,841.34 | 1,534,144.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5,395,016.60 | 1,006,413,355.73 | 818,053,712.88 | 845,506,656.98 |
资产总计 | 3,121,617,654.95 | 2,943,285,951.02 | 2,810,741,798.61 | 2,439,256,660.01 |
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公司总资产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主要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2
从事跨境电商业务以及包装业务,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是公司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资产结构较为合理。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分别是159,375.00万元、199,268.81万元、193,687.26万元和202,622.2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65.34%、70.90%、
65.81%和64.91%,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且保持相对稳定;非流动资产分别是84,550.67万元、81,805.37万元、100,641.34万元和109,539.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34.66%、29.10%、34.19%和35.09%。
2、流动资产分析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货币资金 | 89,843.98 | 44.34 | 75,552.43 | 39.01 | 83,455.75 | 41.88 | 48,775.23 | 30.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13,209.80 | 6.63 | 28,200.00 | 17.69 |
应收账款 | 44,930.39 | 22.17 | 42,568.59 | 21.98 | 47,660.29 | 23.92 | 45,674.95 | 28.66 |
应收款项融资 | 391.21 | 0.19 | 207.19 | 0.11 | 147.09 | 0.07 | 95.31 | 0.06 |
预付款项 | 14,102.75 | 6.96 | 17,825.07 | 9.20 | 4,352.68 | 2.18 | 5,310.10 | 3.33 |
其他应收款 | 10,476.01 | 5.17 | 11,381.59 | 5.88 | 13,327.46 | 6.69 | 2,932.36 | 1.84 |
存货 | 40,343.37 | 19.91 | 42,204.44 | 21.79 | 29,060.39 | 14.58 | 24,423.43 | 15.32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94.94 | 0.05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4.56 | 1.25 | 3,853.01 | 1.99 | 8,055.36 | 4.04 | 3,963.63 | 2.49 |
流动资产合计 | 202,622.26 | 100.00 | 193,687.26 | 100.00 | 199,268.81 | 100.00 | 159,375.0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上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28%、87.01%、82.78%和86.43%。
(1)货币资金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8,775.23万元、83,455.75万元、75,552.43万元和89,843.9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60%、41.88%、39.01%和44.3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3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宝结算金等。
项目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现金 | 36.40 | 0.04 | 36.16 | 0.05 | 21.97 | 0.03 | 24.64 | 0.05 |
银行存款 | 69,129.08 | 76.94 | 68,808.17 | 91.07 | 70,946.61 | 85.01 | 31,814.10 | 65.23 |
其他货币资金 | 20,678.50 | 23.02 | 6,708.10 | 8.88 | 12,487.17 | 14.96 | 16,936.48 | 34.72 |
合计 | 89,843.98 | 100.00 | 75,552.43 | 100.00 | 83,455.75 | 100.00 | 48,775.23 | 100.00 |
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34,680.52万元,增幅71.10%,主要系该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46.56%,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以及该期宁夏吉宏及孝感吉联投产、电商及包装业务规模扩大,所需运营周转资金增加所致。
2022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4,291.55万元,增幅18.92%,主要系该期货款回收情况较好,供应商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导致汇票保证金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8,200.00万元、13,209.80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短期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账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5,674.95万元、47,660.29万元、42,568.59万元和44,930.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6%、23.92%、21.98%和22.17%。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包装业务应收客户销售货款,以及跨境电商业务应收货代公司的委托代收款。公司的包装业务客户信用期通常为1-2个月,与跨境电商业务的货代公司根据不同区域的业务量大小约定不同的结算周期,与业务量较大的货代公司每周结算1-2次,平均结算周期为1-2周。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未发生重要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4
①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1,679.60 | 45.57 |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995.65 | 4.19 |
深圳市翼通达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691.99 | 3.56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33.21 | 2.17 |
McDonalds China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905.32 | 1.90 |
合计 | - | 27,305.77 | 57.39 |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注 | 19,047.16 | 42.24 |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693.03 | 3.75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287.27 | 2.85 |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273.91 | 2.82 |
深圳市翼通达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79.55 | 2.39 |
合计 | - | 24,380.91 | 54.05 |
注:1年以内18,921.54万元,1-2年125.62万元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6,877.18 | 33.47 |
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3,062.22 | 6.07 |
深圳市翼通达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734.37 | 3.45 |
深圳优客思供应链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655.34 | 3.28 |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499.63 | 2.98 |
合计 | - | 24,828.73 | 49.25 |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3,333.50 | 27.66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5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3,745.76 | 7.77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注 | 1,997.57 | 4.14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972.66 | 4.09 |
GENERAL DISTRIBUTORS LIMIED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424.83 | 2.96 |
合计 | - | 22,474.32 | 46.62 |
注:1年以内1,908.10万元,1-2年89.48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是46.62%、49.25%、54.05%和57.39%,报告期内主要应收账款方为公司主要客户、跨境电商业务的货代公司等,且大多为规模较大的知名企业,经营稳健,信用良好。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账龄较短,回收情况良好,风险较低。
②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9月30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09 | 0.09 | 45.09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533.60 | 99.91 | 2,603.22 | 44,930.39 | |||
合计 | 47,578.69 | 100.00 | 2,648.31 | 44,930.39 | |||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8.24 | 0.44 | 198.24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899.33 | 99.56 | 2,330.73 | 42,568.59 | |||
合计 | 45,097.56 | 100.00 | 2,528.97 | 42,568.59 | |||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8.24 | 0.37 | 188.24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229.70 | 99.63 | 2,569.42 | 47,660.29 | |||
合计 | 50,417.94 | 100.00 | 2,757.66 | 47,660.29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6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09 | 0.09 | 45.0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158.02 | 99.91 | 2,483.06 | 45,674.95 |
合计 | 48,203.11 | 100.00 | 2,528.15 | 45,674.95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为账龄组合,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
1年以内 | 46,688.02 | 2,334.40 | 44,353.62 | 5.00 |
1至2年 | 393.14 | 39.31 | 353.82 | 10.00 |
2至3年 | 115.12 | 23.02 | 92.10 | 20.00 |
3至4年 | 179.26 | 71.70 | 107.56 | 40.00 |
4至5年 | 58.22 | 34.93 | 23.29 | 60.00 |
5年以上 | 99.84 | 99.84 | - | 100.00 |
合计 | 47,533.60 | 2,603.22 | 44,930.39 | 5.48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万元) | 坏账准备 (万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44,212.26 | 2,210.61 | 42,001.64 | 5.00 |
1至2年 | 478.72 | 47.87 | 430.85 | 10.00 |
2至3年 | 139.40 | 27.88 | 111.52 | 20.00 |
3至4年 | 15.99 | 6.40 | 9.59 | 40.00 |
4至5年 | 37.47 | 22.48 | 14.99 | 60.00 |
5年以上 | 15.49 | 15.49 | - | 100.00 |
合计 | 44,899.33 | 2,330.73 | 42,568.59 | 5.19 |
账龄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万元) | 坏账准备 (万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49,420.84 | 2,471.04 | 46,949.80 | 5.00 |
1至2年 | 741.27 | 74.13 | 667.14 | 10.00 |
2至3年 | 52.40 | 10.48 | 41.92 | 20.00 |
3至4年 | - | - | - | 40.00 |
4至5年 | 3.57 | 2.14 | 1.43 | 60.00 |
5年以上 | 11.63 | 11.63 | -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7
合计 | 50,229.70 | 2,569.42 | 47,660.29 | 5.12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万元) | 坏账准备 (万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47,083.78 | 2,354.19 | 44,729.59 | 5.00 |
1至2年 | 1,025.61 | 102.56 | 923.05 | 10.00 |
2至3年 | 16.99 | 3.40 | 13.59 | 20.00 |
3至4年 | 3.57 | 1.43 | 2.14 | 40.00 |
4至5年 | 16.43 | 9.86 | 6.57 | 60.00 |
5年以上 | 11.63 | 11.63 | - | 100.00 |
合计 | 48,158.02 | 2,483.06 | 45,674.95 | 5.16 |
③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年以内 | 46,688.02 | 98.13 |
1至2年 | 393.14 | 0.83 |
2至3年 | 115.12 | 0.24 |
3至4年 | 179.26 | 0.38 |
4至5年 | 58.22 | 0.12 |
5年以上 | 144.93 | 0.30 |
合计 | 47,578.69 | 100.00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267.64 | 98.16 |
1至2年 | 502.51 | 1.11 |
2至3年 | 213.38 | 0.47 |
3至4年 | 15.99 | 0.04 |
4至5年 | 37.47 | 0.08 |
5年以上 | 60.58 | 0.13 |
合计 | 45,097.56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8
账龄 | 2020年12月31日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年以内 | 49,427.73 | 98.04 |
1至2年 | 822.14 | 1.63 |
2至3年 | 107.78 | 0.21 |
3至4年 | - | - |
4至5年 | 33.31 | 0.07 |
5年以上 | 26.98 | 0.05 |
合计 | 50,417.94 | 100.00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年以内 | 47,083.78 | 97.68 |
1至2年 | 1,025.61 | 2.13 |
2至3年 | 16.99 | 0.04 |
3至4年 | 33.31 | 0.07 |
4至5年 | 31.78 | 0.07 |
5年以上 | 11.63 | 0.02 |
合计 | 48,203.1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账龄情况良好。
④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原值 | 47,578.69 | 45,097.56 | 50,417.94 | 48,203.11 |
平均应收账款 | 46,338.13 | 47,757.75 | 49,310.52 | 42,208.74 |
营业收入 | 393,649.71 | 517,765.71 | 441,021.35 | 300,925.27 |
应收账款原值/营业收入 | 12.09% | 8.71% | 11.43% | 16.02%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 31.78 | 33.21 | 40.25 | 50.4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50 | 10.84 | 8.94 | 7.13 |
注: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1)2020年度公司跨境电商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14.30%,与货代公司结算周期较短;2)2021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7.40%,并且公司加强回款管理,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⑤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公司名称 | 1-6个月 | 6-12个月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安克创新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星徽股份 | 2.48% | 2.48% | 7.91% | 25.59% | 74.96% | 72.59% | / | |
赛维时代 | 5.00%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乐歌股份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平均值 | 4.37% | 4.37% | 11.98% | 33.90% | 68.74% | 83.15% | 100.00% | |
包装业务 | 裕同科技 | 2.00% | 2.00% | 10.00% | 2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中荣股份 | 5.00%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永新股份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合兴包装 | 1.00%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紫江企业 | 0.30% | 1.00% | 5.00% | 10.00% | 40.00% | 80.00% | 100.00% | |
美盈森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
龙利得 | 5.00%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大胜达 | 5.00%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平均值 | 3.54% | 4.13% | 10.63% | 25.00% | 61.25% | 87.50% | 100.00% | |
发行人 | 5.00%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60.00% | 100.00% |
注:根据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整理;包装业务可比公司翔港科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未按照账龄组合进行披露;
整体而言,公司各报告期末97%以上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但是处于合理区间。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按照上述政策充分计提了坏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⑥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以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2022-9-30 | 2021年度/ 2021-12-31 | 2020年度/ 2020-12-31 | 2019年度/ 2019-12-31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119.34 | -109.56 | 350.92 | 703.01 |
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 | - | - | - |
净利润 | 19,125.59 | 20,888.59 | 57,682.77 | 34,630.11 |
当期计提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 0.62% | -0.52% | 0.61% | 2.03% |
当期转回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 - | - | - | - |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未产生重大影响。
⑦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7,578.6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回款45,215.10万元,回款比例为95.03%,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4)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主要随着公司票据结算销售货款的增减而变动。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95.31万元、147.09万元、207.19万元和391.2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6%、0.07%、0.11%和0.19%。
(5)预付款项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5,310.10万元、4,352.68万元、17,825.07万元和14,102.7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3%、2.18%、9.20%和6.96%。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等存货采购款。
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3,472.38万元,增幅
309.52%,主要系该期拓展酒类业务,预付酒类采购款金额较大。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1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预付款项的前五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金额 (万元) | 年限 | 占比(%) |
贵州古窖酿酒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601.50 | 1年以内7,500万元,1-2年2,101.50万元 | 68.08 |
福建省半月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30.54 | 1年以内 | 5.18 |
兰州红安纸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29.04 | 1年以内 | 5.17 |
上豪包装机械(镇江)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87.88 | 1-2年 | 4.88 |
东阳浦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00.00 | 1-2年 | 3.55 |
合计 | 12,248.95 | 86.86 |
2021年8月,公司子公司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古窖酒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州古窖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古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锁定贵州古窖拥有的1983年-2012年期间约1,800吨窖藏基酒老酒资源,赣州古窖约定未来将根据销售进度分批次向贵州古窖下达交付订单约3.38亿元,因此预付约30%的采购款1.1亿元。为确保预付款的安全性,双方于2022年3月签订《质押担保合同》,贵州古窖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价值11,020万元的基酒及成品酒作为质押物提供担保,交由赣州古窖占有并保管。
(6)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32.36万元、13,327.46万元、11,381.59万元和10,476.0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4%、6.69%、5.88%和5.17%。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股权转让款、保证金及押金等,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股权转让款 | 8,908.20 | 8,908.20 | 8,908.20 | - |
保证金及押金 | 1,608.27 | 2,685.43 | 1,770.93 | 1,894.63 |
应收补贴款 | - | 504.94 | 885.50 | 216.45 |
往来款 | 1,120.72 | 502.36 | 842.73 | 203.16 |
应收代交的保险 | 28.67 | 67.87 | 31.92 | 22.4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2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返还款 | - | - | 601.92 | 774.05 |
其他 | 446.23 | 305.70 | 271.07 | 147.53 |
应收利息 | - | - | - | 72.56 |
应收股利 | - | - | 386.55 | - |
小计 | 12,112.10 | 12,974.50 | 13,698.82 | 3,330.81 |
减:坏账准备 | 1,636.10 | 1,592.91 | 371.36 | 398.46 |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 10,476.01 | 11,381.59 | 13,327.46 | 2,932.36 |
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10,395.10万元,增幅354.50%,主要系该期新增尚未收回的股权转让款金额较大。2020年11月公司向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域”)100%股权,交易作价18,180万元,分三期支付,第三期款项8,908.2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截至2020年末已收到前两期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占总价款的比例为51%。截至2022年9月末,剩余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尚未收回。因被告逾期未向原告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逾期支付滞纳金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23年2月17日,本案已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A、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大的金额合计为10,211.66万元,占当期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84.31%。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名称 | 性质 | 金额 (万元) | 年限 | 占比(%) |
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8,908.20 | 1-2年 | 73.55 |
贵州郑翁酱酒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500.00 | 1-2年 | 4.13 |
今日头条 | 保证金 | 306.04 | 1年以内 | 2.53 |
Airwallex (Hong Kong) Limited | 保证金及押金 | 297.42 | 1年以内 | 2.46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 | 2-3年 | 1.65 |
合计 | - | 10,211.66 | 84.31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3
B、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析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3.63 | 1,119.23 | 350.04 | 1,592.9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9.10 | 73.58 | 28.71 | 43.19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64.54 | 1,192.81 | 378.75 | 1,636.1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8.07 | 72.93 | 200.36 | 371.36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1.89 | 1,043.24 | -32.77 | 1,032.35 |
其他变动 | 3.68 | 3.07 | 182.46 | 189.20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23.63 | 1,119.23 | 350.04 | 1,592.9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64.87 | 58.80 | 274.79 | 398.46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3.19 | 30.23 | -74.42 | -11.01 |
本期核销 | - | 16.09 | - | 16.09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98.07 | 72.93 | 200.36 | 371.36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40.41 | - | - | 340.41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8.04 | - | - | 58.04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98.46 | - | - | 398.46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4
C、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账龄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90.77 | 10.66 | 2,388.19 | 18.41 | 12,401.97 | 93.16 | 2,287.99 | 70.22 |
1至2年 | 9,674.05 | 79.87 | 9,570.98 | 73.77 | 608.55 | 4.57 | 440.67 | 13.52 |
2至3年 | 566.13 | 4.67 | 546.72 | 4.21 | 60.37 | 0.45 | 156.45 | 4.80 |
3年以上 | 581.16 | 4.80 | 468.62 | 3.61 | 241.38 | 1.81 | 373.15 | 11.45 |
合计 | 12,112.10 | 100.00 | 12,974.50 | 100.00 | 13,312.27 | 100.00 | 3,258.25 | 100.00 |
坏账准备 | 1,636.10 | - | 1,592.91 | - | 371.36 | - | 398.46 | - |
账面价值 | 10,476.01 | - | 11,381.59 | - | 12,940.91 | - | 2,859.80 | - |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在2年以内,其中账龄在1至2年的主要系应收北京龙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
(7)存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扣除跌价准备后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423.43万元、29,060.39万元、42,204.44万元和40,343.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2%、14.58%、21.79%和
19.91%。
①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及跌价准备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 |||
存货种类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4,420.01 | - | 14,420.01 |
在产品 | 1,804.67 | - | 1,804.67 |
库存商品 | 22,548.48 | 426.96 | 22,121.52 |
发出产品 | 1,986.62 | - | 1,986.62 |
委托加工物资 | 10.55 | - | 10.55 |
合计 | 40,770.33 | 426.96 | 40,343.37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5
2021年12月31日 | |||
存货种类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7,168.75 | - | 17,168.75 |
在产品 | 2,348.62 | - | 2,348.62 |
库存商品 | 21,593.38 | 407.42 | 21,185.96 |
发出产品 | 1,472.39 | - | 1,472.39 |
委托加工物资 | 28.72 | - | 28.72 |
合计 | 42,611.86 | 407.42 | 42,204.44 |
2020年12月31日 | |||
存货种类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3,664.77 | - | 13,664.77 |
在产品 | 1,789.05 | - | 1,789.05 |
库存商品 | 12,180.87 | 558.89 | 11,621.98 |
周转材料 | 36.33 | - | 36.33 |
发出产品 | 1,831.18 | - | 1,831.18 |
委托加工物资 | 117.08 | - | 117.08 |
合计 | 29,619.28 | 558.89 | 29,060.39 |
2019年12月31日 | |||
存货种类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3,185.18 | - | 13,185.18 |
在产品 | 790.58 | - | 790.58 |
库存商品 | 9,911.16 | 441.68 | 9,469.48 |
周转材料 | 18.51 | - | 18.51 |
发出产品 | 925.02 | - | 925.02 |
委托加工物资 | 34.67 | - | 34.67 |
合计 | 24,865.11 | 441.68 | 24,423.43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在85%以上。公司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业务主要以“以销定购”的模式进行销售,通常为客户下单后再进行采购,库存量较低;包装业务主要为“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不存在滞销、大量销售退回或换货的情况,存货跌价风险较低,公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6
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45.23%,主要系:1)该期新增酒类业务期末备货量较大;2)该期将陕西永鑫纳入合并范围,存货余额相应增加;3)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40%,原材料、在产品余额随着业务规模扩张相应增加。
②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存货类型 | 库龄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 (%) | ||
原材料 | 1年以内 | 13,405.22 | 32.88 | 16,089.49 | 37.76 | 12,730.67 | 42.98 | 12,927.63 | 51.99 |
1年以上 | 1,014.79 | 2.49 | 1,079.26 | 2.53 | 934.10 | 3.15 | 257.54 | 1.04 | |
在产品 | 1年以内 | 1,804.67 | 4.43 | 2,348.62 | 5.51 | 1,789.05 | 6.04 | 790.58 | 3.18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1年以内 | 22,057.92 | 54.10 | 21,111.34 | 49.54 | 11,715.30 | 39.55 | 9,522.11 | 38.30 |
1年以上 | 490.56 | 1.20 | 482.04 | 1.13 | 465.57 | 1.57 | 389.05 | 1.56 | |
周转材料 | 1年以内 | - | - | - | - | 36.33 | 0.12 | 18.51 | 0.07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发出商品 | 1年以内 | 1,986.62 | 4.87 | 1,472.39 | 3.46 | 1,831.18 | 6.18 | 925.02 | 3.72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年以内 | 10.55 | 0.03 | 28.72 | 0.07 | 117.08 | 0.40 | 34.67 | 0.14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年以内 | 39,264.98 | 96.31 | 41,050.57 | 96.34 | 28,219.62 | 95.27 | 24,218.52 | 97.40 |
1年以上 | 1,505.35 | 3.69 | 1,561.30 | 3.66 | 1,399.67 | 4.73 | 646.60 | 2.60 |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97.40%、95.27%、96.34%和96.31%。
(8)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税金、待摊广告费、房租、预缴企业所得税等,报告期内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待抵扣税金 | 1,662.06 | 3,475.15 | 3,511.94 | 2,270.74 |
待摊广告费 | - | - | 4,119.78 | 1,450.31 |
房租 | 251.83 | 16.54 | 215.30 | 202.4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34.19 | 344.73 | 200.26 | 0.01 |
其他 | 286.48 | 16.58 | 8.08 | 40.10 |
合计 | 2,534.56 | 3,853.01 | 8,055.36 | 3,963.63 |
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091.73万元,增幅103.23%,主要系:1)本期宁夏吉宏、廊坊吉宏厂房工程及新购设备的待抵扣增值税增加;2)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电商业务广告投放金额较大,待摊广告费相应增加。2022年9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318.45万元,下降34.22%,主要系本期待抵扣税金因税收返还而减少较多。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7.50 | 2.00 | 1,337.50 | 1.33 | 1,237.50 | 1.51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92.24 | 5.84 | 6,017.98 | 5.98 | 6,258.10 | 7.65 | 1,379.51 | 1.63 |
固定资产 | 74,197.67 | 67.74 | 71,705.55 | 71.25 | 58,341.29 | 71.32 | 44,833.70 | 53.03 |
在建工程 | 6,341.07 | 5.79 | 1,322.01 | 1.31 | 5,005.51 | 6.12 | 12,038.16 | 14.24 |
使用权资产 | 6,863.44 | 6.27 | 7,187.10 | 7.14 | - | - | - | - |
无形资产 | 10,636.60 | 9.71 | 10,793.81 | 10.73 | 8,287.35 | 10.13 | 10,442.00 | 12.35 |
商誉 | 166.53 | 0.15 | 166.53 | 0.17 | 166.53 | 0.20 | 14,488.47 | 17.14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6.88 | 1.65 | 1,111.89 | 1.10 | 1,569.54 | 1.92 | 674.66 | 0.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7.57 | 0.87 | 998.97 | 0.99 | 906.76 | 1.11 | 540.76 | 0.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32.78 | 0.04 | 153.41 | 0.18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8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539.50 | 100.00 | 100,641.34 | 100.00 | 81,805.37 | 100.00 | 84,550.67 | 100.00 |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和使用权资产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五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在80%以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0.00万元、1,237.50万元、1,337.50万元和2,187.5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51%、1.33%和2.00%。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对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9-30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6.02% | 650.00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12.10% | 187.50 |
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400.00 |
贵州利邦鲜鲜猪科技有限公司 | 4.85% | 100.00 |
北京山中酒事商贸有限公司 | 30.00% | 150.00 |
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 16.66% | 500.00 |
郑州市尚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91% | 200.00 |
合计 | - | 2,187.50 |
2021-12-31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6.02% | 650.00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12.10% | 187.50 |
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400.00 |
贵州利邦鲜鲜猪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100.00 |
合计 | - | 1,337.5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9
2020-12-31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6.02% | 650.00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12.10% | 187.50 |
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400.00 |
合计 | - | 1,237.50 |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379.51万元、6,258.10万元、6,017.98万元和6,392.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7.65%、5.98%和5.84%。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对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性质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419.10 | 1,299.09 | 1,704.78 | -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857.15 | 4,436.70 | 2,934.27 | - |
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61.28 | 277.47 | 300.10 | - |
CYANPINE INTERNATIONAL PTE.LTD | 联营企业 | 4.72 | 4.72 | - | - |
厦门鹭屿元界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850.00 | - | - |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0.00 | 0.00 | 0.00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 | - | 98.81 | -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 - | 1,220.15 | 1,379.51 |
合计 | 6,392.24 | 6,017.98 | 6,258.10 | 1,379.51 |
(3)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833.70万元、58,341.29万元、71,705.55万元和74,197.6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03%、71.32%、71.25%和67.74%,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包装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建筑物。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余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0
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30.13%,主要系本期宁夏吉宏在建厂房工程及待安装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以及前次募投项目购置设备增加所致。202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22.91%,主要原因为:1)本期将陕西永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廊坊环保包装项目在建厂房工程及部分待安装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3)包装业务购置设备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一、固定资产原值 | 114,364.03 | 107,524.92 | 87,691.25 | 74,931.66 |
房屋及建筑物 | 36,611.84 | 36,497.00 | 29,579.27 | 23,702.73 |
机器设备 | 71,161.07 | 65,177.99 | 53,355.21 | 47,520.42 |
运输设备 | 940.14 | 902.95 | 824.81 | 774.9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650.98 | 4,946.98 | 3,931.97 | 2,933.52 |
二、累计折旧 | 39,795.49 | 35,462.56 | 29,013.28 | 29,782.41 |
房屋及建筑物 | 9,017.36 | 7,542.17 | 6,151.45 | 5,103.54 |
机器设备 | 27,534.70 | 25,163.15 | 20,488.99 | 22,674.04 |
运输设备 | 536.87 | 417.57 | 416.37 | 400.41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706.56 | 2,339.67 | 1,956.47 | 1,604.41 |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70.88 | 356.82 | 336.68 | 315.56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 |
机器设备 | 370.88 | 356.82 | 336.68 | 315.56 |
运输设备 | - | - |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74,197.67 | 71,705.55 | 58,341.29 | 44,833.70 |
房屋及建筑物 | 27,594.49 | 28,954.83 | 23,427.81 | 18,599.19 |
机器设备 | 43,255.50 | 39,658.02 | 32,529.54 | 24,530.82 |
运输设备 | 403.26 | 485.38 | 408.44 | 374.5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944.42 | 2,607.32 | 1,975.50 | 1,329.11 |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1
业务类型 | 公司 | 固定资产类型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To C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安克创新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5% |
星徽股份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4% | |
通用设备 | 10年 | 4% | ||
专用设备 | 4-5年 | 4%-10% | ||
运输工具 | 3-5年 | 4%-10% | ||
其他设备 | 3-5年 | 4%-10% | ||
乐歌股份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9年 | 0%、5% | |
机器设备 | 5-10年 | 0%、5% | ||
运输设备 | 4-8年 | 0%、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5年 | 0%、5% | ||
土地 | 永久产权 | / | ||
赛维时代 | 机器设备 | 10年 | 5% | |
电子设备 | 5年 | 5% | ||
运输设备 | 5年 | 5% | ||
办公设备 | 5年 | 5% | ||
包装业务 | 裕同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0年 | 10% |
机器设备 | 5-15年 | 10% | ||
运输设备 | 5年 | 10% | ||
电子工具 | 5年 | 10% | ||
其他设备 | 5年 | 10% | ||
中荣股份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5%、10% | |
机器设备 | 10年 | 5%、10% | ||
运输设备 | 5年 | 5%、10% | ||
电子设备 | 3年 | 5%、10% | ||
其他 | 5年 | 5%、10% | ||
翔港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0年 | 5% | |
机器设备 | 5-10年 | 5% | ||
运输工具 | 4-5年 | 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3-5年 | 0-5% | ||
模具 | 3-10年 | 0-5% | ||
永新股份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3% | |
机械设备 | 10年 | 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2
业务类型 | 公司 | 固定资产类型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运输设备 | 4年 | 3%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5年 | 3% | ||
合兴包装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10% | |
机器设备 | 10年 | 10% | ||
运输设备 | 5年 | 1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年 | 10% | ||
紫江企业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10% | |
机器设备 | 10年/15年 | 10% | ||
运输设备 | 5年 | 10% | ||
电子设备 | 5-10年 | 10% | ||
其他设备 | 5-10年 | 0%、10% | ||
美盈森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30年 | 5% | |
机器设备 | 10年/15年 | 5% | ||
运输设备 | 5年 | 5% | ||
电子设备 | 5年 | 5% | ||
其他设备 | 5年 | 5% | ||
龙利得 | 房屋及建筑物 | 25-30年 | 5% | |
机器设备 | 10年 | 5% | ||
通用设备 | 5年 | 5% | ||
运输工具 | 5年 | 5% | ||
大胜达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0年 | 10% | |
机器设备 | 3-10年 | 10% | ||
运输工具 | 5-10年 | 1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10年 | 10% | ||
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0年 | 5% | |
机器设备 | 10年 | 5% | ||
运输设备 | 5年 | 5%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5年 | 5%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与建筑物的价值为27,594.49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3
元。公司所拥有房屋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的相关披露。
(4)在建工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2,038.16万元、5,005.51万元、1,322.01万元和6,341.0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4%、6.12%、1.31%和5.79%。
2020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7,032.65万元,下降58.42%,主要系本期宁夏吉宏在建厂房工程及待安装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21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3,683.50万元,下降73.59%,主要系本期廊坊环保包装项目在建厂房工程及部分待安装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22年9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5,019.06万元,增长
379.65%,主要系本期呼市吉宏的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伊利10万级净化车间装修项目在建工程增加,以及廊坊吉宏、陕西吉宏等子公司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廊坊年产8,500万平方米包装盒(箱)及12.6亿个环保纸杯项目工程 | 1,136.60 | 725.68 | 4,598.91 | 1,946.28 |
待安装设备 | 148.83 | 515.28 | 263.12 | 985.39 |
内蒙古吉宏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 | 4,100.26 | 81.05 | - | - |
伊利10万级净化车间装修项目 | 955.38 | - | - | - |
玛瑙工业园区新厂房装修工程 | - | - | 86.24 | - |
玛瑙工业园区新厂房环保包装消防改造工程 | - | - | 57.25 |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4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宁夏年产1.5亿平方米环保包装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9,070.05 |
孝感吉宏厂房设计勘察费 | - | - | - | 28.45 |
消防水池工程 | - | - | - | 7.99 |
合计 | 6,341.07 | 1,322.01 | 5,005.51 | 12,038.16 |
减值准备 | - | - | - | - |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 6,341.07 | 1,322.01 | 5,005.51 | 12,038.16 |
报告期各期重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①2022年1-9月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廊坊年产8,500万平方米包装盒箱)及12.6亿个环保纸杯项目工程 | 725.68 | 1,919.26 | 1,508.35 | - | 1,136.60 |
内蒙古吉宏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 | 81.05 | 4,019.21 | - | - | 4,100.26 |
合计 | 806.73 | 5,938.48 | 1,508.35 | - | 5,236.86 |
②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廊坊年产8,500万平方米包装盒(箱)及12.6亿个环保纸杯项目工程 | 4,598.91 | 5,113.45 | 8,986.67 | - | 725.68 |
内蒙古吉宏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 | - | 81.05 | - | - | 81.05 |
合计 | 4,598.91 | 5,194.50 | 8,986.67 | - | 806.7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5
③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宁夏年产1.5亿平方米环保包装智能工厂项目 | 9,070.05 | 1,265.85 | 10,335.90 | - | - |
廊坊年产8,500万平方米包装盒(箱)及12.6亿个环保纸杯项目工程 | 1,946.28 | 2,652.63 | - | - | 4,598.91 |
合计 | 11,016.33 | 3,918.47 | 10,335.90 | - | 4,598.91 |
④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宁夏年产1.5亿平方米环保包装智能工厂项目 | - | 9,070.05 | - | - | 9,070.05 |
廊坊年产8,500万平方米包装盒(箱)及12.6亿个环保纸杯项目工程 | 23.68 | 1,922.60 | - | - | 1,946.28 |
合计 | 23.68 | 10,992.65 | - | - | 11,016.33 |
(5)使用权资产
自2021年1月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7,187.10万元和6,863.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4%和6.27%。
(6)无形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的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0,442.00万元、8,287.35万元、10,793.81万元和10,636.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35%、10.13%、10.73%和9.71%。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土地使用权 | 9,719.04 | 9,840.62 | 7,300.46 | 8,333.64 |
专利权 | 554.55 | 558.14 | 573.36 | 601.45 |
非专利技术 | 363.00 | 395.05 | 413.52 | 329.13 |
客户关系 | - | - | - | 1,177.78 |
合计 | 10,636.60 | 10,793.81 | 8,287.35 | 10,442.00 |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客户关系。报告期各期无形资产不存在计提减值的情况。
2020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2,154.65万元,下降20.63%,主要系:1)本期对外转让北京龙域100%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无形资产中客户关系减少;2)因政府规划调整,孝感吉宏的建设用地被当地政府收回,导致土地使用权减少。
2021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2,506.46万元,增长30.24%,主要系本期呼市吉宏因内蒙古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2,736.18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公司 | 无形资产类型 | 预计摊销年限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安克创新 | 软件系统 | 10年 |
星徽股份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约定的剩余可使用期限 | |
软件 | 5-10年 | ||
乐歌股份 | 电脑软件 | 电脑软件的使用年限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
专利权、商标权 | 10年 | ||
赛维时代 | 软件 | 5年 | |
包装业务 | 裕同科技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软件 | 2-10年 | ||
商标及专利权 | 3-5年 | ||
中荣股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软件 | 5年 | ||
翔港科技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7
电脑软件 | 10年 | ||
专利权 | 5-10年 | ||
永新股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
合兴包装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软件 | 10年 | ||
紫江企业 | 土地使用权 | 实际可使用年限与经营期限孰短 | |
软件 | 3-5年 | ||
美盈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
软件 | 5年 | ||
龙利得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信息系统软件 | 5年 | ||
大胜达 | 软件 | 10年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受益期限 | ||
专利、软件著作权 | 10年 | ||
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专利权 | 5-20年 | ||
非专利技术 | 3-10年 | ||
客户关系 | 3-8年 |
综上,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整体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7)商誉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商誉的账面余额为166.53万元,系收购济南吉联形成的商誉。
报告期内商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022-9-30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166.53 | - | 166.53 |
合计 | 166.53 | - | 166.53 | |
年度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021-12-31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166.53 | - | 166.5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8
合计 | 166.53 | - | 166.53 | |
年度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020-12-31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166.53 | - | 166.53 |
合计 | 166.53 | - | 166.53 | |
年度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019-12-31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166.53 | - | 166.53 |
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14,321.53 | - | 14,321.53 |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0.41 | - | 0.41 | |
合计 | 14,488.47 | - | 14,488.47 |
2020年末商誉较上年末大幅下降系本期对外转让北京龙域、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公司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事项。
(8)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674.66万元、1,569.54万元、1,111.89万元和1,806.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0%、1.92%、1.10%和1.65%。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租赁厂房改造工程、租赁车间保温工程、装修费和其他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租赁厂房改造工程 | 963.55 | 592.93 | 587.66 | 474.71 |
租赁车间保温工程 | 44.59 | 27.44 | 31.73 | 29.14 |
装修费 | 557.37 | 342.98 | 45.10 | 86.95 |
其他 | 241.37 | 148.53 | 905.06 | 83.86 |
合计 | 1,806.88 | 1,111.89 | 1,569.54 | 674.66 |
2020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上年末增加894.88万元,增幅132.64%,主要系本年公司总部搬迁,预付新办公楼三年租金及物业费。
2022年9月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上年末增加694.99万元,增幅
62.51%,主要系本期孝感吉联、陕西吉宏对租赁厂房改造、装修投入金额较大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9
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540.76万元、906.76万元、998.97万元和947.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4%、1.11%、0.99%和0.87%。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所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资产减值准备 | 595.80 | 730.82 | 639.05 | 519.55 |
递延收益 | 351.77 | 268.15 | 267.71 | 21.21 |
合计 | 947.57 | 998.97 | 906.76 | 540.76 |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53.41万元、32.7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8%和0.04%,主要系预付设备款,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无其他非流动资产。
(二)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433.21 | 20,003.66 | 34,182.48 | 34,951.00 |
应付票据 | 28,325.96 | 13,251.70 | 12,882.44 | 8,900.44 |
应付账款 | 27,188.32 | 33,085.61 | 33,271.99 | 30,681.96 |
预收款项 | - | - | - | 263.75 |
合同负债 | 814.97 | 697.91 | 206.7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59.50 | 4,396.50 | 3,654.16 | 3,078.29 |
应交税费 | 5,264.21 | 3,124.63 | 6,275.44 | 3,811.41 |
其他应付款 | 1,921.47 | 14,528.78 | 3,253.68 | 6,438.11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0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2.50 | 5,457.18 | 3,539.73 | 3,886.73 |
其他流动负债 | 29.37 | 526.73 | 18.9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2,129.51 | 95,072.71 | 97,285.57 | 92,011.6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4,160.00 | 2,560.00 |
租赁负债 | 4,654.94 | 4,673.81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242.09 | 2,477.48 |
递延收益 | 3,301.61 | 2,650.88 | 2,033.43 | 1,245.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81 | 390.65 | 396.28 | 527.3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00.36 | 7,715.34 | 6,831.79 | 6,810.69 |
负债合计 | 100,429.87 | 102,788.06 | 104,117.37 | 98,822.38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8,822.38万元、104,117.37万元、102,788.06万元和100,429.87万元,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约80.00%。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11%、93.44%、92.49%和91.74%,占比呈小幅下降趋势;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9%、6.56%、7.51%和8.26%。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实施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流动负债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短期借款 | 23,433.21 | 25.44 | 20,003.66 | 21.04 | 34,182.48 | 35.14 | 34,951.00 | 37.99 |
应付票据 | 28,325.96 | 30.75 | 13,251.70 | 13.94 | 12,882.44 | 13.24 | 8,900.44 | 9.67 |
应付账款 | 27,188.32 | 29.51 | 33,085.61 | 34.80 | 33,271.99 | 34.20 | 30,681.96 | 33.35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 - | 263.75 | 0.29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1
流动负债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合同负债 | 814.97 | 0.88 | 697.91 | 0.73 | 206.77 | 0.21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59.50 | 3.54 | 4,396.50 | 4.62 | 3,654.16 | 3.76 | 3,078.29 | 3.35 |
应交税费 | 5,264.21 | 5.71 | 3,124.63 | 3.29 | 6,275.44 | 6.45 | 3,811.41 | 4.14 |
其他应付款 | 1,921.47 | 2.09 | 14,528.78 | 15.28 | 3,253.68 | 3.34 | 6,438.11 | 7.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2.50 | 2.05 | 5,457.18 | 5.74 | 3,539.73 | 3.64 | 3,886.73 | 4.22 |
其他流动负债 | 29.37 | 0.03 | 526.73 | 0.55 | 18.90 | 0.02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2,129.51 | 100.00 | 95,072.71 | 100.00 | 97,285.57 | 100.00 | 92,011.69 | 100.00 |
(1)短期借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4,951.00万元、34,182.48万元、20,003.66万元和23,433.2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99%、35.14%、21.04%和25.44%。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 | - | 998.00 | 998.00 |
抵押借款 | 13,004.29 | 12,489.24 | 11,675.00 | 22,705.00 |
保证借款 | 3,581.39 | 4,512.07 | 6,511.48 | 4,255.00 |
信用借款 | 6,847.53 | 3,002.35 | 14,998.00 | 6,993.00 |
合计 | 23,433.21 | 20,003.66 | 34,182.48 | 34,951.00 |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由质押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组成。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原材料以及满足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
2021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41.48%,主要系本期归还已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2
(2)应付票据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900.44万元、12,882.44万元、13,251.70万元和28,325.9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7%、13.24%、13.94%和30.75%。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8,325.96 | 13,251.70 | 12,882.44 | 8,900.44 |
合计 | 28,325.96 | 13,251.70 | 12,882.44 | 8,900.44 |
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3,981.99万元,增幅达
44.74%,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包装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35%,原材料等采购规模相应扩大,与供应商以票据方式结算的规模随之增加。
2022年9月末,应付票据较2021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包装业务加大集中采购力度,供应商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且应付票据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3)应付账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681.96万元、33,271.99万元、33,085.61万元和27,188.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35%、34.20%、34.80%和29.5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货款 | 15,821.89 | 17,521.40 | 14,152.14 | 15,919.76 |
广告费 | 8,413.67 | 12,869.12 | 15,316.09 | 11,505.45 |
设备款 | 1,769.63 | 758.85 | 1,947.88 | 1,947.11 |
技术服务费 | - | - | 95.37 | 114.58 |
工程款 | 510.42 | 518.56 | 640.66 | 268.05 |
其他 | 672.70 | 1,417.68 | 1,119.85 | 927.00 |
合计 | 27,188.32 | 33,085.61 | 33,271.99 | 30,681.96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3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比 |
玖龙环球(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16.29 | 7.78% |
Click Tech Limited | 非关联方 | 1,089.27 | 4.01% |
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77.21 | 2.86% |
贵州郑翁酱酒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29.05 | 2.31% |
银川中圣华通纸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76.49 | 2.12% |
合计 | 5,188.31 | 19.08% |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263.7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29%。公司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06.77万元、697.91万元和814.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1%、0.73%和0.88%。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078.29万元、3,654.16万元、4,396.50万元和3,259.5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5%、3.76%、4.62%和3.54%。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56.61 | 3,310.23 | 2,509.75 | 1,835.27 |
职工福利费 | - | 4.00 | 8.32 | 3.65 |
社会保险费 | 65.24 | 25.73 | 24.38 | 27.16 |
住房公积金 | 36.04 | 32.75 | 20.27 | 19.78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51.59 | 972.93 | 1,052.41 | 1,133.3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0.02 | 50.87 | 39.01 | 59.07 |
合计 | 3,259.50 | 4,396.50 | 3,654.16 | 3,078.29 |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呈上升趋势,并且受人力成本上涨的影响,应付职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4
工薪酬余额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
(6)应交税费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3,811.41万元、6,275.44万元、3,124.63万元和5,264.2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4%、6.45%、3.29%和5.71%。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增值税 | 1,541.54 | 574.62 | 562.84 | 699.08 |
企业所得税 | 3,441.71 | 2,316.99 | 5,523.76 | 2,938.44 |
个人所得税 | 61.06 | 52.33 | 33.77 | 19.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96 | 43.45 | 23.43 | 29.12 |
房产税 | 21.88 | 48.08 | 50.13 | 56.13 |
土地使用税 | 29.33 | 29.24 | 29.24 | 30.9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52.00 | 31.10 | 18.72 | 22.41 |
印花税 | 30.56 | 24.02 | 25.27 | 12.75 |
水利建设基金 | 0.95 | 4.38 | 8.23 | 3.16 |
其他 | 10.21 | 0.42 | 0.06 | 0.06 |
合计 | 5,264.21 | 3,124.63 | 6,275.44 | 3,811.41 |
报告期内2020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大,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1.10%,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增加2,585.32万元,增幅87.98%。
(7)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438.11万元、3,253.68万元、14,528.78万元、1,921.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0%、3.34%、15.28%和2.09%。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用于保证金、质保金及押金、股权转让款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 | 51.93 | 90.50 |
应付股利 | - | - | - | 210.53 |
股权转让款 | - | - | 702.53 | 4,462.53 |
往来款 | 678.14 | 693.92 | 611.20 | 585.12 |
工程质保金 | - | - | 57.11 | 261.20 |
保证金、质保金及押金 | 1,132.08 | 1,246.54 | 1,490.37 | 420.02 |
租金 | - | 6.27 | 42.66 | 22.52 |
服务器租赁费 | - | 121.62 | 11.12 | 34.33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11,755.76 | - | - |
员工持股计划 | - | 322.16 | - | - |
其他 | 111.25 | 382.52 | 286.76 | 351.38 |
合计 | 1,921.47 | 14,528.78 | 3,253.68 | 6,438.11 |
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0年末增加346.53%,主要系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末确认回购义务形成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1,755.76万元和322.16万元,金额较大。2022年1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2年4月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5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锁定期届满,2022年7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已出售完毕,不再确认该项回购义务,相应冲减其他应付款。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886.73万元、3,539.73万元、5,457.18万元和1,892.5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2%、3.64%、5.74%和2.05%。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3,237.92 | 1,300.00 | 64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221.50 | 2,239.73 | 3,246.7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92.50 | 1,997.77 | - | - |
合计 | 1,892.50 | 5,457.18 | 3,539.73 | 3,886.73 |
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上升54.17%,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以及本期实施新租赁准则确认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下降65.32%,主要系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4,160.00 | 60.89 | 2,560.00 | 37.59 |
租赁负债 | 4,654.94 | 56.08 | 4,673.81 | 60.58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242.09 | 3.54 | 2,477.48 | 36.38 |
递延收益 | 3,301.61 | 39.78 | 2,650.88 | 34.36 | 2,033.43 | 29.76 | 1,245.83 | 18.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81 | 4.14 | 390.65 | 5.06 | 396.28 | 5.80 | 527.38 | 7.7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00.36 | 100.00 | 7,715.34 | 100.00 | 6,831.79 | 100.00 | 6,810.6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在90%以上。
(1)长期借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60.00万元、4,16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59%、60.89%、0.00%和0.0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7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 | - | 2,560.00 | 2,560.00 |
抵押借款 | - | - | 1,960.00 | - |
保证借款 | - | - | 940.00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1,300.00 | - |
合计 | - | - | 4,160.00 | 2,560.00 |
2021年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4,160.00万元,主要系本期一年以上的银行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不存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的租赁负债余额为4,654.9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56.08%。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 | - | 242.09 | 2,477.48 |
合计 | - | - | 242.09 | 2,477.48 |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系应付融资租赁款,2020年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了90.23%,主要系融资租赁将于2021年到期,应付融资租赁款转入一年以内的非流动负债的应付融资租赁款较多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8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301.61 | 2,650.88 | 2,033.43 | 1,245.8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301.61 | 2,650.88 | 2,033.43 | 1,245.83 |
(5)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527.38万元、396.28万元、390.65万元和343.8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74%、5.80%、5.06%和4.14%。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期间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 9月30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2.20 | 2.04 | 2.05 | 1.73 |
速动比率(倍) | 1.76 | 1.59 | 1.75 | 1.4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4.93 | 43.52 | 40.93 | 40.1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2.17 | 34.92 | 37.04 | 40.51 |
项目 | 2022年 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1,484.77 | 38,174.93 | 74,746.89 | 48,223.1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64 | 11.64 | 26.73 | 14.91 |
注: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年化处理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2.05、2.04和2.20,速动比率分别为1.47、1.75、1.59和1.76,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不断加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9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0.51%、37.04%、34.92%和32.17%。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及经营积累使得所有者权益增加,合理配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资产结构不断优化。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8,223.11万元、74,746.89万元、38,174.93万元及31,484.7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91、26.73、11.64和17.6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增长、销售回款良好,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位于相对安全的边际之内,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在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事项,因此,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倍) |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安克创新 | 2.78 | 3.83 | 4.82 | 2.81 | |
星徽股份 | 0.69 | 0.99 | 1.75 | 1.15 | |
乐歌股份 | 1.59 | 1.54 | 1.16 | 1.51 | |
赛维时代 | 4.06 | 3.32 | 2.35 | 1.85 | |
平均值 | 2.28 | 2.42 | 2.52 | 1.83 | |
包装业务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裕同科技 | 1.40 | 1.46 | 1.58 | 1.48 | |
中荣股份 | 1.35 | 1.20 | 1.06 | 1.02 | |
翔港科技 | 1.75 | 1.74 | 2.67 | 2.11 | |
永新股份 | 1.88 | 2.32 | 2.18 | 2.70 | |
合兴包装 | 1.31 | 1.28 | 1.49 | 1.65 | |
紫江企业 | 1.46 | 1.43 | 1.48 | 1.13 | |
美盈森 | 1.62 | 1.54 | 1.63 | 2.03 | |
龙利得 | 3.29 | 3.02 | 3.10 | 2.62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0
大胜达 | 2.90 | 4.61 | 3.82 | 1.66 | |
平均值 | 1.88 | 2.07 | 2.11 | 1.82 | |
发行人 | 2.20 | 2.04 | 2.05 | 1.73 | |
速动比率(倍) |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安克创新 | 1.80 | 2.71 | 3.62 | 1.62 | |
星徽股份 | 0.46 | 0.66 | 1.02 | 0.72 | |
乐歌股份 | 1.29 | 1.21 | 0.81 | 1.24 | |
赛维时代 | 2.09 | 1.45 | 1.08 | 0.92 | |
平均值 | 1.41 | 1.51 | 1.63 | 1.13 | |
包装业务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裕同科技 | 1.18 | 1.23 | 1.34 | 1.28 | |
中荣股份 | 1.09 | 0.92 | 0.80 | 0.80 | |
翔港科技 | 1.35 | 1.38 | 2.20 | 1.79 | |
永新股份 | 1.57 | 1.90 | 1.90 | 2.25 | |
合兴包装 | 0.96 | 0.89 | 1.11 | 1.24 | |
紫江企业 | 0.98 | 0.94 | 1.01 | 0.76 | |
美盈森 | 1.35 | 1.21 | 1.26 | 1.62 | |
龙利得 | 2.27 | 2.12 | 2.40 | 1.91 | |
大胜达 | 2.41 | 4.09 | 3.41 | 1.31 | |
平均值 | 1.46 | 1.63 | 1.71 | 1.44 | |
发行人 | 1.76 | 1.59 | 1.75 | 1.47 | |
资产负债率(%) |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安克创新 | 29.86 | 27.52 | 21.75 | 34.08 | |
星徽股份 | 85.40 | 81.77 | 50.56 | 46.84 | |
乐歌股份 | 60.57 | 52.74 | 64.37 | 47.11 | |
赛维时代 | 38.92 | 43.56 | 43.78 | 52.74 | |
平均值 | 53.69 | 51.40 | 45.12 | 45.19 | |
包装业务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裕同科技 | 50.08 | 48.87 | 47.27 | 47.08 | |
中荣股份 | 41.05 | 47.29 | 53.17 | 53.78 | |
翔港科技 | 48.08 | 46.35 | 33.38 | 21.45 | |
永新股份 | 35.66 | 27.85 | 31.24 | 25.56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1
合兴包装 | 58.58 | 61.09 | 53.38 | 49.45 | |
紫江企业 | 52.23 | 51.11 | 49.16 | 52.07 | |
美盈森 | 32.47 | 33.48 | 32.35 | 27.83 | |
龙利得 | 32.65 | 29.50 | 22.94 | 25.99 | |
大胜达 | 35.99 | 33.87 | 37.06 | 32.02 | |
平均值 | 42.98 | 42.16 | 39.99 | 37.25 | |
发行人 | 32.17 | 34.92 | 37.04 | 40.51 |
注:赛维时代已通过深交所审核,目前处于证监会注册阶段,最新公告的招股书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其2022年1-9月偿债能力指标选取2022年1-6月财务数据计算。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模式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期间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50 | 10.84 | 8.94 | 7.13 |
存货周转率(次) | 5.61 | 8.83 | 9.21 | 7.43 |
注:2022年1-9月未年化处理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13、8.94、10.84和8.50,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客户信用管理及货款催收管理,在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规模能够得到控制,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持续提高。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43、9.21、8.83和5.61,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系:(1)公司包装业务客户较为稳定,公司与客户保持常年紧密合作,并通过不断完善存货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存货信息化管理系统,存货周转较快;(2)针对跨境电商业务,公司持续不断完善对商品选择和开发的数据挖掘能力,以完善的信息化存货管理体系,并利用较为成熟的数据分析系统为公司采购、销售、备货等各个环节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同时将库存周转情况纳入团队考核,避免盲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2
目储备存货和市场开发,确保产品销售以市场为导向,在保持一定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避免库存积压;此外,根据市场反应适时扩大促销力度,通过采取折扣、组合销售等促销策略及时处理多余存货,实现良性库存周转。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49、1.68、1.80和1.30,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效率高,资产周转力强,财务状况良好。
2、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存货周转率(次) |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安克创新 | 2.57 | 4.24 | 3.72 | 3.39 | |
星徽股份 | 3.04 | 3.06 | 4.40 | 3.57 | |
乐歌股份 | 2.71 | 3.25 | 2.80 | 2.78 | |
赛维时代 | 0.92 | 2.25 | 2.32 | 1.84 | |
平均值 | 2.31 | 3.20 | 3.31 | 2.90 | |
包装业务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裕同科技 | 5.09 | 6.88 | 6.62 | 6.81 | |
中荣股份 | 5.11 | 6.59 | 6.41 | 6.48 | |
翔港科技 | 3.51 | 5.81 | 6.10 | 5.81 | |
永新股份 | 5.39 | 7.74 | 7.66 | 6.63 | |
合兴包装 | 6.31 | 9.57 | 8.57 | 8.46 | |
紫江企业 | 2.56 | 3.73 | 3.64 | 4.04 | |
美盈森 | 3.80 | 3.69 | 3.39 | 3.26 | |
龙利得 | 1.07 | 2.02 | 2.38 | 3.05 | |
大胜达 | 4.94 | 7.59 | 6.44 | 5.82 | |
平均值 | 4.20 | 5.96 | 5.69 | 5.60 | |
发行人 | 5.61 | 8.83 | 9.21 | 7.43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
To C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安克创新 | 9.30 | 12.83 | 13.63 | 15.62 | |
星徽股份 | 4.46 | 6.36 | 8.89 | 8.80 | |
乐歌股份 | 12.62 | 16.02 | 15.78 | 12.47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3
赛维时代 | 13.17 | 26.63 | 22.24 | 16.15 | |
平均值 | 9.89 | 15.46 | 15.14 | 13.26 | |
包装业务 | 可比公司 | 2022-0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裕同科技 | 2.09 | 2.75 | 2.54 | 2.47 | |
中荣股份 | 4.09 | 6.34 | 5.85 | 4.59 | |
翔港科技 | 2.02 | 3.03 | 3.01 | 2.27 | |
永新股份 | 4.30 | 5.84 | 5.76 | 5.75 | |
合兴包装 | 3.65 | 5.34 | 4.35 | 4.26 | |
紫江企业 | 3.88 | 6.08 | 5.85 | 6.29 | |
美盈森 | 2.58 | 3.14 | 3.04 | 3.25 | |
龙利得 | 2.94 | 4.83 | 4.99 | 6.91 | |
大胜达 | 3.38 | 4.09 | 4.09 | 4.16 | |
平均值 | 3.21 | 4.60 | 4.39 | 4.44 | |
发行人 | 8.50 | 10.84 | 8.94 | 7.13 |
注:赛维时代已通过深交所审核,目前处于证监会注册阶段,最新公告的招股书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其2022年1-9月周转能力指标选取2022年1-6月财务数据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得益于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先有订单后采购以及包装业务“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包装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低于跨境电商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分别是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476.01万元,主要为应收股权转让款、保证金及押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4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534.56万元,主要是待抵扣及预缴税金、预付一年以内房租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2,187.5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主营业务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 | 物联网及供应链安全解决方案服务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187.50 | 直播平台 |
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直播平台 |
贵州利邦鲜鲜猪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鲜肉电商 |
北京山中酒事商贸有限公司 | 150.00 | 食品酒水饮料零售 |
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 500.00 | 酒水饮料品牌运营 |
郑州市尚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 | 投资咨询 |
合计 | 2,187.50 |
①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6.02%的股权,投资金额为650万元。公司投资目的是围绕主营业务中的供应链业务进行合作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持有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12.10%的股权、重庆凡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187.5万元和400万元。前述两家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播业务,公司投资目的是围绕主营业务中的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在直播电商领域开展业务合作,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贵州利邦鲜鲜猪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贵州利邦鲜鲜猪科技有限公司4.85%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5
股权,投资金额为100万元。本次投资系对国内生鲜电商布局的尝试,与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④北京山中酒事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山中酒事商贸有限公司30%的股权、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16.66%的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150万元和500万元,系围绕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对酒类品牌营销领域进行深化合作,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⑤郑州市尚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郑州市尚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91%的股权,投资金额为2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公司对其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规模较小。
除郑州市尚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外,其余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进行长期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392.2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主营业务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419.10 | 口罩、劳保用品、医疗器械、设备等生产销售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57.15 | 烟草软件开发、集成服务等IT解决方案 |
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61.28 | 短视频制作及营销策划 |
CYANPINE INTERNATIONAL PTE.LTD | 4.72 | 广告服务 |
厦门鹭屿元界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0.00 | 文化产业投资 |
合计 | 6,392.24 |
①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口罩等医疗用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对其投资系包装业务和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6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投资系公司基于多年业务经营累积的丰富的数据信息及处理优化能力、供应链资源及整合能力,共同参与建设覆盖烟草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SaaS应用平台,为平台用户提供新零售交易SaaS系统、供应链集中管理等系列服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YANPINE INTERNATIONALPTE.LTD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持有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CYANPINE INTERNATIONAL PTE.LTD40%的股权,该投资均与公司广告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④厦门鹭屿元界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鹭屿元界”)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鹭屿元界84.16%的股权,投资金额为85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对其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
除鹭屿元界外,其余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进行长期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为1,05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51%,占比较小。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12月13日)前六个月(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7
(1)类金融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或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新增实施或拟实施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企业提供或拟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涉及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2022年6月14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或拟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8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393,649.71 | 2.33% | 517,765.71 | 17.40% | 441,021.35 | 46.56% | 300,925.27 |
利润总额 | 23,253.07 | -19.75% | 24,720.58 | -62.13% | 65,278.26 | 71.10% | 38,151.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869.48 | -19.82% | 22,727.75 | -59.32% | 55,870.71 | 71.25% | 32,625.70 |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062.12 | -23.14% | 20,117.51 | -62.02% | 52,972.69 | 68.52% | 31,434.80 |
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受益于海外宏观经济波动,线上消费需求增加,同时公司采取积极有效的营销策略,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4.30%,导致净利润增长明显。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系:1)受海外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业务客单价下降;2)跨境电商行业竞争加剧,物流资源、广告投放资源等成本提升,侵蚀利润;3)受原材料价格上升且维持高位的影响,公司包装业务净利润下降。2022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9.82%和23.14%,主要系海外宏观经济波动,消费市场增长放缓,物流、广告等相关成本费用增加,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板块净利润下滑所致。公司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积极面对不利因素,净利润下降幅度较2021年度已出现明显缩窄。跨境电商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9
单位:万元
公司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
金额 | 增速 | |
安克创新 | 53,425.87 | 7.44% |
星徽股份 | -4,322.27 | -22.81% |
乐歌股份 | 6,588.31 | -31.80% |
赛维时代 | 11,812.26 | -53.93% |
注:赛维时代尚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此处为2022年1-6月财务数据从上表可知,除安克创新外,跨境电商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不利影响不会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386,052.98 | 508,155.86 | 433,762.93 | 294,738.06 |
其他业务收入 | 7,596.73 | 9,609.85 | 7,258.41 | 6,187.21 |
合计 | 393,649.71 | 517,765.71 | 441,021.35 | 300,925.27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是300,925.27万元、441,021.35万元、517,765.71万元和393,649.7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是97.94%、98.35%、98.14%和98.07%。
2、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 227,604.02 | 57.82% | 284,946.49 | 55.03% | 255,082.14 | 57.84% | 119,032.99 | 39.56%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0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包装业务 | 149,829.75 | 38.06% | 208,900.00 | 40.35% | 150,804.43 | 34.19% | 135,428.84 | 45.00% |
互联网营销广告 | 12,997.57 | 3.30% | 18,904.94 | 3.65% | 31,991.36 | 7.25% | 46,463.44 | 15.44% |
供应链业务 | 3,218.37 | 0.82% | 5,014.28 | 0.97% | 3,143.41 | 0.71% | - | - |
合计 | 393,649.71 | 100.00% | 517,765.71 | 100.00% | 441,021.35 | 100.00% | 300,925.2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包装业务、互联网营销广告和供应链业务。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和包装业务是营业收入的最重要来源,除2019年外,报告期其余年度占比均超过90%。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以跨境电商为主,国内电商业务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收入贡献较低。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以独立站货到付款COD(Cash ondelivery)的模式进行销售,通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进行采购,库销比保持较低水平。报告期内收入增速较快,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最高的业务板块。包装业务系公司传统业务,公司在包装行业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包括国内乳业/日化龙头、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国内外著名咖啡品牌企业等。报告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较为稳定。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广告主提供精准营销服务,受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国内广告市场需求疲软影响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进行战略调整,集中优势和资源,专注于国内电商业务营销方案的策划、营销渠道的完善及营销推广体系的建设,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收缩。供应链业务主要系公司对外提供的冷藏食品、酒水等供应链服务,目前规模较小。
(1)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单位:万元
营业 收入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 | 221,547.66 | 97.34% | 282,950.91 | 99.30% | 255,082.14 | 100.00% | 119,032.99 | 100.00% |
互联网 | 6,056.36 | 2.66% | 1,995.58 | 0.70% | - |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1
营业 收入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营销国内电商 | ||||||||
合计 | 227,604.02 | 100.00% | 284,946.49 | 100.00% | 255,082.14 | 100.00% | 119,032.99 | 100.00% |
2020年度跨境电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6,049.15万元,增速为
114.30%,主要系受益于海外宏观经济波动,线上消费需求提升,在国内经济稳步发展、供应链得到足够保障的情况下,公司依托中国强大的制造产业链优势,通过对跨境电商产品结构调整(如增加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及销售),在深耕市场低价营销的同时加速拓展新兴市场,增大广告投放力度,稳定物流资源,促使东南亚及东北亚市场规模显著增长,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2亿元和4.6亿元,增速接近164%和286%。2021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中国跨境贸易企业的营销渠道受阻,面临获取流量难度增加、配送时效降低、运输成本和广告费用提高等多重挑战。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增速为24.50%,较2020年度增速40.10%有所放缓。此外,海外部分地区经济下滑,消费者购买能力下降,公司调整营销策略,客单价整体降幅较大。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93%,增速出现较大回落。2022年1-9月,公司通过精细化运营、优化广告资源投放等营销策略,实现跨境电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跨境电商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安克创新 | 1,257,420.33 | 34.45 | 935,262.93 | 40.54 | 665,473.82 |
星徽股份 (注) | 257,312.01 | -46.09 | 477,322.92 | 68.57 | 283,155.90 |
乐歌股份 | 287,128.37 | 47.95 | 194,066.43 | 98.42 | 97,806.92 |
赛维时代 | 556,467.23 | 5.93 | 525,301.10 | 82.47 | 287,877.51 |
平均值 | / | 10.56 | / | 72.50 | / |
公司 | 282,950.91 | 10.93 | 255,082.14 | 114.30 | 119,032.99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2
注:星徽股份为跨境电商板块营业收入及增速
2020年度,跨境电商业务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均处于较高水平,平均值为72.50%;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收入增速为114.30%,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增速,主要系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等新兴市场,跨境电商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而可比公司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北美洲、欧洲等发达地区,因此增速较快。2021年度,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与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2)包装业务
公司包装业务主要包括彩色包装纸盒、纸箱和环保食品包装两类产品,报告期内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 111,394.32 | 74.35% | 147,249.23 | 70.49% | 108,841.81 | 72.17% | 110,125.65 | 81.32% |
环保食品包装 | 38,435.43 | 25.65% | 61,650.77 | 29.51% | 41,962.62 | 27.83% | 25,303.19 | 18.68% |
合计 | 149,829.75 | 100.00% | 208,900.00 | 100.00% | 150,804.43 | 100.00% | 135,428.84 | 100.00%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包装业务收入分别为135,428.84万元、150,804.43万元、208,900.00万元和149,829.7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45.00%、34.19%、40.35%和38.06%。
公司包装业务主要客户均为食品、餐饮、饮料、日化等快消品行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包括国内乳业/日化龙头、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国内外著名咖啡品牌企业等,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受益于主要包装客户稳健增长的业绩及外卖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包装业务收入规模逐年稳步提升。2021年度包装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38.52%,主要系本期收购陕西永鑫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宁夏吉宏募投项目投产所致。
包装业务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3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裕同科技 | 1,485,012.76 | 25.97 | 1,178,893.71 | 19.75 | 984,487.50 |
中荣股份 | 254,376.27 | 16.87 | 217,651.07 | 5.49 | 206,316.66 |
翔港科技 | 64,771.31 | 33.84 | 48,393.76 | 48.83 | 32,515.51 |
永新股份 | 302,369.46 | 10.45 | 273,749.74 | 5.30 | 259,972.40 |
合兴包装 | 1,754,878.37 | 46.16 | 1,200,656.61 | 8.20 | 1,109,678.26 |
紫江企业 | 952,859.30 | 13.20 | 841,763.92 | -8.61 | 921,096.36 |
美盈森 | 360,517.02 | 7.13 | 336,526.21 | -0.79 | 339,213.26 |
龙利得 | 75,578.54 | 5.79 | 71,444.37 | -18.02 | 87,148.40 |
大胜达 | 166,439.60 | 23.20 | 135,097.95 | 6.68 | 126,636.20 |
平均值 | / | 20.29 | / | 7.43 | / |
公司 | 208,900.00 | 38.52 | 150,804.43 | 11.35 | 135,428.84 |
公司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但处于合理区间,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下游行业分布等影响。
3、按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165,798.11 | 42.12 | 223,125.11 | 43.09 | 174,934.65 | 39.67 | 175,631.26 | 58.36 |
境外 | 227,851.60 | 57.88 | 294,640.60 | 56.91 | 266,086.69 | 60.33 | 125,294.01 | 41.64 |
合计 | 393,649.71 | 100.00 | 517,765.71 | 100.00 | 441,021.35 | 100.00 | 300,925.2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自2020年以来境外收入超过境内收入,主要系公司抓住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机遇,积极开拓市场,跨境电商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120,268.01 | 30.55 | 117,816.66 | 22.75 | 64,921.43 | 14.72 | 67,147.94 | 22.31 |
第二季度 | 141,850.96 | 36.03 | 131,300.60 | 25.36 | 126,745.53 | 28.74 | 72,328.15 | 24.04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4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三季度 | 131,530.75 | 33.41 | 135,572.87 | 26.18 | 129,963.65 | 29.47 | 76,750.48 | 25.50 |
第四季度 | - | - | 133,075.59 | 25.70 | 119,390.74 | 27.07 | 84,698.70 | 28.15 |
合计 | 393,649.71 | 100.00 | 517,765.71 | 100.00 | 441,021.35 | 100.00 | 300,925.2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除2020年第一季度因物流受阻、宏观经济波动导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波动外,其余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不存在明显季节性差异。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成本 | 228,563.01 | 314,093.71 | 245,907.53 | 166,629.06 |
其他业务成本 | 5,276.10 | 4,905.00 | 4,944.23 | 3,641.63 |
合计 | 233,839.11 | 318,998.71 | 250,851.76 | 170,270.68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66,629.06万元、245,907.53万元、314,093.71万元和228,563.0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7.86%、98.03%、98.46%和97.74%,是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 90,408.43 | 38.66% | 120,532.89 | 37.78% | 102,581.47 | 40.89% | 30,609.15 | 17.98% |
包装业务 | 128,255.94 | 54.85% | 176,486.69 | 55.33% | 124,435.88 | 49.61% | 107,952.54 | 63.40% |
互联网营销广告 | 12,187.57 | 5.21% | 17,064.06 | 5.35% | 21,693.03 | 8.65% | 31,709.00 | 18.62% |
供应链业务 | 2,987.16 | 1.28% | 4,915.07 | 1.54% | 2,141.38 | 0.85% | - | - |
合计 | 233,839.11 | 100.00% | 318,998.71 | 100.00% | 250,851.76 | 100.00% | 170,270.68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5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营业成本相应逐年增加。其中,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成本主要是商品采购、物流等成本,包装业务成本主要系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等,互联网营销广告成本主要系广告制作、投放服务等,供应链业务成本主要系商品采购、物流等成本。
(三)营业毛利与毛利率分析
1、销售毛利与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与销售毛利率按产品分类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 157,489.97 | 40.79% | 194,062.15 | 38.19% | 187,855.40 | 43.31% | 128,109.00 | 43.47% |
其他业务 | 2,320.63 | 30.55% | 4,704.85 | 48.96% | 2,314.19 | 31.88% | 2,545.58 | 41.14% |
合计 | 159,810.60 | 40.60% | 198,767.00 | 38.39% | 190,169.59 | 43.12% | 130,654.59 | 43.42% |
发行人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8.05%、98.78%、
97.63%和98.55%。
2、按业务类型分类的销售毛利与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 137,195.59 | 85.85% | 164,413.60 | 82.72% | 152,500.67 | 80.19% | 88,423.85 | 67.68% |
包装业务 | 21,573.80 | 13.50% | 32,413.30 | 16.31% | 26,368.55 | 13.87% | 27,476.31 | 21.03% |
互联网营销广告 | 810.00 | 0.51% | 1,840.87 | 0.93% | 10,298.34 | 5.42% | 14,754.44 | 11.29% |
供应链业务 | 231.21 | 0.14% | 99.22 | 0.05% | 1,002.03 | 0.53% | 0.00 | 0.00% |
合计 | 159,810.60 | 100.00% | 198,767.00 | 100.00% | 190,169.59 | 100.00% | 130,654.59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6
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的销售毛利是公司销售毛利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占比合计分别是88.71%、94.06%、99.02%和99.35%,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各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 60.28% | 57.70% | 59.78% | 74.29% |
包装业务 | 14.40% | 15.52% | 17.49% | 20.29% |
互联网营销广告 | 6.23% | 9.74% | 32.19% | 31.75% |
供应链业务 | 7.18% | 1.98% | 31.88% | / |
(1)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毛利率分别是74.29%、59.78%、57.70%和
60.28%。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物流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导致2020年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较多。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本期客单价下降所致。
(2)包装业务
报告期内,包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29%、17.49%、15.52%和14.40%。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物流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导致2020年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80%。
此外,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报告期内环保食品包装产品新增品类单价较低的影响,包装业务毛利率呈小幅下降趋势。
(3)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的毛利率分别是31.75%、32.19%、9.74%和6.23%。2019年及2020年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龙域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且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受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国内广告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自2020年末开始公司主动进行战略调整,于2020年末出售北京龙域的全部股权,广告业务规模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7
缩,毛利率下降明显。
(4)供应链业务
2021年供应链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要子公司山西火致以净额法确认收入,规模较大导致供应链业务整体毛利率较高;2020年末山西火致对外转让后,其余供应链业务主要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因此毛利率下降。
3、毛利率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1)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安克创新 | 38.88% | 35.72% | 43.85% | 49.91% |
星徽股份 | 24.47% | 26.85% | 40.45% | 50.52% |
乐歌股份 | 38.89% | 39.72% | 46.74% | 46.47% |
赛维时代 | 65.11% | 62.77% | 66.81% | 66.21% |
平均值 | 41.84% | 41.27% | 49.46% | 53.28% |
发行人 | 60.28% | 57.70% | 59.78% | 74.29% |
注:(1)星徽股份2019年-2021年为跨境电商业务毛利率,因其未披露2022年1-9月跨境电商业务毛利率,此处以公司整体毛利率作为对比。
(2)赛维时代已通过深交所审核,目前处于证监会注册阶段,最新公告的招股书未披露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此处以2022年1-6月毛利率作为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主要系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和销售区域存在差异所致。
公司名称 | 业务模式 | 产品结构 | 销售渠道 | 销售区域 |
安克创新 | 线上B2C平台销售、电商平台入仓、线下B2B销售 | 自营电子产品,充电类、无线音频类和其他移动设备周边产品,以及智能创新类产品 | Amazon、eBay、日本乐天、自营平台、天猫、京东等 | 北美洲、欧洲、日本、中东、中国大陆等 |
星徽股份 | 线上B2C平台销售、线下B2C等 | 智能家电、电源与3C周边产品、蓝牙音频等 | Amazon为主 | 北美洲为主 |
乐歌股份 | 线上B2C平台销售 | 升降办公桌椅等 | 自营平台、Amazon等 | 北美洲、欧洲等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8
公司名称 | 业务模式 | 产品结构 | 销售渠道 | 销售区域 |
赛维时代 | 线上B2C平台销售 | 服饰配饰、百货家居、运动娱乐为主 | Amazon、Wish、eBay、Walmart等 | 北美洲、欧洲为主 |
发行人 | 国外社交网络平台上精准推送独立站广告进行线上B2C销售 | 潮流鞋包、美妆产品、服装服饰等 | 独立站及少量第三方平台 | 东南亚、中国台湾、日本等 |
从产品结构上看,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潮流鞋包、美妆产品、服装服饰等,与赛维时代的产品结构相似,此类产品通常为非标类产品,个性化和差异化特征明显,通常单价低,相比于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毛利率较高。公司在该类产品的选品能力、营销推广、供应链等方面具备较为深厚的资源、渠道、技术等方面的积累,对毛利率的管控能力较强。从销售区域方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备、网购普及率较高,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行业参与者竞争日益激烈,增速日渐趋缓,该区域行业毛利率整体较低;东南亚地区是近年来跨境电商业务全球增速最快的地区,第三方支付、物流配送体系等网购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相对较晚,此区域消费者具备较强的购买力,消费者网购习惯正逐步形成,跨境电商行业参与者相对较少,借助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在本区域可实现相对较高的毛利率。从业务模式及销售渠道方面,可比公司主要依赖第三方平台如Amazon、Ebay、Wish等,而公司主要以独立站COD(Cash on delivery)模式进行销售,对产品的库存、价格等管理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导致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2)包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业务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裕同科技 | 22.83% | 21.54% | 26.83% | 30.03% |
中荣股份 | 22.96% | 22.10% | 23.20% | 25.37% |
翔港科技 | 15.68% | 13.97% | 16.99% | 18.53% |
永新股份 | 21.88% | 22.24% | 24.36% | 24.19% |
合兴包装 | 8.77% | 8.57% | 11.36% | 13.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9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紫江企业 | 20.67% | 21.20% | 21.36% | 20.19% |
美盈森 | 18.60% | 22.89% | 23.73% | 32.07% |
龙利得 | 19.35% | 19.66% | 21.30% | 26.71% |
大胜达 | 14.82% | 12.23% | 11.68% | 18.02% |
平均值 | 18.40% | 18.27% | 20.09% | 23.13% |
发行人 | 14.40% | 15.52% | 17.49% | 20.29% |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但处于合理区间,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公司产品主要是快消类包装纸袋、纸盒等,可比公司主要为电子消费行业、医疗行业等客户提供包装印刷产品,因此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393,649.71 | 2.33% | 517,765.71 | 17.40% | 441,021.35 | 46.56% | 300,925.27 |
期间费用 | 136,884.97 | 10.20% | 174,224.18 | 34.91% | 129,141.78 | 40.47% | 91,935.86 |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77% | 2.48% | 33.65% | 4.37% | 29.28% | -1.27% | 30.55% |
销售费用 | 114,197.76 | 7.64% | 145,064.61 | 36.73% | 106,092.22 | 44.66% | 73,339.50 |
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 | 83.43% | -1.99% | 83.26% | 1.11% | 82.15% | 2.38% | 79.77%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01% | 1.43% | 28.02% | 3.96% | 24.06% | -0.32% | 24.37% |
管理费用 | 10,606.84 | 22.15% | 13,188.29 | 14.26% | 11,542.16 | 17.29% | 9,840.88 |
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 | 7.75% | 0.76% | 7.57% | -1.37% | 8.94% | -1.77% | 10.70% |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9% | 0.44% | 2.55% | -0.07% | 2.62% | -0.65% | 3.27% |
研发费用 | 11,266.27 | 50.31% | 12,600.09 | 56.91% | 8,030.12 | 26.05% | 6,370.35 |
研发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 | 8.23% | 2.20% | 7.23% | 1.01% | 6.22% | -0.71% | 6.93%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6% | 0.91% | 2.43% | 0.61% | 1.82% | -0.30% | 2.12% |
财务费用 | 814.10 | -58.03% | 3,371.19 | -3.05% | 3,477.28 | 45.79% | 2,385.1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0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增长 | 金额 | |
财务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 | 0.59% | -0.97% | 1.93% | -0.76% | 2.69% | 0.10% | 2.59% |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1% | -0.30% | 0.65% | -0.14% | 0.79% | 0.00% | 0.79% |
注:金额类之间的增长公式为:增长比例=(N年-N-1年)/N-1年;百分比之间的增长公式为:增长幅度=N年-N-1年。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期间费用的发生额分别为91,935.86万元、129,141.78万元、174,224.18万元和136,884.9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55%、29.28%、33.65%和34.77%,较为平稳。
销售费用方面,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通过在国外社交广告平台上精准推送独立站广告进行营销,因此广告服务费是销售费用的主要支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广告服务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超过90%。
管理费用方面,公司管理层在坚持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体制与机制,积极进行内部挖潜,开源节流,严控各项费用的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报告期内的管理费用发生数。管理费用中,薪金、中介咨询费和租赁费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研发费用方面,公司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持续增长,研发费用中,工资薪金和直接材料是主要组成部分。
财务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系银行借款,公司通过精细化运营,提高经营效率,适当通过债务融资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财务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是财务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广告费用 | 108,521.44 | 138,313.89 | 101,179.35 | 45,255.88 |
运费 | - | - | - | 19,278.69 |
服务费 | 1,605.63 | 2,145.82 | 1,582.13 | 3,924.81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1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包装费 | - | - | - | 1,820.53 |
租赁费 | 733.15 | 678.09 | 882.36 | 719.16 |
薪酬 | 1,875.11 | 1,731.03 | 1,068.24 | 1,104.53 |
佣金及手续费 | 166.56 | 317.87 | 410.40 | 243.11 |
仓储费 | 255.78 | 277.44 | 221.41 | 220.77 |
办公费用 | 207.71 | 264.50 | 111.09 | 92.62 |
差旅费用 | 119.00 | 115.57 | 106.52 | 173.43 |
固定资产折旧 | 119.46 | 69.45 | 78.46 | 18.90 |
业务宣传费 | 87.66 | 357.05 | 68.87 | 86.49 |
业务招待费 | 257.12 | 152.49 | 52.88 | 51.08 |
其他 | 249.13 | 641.40 | 330.49 | 349.48 |
合计 | 114,197.76 | 145,064.61 | 106,092.22 | 73,339.50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3,339.50万元、106,092.22万元、145,064.61万元和114,197.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24.37%、24.06%、28.02%和29.01%,报告期内小幅上升。2020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66%,主要系本期电商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电商业务的广告费支出占电商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本期电商收入增长,电商广告费相应增加。
2021年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73%,主要系2021年跨境电商行业竞争加剧,竞争对手对广告投放平台以及流量获取渠道进行抢占,公司为了巩固市场地位,加大了跨境电商业务广告投放,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度增加3.96%。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薪酬 | 5,952.09 | 7,078.95 | 5,356.37 | 4,376.19 |
无形资产摊销 | 233.83 | 293.71 | 1,148.51 | 1,657.47 |
中介咨询费 | 754.54 | 1,810.17 | 1,235.48 | 1,010.9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2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技术服务费 | 265.96 | 268.04 | 486.08 | 147.48 |
办公费用 | 619.78 | 606.35 | 583.02 | 444.22 |
租赁费用 | 634.77 | 897.71 | 546.51 | 373.88 |
固定资产折旧 | 395.11 | 462.84 | 459.81 | 542.79 |
业务招待费 | 303.96 | 451.38 | 372.89 | 239.06 |
劳务费 | 240.11 | 259.06 | 216.41 | 200.02 |
水电费用 | 219.36 | 251.22 | 200.34 | 183.57 |
差旅费用 | 205.12 | 220.94 | 176.31 | 249.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78 | 29.91 | 160.43 | 65.12 |
员工持股计划 | - | 156.34 | 218.88 | - |
其他 | 737.42 | 401.67 | 381.10 | 350.35 |
合计 | 10,606.84 | 13,188.29 | 11,542.16 | 9,840.88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840.88万元、11,542.16万元、13,188.29万元和10,606.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3.27%、2.62%、2.55%和2.69%。
2021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26%,主要原因包括新增并表子公司陕西永鑫、拓展酒类业务以及员工人数增加,人力成本上涨。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职工薪酬 | 5,670.46 | 50.33 | 6,438.24 | 51.10 | 3,770.77 | 46.96 | 2,864.38 | 44.96 |
直接材料 | 4,548.07 | 40.37 | 5,350.59 | 42.46 | 3,577.62 | 44.55 | 3,090.72 | 48.52 |
折旧 | 397.72 | 3.53 | 371.68 | 2.95 | 373.10 | 4.65 | 274.71 | 4.31 |
水电费 | 258.85 | 2.30 | 200.18 | 1.59 | 134.45 | 1.67 | 62.90 | 0.99 |
其他 | 391.16 | 3.47 | 239.40 | 1.90 | 174.17 | 2.17 | 77.65 | 1.22 |
合计 | 11,266.27 | 100.00 | 12,600.09 | 100.00 | 8,030.12 | 100.00 | 6,370.35 | 100.00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3
别为6,370.35万元、8,030.12万元、12,600.09万元及11,266.27万元,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2%、1.82%、2.43%及2.86%,主要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以及购置研究所需原材料支出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中材料费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支出 | 1,397.63 | 2,234.96 | 2,261.73 | 2,279.01 |
减:利息收入 | 432.44 | 794.15 | 368.20 | 778.52 |
加:汇兑损失 | - | 1,737.10 | 1,195.54 | 296.94 |
减:汇兑收益 | 717.27 | - | - | - |
加:金融机构手续费 | 214.44 | 105.33 | 113.22 | 124.78 |
加:融资租赁利息 | 351.74 | 87.96 | 275.00 | 462.92 |
合计 | 814.10 | 3,371.19 | 3,477.28 | 2,385.13 |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385.13万元、3,477.28万元、3,371.19万元及814.10万元,财务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9%、0.79%、0.65%和0.21%。2020年财务费用上升,主要系当年汇兑损失增长所致;2022年1-9月财务费用下降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以及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是1,189.90万元、3,895.16万元、2,986.62万元和2,039.13万元,均为和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4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5.74 | -172.58 | 1,730.67 | 195.9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11.22 | -382.34 | 50.83 |
其他 | - | 40.70 | 1,355.74 | 12.08 |
合计 | -475.74 | -20.66 | 2,704.07 | 258.84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是258.84万元、2,704.07万元、-20.66万元和-475.74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2019年度投资收益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陕西永鑫、安徽吉宏的投资收益合计311.39万元,以及对中港包装的投资亏损115.46万元。
2020年度投资收益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陕西永鑫、天津长荣、海晟融创的投资收益合计1,735.77万元,以及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355.74万元。2020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出售北京龙域100%股权产生的投资亏损-573.57万元。
2021年度投资收益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天津长荣的投资亏损
405.69万元以及海晟融创的投资收益249.48万元。2021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出售正奇信息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117.56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是353.25万元、735.94万元、937.46万元和405.99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5
额分别为752.77万元、544.50万元、335.99万元和0.26万元,系存货跌价损失以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3.72万元、89.98万元、21.63万元和160.56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助 | - | - | - | 111.14 |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 - | - | - | 270.21 |
其他 | 91.69 | 42.38 | 56.04 | 183.72 |
合计 | 91.69 | 42.38 | 56.04 | 565.0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是565.08万元、56.04万元、42.38万元和
91.69万元,金额较小,主要是政府补助、收购时产生的营业外收入、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等。其中2019年收到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以及收购安徽吉宏的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确认营业外收入270.21万元。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捐赠支出 | 2.94 | 159.03 | 111.66 | 6.8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0.94 | 5.86 | 11.86 | 14.02 |
其他 | 82.65 | 7.50 | 0.99 | 323.04 |
合计 | 96.54 | 172.39 | 124.50 | 343.86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分别是343.86万元、124.50万元、172.39万元和
96.54万元,金额较小,主要系捐赠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以及存货毁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6
损等,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8、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40.08 | 3,853.41 | 8,136.60 | 4,220.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60 | -21.43 | -541.11 | -699.12 |
合计 | 4,127.48 | 3,831.98 | 7,595.49 | 3,521.71 |
利润总额 | 23,253.07 | 24,720.58 | 65,278.26 | 38,151.82 |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7.75% | 15.50% | 11.64% | 9.23%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是3,521.71万元、7,595.49万元、3,831.98万元和4,127.4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是9.23%、11.64%、15.50%和17.75%。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主要系:1)广告业务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所得税费用较低;2)廊坊吉宏等子公司存在可抵扣亏损金额较大,导致所得税费用较低。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8,801.39 | 490,824.79 | 472,551.96 | 313,420.5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7.96 | 1,300.87 | 1,007.35 | 244.3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5.21 | 7,207.48 | 8,402.75 | 3,031.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034.56 | 499,333.14 | 481,962.06 | 316,696.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578.61 | 273,434.28 | 275,990.26 | 187,829.3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397.81 | 41,856.35 | 29,158.13 | 23,469.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10.70 | 13,362.60 | 11,685.96 | 9,297.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704.69 | 147,174.08 | 111,191.57 | 64,382.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6,891.81 | 475,827.31 | 428,025.92 | 284,978.95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7
项目 | 2022年 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42.74 | 23,505.83 | 53,936.14 | 31,717.21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盈利情况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 | 378,801.39 | 490,824.79 | 472,551.96 | 313,420.54 |
营业收入② | 393,649.71 | 517,765.71 | 441,021.35 | 300,925.27 |
①/② | 96.23% | 94.80% | 107.15% | 10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③ | 26,142.74 | 23,505.83 | 53,936.14 | 31,717.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④ | 19,869.48 | 22,727.75 | 55,870.71 | 32,625.70 |
③/④ | 131.57% | 103.42% | 96.54% | 97.22%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104.15%、107.15%、94.80%及96.23%,销售回款较好,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0.0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5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
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9.82%,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回款管理,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与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3,000.00 | 44,300.00 | 233.8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86.24 | 1,078.12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0.30 | 1,159.34 | 4,350.11 | 87.7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873.56 | 13,565.88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209.80 | - |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8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0.30 | 13,681.82 | 63,294.11 | 321.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45.87 | 22,483.62 | 18,062.50 | 21,002.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 | 7,250.81 | 38,031.98 | 499.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956.49 | - | 2,585.6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39,8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45.87 | 28,777.94 | 56,094.47 | 63,887.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25.57 | -15,096.12 | 7,199.63 | -63,565.89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63,565.89万元、7,199.63万元、-15,096.12万元和-13,225.57万元。
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净流出金额较大,主要系本期廊坊吉宏项目、宁夏吉宏项目在建厂房工程款项支出增加,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较大所致。
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上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以及本期收到转让北京龙域及山西火致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2021年及2022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00 | 13,400.76 | 4,900.00 | 50,318.9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00 | 1,645.00 | 4,9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830.00 | 19,975.00 | 53,960.48 | 40,953.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372.68 | 1,934.24 | 2,032.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20.00 | 36,748.44 | 60,794.72 | 93,304.12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29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90.51 | 37,106.48 | 52,459.00 | 33,830.8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5.63 | 6,624.20 | 4,688.21 | 12,263.2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1,381.95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60.10 | 11,929.74 | 18,869.92 | 6,799.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266.24 | 55,660.41 | 76,017.13 | 52,893.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46.24 | -18,911.97 | -15,222.41 | 40,410.67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40,410.67万元、-15,222.41万元、-18,911.97万元和-9,146.24万元。
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主要系本期收到前次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现金以及支付回购股票款金额较大所致。
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45.87 | 22,483.62 | 18,062.50 | 21,002.77 |
合计 | 11,845.87 | 22,483.62 | 18,062.50 | 21,002.77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是21,002.77万元、18,062.50万元、22,483.62万元和11,845.87万元,主要是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购建固定资产以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0
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研发技术力量较强,实验检测条件手段齐全,创新体系较完善,建立了良好的创新文化和符合企业实际的人才管理和激励制度,为持续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包装业务方面,公司较早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不断尝试以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来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印前服务—从数字化流程到先进的色彩管理以确保高效生产及完美的包装印刷质量,并以美学的设计理念为客户提供自主创新包装和突出客户特色的个性化包装,印前加工技术优势明显。通过持续加大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此外,公司已经取得包装盒漫反射层结构及其生产工艺、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由母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和可收折式展开运输的精品包装盒等多项专利。公司的多项专利可应用于多项生产设备、工序、工艺上,为公司的生产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公司通过专利保护自身设计和加工能力上的优势,很好地满足了客户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包装印刷产品。
电商业务方面,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够充分利用AI算法进行分析,从产品广告素材制作、网络媒体流量监控、在线广告投放和流量导入方面,搜集整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热点信息、用户属性以及平台的销售数据,根据数据算法结果精准推送符合用户当下需求的产品广告,有效提升产品销售数量。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数据模型,指导采购、销售、备货及清仓等环节,实现良性库存周转。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1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广告制作设计编辑管理软件 | 与华为合作实现广告素材的在线制作、在线翻译 | 实现广告素材的快速制作 | 提升设计师工作效率,优化成本 |
互联网信息分析管理服务软件 | 从互联网分析流行爆款、时尚数据、关键事件等 | 辅助选品人员快速选取有效产品 | 提升选品效率,降低广告测试成本 |
跨境电商SaaS系统项目 | 构建建站、选品推荐、素材设计、广告投放、采购、仓储、物流一站式跨境电商SaaS管理平台 | 致力于打造全链路跨境电商生态平台,助力国内卖家轻松出海 | 开拓新业务 |
纸板线换纸效率提升的研究 | 通过纸卷的直径大小调整张力及速度,实现自动换纸不断纸 | 减少纸板线换纸断纸的异常情况,提升生产效率,节约成本 | 提升生产效率,节约成本 |
功能性纸袋的技术研究与应用 | 针对应用场景和要求通过工艺和材料的直接植入,使得纸袋具备特殊的应用功能,例如纸袋防水方面我们利用涂布上光油,进行乳液混拼、添加水溶性树脂溶液及蜡乳液等方式赋予纸袋防水功能 | 利用印刷工序进行在线涂布后低温成膜,促使纸袋在抵抗外部潮湿环境侵蚀下纸张的形变量可控,从而具备一定的防水功能;利用手挽自封技术进行连线涂布不干胶,制作成具备防盗功能的环保纸袋 | 加快纸袋工艺的多样性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
淀粉粘合剂在瓦楞纸包装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 研究五层复合瓦楞纸板的性能,研究多层瓦楞纸板不同组合结构方式的抗压载荷以及湿度对纸板组合结构性能的影响。 | 采用静态压缩载荷的比较方式可以选出抗压载荷最大的组合构型;再者利用瓦楞边压的试验方式测试出边压载荷承受最大的组合构型 | 进一步提高瓦楞纸包装制品的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研发能力,并设立了研发设计部门,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聘请专家以及自主研发相结合,在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和工艺技术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工艺开发和设计理念的创新。
根据《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印刷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值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产值占比超过60%,数字印刷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预计到“十四五”期末,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将超过1.5万亿元,人均产值超过65万元,数字印刷、印刷智能制造、印刷互联网平台、功能性包装印刷、绿色技术材料等新动能持续增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2
强。公司将紧跟市场脚步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水平,进而提高制造过程的柔性和加工过程的集成性,提高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工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未来将采购国内外先进型号印刷包装设备,提供兼容性更强的信息化接口,实现设备与信息系统互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在提高产品精度和性能的同时,利用先进设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整体的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提供支撑。此外,公司经过多年信息化管理的积累,已拥有一批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公司业务的技术骨干力量。一方面通过外部引进高端人才来架设公司的信息化网络,另一方面通过前期与专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合作,培养了一批优质的技术人员。目前,公司专设的信息化部门配备了IT解决方案工程师、IT开发工程师、IDC工程师、系统工程师以及信息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信息化人才。日常经营中,信息化部根据各部门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每年制定详细的信息化培训计划和研发计划,确保公司在AI算法、广告精准投放和客户精准定位、大数据分析与计算等方面的持续技术创新。
十一、纳税情况
(一)报告期纳税情况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及应税劳务 | 16%、13%、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5% |
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 | 2022年1-9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 | 15.0% | 15.0% | 15.0% | 15.0% |
呼市吉宏 | 15.0% | 15.0% | 15.0% | 15.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3
纳税主体 | 2022年1-9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廊坊吉宏 | 15.0% | 15.0% | 25.0% | 25.0% |
孝感吉宏 | / | 25.0% | 25.0% | 25.0% |
滦州吉宏 | 15.0% | 15.0% | 15.0% | 15.0% |
厦门鑫泷悦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 / | 25.0% | 25.0% | 25.0% |
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16.5% |
厦门吉客印 | 25.0% | 25.0% | 25.0% | 25.0%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16.5% |
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香港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16.5%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江西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20.0% | 25.0% | / |
西安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思塔克纸业 | 25.0% | 25.0% | 25.0% | 25.0% |
霍尔果斯金宏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霍尔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金域互动 | 25.0% | 25.0% | 25.0% | 25.0% |
重庆市阿欧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厦门美晴 | 20.0% | 20.0% | 25.0% | 25.0% |
厦门海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25% | / | / |
赣州酒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贵州正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遵义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厦门正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4
纳税主体 | 2022年1-9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赣州泰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玛布瑞克(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陕西永鑫 | 25.0% | 25.0% | / | / |
成都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香港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16.5% |
芜湖禾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宁夏吉宏 | 15.0% | 15.0% | 15.0% | 25.0%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安徽吉宏 | 15.0% | 15.0% | 15.0% | 15.0% |
深圳吉链 | 25.0% | 25.0% | 25.0% | 25.0%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江西吉宏 | 15.0% | 15.0% | 15.0% | 25.0% |
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上海携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重庆吉客宇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杭州吉客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 |
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厦门市欧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 / |
郑州思客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25.0% | / | / |
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5.0% | 25.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5
纳税主体 | 2022年1-9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北京龙域 | / | / | / | 15.0%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 | 25.0% |
霍尔果斯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25.0% |
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25.0% | 25.0% |
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25.0% |
芜湖黑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 | 25.0% |
西藏泰戈科技有限公司 | / | / | 25.0% | 25.0% |
海南吉客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根本内容(厦门)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贵州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贵州茅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西安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郑州英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贵州仡山香蘑特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厦门三零六零碳减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深圳吉客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厦门市颐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25.0% | / | / | / |
香港时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16.5% | / | / |
香港格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16.5% | / | / |
香港讯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16.5% | / | / |
香港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16.5% | / | / |
香港吉喵云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 | / | / |
注:无比例系注销、转让或尚未设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6
3、税收优惠情况
(1)发行人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510001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351002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2020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呼市吉宏
2013年3月7日,呼市吉宏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复函》(内发改西开函[2013]118号),认定呼市吉宏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3年3月27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核发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自2012年开始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呼市吉宏于2020年11月19日取得编号为GR2020150002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廊坊吉宏
廊坊吉宏于2021年09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2021130013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7
(4)滦州吉宏
滦州吉宏于2018年9月11日取得编号为GR20181300047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滦州吉宏于2021年09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20211300056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5)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吉客印”)
西安吉客印2019年12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196100134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6)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金印客”)
西安金印客符合设在西部鼓励类产业要求,2017年度完成相关的税收优惠备案手续,自2017年开始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7)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吉客印”)
郑州吉客印2019年10月31日取得编号为GR2019410002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年至2021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郑州吉客印2019年12月13日取得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郑州吉客印2019年开始免征企业所得税,2021年开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西安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丹骏”)
西安丹骏符合设在西部鼓励类产业要求,2017年度完成相关的税收优惠备案手续,自2017年开始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9)霍尔果斯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金宏科技有限公司、霍尔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8
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霍尔果斯金域”、“霍尔果斯金宏”、“霍尔果斯维斯塔”)霍尔果斯金域、霍尔果斯金宏、霍尔果斯维斯塔设立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霍尔果斯金域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缴所得税,霍尔果斯维斯塔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缴所得税,霍尔果斯金宏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缴所得税。
(10)重庆阿欧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阿欧艾”)
重庆阿欧艾符合设在西部鼓励类产业要求,2019年度完成相关的税收优惠备案手续,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1)宁夏吉宏
宁夏吉宏符合西部鼓励类产业,2020年度完成相关的税收优惠备案手续,自2020年开始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2)安徽吉宏
安徽吉宏于2017年11月7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40017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安徽吉宏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编号为GR2020340019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度至2023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13)江西吉宏
江西吉宏符合设在西部鼓励类产业要求,2020年度完成相关的税收优惠备案手续,自2020年开始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9
(14)北京龙域
北京龙域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了编号为GR2018110073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报告期内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重大事项说明
(一)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的对外担保,所有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主要控股子公司涉及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2020年11月6日,公司、厦门正奇和菲娅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和厦门正奇拟分别向菲娅莎转让其持有北京龙域90%和10%的股权,股份转让价格分别为17,271万元和909万元。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909万元在协议签署后15个自然日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7,453.8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因被告逾期未向原告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908.20万元、逾期支付滞纳金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23年2月17日,本案已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公司的上述诉讼不涉及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实施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0
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应收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需要披露的对本次发行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四)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十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及经济效益。借助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都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03%,较发行前有所增加,但仍处于合理范围内,随着未来债权持有人持续转股,预计资产负债率会持续下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不会形成不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1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074.72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预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化,公司控制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厦门吉客印
2020年6月2日,因厦门吉客印出口一次性使用口罩(非无菌)品名申报不实,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沧海关于2020年9月18日向厦门吉客印出具了编号为“海沧法制罚字(一般)[2020]009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沧海关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厦门吉客印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厦门吉客印于2020年9月30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
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较小,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西安吉客印
陕西省统计局于2021年6月30日对西安吉客印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西安吉客印上报的2020年12月份及2021年2月份《财务状况》报表中“营业收入”指标存在差错,差错率分别为537%和543.90%,陕西省统计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统计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2021年12月3日,陕西省统计局对西安吉客印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3
具了编号为“陕统执字[2021]17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陕西省统计局依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西安吉客印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安吉客印于2022年3月8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23年2月17日,陕西省统计局出具了《关于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的具体内容为:“我局于2021年6月份对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政府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上报的2020年12月份及2021年2月份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中“1-本月营业收入”指标上报数据差错率较大。2021年12月3日,我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陕统执字[2021]170号),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壹拾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履行了处罚决定,并改正了错误的统计数据上报方式。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上述统计违法行为客观上对政府统计数据真实性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在社会层面尚未造成严重影响,不属于统计意义上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次统计执法检查仅针对其报送统计数据行为的合规合法性,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西安吉客印本次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西安金印客
陕西省统计局于2021年6月30日对西安金印客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西安金印客上报的2020年12月份及2021年2月份《财务状况》报表中“营业收入”指标存在差错,差错率分别为373.40%和260.70%,陕西省统计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统计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2021年12月3日,陕西省统计局对西安金印客出具了编号为“陕统执字[2021]17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陕西省统计局依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西安金印客作出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安金印客于2022年3月10日缴纳了上述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4
罚款。
2023年2月17日,陕西省统计局出具了《关于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的具体内容为:“我局于2021年6月份对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政府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上报的2020年12月份及2021年2月份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中“1-本月营业收入”指标上报数据差错率较大。2021年12月3日,我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陕统执字[2021]171号),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柒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履行了处罚决定,并改正了错误的统计数据上报方式。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上述统计违法行为客观上对政府统计数据真实性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在社会层面尚未造成严重影响,不属于统计意义上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次统计执法检查仅针对其报送统计数据行为的合规合法性,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西安金印客本次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警示函措施(〔2021〕46号)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5
号),主要内容如下:
①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麦吉客”)自2020年9月起成为你司关联方。2020年度,你司累计向香港麦吉客关联采购广告服务1,968.75万元,占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021年度,累计关联采购金额1,193.4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对于上述事项,你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②为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你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事实上,你司于2021年8月分别以支付商品采购款和广告费名义为部分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421.18万元,你司披露的前述公告内容不真实。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
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0号)
根据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于2022年1月14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0号),具体内容如下:
①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你公司关联方,2020年度,你公司累计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6
向其采购广告服务1,968.75万元,占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0%;2021年度,你公司累计向其采购广告服务1,193.4万元,占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上述采购广告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违规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你公司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本次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你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但你公司于2021年8月分别以支付商品采购款和广告费的名义,为部分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1,421.18万元,占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2%。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存在不真实的情形,且违反了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警示函措施内容,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自查时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已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确认;
(2)因部分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放款,为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完成,公司先行向该部分员工提供借款,202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7
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10日期间,上述员工已陆续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按照年利率5%支付相应利息;
(3)同时,在收到上述警示函措施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相关责任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内部规范意识和行为,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庄浩,庄浩女士持有公司69,623,082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8.4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和平先生与庄浩女士为夫妻关系、庄澍先生与庄浩女士为姐弟关系、贺静颖女士与庄澍先生为夫妻关系,西藏永悦控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父子关系,因此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贺静颖女士及西藏永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除吉宏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8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控制原因 | 主营业务 |
厦门丞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年6月 | 100万元 | 庄澍持有95%出资额,贺静颖持有5%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权投资 |
公司从事的业务为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包装业务、互联网营销广告和供应链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贺静颖女士、西藏永悦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或本公司)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吉宏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或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二、本人(或本公司)将不利用对吉宏股份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三、本人(或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吉宏股份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或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9
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具备有效性,能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庄浩女士持有公司69,623,082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8.4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庄浩 | 直接持有公司18.4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和平 | 张和平先生与庄浩女士系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发行人1.6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庄澍 | 庄澍先生与庄浩女士系姐弟关系,直接持有发行人9.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贺静颖 | 贺静颖女士与庄澍先生系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发行人1.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西藏永悦 | 西藏永悦的控股股东庄振海先生系庄浩女士父亲,西藏永悦持有发行人1.4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赣州金控持有公司5.66%的股份,赣州金控的控股子公司赣州发展持有公司3.36%的股份,赣州发展、赣州金控及其他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0
3、公司的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关联关系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2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3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吴忠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4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廊坊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5 | 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6 | 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 蚌埠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7 | 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咸阳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8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控股子公司 | 51.00 | — |
9 | 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控股子公司 | 60.00 | — |
10 | 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黄冈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11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孝感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12 | 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13 |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14 | 厦门市欧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15 | 厦门颐信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控股子公司 | — | 51.00 |
16 | 厦门市颐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控股子公司 | — | 51.00 |
17 | 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18 | 江西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19 | 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0 | 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1 | 郑州思客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2 | 郑州英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控股子公司 | — | 60.00 |
23 | 深圳吉客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4 | 海南吉客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澄迈县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5 | 杭州吉客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26 | 厦门海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7 | 芜湖禾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芜湖市 | 控股子公司 | — | 70.00 |
28 | 芜湖久迪服饰商贸有限公司 | 芜湖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29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0 | 西安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控股子公司 | — | 6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1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关联关系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31 | 厦门美晴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2 | 赣州泰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控股子公司 | — | 90.00 |
33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控股子公司 | — | 52.00 |
34 | 成都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5 | 霍尔果斯金宏科技有限公司 |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6 | 北京金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7 | 霍尔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8 | 重庆市阿欧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39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控股子公司 | — | 80.00 |
40 | 遵义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遵义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41 | 贵州正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控股子公司 | — | 80.00 |
42 | 贵州茅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黔南州 | 控股子公司 | — | 51.00 |
43 | 贵州仡山香蘑特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遵义市 | 控股子公司 | — | 80.00 |
44 | 根本内容(厦门)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控股子公司 | — | 51.00 |
45 | 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控股子公司 | 55.00 | — |
46 | 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47 | 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48 | 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控股子公司 | — | 51.00 |
49 | 上海携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50 | 重庆吉客宇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51 | 西安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52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53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控股子公司 | — | 70.00 |
54 | 赣州酒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55 | 贵州茅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控股子公司 | — | 60.00 |
56 | 厦门三零六零碳减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57 | 厦门正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58 | 香港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59 | 香港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2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关联关系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60 | 香港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61 | 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62 | 香港格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 | 100.00 |
63 | 香港吉喵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注) | |
64 | 香港时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65 | 香港讯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66 | 香港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67 | 香港思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68 | 香港熙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69 | 香港言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70 | 贵州贵势酒业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71 | 吉客拓(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控股子公司 | 85.00 | |
72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丹阳市 | 联营企业 | — | 45.00 |
73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联营企业 | — | 40.01 |
74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联营企业 | 30.00 | — |
75 | 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联营企业 | — | 30.00 |
76 | CYANPINE INTERNATIONAL PTE.LTD | 新加坡 | 联营企业 | — | 40.00 |
77 | 厦门鹭屿元界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厦门市 | 联营企业 | 84.16 | — |
78 | 贵州恩情传媒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联营企业 | — | 30.00 |
79 | 贵州吉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遵义市 | 联营企业 | — | 49.00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吉喵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王亚朋 | 董事长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张和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廖生兴 | 董事 |
张国清 | 独立董事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3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杨晨晖 | 独立董事 |
蔡庆辉 | 独立董事 |
韩建书 | 独立董事 |
白雪婷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何卓锴 | 职工监事 |
胡官宏 | 监事 |
朱瑶 | 董事会秘书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组织,但前述1、2、3所述法人或组织除外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性质 |
1 | 福建兴晟通仙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庄澍先生担任董事 |
2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廖生兴先生担任董事 |
3 | 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国清担任独立董事 |
4 | 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国清担任独立董事 |
5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国清担任独立董事 |
6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国清担任独立董事 |
7 | 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8 | 河南爱之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长王亚朋先生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9 | 厦门丞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贺静颖女士(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庄澍先生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4
6.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自然人
序号 | 企业/自然人名称 | 关联关系性质 |
1 | 江西玛布瑞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2 | 遵义壹玖叁伍酒业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3 | 厦门鑫泷悦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4 | 玛布瑞克(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5 |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6 | 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7 | 西藏泰戈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8 | 重庆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9 | 重庆凡风初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10 | 芜湖黑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11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 |
12 | 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13 | 霍尔果斯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14 | 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龚红鹰担任董事长 |
15 | 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16 | 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17 | NOVA 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 |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18 |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近亲属曾控制的企业 |
19 | 龚红鹰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于2022年11月离任 |
20 | 郭光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离任 |
21 | 高晶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离任 |
22 | 黄炳艺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4月离任 |
23 | 王海营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于2022年11月离任 |
24 | 王春晓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于2019年10月离任 |
25 | 周承东 |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于2019年10月离任 |
26 | 赣州广微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廖生兴担任董事,于2021年4月注销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5
序号 | 企业/自然人名称 | 关联关系性质 |
27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黄炳义曾经担任独立董事,于2021年5月离任 |
28 |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黄炳义曾经担任独立董事,于2021年2月离任 |
29 | 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黄炳义曾经担任独立董事,于2020年12月离任 |
30 |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黄炳义曾经担任独立董事,于2018年4月离任 |
31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郭光担任独立董事 |
32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郭光担任独立董事,于2021年10月离任 |
33 | 北京岁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前任独立董事郭光控制的企业,于2020年7月注销 |
34 | 陕西正佳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龚红鹰担任董事长,于2018年1月离任 |
35 | 厦门摩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前任监事王春晓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8年5月离任 |
36 |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韩建书 先生曾担任董事,于2019年1月离任 |
3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韩建书先生曾担任董事,于2022年1月离任 |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要满足上述1至5项的相关方,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方。7.其他关联方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除上述关联方外,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性质 |
1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12.10%的参股公司 |
2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6.02%的参股公司 |
3 | 贵州汇光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持有厦门酒仙客10%股权的少数股东 |
4 | 北京海洋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持股5%的参股公司 |
5 | 强申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持有思塔克49%股权的少数股东 |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6
产绝对值超过 5%,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296.94 | |
合计 | - | 296.94 | ||
2021 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490.24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58.75 |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3.76 |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服务 | 市场定价 | 14.63 | |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1,371.60 | |
贵州汇光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电商运营服务 | 市场定价 | 70.02 | |
合计 | - | 2,008.99 | ||
2020 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4,830.78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658.40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332.22 |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384.35 | |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1,968.75 | |
合计 | - | 8,174.49 | ||
2019 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北京海洋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99.20 |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1.32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886.73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451.19 | |
合计 | - | 1,438.44 |
注: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于2020年9月4日就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0年9月21日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亚朋先生的弟弟王昆朋先生系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7
100%的股东并兼任董事,2020年12月10日王昆朋先生已不再持有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且不再担任董事职位,因此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为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 | 296.94 | 2,008.99 | 8,174.49 | 1,438.44 |
营业成本 | 233,839.11 | 318,998.71 | 250,851.76 | 170,270.68 |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 | 0.13% | 0.63% | 3.26% | 0.84% |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定价方式 | 金额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2.70 |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3.07 | |
福建三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 | 市场定价 | 0.56 | |
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82 | |
厦门逗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84 | |
合计 | - | 19.99 | ||
2020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金额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3,884.01 |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120.08 |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3.67 |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533.81 | |
合计 | - | 4,551.57 | ||
2019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金额 |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56.91 | |
强申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954.81 |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2,338.21 | |
合计 | - | 3,449.93 |
注:2022年1-9月未发生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8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 | - | 19.99 | 4,551.57 | 3,449.93 |
营业收入 | 393,649.71 | 517,765.71 | 441,021.35 | 300,925.27 |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0.00% | 1.03% | 1.15%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78.74 | 457.45 | 397.33 | 298.62 |
注: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统计口径仅为该年度其董事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监事岗位的薪酬。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庄浩 | 1,366.00 | 2015年8月31日 | 2022年7月31日 | 是 |
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 | 855.00 | 2016年6月22日 | 2019年6月22日 | 是 |
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 | 1,086.00 | 2016年5月4日 | 2019年5月4日 | 是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年度 | 拆出对象 | 期初余额 | 本期拆出 | 本期偿还 | 资金占用利息收入 |
2021年度(注)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00.00 | 1,100.00 | 300.00 | 20.31 |
2020年度 | - | 600.00 | - | 1.58 |
注:厦门昊传于2021年4月纳入合并范围后对其提供的资金拆借款不作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59
为了满足厦门昊传广告业务开拓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1-3月向其提供资金拆借款600万元、1,10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7.5%计提资金占用利息1.58万元、20.31万元。
(3)与关联方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公司于2019年7月14日与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江西省赣州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赣发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各方拟就股权战略投资以及供应链、融资租赁等方面开展合作。鉴于当时赣发投控股子公司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1,702,755股股份,持股比例9.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向关联方增资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1,510.34万元对陕西永鑫进行增资,其中857.14万元计入陕西永鑫注册资本,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
653.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陕西永鑫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加至2,857.14万元,公司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陕西永鑫51%及49%股权,陕西永鑫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张和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配偶,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在陕西永鑫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持股45%的参股公司 | 1,123.69 | 56.18 | |
应收账款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 | 曾持股30%的参 | 105.90 | 5.3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0
有限公司 | 股公司 | ||||
预付款项 |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注1 | 58.11 | - | |
其他应收款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601.58 | - | |
合计 | - | 1,889.28 | 61.48 | ||
2019年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曾持股30%的参股公司 | 428.80 | 35.61 | |
应收账款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持股45%的参股公司 | 1,972.66 | 98.63 | |
合计 | - | 2,401.46 | 134.24 |
注: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无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注1: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于2020年9月4日就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0年9月21日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亚朋先生的弟弟王昆朋先生系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并兼任董事,2020年12月10日王昆朋先生已不再持有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且不再担任董事职位,因此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为公司关联方。
(2)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40.01%的参股公司 | 345.00 | |
应付账款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6.02%的参股公司 | 14.63 | |
合计 | - | 359.63 | ||
2021年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40.01%的参股公司 | 278.07 | |
应付账款 | 深圳众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6.02%的参股公司 | 14.63 | |
合计 | - | 292.70 | ||
2020年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持股45%的参股公司 | 779.14 | |
应付账款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407.41 | |
应付账款 | 天津长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40.01%的参股公司 | 284.93 | |
合计 | - | 1,471.47 | ||
2019年末 | 项目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 | 曾持股30%的参股 | 1.5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1
限公司 | 公司 | ||
应付账款 | 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 持股45%的参股公司 | 523.32 |
合计 | - | 524.85 |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制度安排
1.制度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回避、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2018年4月8日,发行人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和平、庄澍、贺静颖、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永悦)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本人(或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或本公司)以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或本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发行人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2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该等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3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73.00(含)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 | 36,952.96 | 23,041.00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9,425.63 | 8,161.00 |
3 | 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26,062.03 | 24,971.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 | 24,000.00 |
合计 | 96,440.62 | 80,173.00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结合公司电商业务发展情况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购置自用办公楼建设公司跨境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和自有品牌孵化中心。一方面,基于公司在跨境电商领域形成的智能选品、精准营销等运营经验,公司将加大电动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4
自行车、内衣等品类自有品牌投入,提升自有品牌业务创收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紧抓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发展红利,开展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加大新零售业态的布局。此外,本项目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研发并升级智能素材管理系统、综合广告投放系统、事件服务系统、综合供应链管理系统和数据中台等底层支撑系统,更好的辅助业务决策,提升项目运营效率。
具体业务内容及模式如下:
序号 | 投资内容 | 主要模式 | 盈利方式 |
1 | 自有品牌业务 | 依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及市场经验,孵化公司自有品牌,扩大公司电动自行车、内衣等品类自有品牌业务收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 销售产品方式获利 |
2 |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 | 建立带货基地,组建专业带货团队,提升企业原有短视频、渠道、技术价值,结合海外本地流量扩展销售渠道,助力品牌塑造。带货企业自有品牌,同时流量反向赋能企业品牌搭建。 | 销售产品方式获利 |
(2)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
(3)项目投资测算
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6,952.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041万元,其中资本性投入金额为23,041.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购置费 | 13,000.00 | 35.18% | 是 | 13,00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2,826.38 | 7.65% | 是 | 2,826.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7,215.68 | 19.53% | 是 | 7,215.00 |
4 | 预备费 | 502.10 | 1.36% | 否 | 0.00 |
5 | 营销推广费 | 10,030.94 | 27.15% | 否 | 0.00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3,377.86 | 9.14% | 否 | 0.00 |
合计 | 36,952.96 | 100.00% | - | 23,041.00 |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5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第1年 | 第1.5年 | 合计 | ||
1 | 场地购置费 | 13,000.00 | - | 13,00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2,826.00 | - | 2,826.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4,821.24 | 2,393.76 | 7,215.00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0,647.24 | 2,393.76 | 23,041.00 |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89.61% | 10.39% | 100.00% |
本募投项目主要投资研发中心及自主品牌建设两部分,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①场地购置费与场地装修费
本项目拟在河南省郑州市购置办公场地12,031.92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10,804.59元,场地购置费合计13,000万元。研发中心和自主品牌业务用房装修单价每平方米2,000元,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用房装修单价每平方米3,200元,场地装修费合计2,826.3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建筑面积㎡ | 购置单价(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装修单价 (元/㎡) | 装修金额(万元) |
1 | 研发中心 | 4,000.00 | 4,321.84 | 800.00 | ||
1.1 | 办公用房 | 3,000.00 | 10,804.59 | 3,241.38 | 2,000.00 | 600.00 |
1.2 | 研发用房 | 1,000.00 | 10,804.59 | 1,080.46 | 2,000.00 | 200.00 |
2 | 自主品牌建设 | 8,031.92 | 8,678.16 | 2,026.38 | ||
2.1 | 自有品牌业务用房 | 4,531.92 | 10,804.59 | 4,896.56 | 2,000.00 | 906.38 |
2.2 |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用房 | 3,500.00 | 10,804.59 | 3,781.61 | 3,200.00 | 1,120.00 |
合 计 | 12,031.92 | 13,000.00 | 2,826.38 |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合计7,215.68万元,其中硬件投入4,270.30万元,软件投入2,945.38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一 | 硬件设备 | 1205 | 4,270.30 |
1 | 研发中心 | 259 | 3,415.2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6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1.1 | 4U式服务器 | 12 | 260.40 |
1.2 | 数据库服务器 | 2 | 480.00 |
1.3 | 存储服务器 | 4 | 358.40 |
1.4 | 服务器带宽 | 3 | 108.00 |
1.5 | VPN线路 | 1 | 180.00 |
1.6 | 抗DDOS防火墙 | 2 | 184.00 |
1.7 | 数据库审计 | 8 | 288.80 |
1.8 | 日志审计 | 8 | 520.00 |
1.9 | IPS入侵检测 | 4 | 256.00 |
1.10 | 负载均衡器 | 4 | 290.00 |
1.11 | FC交换机 | 8 | 120.00 |
1.12 | 核心交换机 | 2 | 120.00 |
1.13 | 网络行为管理 | 2 | 80.00 |
1.14 | 堡垒机 | 2 | 52.00 |
1.15 | 会议系统设备 | 1 | 9.00 |
1.16 | 台式机 | 170 | 85.00 |
1.17 | 笔记本 | 23 | 23.00 |
1.18 | 打印机 | 3 | 0.60 |
2 | 自有品牌业务 | 264 | 313.00 |
2.1 | 深度威胁安全网关 | 1 | 32.00 |
2.2 | 深度威胁发现设备 | 1 | 23.00 |
2.3 | 深度威胁分析设备 | 1 | 43.00 |
2.4 | 网管系统 | 1 | 40.00 |
2.5 | 会议系统设备 | 1 | 9.00 |
2.6 | 台式机 | 200 | 100.00 |
2.7 | 笔记本 | 50 | 50.00 |
2.8 | 打印机 | 5 | 1.00 |
2.9 | 针式打印机 | 3 | 4.50 |
2.10 | 多功能数码复合机 | 1 | 10.50 |
3 |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 | 682 | 542.10 |
3.1 | 导播台-索尼数字切换台(SONYmcx-8m) | 20 | 64.00 |
3.2 | 微单(索尼 A7ms/fx3/fx6 或同等级) | 60 | 282.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7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3.3 | 推流机-TVU 高视T80 | 20 | 18.00 |
3.4 | 1V2(无线图传 索图) | 20 | 10.00 |
3.5 | 专业级手持稳定器-如影RSC2(DJI) | 20 | 6.00 |
3.6 | 伟峰WF717摄像机三脚架 | 60 | 3.60 |
3.7 | 摇臂/游机图像传输(无线图传-猛犸) | 20 | 7.00 |
3.8 | 节目监看(55寸电视机,含立架) | 20 | 6.00 |
3.9 | 现场节目用提词器 | 20 | 1.20 |
3.10 | 无线领夹麦 | 60 | 2.40 |
3.11 | 十六路多频段模拟调音台 | 20 | 14.00 |
3.12 | 无线小蜜蜂 | 40 | 14.00 |
3.13 | 球形灯 | 40 | 5.20 |
3.14 | 方形灯 | 40 | 4.80 |
3.15 | 台式电脑 | 40 | 20.00 |
3.16 | 笔记本电脑 | 40 | 20.00 |
3.17 | 存储设备 | 22 | 9.90 |
3.18 | 手机 | 120 | 54.00 |
二 | 软件设备 | 1,501 | 2,945.38 |
1 | 研发中心 | 1,021 | 2,163.78 |
1.1 | 合同管理系统 | 1 | 80.00 |
1.2 | 运维安全管理系统 | 1 | 50.00 |
1.3 | 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 1 | 100.00 |
1.4 | 用户脸部数据处理系统 | 1 | 100.00 |
1.5 | VMware ESXi7.0实例授权 | 800 | 640.00 |
1.6 | VMware Vsphere Center7.0商业授权 | 6 | 41.88 |
1.7 | 华为云CPTS云压测服务 | 1 | 60.00 |
1.8 | Axure原型软件 | 1 | 15.00 |
1.9 | 华为VSS云漏洞扫描服务 | 1 | 80.00 |
1.10 | Akamai微分段安全服务 | 1 | 209.00 |
1.11 | Zabbix监控系统黄金级订阅 | 1 | 20.00 |
1.12 | 机器学习及知识图谱工具 | 1 | 504.00 |
1.13 | 协同OA子系统 | 1 | 16.00 |
1.14 | office办公软件 | 193 | 57.90 |
1.15 | office 文档管理软件 | 10 | 15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8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1.16 | 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 1 | 40.00 |
2 | 自有品牌业务 | 253 | 305.00 |
2.1 | 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 1 | 50.00 |
2.2 | 品类空间管理 | 1 | 100.00 |
2.3 | 内网数据加密系统 | 1 | 80.00 |
2.4 | office办公软件 | 250 | 75.00 |
3 |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 | 227 | 476.60 |
3.1 | 智能渠道推广系统 | 1 | 80.00 |
3.2 | 广告智能投放系统 | 1 | 100.00 |
3.3 | 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 1 | 50.00 |
3.4 | 品类空间管理 | 1 | 100.00 |
3.5 | 内网数据加密系统 | 1 | 80.00 |
3.6 | office办公室软件 | 222 | 66.60 |
合计 | 2,706 | 7,215.68 |
③预备费、营销推广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预备费、营销推广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502.10万元、10,030.94万元和3,377.86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④项目折旧与摊销
该募投项目的折旧和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至T12年每年度情况 |
折旧 | 房屋建筑物 | 411.67 | 411.67 | 411.67 | 411.67 | 411.67 | 411.67 | 411.67 | 411.67 |
电子设备 | 195.70 | 554.71 | 718.02 | 718.02 | 718.02 | 522.31 | 163.30 | 0.00 | |
合计 | 607.37 | 966.38 | 1,129.68 | 1,129.68 | 1,129.68 | 933.98 | 574.97 | 411.67 | |
摊销 | 装修费 | 282.64 | 565.28 | 565.28 | 565.28 | 565.28 | 282.64 | 0.00 | 0.00 |
软件 | 235.27 | 513.13 | 555.73 | 555.73 | 555.73 | 320.46 | 35.92 | 0.00 | |
合计 | 517.91 | 1,078.41 | 1,121.01 | 1,121.01 | 1,121.01 | 603.10 | 35.92 | 0.00 |
(4)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69
进度阶段 | 建设期(月)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实施方案设计 | ||||||||||||
建筑工程招标 | ||||||||||||
建筑装修工程 |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试运营 | ||||||||||||
项目验收 |
2、项目实施背景
(1)跨境电商行业已步入商业模式成熟的稳定成长期
跨境电商行业已发展二十余年,经历了以撮合服务为主的萌芽期、线上交易初步可行的成长初期。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与海外电商渗透率提升等多因素助力下,目前已步入商业模式成熟的稳定成长期。整体上看,跨境电商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跨境交易并淡化国际贸易边界,在消费全球化、产业升级转型的浪潮中具备强劲的成长能力。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其逐步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支柱产业。根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比例持续攀升,从2015年的22%提升至2021年的36.32%,对进出口总额成长具备重要支撑作用。
(2)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将成为趋势
近年来,为避免由于同质化严重造成行业恶性价格竞争这一问题,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始结合自身的优势积极打造自有品牌以谋取快速发展,将其作为长期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从实施层面来看,相比于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将企业的采购、销售、服务、消费反馈、营销策略以及品牌建设等环节集成到同一系统上进行统筹管理,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效率,优化了传统贸易方式中的报关手续、通关手续、降低了跨境运输等环节的成本,提升了自主品牌建设的可行性。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0
(3)线上电商重构“人货场”关系
近年来,随着抖音、快手、微博等短视频和实时互动类社交软件的兴起,社交电商带货通过变革交互形式,将产品实时直观地演示给消费者,以获取消费者的认同,缩短触达时间,降低销售成本,提升转化效率,成为了一种全新且更为高效的销售模式,带动电子商务逐步从以“产品”为核心的“图文时代”转型升级到了以“人”为核心的“带货时代”,实现了内容电商的全面升级。
3、项目实施必要性
(1)建设高标准数字中心总部,为公司业务经营赋能
当前,跨境电商正迈入全流程数字化变革期,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推动外贸各环节优化成为了业内企业的发展重心。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通过组建高素质团队在实战中发挥数字化运营的优势从而逐步提升了市场地位。成功的发展壮大使得公司意识到数字化运营的重要性,未来,公司计划布局更为广泛的海外市场,而当下的数字基础将制约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数字化运营实力显得尤为迫切。
因此,公司需要购置新的自用场地来打造出高标准的数字中心,通过配备一线水平的硬件及软件系统,为数据处理及分析做支撑。同时,扩充办公场所引进更多的高端人才来把控数字化运营,帮助管理层科学决策;另外,将全新的高端数字中心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外宣传,可以为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及形象的展示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2)改善研发环境并加强业务系统研发,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近年来,公司各类型的研发课题数量逐渐增加,因而对研发环境的要求不断提升。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已略显老旧,诸多前沿课题不便开展。同时,未来的研发队伍将进一步壮大,当下的研发空间已明显不足。另外,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变化,对新技术的快速迭代要求较高,只有持续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研发和整合能力的投入,方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足。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1
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购置新的自用场地打造出现代化的研发中心,以满足各项课题研发、验证的需要并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主研发综合供应链管理系统、智能素材管理系统、综合广告投放系统、事件服务系统及数据中心,从而积极提升供应链管控能力和响应速度,强化业务团队的素材输出效率,完善数据治理、主题分析、数据服务、数据挖掘等能力,以期全面实现跨境电商业务的自动化办公、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
(3)积极打造自有品牌并拓展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以期强化竞争优势
近年来,电商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使得全球消费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逐渐由线下转到线上,消费区域由国内上升到全球。跨境电商行业因其具备“链接全球”的特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其中,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当前,跨境电商行业的竞争聚焦于两个方向:一是自有品牌的打造;二是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的拓展。
自有品牌打造方面:伴随着电商行业卖家数量的激增,商品的类型和数量也空前暴涨,导致商品同质化问题愈发严重,这不仅让消费者难以针对性地购买物品,而且迫使各大跨境电商企业为了争夺流量大打价格战。在此背景下,积极打造自有品牌成为了电商企业突破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自有品牌的打造,不仅能够与同行业竞争对手进行有效区分,还可以增加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依赖度和用户粘性,从而增强竞争力,扩大利润空间。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拓展方面:从市场发展来看,相较于国内社交电商带货市场发展的盛况,国外的社交电商带货方兴未艾。目前抖音海外版Tik Tok也仿照国内,上线了Tik Tok Shop海外版抖音小店。鉴于社交电商带货模式已经过了国内市场的验证,这一发展模式很快便被亚马逊、速卖通、Lazada等海外公司争相效仿,整体来看,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因此,为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自有品牌的发展机遇,通过精选自行车、内衣等细分领域优质品类进行深度产品开发,建设品牌运营体系,向产品品牌化、营销精细化方向发展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2
期进一步加强用户粘性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积极投入专业人才、基础设施等要素,深化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布局,从而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
4、项目实施可行性
(1)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受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自进入2021年以来,政府密集发布了多项支撑政策。2021年3月,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2021年6月,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行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到2025年,使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贸占比提升至10%。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鼓励跨境电商、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自主品牌培育;2021年10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支持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布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使用人民币结算。上述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巨大且有望维持高景气度发展
在全球消费结构变革趋势下,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依托供应链的基础优势,业务布局不断扩大。同时,受益于利好政策加持以及多样化的创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出现,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攀升。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4.20万亿元,同比增长13.60%,2015-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7.49%。其中,2021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市场规模约11万亿元,占总体规模的77.46%。未来,随着我国在跨境物流、跨境支付、产业生态和监管政策等各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3
方面的优化和突破,行业有望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发展。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庞大的消费需求作为支撑,将保障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
(3)基于雄厚的综合实力支持,公司已为本项目实施做好了前瞻性布局
在历经红利期、管理期和技术期后,公司的跨境电商业务已累积庞大的精准营销数据、完善的流程系统及优质的供应链资源,积极推动了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现阶段,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聚焦东南亚、东北亚等区域,近几年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现已成为东南亚地区自建独立站模式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而在雄厚的综合实力支持下,公司在自有品牌建设、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及研发工作上已做好了前瞻性布局。自有品牌建设层面,通过专注细分领域优质品类,公司目前已申请/受让多项注册商标,如“何遇”、“永悦诗妍”、“贵范”、“贵上曲”等;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层面,公司通过紧抓市场机遇大力发展精准营销业务,持续深耕品牌营销和效果营销以及新媒体营销,具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移动互联网广告流量交易和营销方案等服务能力。因此,公司可以基于自身过硬的精准营销业务为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赋能;研发投入方面,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兴信息和快速更新迭代的市场,公司持续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研发和整合能力的投入,加强公司产品建设和全面解决方案服务能力。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下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410172-04-05-6434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公司“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此无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4
6、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稳定运营后,预计每年可创收104,422.81万元,预计每年可实现净利润8,184.28万元。计算期内,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34%(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8年(含建设期)。
(1)收入与成本费用测算
①项目的营业收入
本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计算期第1年开始运营,当年预计实现收入9,675.00万元,项目满负荷运转收入可达104,422.81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测算是以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结合未来产品价格变化趋势作为主要测算依据。
A、自有品牌业务:根据自有品牌类别、年订单量及客单价进行估算;
B、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根据订单量及客单价进行估算。
据此测算,本项目计算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及以后 |
营业收入 | 9,675.00 | 30,228.00 | 47,244.40 | 68,867.63 | 86,321.34 | 104,422.81 | |
1 | 自有品牌业务 | 4,725.00 | 14,883.00 | 23,484.40 | 37,014.38 | 48,580.06 | 63,628.93 |
2 | 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 | 4,950.00 | 15,345.00 | 23,760.00 | 31,853.25 | 37,741.28 | 40,793.88 |
②项目成本费用分析
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具体数据构成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及以后 |
1 | 营业成本 | 4,367.20 | 13,447.37 | 20,792.29 | 29,809.03 | 37,033.45 | 44,394.62 | 44,394.62 |
1.1 | 货品采购成本 | 3,850.20 | 12,029.82 | 18,802.72 | 27,419.64 | 34,377.57 | 41,605.95 | 41,605.95 |
1.2 | 运营成本 | 517.00 | 1,417.55 | 1,989.57 | 2,389.40 | 2,655.88 | 2,788.68 | 2,788.68 |
2 | 销售费用 | 4,699.21 | 14,169.14 | 21,504.88 | 30,077.63 | 36,884.45 | 43,572.24 | 43,572.24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5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及以后 |
3 | 管理费用 | 1,112.73 | 2,076.90 | 2,479.96 | 2,810.86 | 3,037.86 | 2,913.05 | 2,630.42 |
4 | 研发费用 | 750.54 | 1,997.97 | 2,742.73 | 3,220.21 | 3,499.85 | 3,525.31 | 3,525.31 |
5 | 总成本合计 | 10,929.69 | 31,691.38 | 47,519.86 | 65,917.73 | 80,455.61 | 94,405.23 | 94,122.59 |
A、营业成本公司参照历史成本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进行营业成本测算。其中,公司不直接参与自有品牌的生产制造,货品采购成本取决于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所确定;运营成本由公司研发中心运维费用和执行跨境社交电商带货业务运营方案的成本等决定。B、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未测算财务费用,主要参考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人员、新增资产折旧与摊销费用及广告宣传费用等进行测算。
③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预测主要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适用13%、7%、3%和2%的税率。
(2)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及以后 |
营业收入 | 9,675.00 | 30,228.00 | 47,244.40 | 68,867.63 | 86,321.34 | 104,422.81 | 104,422.81 | 104,422.81 |
营业成本 | 4,367.20 | 13,447.37 | 20,792.29 | 29,809.03 | 37,033.45 | 44,394.62 | 44,394.62 | 44,394.62 |
税金及附加 | 11.12 | 160.46 | 300.12 | 442.61 | 558.32 | 677.72 | 673.09 | 671.65 |
经营利润 | 5,296.68 | 16,620.16 | 26,151.99 | 38,615.98 | 48,729.57 | 59,350.46 | 59,355.10 | 59,356.53 |
销售费用 | 4,699.21 | 14,169.14 | 21,504.88 | 30,077.63 | 36,884.45 | 43,572.24 | 43,572.24 | 43,572.24 |
管理费用 | 1,112.73 | 2,076.90 | 2,479.96 | 2,810.86 | 3,037.86 | 2,913.05 | 2,630.42 | 2,630.42 |
研发费用 | 750.54 | 1,997.97 | 2,742.73 | 3,220.21 | 3,499.85 | 3,525.31 | 3,525.31 | 3,525.31 |
利润总额 | -1,265.80 | -1,623.84 | -575.57 | 2,507.29 | 5,307.41 | 9,339.86 | 9,627.13 | 9,628.56 |
所得税 | - | - | - | 376.09 | 796.11 | 1,400.98 | 1,444.07 | 1,444.28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6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及以后 |
净利润 | -1,265.80 | -1,623.84 | -575.57 | 2,131.20 | 4,511.30 | 7,938.88 | 8,183.06 | 8,184.28 |
毛利率 | 54.86% | 55.51% | 55.99% | 56.72% | 57.10% | 57.49% | 57.49% | 57.49% |
①与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毛利率比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毛利率 | 60.28% | 57.70% | 59.78% | 74.29% |
本募投项目毛利率(稳定期) | 57.49% |
本募投项目稳定期毛利率为57.49%,与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
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与公司募投项目模式类似、经营自有品牌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平均值 |
安克创新 | 35.72% | 43.85% | 49.91% | 43.16% |
赛维时代 | 62.78% | 66.82% | 66.21% | 65.27% |
乐歌股份 | 39.72% | 46.74% | 46.47% | 44.31% |
均值 | 50.91% | |||
本募投项目毛利率(稳定期) | 57.49% |
安克创新主要从事智能移动周边产品、智能生活周边产品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赛维时代主要经营个性化的时尚生活产品,包括服饰配饰、运动娱乐、百货家居等;乐歌股份主要经营人体工学产品,由于经营品类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可比公司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二)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7
本项目围绕公司互联网业务开展需要,建设公司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打造集经营成果、企业文化和品牌价值展示的数字化展厅,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品牌知名度;同时,加强公司集团信息化建设及品牌新媒体传播建设,重点建设集团中台,对系统进行打通,对功能进行增强,对模块进行增补,最终通过集团自研APP、PC及管理终端进行输出和赋能。
(2)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福建省厦门市。
(3)项目投资测算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9,425.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161万元,其中资本性投入金额为8,161.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购置费 | 3,740.00 | 39.68% | 是 | 3,74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700.00 | 7.43% | 是 | 700.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3,721.90 | 39.49% | 是 | 3,721.00 |
4 | 预备费 | 221.10 | 2.35% | 否 | 0.00 |
5 | 实施费 | 1,042.63 | 11.06% | 否 | 0.00 |
合计 | 9,425.63 | 100.00% | - | 8,161.00 |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
1 | 场地购置费 | 3,740.00 | - | 3,74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700.00 | - | 700.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2,388.82 | 1,332.18 | 3,721.00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6,828.82 | 1,332.18 | 8,161.00 |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83.68% | 16.32% | 100% |
①场地购置费与场地装修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8
本项目拟在福建省厦门市购置办公场地3,40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11,000元,场地购置费合计3,740万元。办公用房装修单价每平方米2,000元,展示中心装修单价每平方米3,000元,场地装修费合计7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建筑面积㎡ | 购置单价(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装修单价 (元/㎡) | 装修金额 (万元) |
1 | 办公用房 | 3,200.00 | 11,000.00 | 3,520.00 | 2,000.00 | 640.00 |
2 | 研发用房 | 200.00 | 11,000.00 | 220.00 | 3,000.00 | 60.00 |
合 计 | 3,400.00 | 3,740.00 | 700.00 |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合计3,721.90万元,其中总部运营办公相关设备投资合计1,883.60万元,其中硬件投入1036.20万元,软件投入847.40万元;未来信息化投入1,838.30万元,其中硬件投入1,023.30万元,软件投入815.00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一 | 硬件设备 | 793 | 2,059.50 |
1 | 总部运营办公相关设备投资 | 264 | 1,036.20 |
1.1 | 办公计算机设备 | 103 | 51.50 |
1.2 | 远程会议系统 | 1 | 9.00 |
1.3 | 测试设备 | 10 | 5.00 |
1.4 | 网管系统 | 1 | 40.00 |
1.5 | 笔记本 | 5 | 5.00 |
1.6 | 打印设备 | 2 | 3.00 |
1.7 | LED 全彩显示屏 | 10 | 432.90 |
1.8 | 华为信息查询终端 | 20 | 32.80 |
1.9 | 裸眼3d全息投影悬浮风扇显示屏 | 32 | 19.20 |
1.10 | SONY 4K短焦投影机 | 8 | 153.60 |
1.11 | JBL 12寸全频返送音箱 | 32 | 60.80 |
1.12 | SONY UWP D27 小蜜蜂无线领夹式麦克风 | 6 | 5.40 |
1.13 | Presonus StudioLive 64路数字调音台 | 2 | 34.60 |
1.14 | HTC VIVE PRO 2 专业版 | 6 | 11.4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79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1.15 | 联想GeekPro 2022商务主机 | 10 | 8.00 |
1.16 | 联想拯救者刃9000K游戏主机 | 6 | 21.00 |
1.17 | 超聚变5885HV5服务器 | 4 | 128.00 |
1.18 | 华为S5731-H48T4XC交换机 | 6 | 15.00 |
2 | 未来信息化投入 | 529 | 1,023.30 |
2.1 | 服务器 | 300 | 300.00 |
2.2 | 数据库 | 20 | 108.00 |
2.3 | 缓存 | 10 | 15.30 |
2.4 | MQ | 10 | 50.00 |
2.5 | 检索服务器 | 15 | 30.00 |
2.6 | 防火墙 | 6 | 168.00 |
2.7 | PLC模块 | 100 | 250.00 |
2.8 | 开发专用电脑 | 68 | 102.00 |
二 | 软件设备 | 5,137 | 1,662.40 |
1 | 总部运营办公相关设备投资 | 114 | 847.40 |
1.1 | Axure原型软件 | 1 | 15.00 |
1.2 | office办公软件 | 108 | 32.40 |
1.3 | 备份软件 | 1 | 80.00 |
1.4 | 华为云智能BI展示系统 | 1 | 150.00 |
1.5 | 华为云DWS数据仓库 | 1 | 200.00 |
1.6 | 华为云智能大屏展示系统 | 1 | 210.00 |
1.7 | 华为云可视化DLV系统 | 1 | 160.00 |
2 | 未来信息化投入 | 5,023 | 815.00 |
2.1 | 企业过程执行管理系统 | 1 | 40.00 |
2.2 | 人事管理系统 | 1 | 80.00 |
2.3 | 项目管理软件 | 2 | 30.00 |
2.4 | 企业私有云虚拟化软件 | 1 | 150.00 |
2.5 | 财务智能化软件 | 1 | 50.00 |
2.6 | 运维自动化平台 | 1 | 35.00 |
2.7 | 应用防火墙系统 | 1 | 25.00 |
2.8 |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 1 | 45.00 |
2.9 | 入侵防御系统 | 1 | 80.00 |
2.10 | 网络接入身份认证系统 | 5000 | 100.0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0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2.11 | VPN | 1 | 30.00 |
2.12 | 文档管理系统 | 1 | 50.00 |
2.13 | 音视频处理服务 | 1 | 50.00 |
2.14 | 图形图像处理服务 | 1 | 40.00 |
合计 | 5,930 | 3,721.90 |
③预备费和实施费
本项目预备费和实施费分别为221.10万元和1,042.63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④折旧与摊销
该募投项目的折旧和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至T12年每年度情况 |
折旧 | 房屋建筑物 | 118.43 | 118.43 | 118.43 | 118.43 | 118.43 | 118.43 | 118.43 | 118.43 |
电子设备 | 90.54 | 263.69 | 346.29 | 346.29 | 346.29 | 255.74 | 82.60 | 0.00 | |
合计 | 208.98 | 382.12 | 464.72 | 464.72 | 464.72 | 374.18 | 201.03 | 118.43 | |
摊销 | 装修费 | 70.00 | 140.00 | 140.00 | 140.00 | 140.00 | 70.00 | 0.00 | 0.00 |
软件 | 123.81 | 280.64 | 313.66 | 313.66 | 313.66 | 189.85 | 33.02 | 0.00 | |
合计 | 193.81 | 420.64 | 453.66 | 453.66 | 453.66 | 259.85 | 33.02 | 0.00 |
(4)实施进度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 | 建设期(月)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实施方案设计 | ||||||||||||
建筑工程招标 | ||||||||||||
建筑装修工程 |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集团信息化建设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1
进度阶段 | 建设期(月)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项目验收 |
2、项目实施背景
(1)“新总部”是规模化企业的必经之路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除了在技术实力提升与营销网络布局等方面加快脚步外,打造自有的“新总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规模化企业的必经之路,是对企业品牌形象的一次全面升级。全新的总部运营管理中心作为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富有企业特色的产品展示大厅以及其他配套等可以充分进行个性化定制,使得企业在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及形象展示推广方面,拥有更加独特的优势。
(2)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迅速发展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继续呈现稳中向好运行态势,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生态链不断完善。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94,994亿元,同比增长17.7%,软件业利润总额11,875亿元,同比增长7.6%。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我国的企业已逐步意识到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必须要彻底摆脱以往陈旧的管理手段和经营观念,只有将信息技术和最前沿的科学管理方法导入企业的管理机制,才能有望获得生机和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在全力打造适合自己的信息化系统,试图依靠信息优势来降低生产成本、缩短反应周期和加强终端控制能力。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2
3、项目实施必要性
(1)打造现代化总部运营管理中心,积极改善公司办公环境
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增长,业务范围遍布国内外,组织架构逐步扩大。目前,公司整体人员数量较多且部门层次多样,日常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限制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公司需要打造现代化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构建一个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来缓解运转压力,项目建成后,既能改善当下的办公环境,提高公司员工的归属感,又能满足更多专业人才加入的需求,提升公司团队的综合实力。
(2)建造自有物业代替租赁,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目前,公司总部的办公场所为租赁所得,长期以来都承担了较高的租金支出。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公司继续增加租赁面积将持续性大幅增加费用支出,从而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时,长期的租赁办公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偶发性的租赁终止或者扩大租赁的搬迁影响,都不利于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来打造一个综合性的办公场所,一方面避免长期的租金支出,提升公司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在自有经营场所里办公可以保障长期稳定发展。
(3)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效率
目前,公司的IT信息化建设正处于发展中阶段,现有的信息化系统主要为外采,开放性和封装性不够,引起信息孤岛问题突显。同时,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在试点阶段,分子公司覆盖率还比较低。另外,随着公司业务数据的快速增长,系统瓶颈显现,亟需解决系统水平延展的问题。
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加强IT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通过集团中台建设、技术基线提升、品牌&服务建设及内容生产智能化来增强公司整体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3
4、项目实施可行性
(1)公司规模优势明显,风险抵御能力强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To C端-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业务和为大客户提供全案营销设计的包装服务业务。多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使得公司持续发展壮大,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51.78亿元,同比增长17.40%,2019-2021年的CAGR为31.17%。目前,公司独立站模式的跨境电商业务已在多个区域形成一定规模,能够获得更具价格优势的流量、商品、物流、效能及优质服务等,有效降低采购及运营管理成本。另外,公司在包装服务行业沉淀多年,客户粘性高,在核心客户稳健增长业绩的带动下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综上,公司具备较强的规模优势,日常经营覆盖范围广,盈利能力强,具备优秀的风险抵御能力,可充分预防及解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坚实的保障。
(2)公司已具备一定的信息化人才储备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信息化管理的积累,已拥有一批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公司业务的技术骨干力量。一方面通过外部引进高端人才来架设公司的信息化网络,另一方面通过前期与专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合作,培养了一批优质的技术人员。目前,公司专设的信息化部门有13人,配备了IT解决方案工程师、IT开发工程师、IDC工程师、系统工程师以及信息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信息化人才。日常经营中,信息化部根据各部门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每年制定详细的信息化培训计划,使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了解信息化发展动态,确保公司的信息系统随着公司业务需求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因此,公司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储备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公司具有建设信息化系统的经验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致力于现代企业信息技术网络管理系统的搭建。日常经营中,公司将信息技术与行业经验相结合,与相关信息化供应商合作,已建立了OA、EHR、ERP、MES以及自研中台等信息化系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4
统,并已熟练使用,在实施和二次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业务特性和技术特性的了解也相对成熟,初步形成了保障公司快速高效地开展电商业务的信息化系统管理体系。
公司的信息系统随着公司业务需求的发展壮大而不断地完善,通过上述信息系统的运用,有效地提升了信息流转的速度,提高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业务流程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效率,为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基础。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在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项目编号:
3502132301289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公司“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此无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购置厂房用于提高公司仓储容量,同时购置先进的仓储物流设备,并配套投入智能仓储物流信息化系统以构建智能化的物流仓储体系,从质检、入库、盘点到发货均实行自动化运行,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储、分拣、包装等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提升仓储运行效率,打造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的电商仓储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货物吞吐能力,为公司业务拓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广东省东莞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5
市。
(3)项目投资测算
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6,062.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4,971.00万元,其中资本性投入金额为24,971.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购置费 | 18,500.00 | 70.98% | 是 | 18,50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1,247.40 | 4.79% | 是 | 1,247.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5,224.00 | 20.04% | 是 | 5,224.00 |
4 | 预备费 | 323.57 | 1.24% | 否 | 0.00 |
5 | 实施费 | 767.06 | 2.94% | 否 | 0.00 |
合计 | 26,062.03 | 100.00% | - | 24,971.00 |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第1年 | 第1.5年 | 合计 | ||
1 | 场地购置费 | 18,500.00 | - | 18,500.00 |
2 | 场地装修费 | 1,247.00 | - | 1,247.00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4,415.80 | 808.20 | 5,224.00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4,162.80 | 808.20 | 24,971.00 |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96.76% | 3.24% | 100.00% |
①场地购置费与场地装修费
本项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购置厂房31,184.94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5,932.35元,场地购置费合计18,500万元。厂房装修单价每平方米400元,场地装修费合计1,247.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建筑面积㎡ | 购置单价(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装修单价(元/㎡) | 装修金额(万元) |
1 | 仓储用房 | 31,184.94 | 5,932.35 | 18,500.00 | 400.00 | 1,247.4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6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合计5,224.00万元,其中仓储硬件设备投资合计4,654.00万元,仓储信息系统投入570.00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金额 |
1 | 仓储硬件设备 | 1,212 | 4,654.00 |
1.1 | 智能立体库 | 1 | 2,750.00 |
1.2 | 智能分拣机 | 1 | 138.00 |
1.3 | 智能叉车 | 10 | 150.00 |
1.4 | 智能机器人(AGV) | 20 | 200.00 |
1.5 | 手持终端 | 210 | 63.00 |
1.6 | 开箱机 | 5 | 35.00 |
1.7 | 打包机 | 15 | 24.00 |
1.8 | 智能贴标签机 | 10 | 12.00 |
1.9 | 电脑 | 280 | 140.00 |
1.10 | 扫描枪 | 280 | 14.00 |
1.11 | 打印机 | 350 | 28.00 |
1.12 | 箱体多层穿梭车 | 20 | 400.00 |
1.13 | 智能皮带线传输设备 | 2 | 600.00 |
1.14 | 智能化称重设备 | 4 | 40.00 |
1.15 | 智能化装车设备 | 4 | 60.00 |
2 | 仓储信息系统 | 1 | 570.00 |
合计 | 1,213 | 5,224.00 |
③预备费和实施费
本项目预备费和实施费分别为323.57万元和767.06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④折旧与摊销
该募投项目的折旧和摊销情况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7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至T12年每年度情况 |
折旧 | 房屋建筑物 | 585.83 | 585.83 | 585.83 | 585.83 | 585.83 | 585.83 | 585.83 | 585.83 |
电子设备 | 371.24 | 762.51 | 782.53 | 782.53 | 782.53 | 411.29 | 20.03 | 0.00 | |
合计 | 957.07 | 1,348.34 | 1,368.36 | 1,368.36 | 1,368.36 | 997.12 | 605.86 | 585.83 | |
摊销 | 装修费 | 124.74 | 249.48 | 249.48 | 249.48 | 249.48 | 124.74 | 0.00 | 0.00 |
软件 | 0.00 | 53.77 | 107.55 | 107.55 | 107.55 | 107.55 | 53.77 | 0.00 | |
合计 | 124.74 | 303.25 | 357.03 | 357.03 | 357.03 | 232.29 | 53.77 | 0.00 |
(4)实施进度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 | 建设期(月)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
实施方案设计 | |||||||||
建筑工程招标 | |||||||||
建筑装修工程 |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试运营 | |||||||||
项目验收 |
2、项目实施背景
(1)中国仓储行业快速发展壮大
仓储在商品运输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供应链体系的完善、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中国物流业迅速崛起,仓储行业的战略地位显著加强,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仓储行业资本投资总额稳步增长,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环境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推算,2021年我国仓储业(含装卸搬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317亿元,同比增速为6.6%,高于物流行业(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1.6%)。未来,我国仓储业投资有望保持良好增长,一方面,在当前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8
贸易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物流运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各大企业,对物流布局的重视度明显升级,对供应链安全、运输效率尤为重视;另一方面,随着产业升级以及国家对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带动了仓储业的设备升级和数字化水平提升,引导了新一轮的资本投入。
(2)电商市场成为仓储行业重要增长引擎
电子商务的出现大大加快了仓储物流的建设步伐。近年来,基于信息技术的支撑,电子商务技术逐步成熟,电商以新的产业形态颠覆着传统行业,保持着较高的增长,也为物流、仓储市场带来了强大的增长动能。Statista数据显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1年的6.0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2.3万亿,复合增长率高达21.39%。
繁荣的线上虚拟网络交易让各商家实现了更大范围的产品宣传以及覆盖。为了及时将商品送达消费者,需要庞大、完善的物流网络、仓储中心来提供配套支持。未来,我国电子商务运行优势仍将继续凸显,一方面,用户规模呈现阶梯式增长,随着国内中西部、三四线城市以及海外东南亚等地区用户的挖掘,市场交易额将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另一方面,5G等新兴技术的落地,各类信息技术将加快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步伐,赋能产业升级,带来更高的商业效率以及附加值。
(3)我国仓储物流行业将由自动化向智能化不断升级
智能仓储作为智能物流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构建智能工厂和智能生产之间的关键纽带,在各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物流效率的提升将成为企业的另一重要利润来源。随着我国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仓储业的现代化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世界范围来看,物流仓储主要分为人工仓储、机械化仓储、自动化仓储、集成自动化仓储、智能自动化仓储五个阶段。现阶段我国仓储发展正处在自动化和集成自动化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将结合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向智能化升级,产业的升级也将带动下游产业链中的自动化立体库、自动输送设备和自动分拣设备向更智能的方向发展。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89
3、项目实施必要性
(1)通过购置仓储中心以满足电商业务发展需求
仓储中心是电商业务运作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企业供应链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近年来,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服务客户的范围也更加广泛。而伴随着业务体量的扩大,公司现有的仓储容量即将无法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尤其是在双11、返校季、圣诞节、万圣节、黑五、网络星期一等特定购物高峰期,给公司的仓储中心带来了较大的吞吐压力。目前,公司的仓储中心是通过租赁场地来进行业务运转,使用面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且由于是租赁使用不便于进行大范围的升级改造。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同时,仓储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可以更加高效地控制物流运转,并且无障碍地进行仓储中心的设计改造。另外,购置的自有仓储中心可以长期得到充分利用,利于降低单位货物的仓储成本。
(2)建设智能化仓储中心以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智能仓储系统可以运用软件技术、互联网技术、自动分拣技术、光导技术、射频识别、声控技术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储、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进行有效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传统仓储,有明显的劳动密集型特点,会涉及大量的人力和手工操作,从而增加了出错风险。尤其是近年来全球电商行业发展迅速,使得现代仓储系统内部不仅物品复杂、形态各异、性能各异,而且作业流程繁琐,如若运用传统仓储模式将面临较大的管理压力和运营成本。而智能仓储则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人工工作的需求,通过运用各类新兴技术保障了企业货物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并降低了失误率,作用日益突显。
目前,公司租赁使用的仓储中心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不利于公司节约成本及提升效率。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打造一个高水平的智能化仓储中心,为不断增长的电商业务提供后端支撑,最终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0
4、项目实施可行性
(1)利好政策频出,支持智能仓储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智能仓储领域扶持政策频出,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行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有助于解决我国仓储领域长期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结构错配等问题。2019年3月,发改委、工信部等2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2020年9月,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制造业企业适应智能制造发展需要,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提高生产物流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1年5月,工信部印发《5G+工业互联网”十个典型应用场景和五个重点行业实践》,提出智能仓储是指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机电一体化等技术共同实现智慧物流,降低仓储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提升仓储管理能力。通过在厂区部署智能物流调度系统,结合5GMEC+超宽带(UWB)室内高精定位技术,可以实现物流终端控制、商品入库存储、搬运、分拣等作业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
上述政策的陆续出台促进了智能仓储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也为公司本次智能仓储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扎实的业务实力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通过在Meta(原Facebook)、Google、Line、YouTube、 Instagram、Tik Tok等国外社交网络平台上精准推送独立站广告进行线上B2C销售,将高性价比和有特色的中国产品跨境销售至东南亚、东北亚、中东、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或地区。近年来,受益于公司优秀的精准营销能力及可观的客户流量,使得公司电商业务整体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已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1
在多个区域形成一定规模,综合实力雄厚,使公司能够获得更具价格优势的流量、商品、物流以及优质服务,给公司带来了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具备扎实的业务实力来保障业务来源的可持续性,从而支撑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的建设运营,为项目的长久发展奠定基础。
(3)公司具有丰富的仓储业务人才储备及运营经验
目前,公司已在东莞租赁了21,600㎡的场地用于仓储业务的运转,上述仓储中心一直支撑着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非常重视仓储中心的建设工作,培养了高质量的仓储中心管理团队。现阶段仓储中心的员工配置超过了400人。
另外,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经过近五年的发展,在仓储中心运转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不断的将经验融入到各个运行流程。同时,公司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合理调配公司资源,实现仓储中心的高效运作。因此,公司丰富的仓储业务人才储备及运营经验可为新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撑。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相关备案手续,项目代码:2301-441900-04-05-9644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公司“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此无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2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09亿元、44.10亿元和51.78亿元。随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32.17%;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385.13万元、3,477.28万元、3,371.19万元。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
(1)测算假设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政策以及当前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的供应市场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能按预定目标实现;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测算方法
用公司2022年1-9月营业收入除以四分之三得出公司2022年全年的营业收入预测数据,以公司2022年预测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情况,对公司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采用2019年至2021年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3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3
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3)测算过程
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0,925.27万元、441,021.35万元和517,765.7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预测数为524,866.28万元,2019年-2022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37%,假设公司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在20.00%,测算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假设公司2023年至2025年的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2019年度至2021年度平均水平相同。公司2023年至2025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E | 2022年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营业收入 | 300,925.27 | 441,021.35 | 517,765.71 | 524,866.28 | 100.00% | 629,839.53 | 755,807.44 | 906,968.9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5,674.95 | 47,660.29 | 42,568.59 | 59,846.24 | 11.40% | 77,438.83 | 101,577.16 | 133,239.62 |
应收款项融资 | 95.31 | 147.09 | 207.19 | 183.77 | 0.04% | 220.53 | 264.63 | 317.56 |
预付款项 | 5,310.10 | 4,352.68 | 17,825.07 | 10,837.15 | 2.06% | 14,022.88 | 18,393.92 | 24,127.47 |
存货 | 24,423.43 | 29,060.39 | 42,204.44 | 39,989.06 | 7.62% | 51,744.37 | 67,873.53 | 89,030.28 |
经营性资产小计 | 75,503.79 | 81,220.45 | 102,805.29 | 110,856.22 | 21.12% | 143,443.87 | 188,156.54 | 246,806.5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9,582.40 | 46,154.43 | 46,337.32 | 57,000.48 | 10.86% | 73,756.52 | 96,747.05 | 126,903.92 |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 263.75 | 206.77 | 697.91 | 472.38 | 0.09% | 611.24 | 801.77 | 1,051.69 |
经营性负债小计 | 39,846.15 | 46,361.20 | 47,035.22 | 57,472.86 | 10.95% | 74,367.76 | 97,548.82 | 127,955.61 |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 35,657.64 | 34,859.25 | 55,770.06 | 53,383.36 | 10.17% | 64,060.04 | 76,872.04 | 92,246.45 |
2023-2025年流动资金需求 | 2025年流动资金占用-2022年流动资金占用=92,246.45-53,383.36=38,863.09万元 |
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2019年-2022年1-9月的相关财务数据及销售百分比法预测未来流动资金需求量,所有测算数据均不构成发行人的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公司2023年至2025年的流动资金缺口为38,863.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为24,000.00万元,小于流动资金缺口,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非资本性支出的数额为24,000.00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4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合计为29.94%,未超过30%,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及经济效益。借助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都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本次三个募投项目在第3-5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4,894.46万元;进入项目稳定期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合计1,115.93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摊薄。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大额募集资金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将提升,盈利水平将得以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5
通过电商全球数字化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购置新的自用场地打造出现代化的研发中心,以满足各项课题研发、验证的需要并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主研发综合供应链管理系统、智能素材管理系统、综合广告投放系统、事件服务系统及数据中心,从而积极提升供应链管控能力和响应速度,强化业务团队的素材输出效率,完善数据治理、主题分析、数据服务、数据挖掘等能力,以期全面实现跨境电商业务的自动化办公、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同时,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积极探索自有品牌的发展机遇,通过精选自行车、内衣等细分领域优质品类进行深度产品开发,建设品牌运营体系,向产品品牌化、营销精细化方向发展以期进一步加强用户粘性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以打造一个综合性的办公场所,一方面避免长期的租金支出,提升公司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在自有经营场所里办公可以保障长期稳定发展。此外,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强IT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通过集团中台建设、技术基线提升、品牌&服务建设及内容生产智能化来增强公司整体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电商仓储物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可以让公司更加高效地控制物流运转,并且无障碍地进行仓储中心的设计改造,购置的自有仓储中心可以长期得到充分利用,利于降低单位货物的仓储成本。此外,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打造一个高水平的智能化仓储中心,为不断增长的电商业务提供后端支撑,最终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最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互联网营销电商业务领域,而前次募投项目主要涉及公司包装业务领域,二者无实质性联系。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6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5年内存在一次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2099号文,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95,393.7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5月16日。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7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止2019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余额 |
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07000103010001060 | 12,350.00 |
农业银行厦门东孚支行 |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314001040012139 | 21,310.00 |
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150198040109001222 | 16,740.00 |
合计 | 50,400.00 |
注:2019年9月2日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存储余额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 2807000103010001060 | 0.59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 | 592906196110101 | 已销户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 | 592906196110803 | 已销户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海沧东孚支行 | 40-314001040012139 | 461.99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 8004100000004529 | 287.6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 35150198040109001222 | 已销户 |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莲前支行 | 80120400000413 | 已销户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 8004100000005479 | 0.20 |
合 计 | 750.38 |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8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30.4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636.93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636.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70.46 | 2019年: | 11,899.30 | ||||||||
2020年: | 14,785.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56% | 2021年: | 13,880.83 | ||||||||
2022年1-9月: | 2,071.0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 21,310.00 | 21,310.00 | 21,322.93 | 21,310.00 | 21,310.00 | 21,322.93 | 12.93 | 2021年12月31日 |
2 |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 12,350.00 | 12,350.00 | 12,797.84 | 12,350.00 | 12,350.00 | 12,797.84 | 447.84 | |
(1) |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 6,350.00 | 6,797.27 | 6,350.00 | 6,797.27 | 447.27 | 2020年12月31日 | |||
(2)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 | 6,000.00 | 6,000.57 | 6,000.00 | 6,000.57 | 0.57 | 2020年7月31日 | |||
3 |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 16,270.46 | 16,270.46 | 8,516.16 | 16,270.46 | 16,270.46 | 8,516.16 | -7,754.30 | |
(1)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 | 5,000.00 | 5,003.06 | 5,000.00 | 5,003.06 | 3.06 | 2021年12月31日 | |||
(2)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 | 3,500.00 | 3,513.10 | 3,500.00 | 3,513.10 | 13.10 | 2021年9月30日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99
(3) |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 7,770.46 | 7,770.46 | -7,770.46 | 不适用 | |||||
合计 | 49,930.46 | 49,930.46 | 42,636.93 | 49,930.46 | 49,930.46 | 42,636.93 | -7,293.5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0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的差异情况
鉴于孝感吉宏环保包装项目已经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陆续投产使用,上述投产项目可基本满足当地现有客户产品需求,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运作环境、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
(1)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宁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资源优势、良好的生产条件以及相比内地经济运行成本低廉等特点,吸引了大批食品饮料、奶制品、啤酒等快消品行业的企业巨头在宁夏投资设立生产基地,该地区包装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宁夏的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用工及物流运输成本,同时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入至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仍在孝感地区实施,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华中地区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1
(2)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影响该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同时增加了实施主体的选择,可以使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内部协调合作优势,更好的按照客户要求及市场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实施主体,及时全面地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有效地控制公司管理成本。该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履行的相关决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投入至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即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及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吉联,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湖北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即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2
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77.31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XAA20413),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77.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
2019-038)。公司已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2019年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购买方名称 | 发行主体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购买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4.14- 2021.5.19 | 2.7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3
序号 | 购买方名称 | 发行主体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购买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1.6.8- 2021.6.30 | 2.80% |
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大额定期存款 | 2,500.00 | 2020.06.05- 2020.12.05 | 3.00% |
4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0.06.05- 2020.12.24 | 1.82%-3.5% |
5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0.09.21- 2020.12.31 | 1.48%-3.2% |
6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9.22- 2020.10.09 | 1.1%-2.29% |
7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9.30- 2020.12.30 | 2.55% |
8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0.06.12- 2020.12.25 | 1.75%-3.4% |
1,500.00 | 2020.09.10- 2020.12.04 | 1.48%-3.1% | ||||
9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大额定期存款 | 3,600.00 | 2019.12.17- 2020.03.17 | 3.60% |
10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孚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19.06.17- 2020.03.17 | 2.06% |
11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19.06.11- 2020.06.04 | 0%-3.95% |
12 |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19.06.14- 2020.06.04 | 1.47%-4.2% |
3,000.00 | 2019.06.17- 2020.01.06 | 1.47%-4.2% |
(2)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已于2020年6月5日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0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4
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7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 2020 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1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7、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及扣除手续费后利息净收入1,894.15万元,募集资金包括产生利息净收入实际尚有750.38万元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3)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9月 | |||||
1 |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14.08%(注2) | 1,127.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61.61 | -461.61 | 注4 |
2 |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65.59% | 2,650.99 | 不适用 | 1,211.42 | 878.05 | 351.84 | 2,441.31 | 注4 |
3 |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196.31%(注2) | 706.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72 | -320.64 | -312.92 | 注4 |
4 |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 | 2020年7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注1) | 86.90% | 3,126.43 | 不适用 | 201.95 | 1,572.63 | 1,512.70 | 3,287.28 | 是 |
5 |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由“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和“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分别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而投入,由“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产能达产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由“孝感环保包装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产能达产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注2:廊坊环保包装项目202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食品包装部分客户需要现场验收食品包装生产的相关资质,同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达产首年订单较少,产能利用率较低;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偏高主要原因系:原募投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原计划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纸盒(食品级)、环保纸袋、环保纸杯)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后,分成“孝感吉联食品项目”(生产彩色包装纸盒(食品级)、环保纸袋、环保纸杯、食品包纸)和“宁夏吉宏项目”(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了升级,实际产品的单位原材料用纸及用量发生变化,实际生产的产品类别构成也发生变化,导致产出平方米高于原募投设计产能。注3: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至2022年9月30日的累计承诺效益注4:廊坊环保包装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461.61万元,未达成预计效益,系由于食品包装部分客户需要现场验收食品包装生产的相关资质,同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达产首年订单较少所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2,441.31万元,占承诺效益2,650.99万元的
92.09%,未达成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出口运费增长较大,国外客户环保纸袋的订单量未达预期;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06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312.92元,未达成预计效益,系因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客户订单量未达预期所致。
1-1-307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主要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出具《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2XAAA2F0001),认为吉宏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吉宏股份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1-308
第九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除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亚朋 | 庄浩 | 张和平 | ||
庄澍 | 廖生兴 | 张国清 | ||
杨晨晖 | 蔡庆辉 | 韩建书 |
白雪婷 | 何卓锴 | 胡官宏 |
朱瑶 | 吴明贵 |
1-1-309
1-1-310
1-1-311
1-1-312
1-1-313
1-1-314
1-1-315
1-1-31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庄浩 |
1-1-31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董仕林 |
保荐代表人:
黄璇 | 邬海波 |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8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黄炎勋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9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王连志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吴莲花 | 朱敏 | 崔满长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2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薛燕 | 张智民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2
六、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崔濛骁 | 华艾嘉 |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王少波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3
1-1-324
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1-325
8.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吉宏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吉宏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吉宏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32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下列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处,供投资者查阅:
一、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三季报;
3、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5、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7、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证券部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募集说明书全文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电话:0592-6316330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5层
电话:021-35082196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1-1-327
附表
附表1 商标情况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 | 虎八仙 | 62318247 | 吉宏股份 | 16 | 2022.7.21- 2032.7.20 | 有效 | |
2 | 虎八仙 | 62304556 | 吉宏股份 | 33 | 2022.7.14- 2032.7.13 | 有效 | |
3 | 八仙虎 | 62304547 | 吉宏股份 | 33 | 2022.7.14- 2032.7.13 | 有效 | |
4 | 虎八仙 | 62304329 | 吉宏股份 | 28 | 2022.7.28- 2032.7.27 | 有效 | |
5 | 虎八仙 | 62302219 | 吉宏股份 | 35 | 2022.7.14- 2032.7.13 | 有效 | |
6 | 南赋堂 | 61716792 | 吉宏股份 | 45 | 2022.6.28- 2032.6.27 | 有效 | |
7 | 南赋堂 | 61625341 | 吉宏股份 | 44 | 2022.8.14- 2032.8.13 | 有效 | |
8 | 南赋堂 | 61625272 | 吉宏股份 | 33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9 | 南赋堂 | 61625237 | 吉宏股份 | 30 | 2022.8.14- 2032.8.13 | 有效 | |
10 | 南赋堂 | 61623978 | 吉宏股份 | 8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1 | 南赋堂 | 61622348 | 吉宏股份 | 23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2 | 南赋堂 | 61619685 | 吉宏股份 | 15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3 | 南赋堂 | 61619661 | 吉宏股份 | 12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4 | 南赋堂 | 61614989 | 吉宏股份 | 3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5 | 南赋堂 | 61614860 | 吉宏股份 | 32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6 | 南赋堂 | 61614824 | 吉宏股份 | 28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7 | 南赋堂 | 61609489 | 吉宏股份 | 17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8 | 南赋堂 | 61609144 | 吉宏股份 | 21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19 | 南赋堂 | 61609084 | 吉宏股份 | 2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0 | 南赋堂 | 61607631 | 吉宏股份 | 26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1 | 南赋堂 | 61606377 | 吉宏股份 | 10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1-1-328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22 | 南赋堂 | 61606346 | 吉宏股份 | 4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3 | 南赋堂 | 61605100 | 吉宏股份 | 31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4 | 南赋堂 | 61605060 | 吉宏股份 | 27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5 | 南赋堂 | 61604758 | 吉宏股份 | 42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6 | 南赋堂 | 61604748 | 吉宏股份 | 41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7 | 南赋堂 | 61604738 | 吉宏股份 | 24 | 2032.6.20 | 有效 | |
28 | 南赋堂 | 61604682 | 吉宏股份 | 20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29 | 南赋堂 | 61604668 | 吉宏股份 | 19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0 | 南赋堂 | 61601158 | 吉宏股份 | 39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1 | 南赋堂 | 61601146 | 吉宏股份 | 38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2 | 南赋堂 | 61601089 | 吉宏股份 | 35 | 2022.8.14- 2032.8.13 | 有效 | |
33 | 南赋堂 | 61601048 | 吉宏股份 | 22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4 | 南赋堂 | 61599796 | 吉宏股份 | 5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5 | 南赋堂 | 61598199 | 吉宏股份 | 13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6 | 南赋堂 | 61593733 | 吉宏股份 | 40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7 | 南赋堂 | 61593692 | 吉宏股份 | 37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8 | 南赋堂 | 61593677 | 吉宏股份 | 36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39 | 南赋堂 | 61592590 | 吉宏股份 | 43 | 2022.8.14- 2032.8.13 | 有效 | |
40 | 南赋堂 | 61592263 | 吉宏股份 | 34 | 2022.6.21- 2032.6.20 | 有效 | |
41 | 贵范 | 60426546 | 吉宏股份 | 15 | 2022.4.28- 2032.4.27 | 有效 | |
42 | 贵范 | 60412909 | 吉宏股份 | 45 | 2022.4.28- 2032.4.27 | 有效 | |
43 | 贵范 | 60399833 | 吉宏股份 | 29 | 2022.4.28- 2032.4.27 | 有效 | |
44 | 何遇 | 60399828 | 吉宏股份 | 15 | 2022.4.28- 2032.4.27 | 有效 | |
45 | 何遇小酒 | 59474050 | 吉宏股份 | 33 | 2022.3.14- 2032.3.13 | 有效 | |
46 | 吉宏吉客 | 57664007 | 吉宏股份 | 33 | 2022.1.28- 2032.1.27 | 有效 |
1-1-329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47 | 何遇小铺 | 55333317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1.7- 2031.11.6 | 有效 | |
48 | 美喵印记 | 55272326 | 吉宏股份 | 29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49 | 美喵印记 | 55270798 | 吉宏股份 | 43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0 | 美喵小铺 | 55268618 | 吉宏股份 | 29 | 2021.12.7- 2031.12.6 | 有效 | |
51 | 美喵印纪 | 55268602 | 吉宏股份 | 30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2 | 美喵小铺 | 55268581 | 吉宏股份 | 35 | 2022.1.14- 2032.1.13 | 有效 | |
53 | 美喵印纪 | 55262120 | 吉宏股份 | 30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4 | 美喵印纪 | 55262107 | 吉宏股份 | 32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5 | 美喵小筑 | 55262079 | 吉宏股份 | 43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6 | 美喵印纪 | 55262076 | 吉宏股份 | 43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57 | 美喵小筑 | 55258612 | 吉宏股份 | 32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58 | 美喵小筑 | 55258600 | 吉宏股份 | 35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59 | 美喵小铺 | 55254041 | 吉宏股份 | 43 | 2022.1.14- 2032.1.13 | 有效 | |
60 | 美喵印纪 | 55253005 | 吉宏股份 | 29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61 | 美喵小筑 | 55251117 | 吉宏股份 | 30 | 2021.11.14 - 2031.11.13 | 有效 | |
62 | 美喵小筑 | 55249158 | 吉宏股份 | 41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63 | 美喵小铺 | 55246664 | 吉宏股份 | 41 | 2022.1.14- 2032.1.13 | 有效 | |
64 | 美喵小筑 | 55244437 | 吉宏股份 | 29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65 | 美喵印纪 | 55244407 | 吉宏股份 | 32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66 | 美喵印纪 | 55244397 | 吉宏股份 | 35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67 | 美喵印纪 | 55243034 | 吉宏股份 | 35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68 | 美喵印纪 | 55239035 | 吉宏股份 | 41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69 | 美喵印纪 | 55239031 | 吉宏股份 | 41 | 2021.11.14- 2031.11.13 | 有效 | |
70 | 美喵小铺 | 55237795 | 吉宏股份 | 30 | 2022.1.21- 2032.1.20 | 有效 | |
71 | 贵与 | 54893396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8- 2031.10.27 | 有效 |
1-1-330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72 | 贵湛 | 54793982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8- 2031.10.27 | 有效 | |
73 | 永悦雅妍 | 54764698 | 吉宏股份 | 16 | 2031.11.6 | 有效 | |
74 | 贵中吉 | 54751546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8- 2031.10.27 | 有效 | |
75 | 贵上吉 | 54743381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8- 2031.10.27 | 有效 | |
76 | 永悦雅妍 | 54743356 | 吉宏股份 | 5 | 2021.10.28- 2031.10.27 | 有效 | |
77 | 永悦诗妍 | 54740392 | 吉宏股份 | 16 | 2021.11.7- 2031.11.6 | 有效 | |
78 | 贵大吉 | 54734935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1.7- 2031.11.6 | 有效 | |
79 | 永悦诗妍 | 54732129 | 吉宏股份 | 5 | 2021.11.7- 2031.11.6 | 有效 | |
80 | 正奇 | 54487339 | 吉宏股份 | 32 | 2022.1.21- 2032.1.20 | 有效 | |
81 | 正奇 | 54487332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2 | 贵吉遇 | 54484479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3 | 贵吉家 | 54477872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4 | 吉宏 | 54472740 | 吉宏股份 | 32 | 2022.1.14- 2032.1.13 | 有效 | |
85 | 贵吉印 | 54472447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6 | 贵吉宏 | 54467812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7 | 贵吉联 | 54466337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8 | 贵吉御 | 54449523 | 吉宏股份 | 33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89 | 美喵印 | 53675222 | 吉宏股份 | 33 | 2021.9.14- 2031.9.13 | 有效 | |
90 | 朕的小心情 | 53648861 | 吉宏股份 | 33 | 2021.9.14- 2031.9.13 | 有效 | |
91 | 朕的小心情 | 53631699 | 吉宏股份 | 30 | 2021.9.7- 2031.9.6 | 有效 | |
92 | 贵识知 | 53125721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93 | 贵识遇 | 53125714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1- 2031.8.20 | 有效 | |
94 | 渔西 | 52826481 | 吉宏股份 | 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95 | 鱼西 | 52813628 | 吉宏股份 | 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1-1-331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96 | 鱼西 | 52806306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97 | 何遇 | 52801061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98 | 鱼西 | 52795078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1- 2031.8.20 | 有效 | |
99 | 宏尊酱 | 52743559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100 | 朕的小意思 | 52708508 | 吉宏股份 | 30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101 | 朕的小意思 | 52700849 | 吉宏股份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102 | 永悦雅妍 | 51934597 | 吉宏股份 | 3 | 2021.7.28- 2031.7.27 | 有效 | |
103 | 永悦诗妍 | 51919777 | 吉宏股份 | 3 | 2021.8.21- 2031.8.20 | 有效 | |
104 | 银爪爪 | 27314054 | 吉宏股份 | 16 | 2019.2.21- 2029.2.20 | 有效 | |
105 | 金爪爪 | 27296216 | 吉宏股份 | 16 | 2019.1.21- 2029.1.20 | 有效 | |
106 | 爪爪印 ZOOMZONE | 25027844 | 吉宏股份 | 16 | 2018.9.14- 2028.9.13 | 有效 | |
107 | 爪爪印 ZOOMZONE | 25025712 | 吉宏股份 | 35 | 2018.7.21- 2028.7.20 | 有效 | |
108 | 爪爪印 | 24905066 | 吉宏股份 | 35 | 2018.6.28- 2028.6.27 | 有效 | |
109 | ZOOM ZONE | 24904178 | 吉宏股份 | 35 | 2018.6.21- 2028.6.20 | 有效 | |
110 | ZOOM ZONE | 24899152 | 吉宏股份 | 16 | 2018.6.21- 2028.6.20 | 有效 | |
111 | 美喵印 | 24897795 | 吉宏股份 | 35 | 2018.7.7- 2028.7.6 | 有效 | |
112 | 美喵印 | 24894899 | 吉宏股份 | 16 | 2018.7.14- 2028.7.13 | 有效 | |
113 | 皮皮印 | 24863944 | 吉宏股份 | 35 | 2018.7.7- 2028.7.6 | 有效 | |
114 | 爪爪印 | 24863928 | 吉宏股份 | 16 | 2018.10.14- 2028.10.13 | 有效 | |
115 | 图形 | 8896371 | 吉宏股份 | 40 | 2021.12.14- 2031.12.13 | 有效 | |
116 | 图形 | 8896293 | 吉宏股份 | 16 | 2021.12.14- 2031.12.13 | 有效 | |
117 | 吉宏 | 8838950 | 吉宏股份 | 40 | 2021.11.28- 2031.11.27 | 有效 |
1-1-332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18 | 吉宏 | 8838913 | 吉宏股份 | 16 | 2021.11.28- 2031.11.27 | 有效 | |
119 | 吉宏 | 53665807 | 吉宏股份 | 33 | 2022.5.7- 2032.5.6 | 有效 | |
120 | 朕的小意思 | 52723752 | 吉宏股份 | 33 | 2022.4.14- 2032.4.13 | 有效 | |
121 | 朕的小意思 | 52687561 | 吉宏股份 | 33 | 2022.4.7- 2032.4.6 | 有效 | |
122 | 朕的小意思 | 52700903 | 吉宏股份 | 30 | 2022.4.14- 2032.4.13 | 有效 | |
123 | 朕的小意思 | 52708531 | 吉宏股份 | 30 | 2022.4.14- 2032.4.13 | 有效 | |
124 | 贵赫 | 54931616 | 吉宏股份 | 33 | 2022.6.28- 2032.6.27 | 有效 | |
125 | 蓝色古窖 | 57653701 | 吉宏股份 | 33 | 2022.8.7- 2032.8.6 | 有效 | |
126 | 意通仙 | 63350113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33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27 | 意通仙 | 63323846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33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28 | 意通仙 | 42210142 | 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 33 | 2020.7.28- 2030.7.27 | 有效 | |
129 | 山中玖侍 | 62392208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 | 2022.7.21- 2032.7.20 | 有效 | |
130 | 山中玖肆 | 62381938 | 赣州古窖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 | 2022.7.21- 2032.7.20 | 有效 | |
131 | 西南台 | 52788029 | 赣州酒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1-1-333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32 | 山中酒事 | 40765100 | 赣州酒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 | 2020.4.14- 2030.4.13 | 有效 | |
133 | 贵曲中 | 63491696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34 | 贵下曲 | 63474902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35 | 贵曲上 | 63468988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36 | 贵上曲 | 63131758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2.9.7- 2032.9.6 | 有效 | |
137 | 九曲谣 | 55815002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1.11.28- 2031.11.27 | 有效 | |
138 | 九曲谣 | 55795225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1.11.28- 2031.11.27 | 有效 | |
139 | 贵范 | 55594008 | 厦门吉客印 | 30 | 2021.12.7- 2031.12.6 | 有效 | |
140 | 贵范 | 55584439 | 厦门吉客印 | 32 | 2021.11.28- 2031.11.27 | 有效 | |
141 | 贵势 | 48852475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42 | 贵上曲 | 46227572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1.1.21- 2031.1.20 | 有效 | |
143 | 贵中九 | 45962966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1.1.7- 2031.1.6 | 有效 | |
144 | 贵词 | 44132896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0.11.21- 2030.11.20 | 有效 | |
145 | 贵中曲 | 43323579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0.9.21- 2030.9.20 | 有效 | |
146 | 贵冕 | 41610252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0.6.21- 2030.6.20 | 有效 | |
147 | 贵光 | 41607098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20.6.21- 2030.6.20 | 有效 | |
148 | 贵范 | 22164830 | 厦门吉客印 | 33 | 2018.1.21- 2028.1.20 | 有效 | |
149 | 秦 | 63496402 | 厦门欧奇 | 38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50 | NFT.QIN | 63492416 | 厦门欧奇 | 38 | 2022.9.14- 2032.9.13 | 有效 |
1-1-334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51 | NFT.QIN | 63482304 | 厦门欧奇 | 42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52 | NFT.QIN | 63470742 | 厦门欧奇 | 35 | 2022.9.21- 2032.9.20 | 有效 | |
153 | NFT.QIN | 63468197 | 厦门欧奇 | 41 | 2032.9.13 | 有效 | |
154 | 广格 | 25111691 | 江西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2018.11.14- 2028.11.13 | 有效 | |
155 | 悦始 | 24704663 | 江西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2018.6.21- 2028.6.20 | 有效 | |
156 | 贵上赋 | 55501923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33 | 2021.11.21- 2031.11.20 | 有效 | |
157 | 酒仙说 | 51179765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33 | 2021.8.14- 2031.8.13 | 有效 | |
158 | 酒仙吟 | 50319159 | 厦门酒仙客商贸有限公司 | 33 | 2021.6.14- 2031.6.13 | 有效 | |
159 | 京御圣宴 | 51393671 | 贵州正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 | 2021.10.7- 2031.10.6 | 有效 | |
160 | AHOMEONE | 53851826 | 郑州吉客印 | 24 | 2021.9.14- 2031.9.14 | 有效 | |
161 | AHOMEONE | 53826076 | 郑州吉客印 | 11 | 2021.10.21- 2031.10.20 | 有效 | |
162 | VEIMIA | 53815611 | 郑州吉客印 | 25 | 2021.9.14- 2031.9.13 | 有效 | |
163 | GIIKIN | 50643430 | 郑州吉客印 | 3 | 2021.8.7- 2031.8.6 | 有效 | |
164 | GIIKIN | 50640644 | 郑州吉客印 | 9 | 2021.9.7- 2031.9.6 | 有效 | |
165 | GIIKIN | 50640412 | 郑州吉客印 | 24 | 2021.6.21- 2031.6.20 | 有效 | |
166 | GIIKIN | 50636164 | 郑州吉客印 | 27 | 2021.6.14- 2031.6.13 | 有效 | |
167 | GIIKIN | 50635805 | 郑州吉客印 | 21 | 2021.8.14- 2031.8.13 | 有效 |
1-1-335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68 | GIIKIN | 50635785 | 郑州吉客印 | 17 | 2021.6.28- 2031.6.27 | 有效 | |
169 | GIIKIN | 50635760 | 郑州吉客印 | 16 | 2031.6.20 | 有效 | |
170 | GIIKIN | 50632888 | 郑州吉客印 | 35 | 2021.8.21- 2031.8.20 | 有效 | |
171 | GIIKIN | 50620078 | 郑州吉客印 | 10 | 2021.9.7- 2031.9.6 | 有效 | |
172 | GIIKIN | 50620016 | 郑州吉客印 | 25 | 2021.6.21- 2031.6.20 | 有效 | |
173 | GIIKIN | 50618556 | 郑州吉客印 | 12 | 2031.6.13 | 有效 | |
174 | 吉客印 | 47622851 | 郑州吉客印 | 24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75 | 吉客印 | 47621828 | 郑州吉客印 | 17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76 | 吉客印 | 47620057 | 郑州吉客印 | 18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77 | 吉客印 | 47619458 | 郑州吉客印 | 9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78 | 吉客印 | 47611467 | 郑州吉客印 | 21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79 | 吉客印 | 47606584 | 郑州吉客印 | 3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80 | 吉客印 | 47605410 | 郑州吉客印 | 27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81 | 吉客印 | 47598940 | 郑州吉客印 | 11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82 | 吉客印 | 47594443 | 郑州吉客印 | 14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83 | 吉客印 | 47593526 | 郑州吉客印 | 12 | 2021.3.21- 2031.3.20 | 有效 | |
184 | GIIKIN | 44630339 | 郑州吉客印 | 3 | 2021.1.14- 2031.1.13 | 有效 | |
185 | GIIKIN | 44624319 | 郑州吉客印 | 21 | 2021.1.14- 2031.1.13 | 有效 | |
186 | 缇杉缔荔 TERESA DAINELLI | 17229505 | 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2016.8.28- 2026.8.27 | 有效 | |
187 | 吉馥农 JEFFNON | 50352182 | 江西维致 | 31 | 2021.6.21- 2031.6.20 | 有效 |
1-1-336
序号 | 商标标识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权利人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法律状态 |
188 | 吉馥农 JEFFNON | 50352181 | 江西维致 | 30 | 2021.6.14- 2031.6.13 | 有效 | |
189 | 吉馥农 JEFFNON | 50352180 | 江西维致 | 29 | 2021.6.14- 2031.6.13 | 有效 | |
190 | 吉馥农 JEFFNON | 50327252 | 江西维致 | 32 | 2021.6.14- 2031.6.13 | 有效 | |
191 | 吉喵云 | 52927015 | 杭州吉喵云 | 42 | 2021.8.28- 2031.8.27 | 有效 | |
192 | 图形 | 34047061 | 安徽吉宏 | 16 | 2020.6.21- 2030.6.20 | 有效 |
附表2 专利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1 | 一种包装盒漫反射层结构及其生产工艺 | 2014102517879 | 吉宏股份 | 发明 | 2014.06.09 | 有效 |
2 |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和由母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 | 2013100583655 | 吉宏股份 | 发明 | 2013.02.25 | 有效 |
3 | 一种水溶耐奶油油墨及其制备方法 | 2010102949605 | 吉宏股份 | 发明 | 2010.09.28 | 有效 |
4 | 胶印油墨溶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09100613546 | 吉宏股份 | 发明 | 2009.03.27 | 有效 |
5 | 食品间接接触水性塑料油墨及其制备方法 | 2005101205457 | 吉宏股份 | 发明 | 2005.12.28 | 有效 |
6 | 一种保温手提袋 | 2021201425413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1.01.19 | 有效 |
7 | 一种防漏水手提袋 | 2021201429611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1.01.19 | 有效 |
8 | 一种带提手的手提袋 | 2021201438269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1.01.19 | 有效 |
9 | 一种防水杯托 | 2021201442527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1.01.19 | 有效 |
10 | 一种包装盒 | 2020225107564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11.03 | 有效 |
11 | 一种便携式包装 | 2020223905786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2 | 一种包装盒 | 2020223932891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3 | 一种手提包装盒 | 2020223940972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4 | 一种包装盒 | 2020214912742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7.24 | 有效 |
15 | 一种包装盒 | 2020211019036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6.15 | 有效 |
16 | 一种杯子提手 | 2020211080458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6.15 | 有效 |
17 | 一种自加热包装盒 | 202020896178X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5.25 | 有效 |
18 | 一种提手生产设备及手提袋生产设备 | 2020208255743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5.18 | 有效 |
19 | 一种纸巾盒 | 2020203268802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3.16 | 有效 |
20 | 一种装饰板 | 202020049678X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1.10 | 有效 |
1-1-337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21 | 一种手提袋的封口胶的结构 | 2019221886896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2.09 | 有效 |
22 | 一种新型手提袋 | 2019221889856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2.09 | 有效 |
23 | 一种带语音录放功能的包装盒 | 2019220156580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1.20 | 有效 |
24 | 一种易拉罐饮品包装盒结构 | 2019219431854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1.12 | 有效 |
25 | 一种饮料杯的包装盒 | 2019214787985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9.06 | 有效 |
26 | 一种手提式包装盒 | 2019214642295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9.04 | 有效 |
27 | 一种露瓶身的包装盒 | 201921465181X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9.04 | 有效 |
28 | 一种包装盒结构 | 201921275164X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8.07 | 有效 |
29 | 一种外带杯提手 | 2019209184865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6.18 | 有效 |
30 | 一种饮料提篮结构 | 2019209185798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6.18 | 有效 |
31 | 一种新型纸杯 | 2019208175322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5.31 | 有效 |
32 | 一种饮品包装盒 | 2019204815230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4.10 | 有效 |
33 | 一种餐盒的结构 | 2019201632810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1.29 | 有效 |
34 | 一种瓶子包装盒 | 2019200251101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1.08 | 有效 |
35 | 一种瓶子包装盒 | 2019200251525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1.08 | 有效 |
36 | 一种饮料杯结构 | 2018215739486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9.26 | 有效 |
37 | 一种百变包装盒 | 2016209969015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6.08.30 | 有效 |
38 | 一种纸质包装衬垫 | 2015208418487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0.28 | 有效 |
39 | 一种镂空纸质包装盒 | 2015208418720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0.28 | 有效 |
40 | 一种包装盒漫反射层结构 | 2014203026263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6.09 | 有效 |
41 | 一种可二次撕裂而方便使用的纸巾盒 | 2014202854327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5.30 | 有效 |
42 | 一种方便使用的纸巾盒 | 2014202854721 | 吉宏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5.30 | 有效 |
43 | 酒瓶(何遇) | 2021306749772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10.14 | 有效 |
44 | 酒瓶(贵上曲) | 202130486898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7.29 | 有效 |
45 | 酒瓶(贵范) | 2021304873385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7.29 | 有效 |
46 | 酒瓶(贵酱令) | 2021304784447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7.27 | 有效 |
47 | 杯托(02) | 2021300373120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1.19 | 有效 |
48 | 杯托(系列) | 202130037316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1.19 | 有效 |
49 | 包装盒(02) | 2021300161697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1.11 | 有效 |
50 | 包装盒(01) | 2021300162755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1.11 | 有效 |
51 | 包装盒(03) | 2021300163457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1.01.11 | 有效 |
52 | 包装套件(展示瓶身 | 202030660773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11.03 | 有效 |
1-1-338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款) | ||||||
53 | 包装盒(咖啡提篮) | 202030633895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54 | 包装盒(双提篮盒) | 2020306351116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55 | 包装盒(托盘式提篮盒二) | 2020306351173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56 | 包装盒(托盘式提篮盒一) | 202030635148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57 | 包装盒(罐头系列) | 2020305801835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09.27 | 有效 |
58 | 提手包装盒 | 2020304096550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07.24 | 有效 |
59 | 包装盒 | 2020301999762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05.07 | 有效 |
60 | 包装盒(奶杯三连) | 2019304912132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09.06 | 有效 |
61 | 包装盒(露底) | 2019304861130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09.04 | 有效 |
62 | 包装盒(提包) | 2019304864694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09.04 | 有效 |
63 | 杯子 | 2019302785679 | 吉宏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05.31 | 有效 |
64 | 一种气动换向升降智能转运平台 | 2020115183335 | 郑州吉客印 | 发明 | 2020.12.21 | 有效 |
65 | 一种快递物流包装辅助调节机构 | 2020114286724 | 郑州吉客印 | 发明 | 2020.12.07 | 有效 |
66 | 一种制作纸杯用密封胶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05867990 | 安徽吉宏 | 发明 | 2017.07.18 | 有效 |
67 | 一种纸质包装容器 | 2022202331460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1.27 | 有效 |
68 | 一种纸杯用密封胶搅拌装置 | 2021206435303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69 | 一种纸杯加工用粘合装置 | 2021206436274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70 | 一种一次性纸杯加工用覆膜装置 | 2021206668784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71 | 一种一次性纸杯生产用除尘装置 | 2021206669062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72 | 一种纸杯印刷烘干装置 | 2021206669537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73 | 一种高耐热性环保纸杯输送打包装置 | 2021206860562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3.30 | 有效 |
74 | 一种纸杯装配防脱落夹持系统 | 2020222418576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有效 |
75 | 一种纸杯印刷机输送烘干装置 | 2020213464221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76 | 一种纸杯生产用模切机出料装置 | 2020213464236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77 | 一种纸杯生产线上的夹取移动装置 | 2020213464560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78 | 一种纸杯生产流水线上的纸杯单个出料装置 | 2020213464575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79 | 一种纸杯生产加工用纸板进料装置 | 202021346458X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80 | 一种纸杯成品收集装置 | 2020213464607 | 安徽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09 | 有效 |
81 | 包装盒 | 2022212470544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2.05.23 | 有效 |
1-1-339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82 | 一种带提手的包装盒 | 2022210115891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2.04.27 | 有效 |
83 | 包装盒结构 | 2022209962365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2.04.26 | 有效 |
84 | 一种包装盒结构 | 2021234334114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有效 |
85 | 一种包装盒 | 2021228538843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11.19 | 有效 |
86 | 一种包装盒 | 2021225174027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10.19 | 有效 |
87 | 一种包装盒结构 | 202122478926X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10.14 | 有效 |
88 | 一种包装盒 | 202121836695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8.06 | 有效 |
89 | 一种包装盒 | 2021214768411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6.30 | 有效 |
90 | 一种手提包装盒 | 2021213534411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6.17 | 有效 |
91 | 一种瓶子支撑底座结构 | 2021210393962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5.14 | 有效 |
92 | 一种瓶装底座结构 | 202121042789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5.14 | 有效 |
93 | 一种啤酒包装盒 | 2021209561172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5.07 | 有效 |
94 | 一种提篮包装盒 | 202120233616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1.27 | 有效 |
95 | 一种包装盒 | 2021200511360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1.08 | 有效 |
96 | 一种带提手的包装盒 | 202120051161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1.08 | 有效 |
97 | 带提手的包装盒 | 2021200513188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1.01.08 | 有效 |
98 | 一种饮料瓶的瓶提结构 | 2020229859527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12.11 | 有效 |
99 | 一种易拉罐包装盒 | 2020229870013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12.11 | 有效 |
100 | 一种易拉罐包装件 | 2020224563165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10.29 | 有效 |
101 | 一种方便可提包装盒 | 202022360469X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10.21 | 有效 |
102 | 一种包装内衬结构 | 202022234870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10.09 | 有效 |
103 | 一种提篮包装盒结构 | 202021121289X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104 | 一种包装纸盒 | 2020207363882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20.05.07 | 有效 |
105 | 一种易拉罐饮品包装盒 | 2019210850138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9.07.11 | 有效 |
106 | 一种集束包装结构 | 2019208638362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9.06.10 | 有效 |
107 | 一种组合式卡纸包装盒 | 201920481596X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9.04.10 | 有效 |
108 | 一种饮料的提篮结构 | 201920041918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9.01.10 | 有效 |
109 | 一种瓶子包装盒 | 2019200256355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9.01.08 | 有效 |
110 | 一种组合包装盒 | 2018215739429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8.09.26 | 有效 |
111 | 一种包装盒 | 2016209712044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6.08.29 | 有效 |
112 | 一种具夹心无纺布提手结构的包装盒 | 2014201308496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4.03.21 | 有效 |
113 | 一种可收折式展开运输的精品包装盒 | 2013204661413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3.08.01 | 有效 |
1-1-340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114 | 自成型十字垫片 | 2013201939253 | 吉宏包装 | 实用新型 | 2013.04.17 | 有效 |
115 | 包装封套(02) | 2021304757882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1.07.26 | 有效 |
116 | 包装封套(01) | 2021304759977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1.07.26 | 有效 |
117 | 瓶装底座(B) | 2021302889482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1.05.14 | 有效 |
118 | 瓶装底座(A) | 2021302891637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1.05.14 | 有效 |
119 | 瓶装底座(C) | 2021302891783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1.05.14 | 有效 |
120 | 包装盒(立体插接式) | 202030633910X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121 | 包装盒(提篮盒系列) | 2020306341059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20.10.23 | 有效 |
122 | 包装盒(四连提手) | 2019304861145 | 吉宏包装 | 外观设计 | 2019.09.04 | 有效 |
123 | 一种金融自助显示装置 | 2019223347170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3 | 有效 |
124 | 一种金融收款保险箱 | 2019223360993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3 | 有效 |
125 | 一种金融POS机 | 2019223423827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3 | 有效 |
126 | 一种金融行业用票据存放盒 | 2019223431575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3 | 有效 |
127 | 一种物流供应链管理平台的扫码器位置调整装置 | 2019223188028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28 | 一种物流供应链管理用可调吊装装置 | 2019223189444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29 | 一种供应链管理资料存储装置 | 2019223269330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30 | 一种助农金融自助服务终端 | 2019223270408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31 | 一种物流供应链管理装置 | 2019223270997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32 | 一种家用供应链管理系统 | 201922336346X | 深圳吉链 | 实用新型 | 2019.12.20 | 有效 |
133 | 一种包装纸箱转运装置 | 2022202554204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2.08 | 有效 |
134 | 一种包装装潢印刷机送料装置 | 202220255532X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2.08 | 有效 |
135 | 一种包装纸箱边角废料粉碎装置 | 2022202562041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2.08 | 有效 |
136 | 纸箱包装用拉伸膜打包机 | 2022202563078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2.08 | 有效 |
137 | 一种胶量可调节的包装纸箱用涂胶装置 | 2022202618579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2.08 | 有效 |
138 | 一种丝网上 UV 光油的圆压圆上光设备 | 2021216124921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7.15 | 有效 |
139 |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模切机的给纸输送定位装置 | 2020214885181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7.25 | 有效 |
140 | 一种瓦楞纸风干装置 | 2020212303006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29 | 有效 |
141 | 一种包装印刷生产的废水回收装置 | 2020212304846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29 | 有效 |
142 | 一种高强度缓冲部件 | 2020211058473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5 | 有效 |
143 | 一种包装印刷中热源余 | 2020209792098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02 | 有效 |
1-1-341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热回收系统 | ||||||
144 | 一种可以填充废料的新型纸板 | 2018218383702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1.09 | 有效 |
145 | 一种高效节能包装烫金机 | 2018218386397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1.09 | 有效 |
146 | 一种用于单面瓦楞纸的新型裱纸装置 | 2018218389605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1.09 | 有效 |
147 | 一种圆模机上输送机构用防掉落装置 | 2018218395625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1.09 | 有效 |
148 | 一种用于废纸打包机的旋流器风罩装置 | 2018218397029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1.09 | 有效 |
149 | 一种包装纸板定位摆放装置 | 2018217750827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0.31 | 有效 |
150 | 一种空压机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 | 201821775513X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0.31 | 有效 |
151 | 一种模切机废纸回收装置 | 2018217757718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0.31 | 有效 |
152 | 一种粘结机节能粘箱装置 | 2018217762237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0.31 | 有效 |
153 | 一种覆膜机搭边支撑装置 | 2018217770248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8.10.31 | 有效 |
154 |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由母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 | 201310058366X | 呼市吉宏 | 发明 | 2013.02.25 | 有效 |
155 | 一种胶印印刷机用油墨上料装置 | 2021234131020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有效 |
156 | 一种用于覆膜机的覆膜胶供应装置 | 2022201879622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1.24 | 有效 |
157 | 一种纸箱生产用整齐堆码装置 | 2022202349163 | 呼市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1.28 | 有效 |
158 | VOC处理粉尘过滤装置 | 202120991208X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5.11 | 有效 |
159 | 包装盒覆膜工序上料装置 | 2021209912272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5.11 | 有效 |
160 | 一种包装盒瓦楞线冷凝水回收系统 | 2021209915069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5.11 | 有效 |
161 | 用于包装盒胶印制冷系统 | 2021209915529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5.11 | 有效 |
162 | 用于包装盒糊盒工序环保节能喷胶系统 | 2021209915533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5.11 | 有效 |
163 | 一种用于包装覆膜防蚊虫装置 | 2020223811331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64 | 用于分切机除纸粉装置 | 2020223811346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65 | 一种包装行业反渗透净水设备 | 2020223831960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66 | 模切机清除废料装置 | 202022383198X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23 | 有效 |
167 | 一种单面高效瓦楞机 | 202021103893X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6 | 有效 |
168 | 一种环保包装纸横切 | 2020211041129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6 | 有效 |
169 | 一种可根据物体体积智能高度可调节的包装机 | 2019223759109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12.26 | 有效 |
170 | 一种瓦楞纸板裁边回收再生装置 | 2019223772457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12.26 | 有效 |
1-1-342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171 | 一种多用包装盒结构 | 2019220047653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11.19 | 有效 |
172 | 一种抗震型纸箱加工用裁剪装置 | 2019218989187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11.06 | 有效 |
173 | 一种纸箱加工用上胶辊 | 2019214881671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9.09 | 有效 |
174 | 一种输纸高度可调节的输纸机 | 2019213940456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8.26 | 有效 |
175 | 一种环保淀粉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07807616 | 宁夏吉宏 | 发明 | 2019.08.22 | 有效 |
176 | 一种包装盒 | 2019213611393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8.21 | 有效 |
177 | 一种饮料杯的包装盒 | 2019212753611 | 宁夏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8.07 | 有效 |
178 | 一种粘箱胶水挤压架 | 202221357047X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5.31 | 有效 |
179 | 一种全清废模切机送纸结构 | 2022209083673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4.19 | 有效 |
180 | 一种包装纸箱 | 202220232514X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2.01.27 | 有效 |
181 | 一种具有过机高度调节功能的穿提手机设备 | 2021222434179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9.16 | 有效 |
182 | 一种瓦楞纸加工防断纸用热缸包角辊上调结构 | 2021212375812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1.06.03 | 有效 |
183 | 一种纸板线自动收板装置 | 2020231638700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4 | 有效 |
184 | 一种粘箱机送料装置 | 2020231201525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3 | 有效 |
185 | 一种模切机用模板排序辅助装置 | 2020231201559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3 | 有效 |
186 | 一种纸箱印刷用糊盒机 | 2020231203361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3 | 有效 |
187 | 一种印刷机用除尘装置 | 2020231375048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3 | 有效 |
188 | 一种覆膜机料杆安装装置 | 2020231179860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2 | 有效 |
189 | 一种糊盒机用成品转运装置 | 2020231179894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2 | 有效 |
190 | 一种裱纸机用推料装置 | 202023118050X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2 | 有效 |
191 | 一种裱纸机定位装置 | 2020231180887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2.22 | 有效 |
192 | 包装箱加工用原料粉碎设备 | 2020204934637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7 | 有效 |
193 | 一种包装箱粘合装置 | 2020204832296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6 | 有效 |
194 | 一种卷筒纸分切反转装置 | 2020204832474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6 | 有效 |
195 | 一种卷筒纸分切纸粉收集处理装置 | 2020204832493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6 | 有效 |
196 | 一种外包装盒加工用裁切设备 | 2020204832506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6 | 有效 |
197 | 外包装纸板热压贴合机 | 2020204834126 | 廊坊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4.06 | 有效 |
198 | 一种包装盒加工纸板传输装置 | 2018111009652 | 廊坊吉宏 | 发明 | 2018.09.20 | 有效 |
199 | 一种胶印机润版液的循环过滤装置 | 2020114106115 | 黄冈吉宏 | 发明 | 2020.12.04 | 有效 |
200 | 一种瓦楞纸板胶水回收装置 | 2020114133678 | 黄冈吉宏 | 发明 | 2020.12.04 | 有效 |
1-1-343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201 | 一种激光雕刻机的下料结构 | 2020212412094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30 | 有效 |
202 | 一种激光雕刻机的上料装置 | 2020212421888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30 | 有效 |
203 |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涂胶机 | 202021117284X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4 | 一种胶印机清洗装置 | 2020211173683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5 | 一种纸屑回收除尘设备的收集结构 | 2020211175227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6 | 一种胶印机用压纸装置 | 2020211175231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7 | 一种胶印机上料装置 | 2020211176215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8 | 一种具有调节功能的液压纸架 | 2020211177805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6.17 | 有效 |
209 | 一种自动覆膜设备 | 2019210133652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7.02 | 有效 |
210 | 一种印刷原材料用自动纠偏、对齐装置 | 2019209908937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28 | 有效 |
211 | 一种胶印设备用油墨、水结合设备 | 2019209791124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27 | 有效 |
212 | 一种印刷用自动模切设备 | 201920923848X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9 | 有效 |
213 | 一种胶印设备的除废气降噪音及废尘回收设备 | 2019208706904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1 | 有效 |
214 | 一种印刷用面纸与底纸对齐激光检测设备 | 2019208707095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1 | 有效 |
215 | 一种水印设备底座吸风装置 | 2019208715886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1 | 有效 |
216 | 一种印刷废料回收装置 | 2019208715903 | 黄冈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1 | 有效 |
217 | 一种便携式餐盒 | 2022201629881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2.01.21 | 有效 |
218 | 一种自带内隔板餐盒 | 2022201632916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2.01.21 | 有效 |
219 | 咖啡包装袋 | 2021308443704 | 孝感吉联 | 外观设计 | 2021.12.21 | 有效 |
220 | 外卖包装袋 | 2021308443865 | 孝感吉联 | 外观设计 | 2021.12.21 | 有效 |
221 | 一种手提袋结构 | 2021217602916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7.30 | 有效 |
222 | 一种汉堡包装盒 | 2021207407067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4.12 | 有效 |
223 | 一种抗压型食品包装餐盒 | 2021205496282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7 | 有效 |
224 | 一种带内隔板的多层汉堡包装盒 | 2021205496297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7 | 有效 |
225 | 一种食品包装用的餐盒热封机 | 2021205496441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7 | 有效 |
226 | 一种用于食品包装盒加工的自动切膜机 | 2021205496723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7 | 有效 |
227 | 一种便携式防潮汉堡包装盒 | 2021205248846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3 | 有效 |
228 | 一种食品包装盒成型机 | 2021205248865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3 | 有效 |
229 | 一种食品包装盒内部上蜡机 | 2021205258994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3 | 有效 |
230 | 一种带快撕口结构的薯 | 2021205259164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3.13 | 有效 |
1-1-344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条包装盒 | ||||||
231 | 一种手提袋结构 | 2020228612391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0.12.03 | 有效 |
232 | 一种纸袋的生产设备 | 2020211966810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0.06.24 | 有效 |
233 | 一种改进型手提袋 | 2019221885770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19.12.09 | 有效 |
234 | 一种手提袋 | 2019221886171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19.12.09 | 有效 |
235 | 一种手提袋结构 | 2019219946278 | 孝感吉联 | 实用新型 | 2019.11.18 | 有效 |
236 | 覆膜机升降台 | 2020223266922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19 | 有效 |
237 | 模切机防倒版装置 | 2020223285196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10.19 | 有效 |
238 | 一种用于瓦楞纸生产线的烘箱 | 2020215846165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20.08.03 | 有效 |
239 | 一种模切机用清废机构 | 201920922033X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9 | 有效 |
240 | 一种裱纸机自动翻转收纸装置 | 2019208755188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2 | 有效 |
241 | 一种烫金机废膜自动收卷设备 | 2019208755192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2 | 有效 |
242 | 一种纸箱制造车间自动监控系统 | 2019208755205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12 | 有效 |
243 | 一种水印纸箱印刷颜色自动控制系统 | 2019208397385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05 | 有效 |
244 | 一种裱纸胶水自动控制系统 | 201920839739X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05 | 有效 |
245 | 一种防尘式红外感应光电开关 | 2019208397402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05 | 有效 |
246 | 一种水印纸箱印刷跑位自动控制系统 | 2019208399215 | 滦州吉宏 | 实用新型 | 2019.06.05 | 有效 |
247 | 一种包装纸箱抗拉强度测试方法 | 2019103929879 | 滦州吉宏 | 发明 | 2019.05.13 | 有效 |
248 | 前转导入自动压装机 | 2016106238807 | 滦州吉宏 | 发明 | 2016.08.03 | 有效 |
249 | 一种便携式纸箱 | 2021232672671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12.23 | 有效 |
250 | 一种底部具有加固结构的环保纸箱 | 2021226557483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11.02 | 有效 |
251 | 一种瓦楞纸纸箱的支撑结构 | 2021225839891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10.26 | 有效 |
252 | 一种包装箱生产用粘胶装置 | 2021218131224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8.05 | 有效 |
253 | 一种瓦楞原纸裁剪装置 | 2021218133696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8.05 | 有效 |
254 | 一种设有双层缓冲结构的纸质包装箱 | 2021218133925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8.05 | 有效 |
255 | 一种瓦楞纸板加工用废料收集装置 | 2021218133963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8.05 | 有效 |
256 |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压痕装置 | 2021218133997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8.05 | 有效 |
257 | 一种适用于纸箱加工的压平装置 | 2021215312393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1.07.06 | 有效 |
258 | 一种手提袋结构 | 2020211565618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20.06.19 | 有效 |
259 | 一种手提包装盒 | 2019214653622 | 济南吉联 | 实用新型 | 2019.09.04 | 有效 |
1-1-345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 权利人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注) | 法律状态 |
260 | 一种瓦楞纸箱的半自动连续包装装置 | 2019107243026 | 济南吉联 | 发明 | 2019.08.07 | 有效 |
261 | 一种纸箱制造装置 | 2019103940702 | 济南吉联 | 发明 | 2019.05.13 | 有效 |
注: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附表3 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1 | 高精度纸杯杯面裱纸智能定位系统 | 安徽吉宏 | 2019SR0321906 | 2019.02.23 | 有效 |
2 | 高强度纸杯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 | 安徽吉宏 | 2019SR0321946 | 2018.11.14 | 有效 |
3 | 纸筒生产自动化切纸控制软件 | 安徽吉宏 | 2019SR0321779 | 2019.02.23 | 有效 |
4 | 基于机器视觉的纸筒生产工艺缺陷检测控制软件 | 安徽吉宏 | 2019SR0321940 | 2018.11.28 | 有效 |
5 | 益百利纸杯油墨印刷控制系统 | 安徽吉宏 | 2017SR412643 | 2016.09.17 | 有效 |
6 | 益百利纸杯表面质量检测系统 | 安徽吉宏 | 2017SR412635 | 2016.04.16 | 有效 |
7 | 表情制作者简易版软件 | 金域互动 | 2020SR0221179 | 未发表 | 有效 |
8 | 变脸相机软件 | 金域互动 | 2020SR0221184 | 未发表 | 有效 |
9 | 萌宠日记软件 | 金域互动 | 2020SR0220840 | 未发表 | 有效 |
10 | 守护你前行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4948 | 未发表 | 有效 |
11 | 2048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5029 | 未发表 | 有效 |
12 | 数字合成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4918 | 未发表 | 有效 |
13 | 多彩连线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4952 | 未发表 | 有效 |
14 | 恋爱小球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4968 | 未发表 | 有效 |
15 | 数独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24945 | 未发表 | 有效 |
16 | 旋转跳跃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15851 | 未发表 | 有效 |
17 | 双重三连消游戏软件 | 金域互动 | 2019SR0415059 | 未发表 | 有效 |
18 | 吉喵云多语言智能翻译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1353999 | 2022.02.25 | 有效 |
19 | 吉喵云跨境电商SaaS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1352125 | 2022.02.28 | 有效 |
20 | 吉喵云开发者平台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1044311 | 2021.12.31 | 有效 |
21 | 吉喵云FB广告智能投放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1008767 | 2021.12.31 | 有效 |
1-1-346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22 | 吉喵云数字藏品SaaS服务平台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950191 | 2022.05.20 | 有效 |
23 | 吉喵云商家端智能SEO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947524 | 2022.04.11 | 有效 |
24 | 吉喵云商家端店铺装修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683331 | 2022.03.02 | 有效 |
25 | 吉喵云商家端商品管理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32971 | 2021.12.10 | 有效 |
26 | 吉喵云商家端订单管理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32972 | 2021.12.10 | 有效 |
27 | 吉喵云商家端店铺装修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32973 | 2021.06.27 | 有效 |
28 | 吉喵云开发者端商品管理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25693 | 2021.04.28 | 有效 |
29 | 吉喵云开发者端订单管理系统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25681 | 2021.06.30 | 有效 |
30 | 吉喵云吉聊应用软件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25461 | 2021.08.30 | 有效 |
31 | 吉喵云模糊搜索应用软件 | 杭州吉喵云 | 2022SR0125586 | 2021.10.30 | 有效 |
32 | 垃圾丢了吗软件 | 霍尔果斯维斯塔 | 2020SR0220845 | 未发表 | 有效 |
33 | 酷音来电秀软件 | 霍尔果斯维斯塔 | 2020SR0220850 | 未发表 | 有效 |
34 | 彩箱印刷自动校版系统 | 济南吉联 | 2021SR2027325 | 未发表 | 有效 |
35 | 彩箱印刷自动装版系统 | 济南吉联 | 2021SR1957800 | 未发表 | 有效 |
36 | 智能包装设计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21SR1428776 | 2021.08.04 | 有效 |
37 | 卷筒原纸压制瓦楞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687 | 2017.07.28 | 有效 |
38 | 模切板与压板预定成型、压痕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708 | 2017.12.27 | 有效 |
39 | 面纸和瓦纸的裱和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692 | 2017.11.25 | 有效 |
40 | 防伪制版胶印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530 | 2017.08.19 | 有效 |
41 | 半成品粘箱机涂胶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705 | 2017.10.28 | 有效 |
42 | 涂覆印刷品表面加光泽度耐磨性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18SR219752 | 2017.01.28 | 有效 |
43 | 外包装设计色彩控制系统 | 滦州吉宏 | 2021SR1429477 | 2021.08.02 | 有效 |
44 | 基于互联网广告的个性化内容推荐系统 | 厦门昊传 | 2022SR1568725 | 2020.11.18 | 有效 |
45 | 供应链质量产品追溯系统 | 厦门昊传 | 2022SR1518844 | 2021.12.30 | 有效 |
46 | “NFT秦”安卓App管理软件 | 厦门欧奇 | 2022SR0143801 | 2021.11.30 | 有效 |
47 | “欧奇”系统管理软件 | 厦门欧奇 | 2021SR2056188 | 2021.08.25 | 有效 |
1-1-347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48 | “欧趣”线上软件系统 | 厦门欧奇 | 2021SR1936725 | 2021.08.15 | 有效 |
49 | 传奇打金版移动游戏软件 | 厦门欧奇 | 2021SR1214531 | 未发表 | 有效 |
50 | 传奇回收版游戏软件 | 厦门欧奇 | 2021SR1214611 | 未发表 | 有效 |
51 | 打金传奇移动游戏软件 | 厦门欧奇 | 2021SR1214532 | 未发表 | 有效 |
52 | 广告制作设计编辑管理软件 | 西安吉客印 | 2021SR1932749 | 2021.07.20 | 有效 |
53 | 互联网信息分析管理服务软件 | 西安吉客印 | 2021SR1932747 | 2021.09.28 | 有效 |
54 | 广告投放智能数据分析软件 | 西安吉客印 | 2021SR1893477 | 2021.05.12 | 有效 |
55 | 吉客印互联网广告代理服务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20SR1857187 | 未发表 | 有效 |
56 | 吉客印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20SR1766630 | 未发表 | 有效 |
57 | 吉客印互联网广告设计信息化服务软件 | 西安吉客印 | 2020SR1766631 | 未发表 | 有效 |
58 | 吉客印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管理软件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20SR1751533 | 未发表 | 有效 |
59 | 吉客印客户问题反馈与工作分析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965 | 2019.07.17 | 有效 |
60 | 吉客印程序开发项目及工作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946 | 2019.07.09 | 有效 |
61 | 吉客印广告投放分类统计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960 | 2019.07.11 | 有效 |
62 | 吉客印智能客服在线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939 | 2019.07.08 | 有效 |
63 | 吉客印客户销售咨询分析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954 | 2019.07.10 | 有效 |
64 | 吉客印门户广告精准定位投放业务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7540 | 2019.07.25 | 有效 |
65 | 吉客印客户工单与客服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8459 | 2019.07.25 | 有效 |
66 | 吉客印广告效果评价数据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8476 | 2019.07.22 | 有效 |
67 | 吉客印广告效果测评推广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93007 | 2019.07.23 | 有效 |
68 | 吉客印门户广告辅助投放查询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9292 | 2019.07.12 | 有效 |
69 | 吉客印广告投放频次排期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3484 | 2019.07.16 | 有效 |
70 | 吉客印广告检测评估播出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3475 | 2019.07.16 | 有效 |
71 | 吉客印日用百货贸易统计查询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3518 | 2019.07.23 | 有效 |
72 | 吉客印广告覆盖度分析指标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3479 | 2019.07.15 | 有效 |
1-1-348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73 | 吉客印技术转让合作业务处理服务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9SR0880804 | 2019.07.24 | 有效 |
74 | 吉客印综合智能管理网络平台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08408 | 未发表 | 有效 |
75 | 吉客印网站多元化服务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10328 | 未发表 | 有效 |
76 | 吉客印电话远程管理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10335 | 未发表 | 有效 |
77 | 吉客印问题反馈追踪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08389 | 未发表 | 有效 |
78 | 吉客印在线问答沟通服务平台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08400 | 未发表 | 有效 |
79 | 吉客印广告辅助投放系统 | 西安吉客印 | 2018SR307551 | 未发表 | 有效 |
80 | 企业内部广告数据分析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21SR1427707 | 未发表 | 有效 |
81 | 企业内部广告素材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21SR1408732 | 未发表 | 有效 |
82 | 企业内部广告采集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21SR1402873 | 未发表 | 有效 |
83 | 企业内部COD分析销售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9SR0093231 | 未发表 | 有效 |
84 | 多市场单页站综合后台管理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8SR1051907 | 未发表 | 有效 |
85 | 企业内部仓储管理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8SR963901 | 未发表 | 有效 |
86 | 自建商城管理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8SR963912 | 未发表 | 有效 |
87 | 企业内部物流追踪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8SR958647 | 未发表 | 有效 |
88 | 企业内部订单管理系统 | 西安金印客 | 2018SR953036 | 未发表 | 有效 |
89 | 产品备货预测分析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221866 | 2021.08.12 | 有效 |
90 | 邮件智能分析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221864 | 2021.10.20 | 有效 |
91 | 基于互联网的广告设计素材智能采集统计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221867 | 2021.12.12 | 有效 |
92 | 广告素材AR采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61893 | 2021.11.25 | 有效 |
93 | 仓储备货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63547 | 2021.11.22 | 有效 |
94 | 跨境电商客服邮件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61894 | 2021.11.24 | 有效 |
95 | 广告费用自动结算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56574 | 2021.08.27 | 有效 |
96 | 1688店铺商品数据采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49753 | 2021.06.24 | 有效 |
97 | 1688店铺数据分析软件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49987 | 2021.06.28 | 有效 |
98 | 广告投放费用管理软件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56573 | 2021.08.29 | 有效 |
99 | 电商订单自动审单信息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2SR0049754 | 2021.05.28 | 有效 |
1-1-349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100 | 社交平台自动回帖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2109167 | 2021.04.30 | 有效 |
101 | 商城订单自动审单信息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2104653 | 2021.05.22 | 有效 |
102 | 社交平台群控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2104652 | 2021.04.24 | 有效 |
103 | 商城会员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0228397 | 2020.12.27 | 有效 |
104 | 投放游戏广告平台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0224929 | 2020.12.28 | 有效 |
105 | 电子商城大数据综合控制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0224394 | 2020.12.23 | 有效 |
106 | Holo购物APPAndroid版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0225458 | 2020.12.26 | 有效 |
107 | Holo购物APPiOS版 | 郑州吉客印 | 2021SR0224396 | 2020.12.26 | 有效 |
108 | 销售订单物流信息实时显示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798770 | 2020.10.21 | 有效 |
109 | 域名自助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800015 | 2020.10.28 | 有效 |
110 | 跨境电商物流海外仓内部管理优化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093205 | 2020.05.23 | 有效 |
111 | 海外仓储综合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088128 | 2020.07.27 | 有效 |
112 | 广告媒介投放绩效考核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084113 | 2020.05.28 | 有效 |
113 | 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广告投放管理平台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083913 | 2020.04.20 | 有效 |
114 | 跨境电商商品展示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1083921 | 2020.06.24 | 有效 |
115 | 吉客印日志管理系统研发平台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269152 | 2019.10.20 | 有效 |
116 | 吉客印日志管理系统研发项目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241919 | 2019.12.24 | 有效 |
117 | 吉客印Geego(IOS版)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031480 | 2019.10.22 | 有效 |
118 | 吉客印Geego(Android版)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028446 | 2019.10.27 | 有效 |
119 | 电商供应链智能管理运维平台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031105 | 2019.05.21 | 有效 |
120 | 吉客印供应商平台 | 郑州吉客印 | 2020SR0028314 | 2019.07.20 | 有效 |
121 | 吉客印报表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287744 | 2018.09.25 | 有效 |
122 | 吉客印GOMS.订单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5408 | 2018.07.28 | 有效 |
123 | 吉客印GASS.自动化选品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5657 | 2018.04.21 | 有效 |
124 | 吉客印商城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4096 | 2018.12.20 | 有效 |
125 | 吉客印广告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4405 | 2017.12.23 | 有效 |
126 | 吉客印GWMS.仓储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4070 | 2018.08.24 | 有效 |
127 | 吉客印电商APP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47249 | 2018.10.30 | 有效 |
1-1-350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发表日期 | 法律状态 |
128 | 吉客印GOTS.订单追踪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46988 | 2018.09.22 | 有效 |
129 | 吉客印爬虫(嵌入式)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50014 | 2018.11.23 | 有效 |
130 | 吉客印GAPIs.API接口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47083 | 2018.05.25 | 有效 |
131 | 吉客印GAMS.自动化营销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147900 | 2017.12.28 | 有效 |
132 | 吉客印电商模版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287495 | 2018.12.22 | 有效 |
133 | 吉客印缓存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287480 | 2018.12.22 | 有效 |
134 | 吉客印配置管理系统 | 郑州吉客印 | 2019SR0287469 | 2018.12.22 | 有效 |
135 | 马赛克修图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2106 | 未发表 | 有效 |
136 | 纹身大师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1536 | 未发表 | 有效 |
137 | 块拼图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2129 | 未发表 | 有效 |
138 | 涂鸦画板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1529 | 未发表 | 有效 |
139 | 发型相机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2123 | 未发表 | 有效 |
140 | 唇妆相机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922117 | 未发表 | 有效 |
141 | 我爱拼成语游戏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577900 | 未发表 | 有效 |
142 | 手机垃圾清理助手应用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531571 | 未发表 | 有效 |
143 | 书店大师游戏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523972 | 未发表 | 有效 |
144 | 帮我开开门游戏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502934 | 未发表 | 有效 |
145 | 候鸟天气软件 | 重庆阿欧艾 | 2020SR0003298 | 未发表 | 有效 |
146 | 食品全自动包装设备控制系统 | 孝感吉联 | 2021SR0554215 | 2020.12.20 | 有效 |
147 | 食品包装设备维护保养系统 | 孝感吉联 | 2021SR0550153 | 2020.12.20 | 有效 |
注: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附表4 作品著作权情况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 | 贵酱令二十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3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2 | 贵酱令二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2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3 | 贵酱令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3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4 | 贵酱令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1-351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F-00198886 | ||||||
5 | 贵州醇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9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6 | 贵酱醇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6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7 | 贵酱韵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5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8 | 贵州酱酒标准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7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9 | 贵州酱酒手提袋侧面系列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8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0 | 贵酱韵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79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1 | 贵酱宴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4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2 | 贵酱宴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77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3 | 贵州酱酒标准样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0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4 | 贵州酱酒手提袋正面系列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0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5 | 标准样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78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6 | 标准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5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7 | 标准样二十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1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8 | 标准样二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94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19 | 标准样三十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2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20 | 标准样三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98881 | 吉宏股份 | 2021.02.06 | 有效 |
21 | 中国酱酒标准样三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81965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2 | 中国酱酒标准样三十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4279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3 | 中国酱酒标准样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4281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4 | 中国酱酒标准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4282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5 | 中国酱酒标准样二十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4278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6 | 中国酱酒标准样二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4280 | 吉宏股份 | 2021.01.06 | 有效 |
27 | 贵上曲临江仙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8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28 | 贵上曲临江仙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9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1-1-352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29 | 贵范珍藏级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4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0 | 贵范珍藏级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4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1 | 何遇图形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5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32 | 贵范插图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5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3 | 贵范典藏级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3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4 | 贵范典藏级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3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5 | 贵范窖藏级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2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6 | 贵范窖藏级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6 | 吉宏股份 | 2021.02.16 | 有效 |
37 | 贵上曲浪淘沙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7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38 | 贵上曲满江红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0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39 | 贵上曲满江红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5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40 | 贵上曲临江仙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7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41 | 何遇酒瓶设计图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8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42 | 何遇初见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9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43 | 何遇三生有幸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0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44 | 何遇缘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6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45 | 贵上曲临江仙酒瓶(红)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196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46 | 何遇知己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1 | 吉宏股份 | 2021.03.05 | 有效 |
47 | 贵上曲定风波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4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48 | 曲上贵定风波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02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49 | 贵上曲浪淘沙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71211 | 吉宏股份 | 2021.02.08 | 有效 |
50 | 贵州酱酒贵酱一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1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1 | 贵州酱酒贵酱六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6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2 | 贵州酱酒插图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3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3 | 贵州酱酒图形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9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1-1-353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54 | 贵州酱酒贵酱九号包装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5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5 | 贵州酱酒贵酱一号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39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6 | 贵州酱酒贵酱六号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4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7 | 贵州酱酒贵酱九号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8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8 | 贵州酱酒贵酱令酒瓶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2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59 | 贵州酱酒logo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1-F-00119147 | 吉宏股份 | 2020.12.16 | 有效 |
6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2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0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6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2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6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3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3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5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6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9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5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6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5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2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7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8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1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4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7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5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7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2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4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96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8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1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4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8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5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0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8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7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8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4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0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1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86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6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9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6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3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5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0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2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8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3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2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6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4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7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0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6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8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5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5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9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3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6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3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3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8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1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6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0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8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6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2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6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2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3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6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4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3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2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2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7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7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3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4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3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3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3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9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2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9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4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5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0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3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5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0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4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2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7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5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6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7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6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0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7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3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9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1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5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6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1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9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27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1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0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31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2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7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8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6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4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0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6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58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0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4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1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5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2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7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3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17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4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8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74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7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5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78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5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6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9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8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7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1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9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8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4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36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79 | 冰雪精灵版权品·安娜620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82927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0 | 五一勋章·银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1 | 秦谱-神兵玄器·银雪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2 | 秦谱-神兵玄器·三刃戟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3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4 | 十二福将配件-水桶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5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7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6 | 宝船主舰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5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7 | 秦谱-神兵玄器·敦煌钟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8 | 十二福将配件-滑板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89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5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0 | 童真童趣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1 | 秦谱-神兵玄器·无极卷轴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2 | 月亮盘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3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9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4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4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5 | 秦谱-神兵玄器·紫罗引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6 | 秦谱-神兵玄器·绿如意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7 | 十二福将配件-望远镜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59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198 | 十二福将配件-龙珠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5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99 | 十二福将配件-救生圈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0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1 | 宝船副舰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5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2 | 十二福将配件-帆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3 | 二十四节气-立夏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4 | 十二福将配件-护栏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5 | 二十四节气-小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6 | 二十四节气-夏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7 | Q版郑和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8 | 十二福将配件-锅具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09 | 十二福将配件-捆绳包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0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8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1 | 秦谱-神兵玄器·木盒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2 | 五一勋章·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3 | 二十四节气-小满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4 | 二十四节气-大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5 | 十二福将配件-棒球棍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6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7 | 十二福将配件-单筒望远镜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8 | 十二福将配件-镇邪宝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6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19 | 秦谱-神兵玄器·青云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0 | 二十四节气-芒种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4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1 | 秦谱-神兵玄器·紫罗引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2 | 龙凤和鸣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60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223 | 秦谱-神兵玄器·紫罗引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4 | 秦谱-神兵玄器·绿如意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1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5 | 秦谱-神兵玄器·青云剑2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3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6 | 时光穿梭机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5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7 | 秦谱-神兵玄器·青云剑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8 | 郑和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7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29 | 时光胶囊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5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0 | 秦谱-神兵玄器·锦盒6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712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1 | 天下第一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1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2 | 十二福将-午马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3 | 十二福将-亥猪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4 | 万里长城-阳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1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5 | 十二福将-酉鸡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6 | 万里长城-紫荆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1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7 | 万里长城-娘子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8 | 万里长城-玉门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1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39 | 狮兔轩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0 | 机动三国-吕布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1 | 秦谱-白羊女003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25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2 | 三十六计头像-乐毅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3 | 凤凰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4 | 机动三国-貂蝉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5 | 感恩大锦鲤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6 | 丝绸之路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7 | 机动三国-张翼德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61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248 | 三十六计头像-孙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49 | 秦谱-金牛女001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25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0 | 十二福将-申猴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1 | 三十六计头像-张仪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2 | 十二福将-寅虎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3 | 爱金龙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4 | 机动三国-刘玄德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5 | 三十六计头像-廉颇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6 | 舞银龙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7 | 街头三国-关羽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8 | 万里长城-嘉峪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59 | 紫气东来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0 | 十二福将-戌狗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1 | 十二福将-未羊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2 | 十二福将-子鼠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24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3 | 三十六计头像-庞涓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4 | 机动三国-赵云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5 | 十二福将-卯兔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6 | 紫凤凰涅槃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7 | 机动三国-马超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8 | 机动三国-关云长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0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69 | 万里长城-居庸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3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0 | 十二福将-辰龙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1 | 凤凰涅槃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2 | 锦鲤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1-1-362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273 | 三十六计头像-白起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4 | 机动三国-黄忠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37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5 | 三十六计头像-王翦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6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6 | 三十六计头像-苏秦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49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7 | 万里长城-山海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8 | 十二福将-巳蛇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79 | 万里长城-雁门关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21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80 | 十二福将-丑牛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65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81 | 三十六计头像-孙武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4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82 | 三十六计头像-李牧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96152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83 | 秦·金龙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85458 | 美晴互娱 | 2022.05.08 | 有效 |
284 | 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LOGO | 美术 | 闽作登字-2022-F-00741467 | 厦门昊传 | 2018.12.01 | 有效 |
285 | 吉馥农 | 美术 | 渝作登字-2020-F-10067069 | 江西维致 | 未发表 | 有效 |
286 | 吕洞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7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87 | KV黑旋风李逵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3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88 | KV行者武松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4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89 | 何仙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2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0 | KV神行太保戴宗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3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1 | 南赋堂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1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2 | 秦宇宙中文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6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3 | 水浒108LOGO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4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4 | 张果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5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5 | 主KV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9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6 | 曹国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5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7 | 秦纪念币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2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1-1-363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298 | 酒仙李白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6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299 | KV浪子燕青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6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0 | 蓝采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8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1 | 虎8仙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8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2 | 秦宇宙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2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3 | 酒仙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5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4 | 秦宇宙英文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9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5 | KV小李广华荣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1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6 | 汉钟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0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7 | 朕的(小意思,小心情)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87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8 | 韩湘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4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09 | KV花和尚鲁智深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90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10 | 铁拐虎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083373 | 厦门欧奇 | 2022.01.06 | 有效 |
311 | 八卦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86120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2 | 白羊女001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86119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3 | 白羊男002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86121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4 | 白羊男003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86118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5 | 执伞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5940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6 | 秦满楼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2834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7 | 无敌风火轮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2833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8 | 年轮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2832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19 | 伞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22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0 | 我酷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9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1 | 火男001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3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2 | 权杖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 | 杭州吉客 | 未发表 | 有效 |
1-1-364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品 类别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首次发表 日期 | 法律 状态 |
F-10140619 | 印 | |||||
323 | 火女001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2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4 | 金牛男002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0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5 | 金砖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7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6 | 白羊女003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5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7 | 丹炉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2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8 | 守护者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8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29 | 白羊女002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8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0 | 滑板男孩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1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1 | 旌旗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4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2 | 电如意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7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3 | 海如意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6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4 | 龙男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21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5 | 宝莲灯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16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6 | 金钟罩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4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7 | 航标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5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8 | 滑板女孩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23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39 | 对决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20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
340 | 棒球男孩 | 美术 | 国作登字-2022-F-10140603 | 杭州吉客印 | 未发表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