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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新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与王可欣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全新好股票计划的告知函》,公司股东王可欣拟自2023年3月24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4日-2023年9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不少于0.18%股份,即不少于623,600股(与一致行动签署时王可欣持有的公司总股本0.02%的股份合计不少于0.2%,如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份数量不少于623,600股为准)。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王可欣;

2、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王可欣持有公司股票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3、增持主体首次增持情况:王可欣于2023年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基于为进一步巩固博恒投资的股权地位,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景的看好。

2、增持股份的比例

本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少于全新好总股本的0.18%,即不少于623,600股(与一致行动签署时王可欣持有的公司总股本0.02%的股份合计不少于0.2%,如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份数量不少于623,600股为准)。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博恒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全新好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六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8、锁定期安排

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全新好股份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如最终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各方应严格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18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

9、承诺事项

博恒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可欣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如最终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各方应严格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18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全新好股票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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