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许昌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

831396证券简称:许昌智能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审计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符合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要求,内容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和监督执行的情况。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对公司2022年

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广泛征询外部审计师的意见。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编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真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现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追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追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靖昊:

夏清:

来小康: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