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3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十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396 | 许昌智能 | 2023年4月12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能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能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工作情况,现提交《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工作情况,现提交《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工作情况,现提交《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0)。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0)。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71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2)。
(六)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71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2)。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分配2022年度利润。
(七)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分配2022年度利润。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财务情况,现提交《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财务情况,现提交《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财务情况,现提交《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公司向国电投许昌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电力总承包工程服务项目,已完成工程量1,377.91万元,提供房屋租赁服务16.76万元。公司向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电力总承包工程服务项目,已完成工程量8,679.37万元,提供房屋租赁服务31.8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洪涛、信丽芳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0,300万元。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工作情况,现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关于追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度工作情况,现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九点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 许继智能
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374-3212398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