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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旗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刘涛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旗天科技、上市公司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刘涛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圳远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4.99%股份,以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转让上市公司5.00%股份
本报告书《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涛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10-27
经营期限2015-10-27至2035-10-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MA35F6WW0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圳远的工商登记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刘涛2,380.0070%普通合伙人
姜书娜1,020.0030%有限合伙人
合计3,400.00100%——

注:姜书娜女士为刘涛先生之配偶。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刘涛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23010419731121****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沿路**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上海利星行广场23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主要负责人情况”。

刘涛先生为上海圳远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实际控制上海圳远,因此,上海圳远与刘涛先生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2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在上市公司公告其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179,873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16,004,53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6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持有上市公司93,195,5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4%;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2,808,94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83,126,2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持有上市公司27,367,61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5%;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持有上市公司55,758,6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4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圳远93,195,58814.14%27,367,6174.15%
刘涛22,808,9463.46%55,758,6308.46%
合计116,004,53417.60%83,126,24712.6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上海圳远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32,878,28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圳远大宗交易2022-10-316.663,400,0000.52%
2022-11-16.163,000,0000.46%
2022-11-37.364,218,6000.64%
2022-11-86.302,330,0000.35%
2023-2-16.431,500,0000.23%
2023-2-26.503,000,0000.46%
2023-2-216.322,460,0000.37%
集中竞价交易2022-12-1至2023-3-217.3312,969,6871.97%
合计32,878,2874.99%

2、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2023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上海圳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2,949,6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7.3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刘涛先生,转让价款总额为243,498,164.76元。

三、本次权益变动中与协议转让方式相关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中与协议转让方式相关的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甲方):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刘涛

2、合同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旗天科技32,949,684股股份,占旗天科技总股本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旗天科技股份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照交易日前20日均价,即7.39元/股的价格向乙方转让全部标的股份,本次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243,498,164.76元。双方应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

2、本次股份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适用的相关规则各自承担。

3、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60个交易日内向乙方转让全部标的股份。乙方在取得全部标的股份后3个月内应当付清全部转让款。

三、股份转让的批准和交割

双方同意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宜进行协调,以确保本次股份转让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及标的公司应共同尽最大努力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交割过户手续,中登公司将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即为股份交割日。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将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变更或者补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信息披露人上海圳远为刘涛先生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持有上市公司60,317,3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5%。其基本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

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32,878,287股,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万股)
上海圳远大宗交易2022-10-316.663,400,000
2022-11-16.163,000,000
2022-11-37.364,218,600
2022-11-86.302,330,000
2023-2-16.431,500,000
2023-2-26.503,000,000
2023-2-216.322,460,000
集中竞价交易2022-12-1至2023-3-217.3312,969,687
合计32,878,28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 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刘 涛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证券部

3、电话:021-6097562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旗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名称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是 否为上 市公 司第 一 大 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间接方式转让□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权 益的 股 份 数量 及 占上 市 公司 已 发 行股 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3,195,588股 持股比例:14.14%
本 次 权 益 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的 股 份数 量 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7,367,617股 持股比例:4.15% 变动数量:-65,827,971股 变动比例:-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来12个月内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股份的计划。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 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32,878,287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 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刘 涛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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