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款收益,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统称“银行”) 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办理协定存款业务,主要内容如
下:银行采用每日计息法,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结息,存款利息于付息日
自动转入结算账户。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2、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主要
内容如下:结算账户备付资金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整,账户内资金分为活期
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业务备付资金额度内的存款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超过业务备付资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银行对结算账户
实行按季结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3、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结算账户的基本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银行使用电子
登记簿记录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信息,当公司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时,超出基本额度部分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基本额度(含)以内部分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协定存款利率按照工商银行总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定价标准执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