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权益性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权益性投资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权益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