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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3-0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亨家化”)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鑫”、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水”、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6,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3月23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根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福建汇鑫大宗交易2023.2.21-2023.3.2325.66400,0000.40
福建汇水大宗交易2023.3.13-2023.3.2324.69350,0000.35
福建汇火大宗交易2023.3.13-2023.3.2324.97260,0000.26
合计1,010,0001.00

注: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汇鑫合计持有股份2,975,4352.952,575,4352.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75,4352.952,575,4352.5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福建汇水合计持有股份2,306,1012.291,956,1011.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6,1012.291,956,101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福建汇火

福建汇火合计持有股份1,505,2091.491,245,2091.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05,2091.491,245,2091.2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7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8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嘉亨家化股票代码30095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福建汇鑫A股400,0000.40
福建汇水A股350,0000.35
福建汇火A股260,0000.26
合 计1,010,000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福建汇鑫2,975,4352.952,575,4352.55
福建汇水2,306,1012.291,956,1011.94
福建汇火1,505,2091.491,245,2091.24
合计持有股份6,786,7456.735,776,7455.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86,7456.735,776,745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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