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核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并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军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曲云霞女士、于江涛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王实刚先生、张德栋先生、邢小亮先生、毛海湛先生、邹晓文先生、李社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彤:____________ 方拥军:____________ 赵锐: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