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二条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74250487A。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 第二条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74250487A。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2023年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万股,于 |
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 2023年3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60万元。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