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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年3月31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2

议案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3

议案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1

议案6、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4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5

议案8、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阎孟昆) ...... 38

议案8、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艳森) ...... 43

议案8、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周静尧) ...... 48

议案9、关于开展2023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52

议案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54

议案11、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 ...... 58议案12、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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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3月31日14:00会议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崇耀先生—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

5、宣读议案1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宣读议案2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宣读议案3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宣读议案4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宣读议案5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宣读议案6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1、宣读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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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宣读议案8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3、宣读议案9 《关于开展2023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宣读议案1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5、宣读议案11 《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

16、宣读议案12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

议案》—审议、表决—

17、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18、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19、计票、监票工作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20、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2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23、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4、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5、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2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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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予以遵守:

一、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

权委托书等证明,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请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如需发

言,请向会议工作人员备案,公司将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录音录像。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

以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二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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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 夏崇耀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我国海上风电平价元年,是2021年国补抢装潮之后,海上风电发展进入产业链降本增效,以技术进步、规模化开发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起始之年;这一年,各地疫情零星散发,对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稍有影响,个别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招投标等工作出现延后。

虽然面临行业政策变化的影响,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围绕十四五发展战略,有效践行“团队制胜的文化、持续创新的精神、行稳致远的理念”文化基因,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政策,多措并举克服困难,统筹协调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具有针对性的经营策略将客观因素对公司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体员工团结一致、沉着应对、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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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平稳发展。

一、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聚焦核心资源 深耕主营业务

2022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统筹安全管控和绿色发展,统筹精益管理和降本增效,深耕主业,积极把握市场增长机会,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布局优化,不断提升高端海洋装备产业(海缆系统、海洋工程),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

东方电缆实现营业收入70.09亿元,利润总额9.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42亿元,同比下降29.14%;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8.38亿元,同比下降

27.0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7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91.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4.94亿元,每股净资产7.99元,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6.30%,基本每股收益1.22元,公司总股本为 687,715,368股,总市值近400亿元。

(二)强化技术创新 提升产品性能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创新的经营理念,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始终坚持紧贴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前瞻式研发。持续对采购、生产、销售、人力资源等环节或要素进行数字化、体系化、精细化管理,产品制造的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实现了产品质量的全流程控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创造价值最大化。

(三)深化营销创新 铸就品牌价值

公司坚持聚焦战略客户、培育优质客户、挖掘潜力客户的策略,精准分析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形成了具有东方特色的快速响应机制;注重与客户的战略性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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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不断强化“服务型营销”理念,对重要客户提供各种技术、信息服务,建立起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对标国际一流供应商审核要求,逐步与海外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逐年递增;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助于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和增强自身研发实力,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品性能不断提升、产品型号不断扩充,为公司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持, 商标得到进一步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

(四)强化降本增效 提高运营效率

通过优化合理库存模型、加强客户授信管理、实施全面财务预算等措施,通过设备技术改造升级、合理布置厂房格局、提高设备生产效率等细节管理,推动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以“管理赋能运营”,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

(五)践行以人为本 追求和谐发展

公司始终以“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强化职业技能、行为安全等培训,以“青年东方”建设和“OIMS创新基金”为载体,推进组织团队结构最优化,人力资源效能最大化。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提升员工获得感和凝聚力。

(六)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加强对风险业务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提质增效,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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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合理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化、管理规范化。截止2022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分红配送方案,顺利实施公司2021年度分红工作,2021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为股东提供良好回报。公司董事会一直致力于树立诚信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期望以诚信经营、合规披露给资本市场带来信心,也获得了资本的认可。2022年度,公司被相关机构评为“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最佳价值传递IR团队”、“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等。但是也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及公司董秘分别受到宁波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信息披露及专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114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主动增加自愿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成了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同时,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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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通过业绩说明会、组织现场调研、定期报告可视化解读、“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在合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充分解析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等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近公司,成功搭建起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以此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整合监督资源,综合运用监督成果,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始终坚持行稳致远的经营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控,降低资金成本;提质增效,提高抗风险能力;排查对外担保和资金拆借事项,防范风险;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披露财务信息。通过以上各项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有效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未出现财务风险情况。

基于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股权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运作的效率,维护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能动性,为董事会职责的履行提供帮助和支持,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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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决策效果和效率。持续优化对于子公司的管理,在加大子公司自我管理权限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在子公司资源配置、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激励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内部机构独立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2022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于2022年8月23日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1、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38项议案。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 2022年3月11日2 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 2022年3月23日3 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 2023年3月31日4 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 2022年6月7日5 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 2022年8月5日6 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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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

(1)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更名及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三项议案;

(2)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十九项议案;

(3)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三项议案;

(4)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项议案;

(5)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五项议案;

(6)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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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六项议案;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除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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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公司对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详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长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听取了季度内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执行情况与下季度执行计划。在2022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会计师保持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提出合理建议。

战略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投资项目,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动态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战略角度对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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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积极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二部分 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坚守底线、攻坚克难,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战略目标,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协调、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深化战略目标,促进战略落地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以战略创新、资源配置、投资赋能为抓手,协同内外资源,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的复盘与调整,从而进一步明晰战略目标和方向,抓住战略机遇,促进公司十四五战略的深化执行。

二、加强“资本与产业”“科技与市场”“数字与运营”的深度融合

2023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资本与产业”“科技与市场”“数字与运营”的深度融合。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发挥资本市场助推产业发展。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以科技项目示范应用为抓手,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技术水平,夯实基础研发能力。聚焦科技与市场,紧紧围绕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推进各项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进一步稳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深入推进数字化、体系化建设,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高效运营能力、精益制造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相互协调发展,着力提升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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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健康发展

董事会将督导公司管理层系统提升经营管理工作质量,严控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营分析,促进公司经营稳步发展;严控质量管理风险;严防信息建设风险,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公司信息安全体系,实现网络信息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严控安全环保管理风险,确保经营生产安全;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严控法律合规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升董事会下设的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科学、合理决策,加强董事履职培训,提升董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切实做好信息披露整改提升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加快构建东方特色创新发展体系

围绕东方特色企业文化,创新企业文化的载体和形式,深入挖掘、解码文化基因内涵;实行“四级联动”,以企业共同使命、核心价值观和文化基因牵引、规范全员行为,形成自我奋斗驱动力,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强化文化人力融合,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配置,倡导以人为本,让每个人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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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创造者,致力于高素质和高效能的人力资源供给,建立优化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团队培育激励机制,全面激活组织效能,打造具有国际视野且有担当有作为的核心团队,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

初心如炬,使命如磐。2023年,公司将继续聚力深耕主业,扎实推进国际化、数字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益。董事会将团结一心、守正创新、砥砺前行,带领管理层不断实现“海陆并进取得新突破,自主创新实现新进步,运营能力得到新提升,品牌国际化达到新水平”的发展目标,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以上报告,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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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 胡伯惠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我们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次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分别为孙平飞、胡伯惠、俞国军,其中,孙平飞为监事会主席,俞国军为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8月,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并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共有成员3名,分别为胡伯惠、陈虹、江雪微,其中胡伯惠为监事会主席,江雪微为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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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议案名称2022年3月

11日

第五届第19次

《审议〈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2年3月

23日

第五届第20次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2022年4月

22日

第五届第21次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2年8月5

第五届第22次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2年8月

23日

第六届第1次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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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三)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四)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第19页共63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20页共63页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八)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比例及总额符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第21页共63页

(十)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规

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1、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

常议事活动,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

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公司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

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第22页共63页

议案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乐君杰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并已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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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人:财务总监 柯军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定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700,892.56万元,同比下降11.64%;实现营业利润95,730.66万元,同比下降30.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4,235.14万元,同比下降29.1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815.91万元,同比下降27.05%。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或2022年度)

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度)

变动比率(%)营业收入 7,008,925,593.417,932,209,015.44 -1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2,351,404.951,188,825,151.11 -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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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38,159,109.501,148,988,964.70 -27.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7,241,794.35586,145,197.90 1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93,977,621.544,881,595,008.11 12.54总资产 9,187,807,605.638,383,954,178.42 9.5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 1.81 -32.6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2 1.81 -32.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 1.75 -30.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0 32.18 减少15.8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2 31.10 减少14.88个百分点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187,807,605.63元,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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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2,257,796,066.65 24.57 1,675,729,479.17 19.99 34.74

主要系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3亿元。衍生金融资产

68,365,250.00 0.74 2,231,750.00 0.03 2,963.30

主要系期货套保持仓浮动盈亏变动所致。应收票据 27,949,763.82 0.30 8,488,527.77 0.10 229.27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商业承兑增加。应收款项融资

33,899,430.87 0.37 60,205,961.73 0.72 -43.69

主要系期末持有银行承兑减少。预付款项 153,174,434.98 1.67 32,318,423.77 0.39 373.95

主要系本期预付进口材料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

50,314,227.23 0.55 31,331,961.73 0.37 60.58

主要系支付的保证金增加。其他流动资产

13,908,539.07 0.15 7,098,945.76 0.08 95.92

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进项

税额增加所致。长期股权投资

27,306,937.97 0.30 10,733,278.65 0.13 154.41

主要系本期追加对 “上海

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

投资和新增对“宁波广缆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18,970,671.31 0.21 0.00 0.00 0.00

主要系本期将部分房屋转

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固定资产 1,723,089,520.67 18.75 756,631,996.20 9.02 127.73

主要系本期“高端海洋能源

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在

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66,115,417.46 0.72 873,843,821.06 10.42 -92.43

主要系本期“高端海洋能源

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在

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

24,082,753.34 0.26 7,887,091.88 0.09 205.34

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场所。商誉 0.00 0.00 976,805.04 0.01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出售全资子公

司江西东方公司。长期待摊费用

12,263,998.40 0.13 8,600,974.84 0.10 42.59

主要系本期新增办公场所

装修费摊销。其他非流动资产

92,695,222.80 1.01 56,316,419.35 0.67 64.60

主要系本期新增资产预付

款。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第26页共63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3,693,829,984.09元,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短期借款101,869,944.44 1.11 246,372,928.75 2.94 -58.65

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48,233,286.15 0.52 143,719,840.92 1.71 -66.44

主要系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中未运用的OIMS奖励基金改列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20,287,554.51 0.22 114,604,040.70 1.37 -82.30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度享受延缓缴纳的税费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063,968.63 0.08 353,082,572.66 4.21 -98.00

主要系本期归还上期末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长期借款1,060,901,694.44 11.55 0.00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租赁负债13,612,224.69 0.15 3,477,092.34 0.04 291.48

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场所。长期应付款

9,074,103.94 0.10 6,124,883.23 0.07 48.15

主要系本期新增研发项目配套资金。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2,060,046.27 0.57 0.00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中未运用的OIMS奖励基金改列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所得税负债

43,001,761.45 0.47 11,631,881.25 0.14 269.69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493,977,621.54元,主要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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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4,149,288.62 0.05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注销东方海洋公司。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7,008,925,593.41 7,932,209,015.44 -11.64

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合计30.28亿,同比下降25.82%,主要系2021年海风抢装带来的波动导致2022年收入下滑,2022年是海风交付的小年;陆缆系统营业收入

39.77亿,同比上升3.53%。

营业成本 5,440,347,382.39 5,922,306,820.80 -8.1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且海缆系统与陆缆系统收入占比结构变化所致。销售费用 146,884,132.25 133,830,758.43 9.75

主要系公司坚持海陆并进,以客户为中心,集中优势资源重点突破核心客户不断提升核心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增加。管理费用 111,968,512.22 172,585,470.93 -35.12

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度公告的《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期为2019-2021年度,本年度即2022年度不再计提奖励基金所致。2021年度计提金额为6208万元财务费用 20,878,460.42 10,830,239.53 92.78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税金及附加 23,384,064.75 34,131,067.75 -31.49

要系本期高附加值的海缆系统收入下降,增值额降低,导致附加税减少。其他收益 23,330,444.63 16,059,378.05 45.28

主要系本期收到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投资收益 14,169,856.14 267,041.01 5206.25主要系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5,767,741.68 5,780,645.12 -718.75

主要本期内持有的西部证券(002673)股票公允价值降低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56,301.60 26,788,840.45 -99.79主要系本期收到赔偿款。营业外收入 4,639,609.93 167,204.33 2674.81

主要系上期存在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部分土地及附着物被政府征收情况。所得税费用 118,041,166.77 181,431,954.40 -34.94

主要系本期高附加值海缆系统收入下降,利润总额减少,所得税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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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731,587.28 2,452,763.75 337.53

主要系本期期货套保的持仓浮动盈亏所致。基本每股收益 1.22 1.81 -32.6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变动所致。稀释每股收益 1.22 1.81 -32.6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7,241,794.35 586,145,197.9010.42

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595,004.32 -464,441,854.16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投入形成在建工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947,135.28 412,169,194.04-32.08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

四、子公司经营情况

截止期末,公司拥有四家控股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和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如下:

(一)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工”)成立于2007年02月25日,报告期末,东方海工注册资本人民币10,600万元,住所是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东方海工的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海洋工程、水下工程的施工、技术服务;海缆、管线铺设安装维修;海缆、脐带缆、海缆附件的研发、技术咨询、制造、销售(制造限分支机构);工程勘察、设计;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与销售;电线电缆、电工材料、金属材料、包装材料、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贵金属的批发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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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物仓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期末,东方海工总资产32,597.37万元,总负债12,137.86万元,净资产20,459.5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94.01万元,利润总额4,135.60万元,净利润3,109.84万元。

(二) 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缆”)成立于 2016年07月05日,报告期末,东方海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是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兴园路1号314室。东方海缆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海洋脐带缆、海洋动态缆、飞缆、海洋软管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与技术服务;海洋工程施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光缆、智能电缆、特种电缆、中高压电缆及其附件的制造;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水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截止期末,东方海缆总资产7,326.17万元,总负债163.92万元,净资产7,162.24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318.17万元,净利润 -318.17万元。

(三)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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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广东东方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是阳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大楼二楼A5单元,广东东方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期末,广东东方总资产10,227.29万元,总负债2,185.05万元,净资产8,042.2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1.67万元,利润总额-370.53万元,净利润-370.53万元。

(四)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

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 (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欧洲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4日,报告期末,东方电缆欧洲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欧元。住所是K.P.van der Mandelelaan 100, 3062MB,Rotterdam, The Netherlands.。(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期末,东方电缆欧洲公司总资产174.15万元,总负债55.09万元,净资产119.06万元。因东方电缆欧洲公司尚处于筹建期,2022年度未发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9.40万元,净利润-29.40万元。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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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人:财务总监 柯军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编制情况

公司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等重要战略机遇,坚持“团队制胜的文化、持续创新的精神、行稳致远的理念”的文化基因,牢牢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拓展、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构建东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体系,聚焦“资本与产业”、“科技与市场”、“数字与运营”的深度融合,加快“海陆并进”形成核心新优势;加快“东方制造”走向世界高端,加快实现“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世界先进水平,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的宏伟愿景。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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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原料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的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财务预算内容 2023年预算数2022年实际数 增减额度增减变动(%)营业收入 860,356 700,893 159,463 22.75%其中:主营业务

收入

860,356 700,503 159,853 22.82%净利润 120,000 84,239 35,761 42.45%

四、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1、坚持海陆并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作用,助推“3+1”产业体系实

现高质量发展,加快“东方制造”走向世界高端。

2、坚持海陆并进,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战略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聚焦

战略资源和科技成果转化,专注四大解决方案的持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推动科技与市场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3+2”重大市场和重点项目的突破,加快“东方制造”走向世界高端。

3、坚持海陆并进,强化预算计划、成本管控,执行项目制和批量化两种制造

模式,提高精益管理能力;加强数字化对QHSE体系核心业务的有效支撑;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供应商管理,推进数字化仓储平台建设;使管理更高效、制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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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管控更精细,加快“东方制造”走向世界高端。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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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乐君杰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4,548,809.6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4,454,880.96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0,093,928.6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8,863,145.4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2022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2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978,863,145.45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928,842.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806,934,303.45元。以上报告,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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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 柯军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9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人2021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9.01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601家审计收费总额 6.2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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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正卫 2006年 2004年 2006年2019年

近三年签署理工环科(002322)、祖名股份(003030)、杭州热电(605011)、天普股份(605255)、东方电缆(603606)、兆丰股份(300695)、深赛格(000058)等公司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正卫 2006年 2004年 2006年2019年同上邓朝元 2016年 2012年 2012年2023年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颖玲 2005年 不适用 2010年不适用

近三年复核传化智联(002010)、南华期货(603093)、宁波华翔(002048)

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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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三)其他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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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独立董事 阎孟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9年9月17日被选举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2年8月23日再次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阎孟昆: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500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现任杭电股份(603618)、太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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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002300)独立董事。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阎孟昆 7 4 3 0 0 否 2

三、日常工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利用电缆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公司战略发展方面提出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本人适时了解了公司动态,听取了公司经营部门有关生产经营、资产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沟通和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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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了客观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随时掌握了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2022.03.11

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独立意见2 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 独立意见

2022.03.23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4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5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意见7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意见8 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9 公司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独立意见1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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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独立意见12 2022.04.22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13 2022.08.23 聘任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意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一)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三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

2、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2022年6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2年8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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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裁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三)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7月25日,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2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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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独立董事 刘艳森)

本人于2019年9月17日被选举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2年8月23日再次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刘艳森:1958 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党委委员、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8 年12 月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2010 年11 月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称号,2017 年7 月被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2015-2016 年度优秀注册会计师,2019-2021连续三年被海曙区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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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刘艳森 7 7 0 0 0 否 2

三、 日常工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利用财务、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告进行了重点核查,着重关注了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同时,本人适时了解了公司动态,听取了公司经营部门有关生产经营、资产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沟通和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本人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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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2022.03.11

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独立意见2 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 独立意见

2022.03.23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4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5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意见7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意见8 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9 公司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独立意见1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独立意见1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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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2.04.22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13 2022.08.23 聘任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意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五、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7月25日,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2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二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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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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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独立董事 周静尧)

本人于2019年9月17日被选举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2年8月23日再次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周静尧: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先后就职于北仑区律师事务所,宁波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保税区分所。现任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二、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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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周静尧 7 7 0 0 0 否 2

三、 日常工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本人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法律风险管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沟通和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本人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客观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

第50页共63页

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2022.03.11

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独立意见2 拟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 独立意见

2022.03.23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4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5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6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意见7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意见8 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9 公司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独立意见1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独立意见1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独立意见12 2022.04.2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意见13 2022.08.23聘任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意见以上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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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审计委员会。

(一)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2年8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裁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二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2、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第 52 页 共 63 页

议案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 柯军先生)

为了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风险的功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在2023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保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等要重战略机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在国际、国内重大市场、重点项目开拓中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在新能源海上风电领域和高端陆缆系统领域。铜、铅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3年仍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3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2023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期货商品类别 最高持仓量(吨) 最高保证金(万元)

铜 30000 26000铅 20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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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

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和铅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合规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

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第 54 页 共 63 页

议案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 柯军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公司积极开拓欧洲、“一带一路”等国际高端市场。随着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

第 55 页 共 63 页

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有效期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授权事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和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套期保值相关协议,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的协议签订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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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

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

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客户违约及收付款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和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

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而产生的损失;公司订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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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

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汇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合规监督部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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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乐君杰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实施《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基于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的5%,计提总金额为62,079,642.36元。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一)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整体运用方案

目前公司处于关键发展时期,为了充分发挥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期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经审慎考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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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决定对2021年度计提的OIMS奖励基金,在“十四五”期间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相关团队、员工业绩表现分多期进行运用。每期的具体奖励对象、决策程序等运用方案内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具体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九位激励对象,本着重点奖励突出贡献者的原则,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的分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或分类

姓 名

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万元)(税前)1 副总经理 潘矗直 220.002 总工程师 俞国军 220.003 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人员7人 562.00

合计 (共9人) 1002.00

本期计提的奖励基金均以现金方式奖励,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后续各期的具体运用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议及执行。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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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乐君杰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项目建设概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前身为阳江市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变更为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原建设项目“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拟调整为“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2,277.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2,277.00万元,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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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111台(套),新

增建筑物面积10.7万m

。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超高压柔性直流海底电缆200km,交流海底电缆250km,深远海动态海缆150km,共计约600 km /年的产业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31亿元(含税),年均利润总额45,652.75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广东东方出资建设,并负责项目总体方案的确定、

建设和生产。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约2.5年。

5、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

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三、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缆系统业务板块一直是公司的核心战略板块,而广东等南方沿海省份则是海上风电的重要市场业务领域,公司在2020年就提出了“布局南方市场,辐射东南亚市场”的发展战略,并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在广东阳江征地133亩计划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项目”。最近两年,随着海上风电更快地向深远海、大机组、大规模的方向发展,原项目建设的海缆产品种类和规模均有待扩大和提升,基于上述考虑,以及公司加大布局南方市场的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审慎提出了本次项目建设的调整方案,决定在原拟建项目基础上对海洋缆产品的范围进行扩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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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另新征土地123亩,在256亩左右土地上建设“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相较于原方案,调整后方案的海缆产品种类和规模均有所扩大和提升,产品种类在超高压柔性直流海缆、交联海缆基础上新增深远海动态海缆产品,年产海缆规模也由300km提升至600km;项目总投资额、建筑物面积、工艺设备等均有所增加;项目的整体效益预计也有较大幅度提高。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公司在南方市场的产能布局,公司在海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对抢占南方市场甚至东南亚市场份额,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

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虽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若出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政

策调整及相关方进入该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变化导致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有效消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产销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

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存在运营管理的风险等;

4、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

承诺。

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海缆产品的性价比,加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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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控制,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保持公司海洋缆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会加强市场预判,进一步开拓海内外市场,应对相应风险。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备案及变更相应的文件资料。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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