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亚力 金玉来 范厚明
2023年3月23日